2014年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2014年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2014年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2014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1、学生帮老师装填发令枪炸伤手告学校获赔3万元

2014年4月30日,小强(化名)所在的小学召开春季运动会,体育老师让他协助装填发令枪,在此过程中发令枪爆炸,将他左手中指炸伤。学校一审被判赔3万余元。

2、学生相约跳楼生命不该如此单薄

2014年9月22日,湖南临澧一中,两名高一学生从学校学生宿舍楼坠地死亡。

两个男孩在当晚自习时已分别写下遗书,还曾向同宿舍同学透露自杀的想法,多名同学在他们坐上宿舍阳台时曾经劝阻,却没有动摇他们纵身一跃结束生命的决心——一切只因“不堪学习压力”。

从新闻报道看,这是两个农村学生。高中能够进入县一中,原本大抵是成绩不错的。但升入新的群体,面对新的知识体系,在中国的教育中间,最为显著的一点是,要产生一组新的优劣排名,有人成“霸”,也有人变成“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孩子也许很难想象,为什么有人只是因为“学习成绩与家长、自己的期望值落差较大”,就会厌世,乃至“相约自杀”。成绩之“渣”,并不该意味着你的整个人生,就此也成了“渣”呀?

3、学生在教学楼走廊练接力受伤学校担责赔偿12万元

2013年9月29日21时许,湖南省汉寿县某高中高二学生小瑞与其他同学在学校教学楼2楼走廊进行接力赛练习。期间,小瑞撞断扶栏后从二楼坠落到地面,最终导致一项九级、两项十级伤残。

法院经审查认为,接力赛传棒接棒练习需助跑完成。从本案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过程来分析,小瑞与同学在教学楼走廊进行接力赛跑步练习属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范围。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其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学校担责赔偿12万元。

4、初一男生被误指打架挨校长耳光喝下一斤农药身亡

2014年9月4日下午第二节课后休息时间,长丰县徐庙中学初一(3)班学生樊赵军与一名6年级学生打架,樊赵军和多名学生在场围观,后和打架学生一起,被校领导带至办公室训话。过程中,樊赵军因为“嘴硬”,被校长尹某掌掴,其后经被打学生指认,樊赵军确实没有参与打架。当日放晚学回家,樊赵军喝农药身亡。

5、广东一小学生被老师扇耳光后晕倒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6月23日上午9时40分,,广东省雷州市纪家镇北仔小学四年级12岁男生黄某,因在课间恶语攻击数学老师陈某曲,陈某曲非常生气,用手扇了其左脸部一巴掌,不料黄某突然昏倒。陈某曲马上将黄某送到医院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

6、10名小学生未完成作业操场下跪

2014年6月18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坝镇黎明小学10名三年级学生因没完成好数学老师头天布置的家庭作业被老师集体罚跪。

7、安徽阜阳小学生被曝受体罚后坠亡责任人被拘留

2014年4月30日上午10时许,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颍南小学六年级学生李某某在上第三节课数学课时,授课老师邹某某检查作业完成情况,发现李某某作业完成不好,对其进行批评体罚。第四节课开始时,李某某离开教室。

当日10点45分左右,该班班主任寻找李某某,在六楼看到李某某正骑坐在六楼窗台上,班主任正劝说其下来时,李某某从窗台坠下。在场教职工迅速拨打120,后将李某某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中午死亡。事发后,邹某某已被投送阜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二、交通安全

1、错将油门当刹车保安厦门校园内撞人致一死六伤

2014年10月20日下午5时许,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发生小汽车失控撞人事件,造成一死六伤。该司机为学校工作人员,错将汽车油门当刹车酿成惨剧。

2、湖南幼儿园校车翻入水库致11死现场嚎哭不断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时许,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途径湘潭市交界的长沙市岳麓区干子村时,翻入水库。此事故共致11人遇难,包括8名幼儿和3位成人。

一直以来,校车安全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校车安全事故同比下降42.1%,校车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2%,然而2013年,校车事故又层出不断。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平均每41秒钟就会发生一起车祸,每天有近40名中小学生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仅2013年上半年,各地就有10余起校车事故,比如,2013年4月12日,苏州一校车常州翻车致5人重伤;5月4日,河南郸城县新世纪中学接送学生的面包车在县城东北角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死5伤;5月23日,河南省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校车闷死幼儿事件。

三、教学设施设备安全

1、幼儿园水泥柱断裂铁门倒塌,2名男孩被砸身亡

2014年10月5日下午2时30分许,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黄岭爱心幼儿园,一群孩子在门口玩耍,孩子们爬到铁门上摇晃,不料固定铁门的柱子突然断裂,一扇铁门倒塌,3名男孩被砸伤头部,2人当场死亡,另一名男孩小佳受重伤。

2、女生翻铁栅栏不慎触电死亡

2014年9月28日上午6时40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宿管员发现有一人挂在金棕榈大酒店与该院交界的围栏上,随后通知学校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法医确认,挂在护栏上的人员已死亡,死者为该校在读女生。

经相关部门初步调查,该女生死亡时间大概为27 日23:00至9月28日7:00之间,疑似在翻铁栅栏过程中不慎触电死亡。

3、7岁女孩被掉落吊扇划伤后脑勺家长索赔5万元

2014年6月7日,母亲陈飞带着7岁的女儿媛媛来到位于泸州主城区肖巷子的美琪教育学舞蹈。早上8点半,小孩都进了教室准备上课,而陈飞就到前台缴纳暑期课的学费。但没过几分钟,就听见教室吵起来。“吊扇掉下来了,打着娃娃了!”陈飞听见后,马上走进教室去,竟看到媛媛躺在地板上,后脑勺不停流血,伤口足有6cm。家长索赔5万元。

4、室内吊扇掉落擦伤学生刮出5厘米长伤痕

2014年6月,绍浙江兴一所高校内吊扇内部的接口电线断掉了,导致吊扇脱落,造成一名同学手臂受伤。

四、不当事故

河南淅川4名儿童砸蜂窝闯祸遭蜂群攻击一死三伤

2014年9月16日下午2时许,河南省淅川县盛湾镇马湾村的马浩然和同村的10多个小朋友正在玩耍,不知哪个小朋友发现一棵树上有一个野山蜂筑的蜂窝,出于好奇用石块砸了一下。被惹恼的野山蜂向这些孩子发起群体攻击,当场有4名孩子被蜇伤,其中一名9岁女孩当天不治身亡。

五、饮食卫生安全

1、42名学生吃食堂面条呕吐腹泻食安委:流行性癔病

2013年12月4晚,康平县二牛所口镇中学食堂的饭菜没够吃,校外一家粮油店送来了面条。而吃过这“外卖”来面条的42名学生先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结果及临床表现认定为群体性心因反应(群体性心因反应是一种与刺激、功能丧失或改变有关的群体性精神性反应,没有相应器官结构或功能变化,也称“流行性癔病)。

2、幼儿园6名孩子误把精神病药当糖果吃中毒

2014年10月17日中午11时许,浙江龙泉市龙泉河星幼儿园中班一小男孩偷偷地把家长的精神病药片(氯氮平药片)带到了幼儿园,小伙伴们以为是糖果,吞下后导致药物中毒,昏睡不醒,被紧急转送到丽水中心医院急救。

六、校园性侵猥亵

1、校园猥亵案6名涉案女生被刑拘

2014年9月23日吴起县高级中学的5名女生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检查就医,几名女生胸部和下体不同程度受伤。

据了解,该起校园猥亵案发生在晚间。当晚,5名受害女生在宿舍准备上床休息,施暴的6名女生闯进宿舍后,用水果刀威胁5名女生脱光衣裤,5名女生反抗,但遭到殴打。被迫无奈脱光衣裤后,继而遭受6名女生的凌辱和伤害。她们拿水果刀划5名女生胸部,还找来啤酒瓶猥亵5人,并威胁受害人不许告诉老师和家长。情发生后6名涉案女生已被刑事拘留。

2、云南一小学教师涉嫌性侵8名女生全校仅13名女生

2014年云南宣威小学烂泥沟小学教学点一教师吴某涉嫌性侵8名女童。吴某今年三十出头,到烂泥沟小学教书的时间有一年半,已婚,有一个6岁的女儿。

该校学生总数41人,一年级和学前班在一间教室,班主任是一位朱姓老师,而三年级在另一间教室,班主任就是吴某。该校属于五里村完小的教学点,三年级之后学生开始就读于15公里之外的五里小学。全校只有13个女生,一年级和学前班8人,三年级5人。

教学点的学生来自于周围的5个自然村,由于总人口不多,学校偏僻,大部分学生都选择了去外面读书,只剩下了两个班级和两位教师。

七、校园防恐

1、湖北十堰一男子进入小学砍死3人砍伤9人后跳楼身亡

2014年9月1日上午10点2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持刀闯入校园,砍伤9人,造成3人身亡,犯罪嫌疑人当场跳楼自杀。

2、小学挟持事件:人质安全获救歹徒当场击毙

2014年6月10日上午9时15分,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犯罪嫌疑人张泽清(男,60岁,浩口镇人) 手持刀具及自制炸药、汽油潜入校园后,进入该校2楼6年级4班教室,劫持师生。被劫持教师秦开美主动向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留下做人质,让学生离开”。张泽清同意后,该班学生全部安全离开教室。然以浩口镇委副书记王林华替换被劫持老师做人质。在谈判无效且嫌疑人失控情况下,警方将其击毙,安全解救人质。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泽清曾因盗窃罪、非法制造枪支及故意伤害两次被叛入狱,此次作案是出狱后仇视社会的报复行为。警方在现场取获自制爆炸装置一套,自制手枪和管制刀具各一把,6瓶矿泉水瓶装汽油。

八、校园暴力

1、乐平一初中生校内遭割喉身亡

2014年6月10日下午,江西乐平市港口中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人与死者谢某在港口中学碰面,后发生互殴,在此过程中,谢某被吴某刺中颈部当场死亡。

2、福建一中学女学生遭五个女同学围殴旁观者叫好

2014年6月12日下午,建省漳州市南靖县草坂中学初三年(四)班女学生魏某和陈某两人到该校初三(2)班教室里质问王某为何在背后骂她们是“贱人”并要求道歉,王某否认并拒绝道歉。当天下午,魏某、陈某、林某、王某、杨某等五名女生一起来到初三(2)班教室,然后对王某进行围殴长达2分钟,期间没有老师或同学出面阻止,竟有旁观者拍手叫好。

3、15岁女生宿舍内遭同校8名同学围殴2个多小时

2014年28日中午12点左右,福建建筑学校一年级新生小钦(15岁,化名) 在宿舍内遭到同校8名女同学围殴2个多小时。其间,8名女生不停扯她头发、

4、学生在校内被其他孩子殴打致伤,学校担责

2014年10月9日,乔女士意外地发现,3周前到天河区博雅小学读小学一年级的8岁外甥小伟的手上被人用烟头烫出两个肉坑,下体也又红又肿。一问之下,才知是被高年级的学生殴打所致。

经警方初步查明,该校一年级学生小伟9日课后前往厕所方便,期间看到两名高年级学生在厕所抽烟,小伟想将此情况告知老师,不料被发觉,这两名高年级学生遂用烟头将小伟手掌及下体烫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学校对无行为能力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本次事件中小伟年仅8岁,属无行为能力人,在校内被其他孩子殴打致伤,学校有教育监管不力的责任,属于侵权行为,因此学校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九、校内猝死

2014年4月25日上午,昆明市某中学一名16岁的高一女学生,因突发急性心肌炎猝死。

4月25日上午,学校组织期中数学考试,杜玲(化名)走至高二教学楼下花园旁的过道时,9时36分突然倒地并开始抽搐。

两位老师冲过去询问情况时,杜玲语速缓慢地回答,“老师,我没事”。随即在场师生拨打了120,学校校医徐某和另几位学校领导,也都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

9时48分,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并对杜玲进行了现场急救,随后将她送到离学校只有几分钟路程的云大医院救治。

当晚20时20分,杜玲因急性心肌炎,恶性心律失常,经紧急抢救无效后死亡。

十、踩踏事故

1、昆明小学踩踏事故6死26伤

2014年9月26日14时30分左右,昆明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当天学校预备铃打响后,学生从午休楼下楼时发生踩踏事故,主要是一二年级学生。

坐在校门口的一张椅子上,刚经历过踩踏事件的二年级学生王嘉(化名)和王海(化名)等学生告诉记者,事发地点位于学校午休楼里,这栋楼有一定年份,住有一、二年级各五个班的学生,每个班都有五六十人。

事发时学生刚午休完准备下楼上课。王嘉从5楼走到1楼出口时,看到5名一年级的男同学在一张有床垫大小的黄色海绵垫子上玩闹,有的学生用脚踢,有的用手打垫子。

在海绵垫子上玩耍的学生突然被另一张倒下的海绵垫子压住,另几名二年级的学生也跑了过去,开始压在海绵垫上玩闹。

2、近几年学生踩踏事故一览

1) 2013年4月17日深圳龙华街道书香小学组织661名小学生前往罗湖区一家儿童体验中心拓展训练,十多名学生在乘坐手扶梯时发生踩踏和碰撞,9名学生受伤。

2)2013年3月28日西北工业大学附属小学学生在西安曲江海洋馆海洋极地公园乘坐电梯时发生踩踏事故,16人受伤。

3)2013年2月27日湖北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因值班老师没按时打开一楼铁门,学生汇集寝室大门处,相互踩踏,4死7伤。

4)2012年11月28日湖南长沙芙蓉区育英二小发生学生意外踩踏事故,30余名学生受伤。

5)2010年11月29日新疆阿克苏市五校发生踩踏事故,41名学生受伤。

十一、学生溺水

山西平遥6名儿童溺亡结伴滑冰不慎落水

2014年2月22日下午,山西平遥县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6名儿童不幸溺水身亡。其中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为5岁。据现场群众反映,这次意外溺水事件系周六学校放假小孩结伴滑冰玩耍不慎落水所致。

十二、幼儿园安全

计划检查表

2016年至2016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2016年至2016年学校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篇一: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6年)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学习(2016年) 4(三)班 — 1 — 摘要:船舶工业是综合工业之冠,以下列举近年来船舶建造中各类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造船修造既有高空作业、闷舱室作业、起重作业、电焊气割作业、交叉作业等方式,同时又使用油漆、乙炔、液化气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属于高风险的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概括起来存在着“低、快、多、少、乱”五大特点。一是科技含量低。造船企业不仅建造周期长,而且工种多、工艺复杂,生产手段主要以手工为主,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希望能从中吸取教训。事故案例一:高处坠落事故车间电工xx伟,40岁,在技改施工现场爬上角钢支撑架安装电灯泡,装完下架时将支架踩落掉下地面,造成腰椎1#骨折,左跟尾骨折。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伟作业时没搭设好梯子,也没有系挂安全带,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属于违章操作;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角钢支撑架本身就焊接不牢(虚焊)。 2.土建队工人xx林,在工作时抄近路从xx 车间回收费料石棉瓦屋面上通过,不慎踩烂石棉瓦从房顶上摔下,造成双手腕骨折,左膀滑裂。事故发生的原因是xx林安全意识太差,为了贪图方便,严重违章,负事故全部责任。生产部安装队焊工xx

勤,33岁,在综合分厂白肥厂房上安装氟洗涤塔时,踩烂石棉瓦后连带折断的锈蚀屋架,坠落地面,臀部着地,造成髋部左耻骨、坐骨骨折。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xx勤作业时没搭设梯子,没有系挂安全带,更没有落实任何防范措施即上房顶作业,属于违章作业,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 2 — 事故案例二: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xx船舶工程部,指派电焊工xx华(男,27岁)配合铜工李××到船上分油机间进行管子移位工作。xx华将焊接电缆拉到分油机间,在将焊钳端的接头拧入焊接电缆螺纹接口时,发现拧入不到一个螺距便卡住,任凭怎么使劲也拧不进去,他用焊钳在分油机甲板试了试,发现有电,并不影响焊接,再加上改样工作比较急,因而也没再去想螺纹接头不牢的事了。李XX负责拆装管子并重新给马脚定位,而xx 华则负责焊新马脚。靠门口的几个马脚焊好后,两人已经大汗淋漓,身上的工作服也已湿透。xx华准备将焊接电缆拖到靠舷侧的位置,以便继续焊余下的马脚。此时,铜工李××到机舱借葫芦。在xx华往里拉电焊电缆时,焊钳与焊接电缆的接头突然脱落,带电一端掉在分油器上的紫铜管上。与此同时,xx华人因失去平衡扑倒在已带电的铜管上,胸口汗湿的衣服触及带电紫铜管造成触电。当铜工李××返回分油机间发现xx华触电后,急忙进行抢救,但终因脑缺氧时间过长,xx华于两个星期后在医院死亡。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2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据《宁波晚报》2004年11月26日报道:本市某区西岙小学在2004年5月20日下午全体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临时放假半天,于5月19日向全体学生告知,要求学生向全体家长转告。5月20日下午两位11岁学生与其他同学一起玩耍,又到江里去游泳,结果发生溺水悲剧。两位学生的家长认为学校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把学校告上法庭。 责任认定:法院认为,(1)尽管被临时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但学校因教师培训,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是有权对教学、休息作出安排的。本案中两位学生已经具备一定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学校告知他们将放假决定转告自己父母,并无不当。(2)依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而不是基于民事法律规定和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监护关系。学校只有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或组织校外活动过程中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的意外,才承担教育、管理、保护的民事责任。家长认为学校临时放假没通知到他们,就意味着对学生管理的职责没移交给他们,混淆了学校的基本职责与父母监护责任这两种不同的关系。(3)学生父母作为监护人,平时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充分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孩子的各种合法权益。案发当天孩子本因回家吃中饭,可父母连孩子是否回家吃饭也采取放任态度,以致孩子脱离父母监护,实施与年龄、

智力不相适应的高危险的游泳活动,最终导致溺水身亡。孩子出意外,过错在父母,学校不应负民事责任。 给我们的启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必须注意这样几点, (1)需要在正常教学时间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上级教育、教学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岗位测试、大型的教科研活动等,又无上课教师,需要安排学校临时放假的,必须按照法规顺序和要求组织进行,临时放假决定向全体学生告知,同时用《告家长书》的形式书面告知家长。(2)学校不是任何形式的监护人,《民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教育法》及其有关规定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不是任何形式的监护人而是教育机构,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文档

生产现场因没有办理“两票”或工作中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的主要生产性人身伤亡事 故典型案例 交叉作业无票检修 发生火灾人员死亡 2007年10月28日下午15:20,碳素厂焙烧一车间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大修过程中,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石旺指派熊建坡,在没有经过大修现场安全监护人赵耀辉同意,也没有告知宋村施工队监护人宋五川的情况下,擅自安排焊工武新力和帮工李文帅用乙炔气体在电除尘器东侧大弯头阀门部位处切割人孔,焊工武新力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始切割,当切割约20公分长度时,发现烟道着火,将正在距着火处约20米的预除尘内部清理结焦物的4名宋村施工队民工困在其中,有3名民工从预除尘内逃离出来,1名民工被困在预除尘内部,伊川县消防队进入预除尘内部后将被困民工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熊建坡违章指挥、切割人员武新力违章作业,在没有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情况下,也没有告知现场相关安全监护人,擅自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致使烟道内附着物发生着火而致死亡。 2、碳素厂外聘洛阳华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经理没有认真履行安

全检查和管理职责,现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不清楚现场实际的情况下,擅自指派员工用乙炔气体切割电除尘器东侧烟道。 违规操作引发大火 消防不备造成重伤 2009年4月27日八点班,碳素厂生阳极车间煅烧运行四班当班1#罐式炉调温工宁利彬,因1#罐式炉温度第一组较低,调温工宁利彬违反厂规向罐式炉火道加注柴油,柴油滴在1#罐式炉上部观火孔上而燃烧,燃烧的火焰顺着炉壁烧向宁利彬的面部,宁利彬本能用手躲避时,小油桶内的柴油又抛洒到他本人的工作服上,从而造成宁利彬严重烧伤,为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也为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惨痛悲剧。事故发生后,碳素厂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原因分析: 1、生阳极车间领导明知公司严禁向罐式炉加油提温,然而,车间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指挥员工向罐式炉加油升温,属于严重违章指挥。 2、调温工宁利彬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在温度较高罐式炉顶部倒油,当油顺着炉壁滴下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着火发生。 3、生阳极车间使用后的灭火器不能及时上报碳素厂保卫部进行更换,从而导致在罐式炉附近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不备用(全部都是空罐)。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学校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包括学校的楼房、墙体、运动器械、实验器材、道路、场地、电力、消防设备设施等。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例如,2003年1月21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并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是学校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因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设备设施陈旧、年久失修、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虽然给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周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躲藏在学校洗手间里,随后就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杠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杠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场地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事故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又可分为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和课余时间发生的。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学校和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在上课期间,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学生在上课时相互打闹,导致一方受伤害,致害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教师管理不严,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同样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1) 2、小青矿“2017.5.17”伤人事故 (3) 3、大平矿“2016.11.3”亡人事故 (4) 4、小青矿“2016.4.20”伤人事故 (6) 5、小康矿“2016.1.13”伤人事故 (8) 6、小康矿、机械公司“2015.10.27”伤人事故 (9) 7、大明矿“2014.9.26”伤人事故 (10) 8、机械公司“2014.8.30”伤人事故 (12) 9、晓南矿“2014.5.30”伤人事故 (13) 10、大平矿、矿建公司“2013.10.3”伤人事故 (14) 11、晓南矿“2012.10.24”伤人事故 (15) 12、机械公司“2010.9.4”亡人事故 (17)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7年9月18日白班,大强煤矿皮带队队长张红军在班前会上安排刘冬鸣班组共6人,在0906回顺无极绳绞车机头处分解无极绳绞车。绞车分解后未将滚筒轴承压盖拆卸下,而是悬挂在滚筒轴上。现场用两台5t起重机将绞车滚筒吊起一定高度后,另一台5t起重机挂在无极绳绞车底座(3200×1400×800mm)前沿将底座抽出1.5m,此时底座倾斜15度,已达到起重机牵引位置,准备前移起吊点,前后各用一台5t起重机牵引,因为绞车底座后沿起吊链条长度不够,刘冬鸣准备接加长链,11时20分,刘冬鸣站在绞车底座西侧(外侧)俯身将头探进底座内,用40t链条作为加长链,与另一根40t链条链接,此时,轴承压盖(重180kg)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导致右侧面部受伤,随后伤者被送至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总医院诊断为开放性右颧骨、右颧弓、右眶壁、双侧上颌骨、鼻骨、腭骨粉碎性骨折,重型面部挫裂伤、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简化作业程序,拆卸后的一侧轴承压盖没有落地,悬挂在轴承上,刘冬鸣没有确认好作业环境存在的隐患,作业时轴承压盖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造成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措施编制、审批、贯彻、落实不严肃、不认真。措施编制不细,对拆除无极绳绞车作业,无拆除工序,施工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及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前言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踩踏事故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亡事故,死亡6至11岁的小学生28人,伤59人。 2、2009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3、2010年3月22日9时35分,在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存放清雪设备的工具房小院内,三个年级(分别为三、四、五年级)的学生领完清雪工具通过院内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得狭长巷道时,三年级学生孙曼菱摔倒后被身后的同学拥堵踩压,随后立即被老师送往乌市建工医院实施抢救,于当日22时宣告抢救无效死亡。踩踏事件还造成一名学生膝关节脱位伤,两名学生软组织挫伤。 4、2010年11月29日12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杭州大道的阿克苏第五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根据最新统计,此次踩踏事故中共有123名学生入院检查,目前41名住院学生中有1人因脏器严重受损病危,有6人重伤,另有34人轻伤。 5、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 6、 2013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7、西安曲江海洋馆发生小学生踩踏事故 16人受伤

分公司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类型一:高空坠落事故 案例1 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导致高空滑跌地面造成人身伤害。 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10日,维修车间电二班电工代××在敷设总降压站至硫酸四系配电站高压电缆工作中,在四万吨电解厂房北侧的电缆桥架上(桥架离地面约4M高),当第二根电缆头已经拉过约40M,代××发现电缆有一处向外突出,于是一手抓住电缆桥架,一只脚用力蹬电缆使其落位,不慎从电缆桥架滑至简易平台最后跌到地面,造成左手腕粉碎性骨折的轻伤事故。 事故原因: 1、电缆桥架上高空作业没有系安全带,导致从4M高空滑跌到地面造成人身伤害。 2、简易工作平台搭建不牢,左右摇动幅度偏大,致使人跌至平台后惯性摔到地面。

3、现场安全监管不力,对不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没有予以制止。 防范措施: 1、凡重点工程制定的施工预案,在施工全过程中要百分之百地执行。 2、大型施工项目、危险施工作业点都要设臵专职安全监护人员。 3、开展反“三违”教育,坚决消灭侥幸心理,严格执行“24字”施工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 4、在职工中开展“四不伤害”的教育,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案例2 登杆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死一伤事故 事故经过: 1981年1月15日,线务班全员赴公司至丰山通讯线路

阳新陶港地段检修线路,分组从事检修工作。当日曹×等四人负责检修阳新县陶港地段730#电杆接梢作业。曹×和肖×均上杆作业,先解掉了瓷瓶上的扎线,将杆梢接好。在电杆埋深不明的情况下,由彭×负责指挥,沿线路横向猛拉摆线,造成电杆倒地,曹×当即被压成重伤,肖×轻伤。曹×于当晚8时15分,在阳新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无施工方案,未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对该电杆的现场安全状况缺乏了解,检查不到位,盲目拉杆,造成电杆倒地。 2、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乏足够的了解。在瓷瓶扎线全部解掉受力不均的情况下,就开始拉杆扶正。最后甚者,杆上作业人员没有下杆就开始拉杆,属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组织班员学好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小结,落实“三个明白”。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穿戴好劳保用品。 4、大力开展技术学习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大家的“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做到 我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现将收集整理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共分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四个部分,收集整理了17个案例。希望大家听取学习后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紧抓实 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交通安全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 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 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案例3〗人货混装酿惨祸 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镇源人罗某驾驶农友农用拖拉机从砖厂拉砖到阳光新城工地,车上乘坐其妻子、儿子和女儿三人。拖拉机驶至机场专用道K3+400m处时,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发电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内部学习资料)

目录

人身事故 贵州电建二公司违章作业门吊倾覆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2004年) 【事故经过】 9月10日14时10分,贵州电建二公司黔北项目部起重队门吊班副班长母××(现场指挥)安排沈××、欧××、袁××、安××拆出门吊悬臂,安排钟××、吴××、袁××拆除硬腿侧花栏及卷扬机。拆除悬臂由50t履带吊配合,拆卷扬机由80t履带吊配合,其余工作人员在地面指挥及配合以上工作的实施。随后,母××和杨×及其他上门吊的十人到门吊上开始工作。15时30分左右,因厂房内有其他工作,母××安排悬臂侧的拆除工作由沈××负责指挥,卷扬机侧拆除工作由袁××负责指挥。母××到厂房后,杨×作为队技术员在门吊上负责总体指挥。16时10分左右,悬臂侧的连接螺栓已拆除完毕,杨×在门吊上指挥地面的左××去拉住悬臂起吊安全绳,以防悬臂与主梁脱开时碰撞50t履带吊吊臂,当悬臂与主梁脱开时,门吊即向腿侧倾倒,开始倾倒时速度较慢,大约倾至硬腿与地面夹角50o时,速度加快,然后跨塌,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 门吊倾倒后,通过现场勘察,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已被火焊割除28颗。 经现场调查,该项工作作业指导书编写准确、完善,施工前技术交底清楚。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拆除螺栓前应先将缆风绳把硬腿及软腿固定,而且必须用80T 履带吊和50T履带吊双机抬吊主梁,且抬吊负荷须接近主梁重量时,才可拆除主梁与硬腿和软腿的连接螺栓。但是在门吊倾翻时,此项工作还未作。 1.吊门倾翻分析: 当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被人为割掉28颗后,门吊基本不能承受任何侧向的作用力,而在割除连接螺栓之前,未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拉缆风绳并用两台吊车吊住主梁并受力,此时拆除悬臂脱开时对主梁所产生的一个侧向作用力将远远大于被割除连接螺栓后门吊所能承受的侧向作用力,导致门吊倾翻。 2.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电建二公司职工杨×没有按照审批作业指导书施工,擅自安排人员割除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造成门吊失稳是这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1)现场母××(现场指挥)14时10分在安排了工作时,只是安排拆除悬臂,没有安排割螺栓内容。15时30分左右母××因离开现场时安排沈××负责指挥继续拆除悬臂工作,但门吊倾翻后发现门吊硬腿与主梁连接螺栓部分被割除,显然扩大了工

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1

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1 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1 一、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案例一: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 在2002年10月的某一天,某校中学生何某趁陈老师上课在黑板板书之机,偷偷地在下面抽烟。老师发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烟来,但何某再三否认抽了烟。于是,陈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打了他两个耳光,恰好是打在何某的左耳上,致使何某左耳失聪。后来,陈老师赔偿了该同学的经济损失。 【分析】 在此案例中,陈老师面对课堂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调查了解情况,以正面教育为主,讲清道理,使学生知错改错,而不能凭一时冲动体罚学生。因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陈老师打了何某两个耳光致使其左耳失聪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所以,陈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陈老师体罚何某造成何某失聪,法医将根据何某失聪程度鉴定何某伤残等级:轻微伤、轻伤、重伤。如属轻微伤,陈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属轻伤或重伤,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属轻伤,加害人与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如属重伤,无论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机关控告,司法机关将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2、教师教育学生应和颜悦色,以免发生师生冲突 2002年12月某日下午,某中学的高一年级某班学生在第6节课的上课铃响之后,陆陆续续地只有20位左右的学生到了运动场上集合。体育教师黄某面对这种情况,就叫体育委员回教室通知没到的学生来上课。同时,他又吩咐几位班干部去学校体育室扛抬棉垫以及其他用来跳高的工具。剩余的学生便在教师的默许下在运动场上自由活动。几分钟过后,在教室里被体育委员叫来的学生和拿体育用具的学生都到了运动场。黄某便吹哨子集合,在其周边的学生已缓慢集合成队,但仍有一位学生在远处的沙池边上跳远。黄某用力吹了几下哨子,那位学生(某甲)才小跑过来。在某甲快要站回队伍时,黄某喝道:站住!并用眼神狠狠地盯着某甲。过一会儿,黄某问道:你没听到老师吹哨子吗?为什么还慢慢地、大摇大摆地过来?某甲没回答,并用眼睛盯着黄某。黄某一看,火气就来了,拿着笔的右手一巴掌过去,叭地掴了一下某甲。某甲双手捂住左眼角弯下身子,突然,又直起身体,冲向黄某并抓住黄某的上衣,于是两人扭打起来。旁边的学生见状,迅速上前把他们两个拉开。某甲而离开操场去学校小卖部(商店)打通知其家长,继而又回到运动场,见黄某在训学生,便从路边拿上一块小砖头,快速走向黄某,将到时,举起砖头用力砸向黄某。黄某见状,迅速侧身一闪,迅即抓住某甲的手,两人又扭打起来。旁边的学生又一轰而上,拖开两人。但这时黄某已怒极,奋力挣脱学生们的拖拉,向某甲猛打,学生们拼力拉开两人,打架结束。 黄某的上衣被撕破,背后有两处伤痕;某甲左眼角黑肿有瘀血,左腿上有两处瘀血。 某甲的家长来到学校后将某甲带往医院检查,院方要求住院观察3天,诊断结果是有轻微脑震荡。某甲的家长要求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住院费和营养费。学校没有处分老师黄某,但支付了某甲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并对某甲作出了记过一次的处分。第二学期,某甲自动退学。

制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企业生产过程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 真正使广大干部职工从已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特编写了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本书收集了其他制药企业公司一九九五年至二〇一六年期间制药行业典型事故案例, 是一部用泪水和鲜血换来的事故案例汇编,它是我公司近安全生产的其实,也是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好教材。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熟知安全的重点岗位和特殊原料的毒性,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我公司生产的持续安全运行。 在编写过程中,公司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各车间负责人积极提供资料, 在此表示感谢!由于编写时间仓促,前几年资料不全,水平所限,书中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赐教。 安全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目录 一、违章作业, 引起大火 (4) 二、自制容器,爆炸伤人 (5) 三、工作图快,引发爆炸 (6) 四、不带防护手套, 引起中毒 (7) 五、保管员发错料, 造成万元损失 (8) 六、备错料, 投差料, 发生爆炸 (9) 七、清理反应釜, 被锚撞头晕 (10) 八、不戴目镜看料液, 料液飞溅满眼脸 (11) 九、晚上在岗睡觉, 醒后差点爆炸 (12) 十、钠块落地着火, 烧坏车间北门 (13) 十一、漏硫酸二甲酯引起中毒 (14) 十二、按动按钮不看设备, 切断别人的中指指尖 (15) 十三、干燥机不停清扫卫生, 损伤六根肋骨 (16) 十四、违章操作, 视盅爆炸 (17) 十五、电机打火, 甲醇燃烧 (18) 十六、受力不匀, 视镜爆碎 (19) 十七、密封垫泄漏, 三角带打滑, 引起着火 (20) 十八、违章操作, 右手致残 (21) 十九、梯子滑倒, 摔伤胳膊 (22) 二十、用角铁别离心机, 腮上豁出大口子 (23) 二十一、关阀门掉下管子,甲醇钠溅满脸灼伤双眼 (24) 二十二、违章操作提升机, 托盘与上端顶撞致使外部变形 (25) 二十三、火星落入地沟, 发生着火 (26) 二十四、溴素坛破裂,两操作工脚被烧伤 (27) 二十五、烘箱风口处用塑编袋堵, 引起着火 (28) 二十六、麻痹大意, 苯胺中毒 (29) 二十七、使用违规设备, 险些造成人员伤亡 (30) 二十八、离心机失修, 飞车碰伤两职工 (31) 二十九、操作失误, 造成爆炸 (32) 三十、操作不当, 酿成大火 (33) 三十一、一起静电引起的离心机爆炸起火事故 (34) 三十二、制药厂乙醇燃烧事故分析 (36) 三十三、违章动火引发爆炸 (38) 三十四、酒精蒸馏罐爆炸事故 (39) 三十五、12.30昆明全新制药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40) 三十六、正大天晴药厂火灾爆炸事故 (44) 三十七、海口慧谷药业固体制剂车间烘箱爆炸事故 (46) 三十八、回顾近十年制药企业安全事故概况 (48)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精编版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6月某日下午,某小学的六年级某班学生在第4节课的上课铃响之后,陆陆续续地步入教室。这时候语文老师已经开始抄题。由于是移民农村学校,学生家庭收入不高。作为六年级小学毕业生,老师尽可能的抄题,帮助孩子们学习。孩子们认认真真的抄着,教师异常的安静。“老师,你抄的这些根本没有用”一句话打破了教室的宁静,学生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了那位同学。“什么”,老师追问道。“没有用”。这位同学并没有因为老师的质问而停止。就这样师生间一问一答,一直相持到面对面。这时候,老师再也压制不了自己的怒火。“啪,啪”打了学生两个耳光。可是,这样的举动并没有遏制事态的发展,相反这位学生更加坚定的说:“没有作用”。就这样老师又打了两个耳光。此时的学生已经开始逃跑。“无巧不成书”,这位学生的弟弟恰恰在邻班级的第一桌。他告诉的弟弟去找家里人。 然而,这并没有影响老师的情绪他继续抄题。十分钟过后,一个男人脏话连篇嚷嚷着走进学校,直奔六年级教室。在教室门口,老师说稍微等一下,下课了再谈。可就在这时那位家长已经抓住了教师的衣服开始撕扯。老师怒火又一次被点燃,一把推离开家长,可家长人不依不饶一拳上来就打中了老师的头部。眼看第二拳又来了,老师见状,迅速侧身一闪,迅即抓住家长的手,两人又扭打起来。旁边的学生一轰而上,拖开两人。但这时家长已怒极,奋力挣脱学生们的拖拉,向老师猛打,学生们拼力拉开两人,打架结束。?

家长后来将老师带往医院检查,院方要求住院观察3天,诊断结果是有轻微脑震荡。老师要求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住院费和营养费。学校没有处分老师,但支付了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并对学生作出了记过一次的处分。 【分析】 《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长殴打教师是错误的,应赔偿教师的损失。老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和先动手打人是不对的,是违反《教师法》的规定的,也是引发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对于有缺点、有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法》也规定了教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对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在某校曾经发生这样一起案例:上午第二节课课间八(4)班学生某甲和某乙因为座位(两人前后坐)问题发生摩擦,某甲就找九年级的表姐小欢,小欢于是到八(4)班打了某乙两嘴巴,某乙就找了九年级的表哥小龙,小龙就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学总结

《农村小学学生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研究》事故典型案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5、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 (9) 6、消防安全 (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安全事故,案例,校园)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安全事故,案例,校园)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第二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第三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第四篇:小学生校园安全事故的案例第五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专题1讲座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前言 校园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楼道踩踏、食物中毒、溺水身亡、马路杀手?这些安全事故每天都在吞噬着祖国的花朵。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学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 2020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

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做到学校安全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我校收集整理部分学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介绍给大家。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认真阅读本案例,认真思考,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身体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为创建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踩踏事故 1、学校集会造成学生被挤死挤伤案 陕西省某县城关小学1989年12月28日清晨举行周会。7时许,在学校广播和铃声的催促下,教学楼上千名学生争先恐后奔往学校操场集会。学校副校长杨某未将教学楼西边楼梯铁栅门打开,使得二、三、四楼七百多名学生只得全部涌向东楼梯口。学生们下到二楼和一楼楼梯拐弯处时,因楼道电灯末开,跑在前面的学生摸黑与少数上楼放书包的学生相遇,造成双方拥挤,个别身材小的学生跌倒后引起上下楼梯受阻,造成严重拥挤,酿成特大伤

电力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电力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一篇人身伤亡事故 1. 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员灼伤 2. 输煤系统照明线路漏电导致人员死亡 3. 安全措施不周全导致电除尘内触电 4. 检修之前不核对导致误入带电间隔 5. 违章接电源导致触电死亡 6. 攀登带电设备导致检修人员烧伤 7. 检修距离不够导致人员电弧灼伤 8. 某电厂2号炉处理乙侧棚灰过程中发生多人烫伤事故 9. 调试入厂煤采样机联系不当导致人员死亡 10. 卷板机轴承支架断裂造成人员死亡 11. 违章启动双轴搅拌机造成人身事故 12. 违章通过翻车机平台造成人身死亡 13. 高空不系安全带导致踏空坠落 14. 防护围栏未恢复导致检修人员坠落 15. 违章操作电梯导致高空坠落死亡 16. 监护不到位导致工作人员坠落 17. 安全阀校验造成5死3伤事故 18. 除氧器随意开孔导致安全阀试验时爆裂人身伤亡事故 19. 锅炉爆炸事故 20. 焊接材料不符导致吊环断裂伤人 21. 起重设备检修不彻底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22. 吊件脱钩滑落导致人员砸伤 23. 违章指挥卸钢管导致砸死卸车人 24. 开挖沟道坍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5. 检修工序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26. 地质灾害造成隧洞坍塌事故 27. 阀门井未彻底通风造成人员中毒

28. 在冷却塔区域锻炼导致跌入引水沟淹溺死亡 29. 擅自进煤斗导致原煤塌方窒息死亡 30. 小修无票作业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 31. 炉底弧门未关闭导致人员烫伤 32. 隔断措施未执行导致作业人员身亡 33. 锅炉除焦人员烫伤事故 34. 违章作业手臂卷入皮带的人身伤害事故 35. 输煤系统无票作业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36. 高加检修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多人烫伤事故 37. 独自违章放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8. 发电机氢气爆炸人身伤亡事故 39. 密闭容器内违章动火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40. 违章翻车作业造成人身死亡事故 41. 踏空坠落埋压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2. 炉内清焦造成人员烫伤事故 43. 无票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4. 处理冷灰斗蓬灰渣导致多人死伤事故 45. 高空落物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6. 格栅损坏造成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47. 擅自拆除固定安全设施造成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48. 带压作业造成物体打击人身伤亡事故 49. 试验后未拆除短接线造成开关短路人身伤亡事故 50. 临时吊物空洞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第二篇火灾事故 51. 电缆绝缘击穿起火导致机组跳闸 52. 电缆中间接头爆破造成电缆着火 53. 油管道橡皮垫老化导致油泄漏着火 54. 输煤皮带着火 55. 违章动火导致油罐爆炸 2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6月某日下午,某小学的六年级某班学生在第4节课的上课铃响之后,陆陆续续地步入教室。这时候语文老师已经开始抄题。由于是移民农村学校,学生家庭收入不高。作为六年级小学毕业生,老师尽可能的抄题,帮助孩子们学习。孩子们认认真真的抄着,教师异常的安静。“老师,你抄的这些根本没有用”一句话打破了教室的宁静,学生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了那位同学。“什么”,老师追问道。“没有用”。这位同学并没有因为老师的质问而停止。就这样师生间一问一答,一直相持到面对面。这时候,老师再也压制不了自己的怒火。“啪,啪”打了学生两个耳光。可是,这样的举动并没有遏制事态的发展,相反这位学生更加坚定的说:“没有作用”。就这样老师又打了两个耳光。此时的学生已经开始逃跑。“无巧不成书”,这位学生的弟弟恰恰在邻班级的第一桌。他告诉的弟弟去找家里人。 然而,这并没有影响老师的情绪他继续抄题。十分钟过后,一个男人脏话连篇嚷嚷着走进学校,直奔六年级教室。在教室门口,老师说稍微等一下,下课了再谈。可就在这时那位家长已经抓住了教师的衣服开始撕扯。老师怒火又一次被点燃,一把推离开家长,可家长人不依不饶一拳上来就打中了老师的头部。眼看第二拳又来了,老师见状,迅速侧身一闪,迅即抓住家长的手,两人又扭打起来。旁边的学生一轰而上,拖开两人。但这时家长已怒极,奋力挣脱学生们的拖拉,向老师猛打,学生们拼力拉开两人,打架结束。 家长后来将老师带往医院检查,院方要求住院观察3天,诊断结果是有轻微脑震荡。老师要求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住院费和营养费。学校没有处分老师,但支付了的住院费和医疗费,并对学生作出了记过一次的处分。 【分析】 《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长殴打教师是错误的,应赔偿教师的损失。老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和先动手打人是不对的,是违反《教师法》的规定的,也是引发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对于有缺点、有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法》也规定了教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1)10月24日上午,娄底市第四小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 件,共造成10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当日上午第四节课上课铃声 一响,在操坪里活动的学生迅速往楼上的教室里跑去,这时,楼上有几 个班下来上体育课,一大群学生高兴地往操坪里冲,结果在一楼楼梯间 发生拥挤堵塞事件,杨晴皓等10名同学被撞翻在地,身体受到伤害。 (2)10月29日武汉市举行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考试,600多名学生考试结束走出武汉市江岸区鄱阳街小学校门时,发生拥挤事故,3名学生轻微受伤。(《汉口一小学发生拥挤事故3学生受轻伤》因为一场考试,在校园内发生这么一起拥挤踩踏事故,实在令人痛心。所幸在汉 口的这家小学的所发生的事故里没有人员死亡。以前所发生的此类事故 都造成大量学生伤亡,人数、现场都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年来频频都 有校园踩踏事故发生,远的不说单单在2005年10月份一个月就发生了多起这样是事故,均有人员死亡。 (3)10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寄宿制学生晚 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 名学生受伤。 (4)10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 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 12名学生受伤。7日,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 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于40米下的高坡, 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学生重伤。 (5)11月18日晚,江西省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拥挤踩踏 事故,有6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39名学生因受惊吓及轻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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