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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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出入证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出入证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出入证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出入证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访客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特定区域的人员。

3. 公司安保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二、出入证发放与收回1. 公司员工凭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工作证明,到安保部门领取出入证。

2. 出入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安保部门报告并申请补办。

3.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出入证交还至安保部门。

4. 访客应在前台登记个人信息并由接待人带领下,领取临时出入证。

三、出入证使用规范1. 出入证需随时携带,并在进出公司时主动出示给安保人员。

2. 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给其他人使用。

3. 任何试图强行进入或未经许可尝试进入公司区域的行为都将被禁止,并可能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访客管理1. 访客须在前台进行身份登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供建档。

2. 访客在进入公司前,需由公司员工作为担保人,并在前台领取访客卡。

3. 访客卡仅限于单次使用,并在离开时回收。

五、异常处理1. 如发现未持出入证或未经授权的人员企图进入公司区域,安保人员有权进行拦截,并及时上报。

2. 对于违反出入证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直至解雇的处理。

六、紧急情况应对1. 在火警、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安保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指导人员疏散,并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有序地离开。

2. 特殊情况下,安保部门有权临时调整出入管理制度,以确保人员安全。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安保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制度进行定期更新和完善。

公司临时施工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临时施工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临时施工出入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管理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及车辆出入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防止未授权人员进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临时施工项目的出入管理。

建立出入证制度。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持有由公司颁发的有效出入证。

该证件应注明持有人的身份信息、照片以及允许进入的区域范围。

出入证应按不同颜色或标识区分不同类别的工作人员,如工程师、安全监督员、施工工人等。

第三,设立专门的出入口。

为便于管理和监控,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人员和车辆出入口。

这些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都必须经过这些指定通道,并在入口处接受检查。

第四,实施严格的检查程序。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都需接受安全检查。

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验证、携带物品的检查以及车辆的安全状况检查。

特别是在携带危险品或重要工具设备时,应有明确的登记和管理流程。

第五,规定出入时间。

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效率,应制定固定的施工作业时间,并在此时段内允许人员和车辆出入。

非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第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特别是对于那些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非施工人员,更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防护措施。

第七,建立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塌陷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预案中应包含紧急疏散路线、救援队伍的组织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公司应指派专责团队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同时,应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施工现场的变化和新的安全要求。

长城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长城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长城公司出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员工的出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办公区、生产区、仓库区和其他特定区域的员工、访客及其他人员。

二、员工出入管理1. 公司员工在进出公司时需佩戴员工证,并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2. 上下班高峰期设置专门的出入口通道,以分流人流,避免拥堵。

3. 非工作时间,员工如需进入公司,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访客出入管理1. 访客进入公司前应先至前台登记,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被访部门或员工接待。

2. 访客在公司内部活动期间,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非公开区域。

3. 访客离开时,需由接待人员陪同至前台办理离场手续。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公司车辆出入时,司机需出示有效的车辆通行证。

2.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需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放行。

3. 车辆在公司内部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确保行人安全。

五、物品携带管理1. 员工携带公司财物外出,需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凭证。

2. 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出入公司,应事先申报并获得许可。

3. 对于携带敏感或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违规处理1. 违反出入管理制度的员工或访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对于严重违反制度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变更或补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公司出入车辆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出入车辆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出入车辆管理制度内容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的出入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 所有进出公司区域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公司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车辆准入管理
1. 公司车辆:公司车辆在进入公司区域时,应出示由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并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2. 外来车辆:外来车辆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3. 特殊情况:紧急救援、消防等特殊车辆可随时进入,但须事后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三、车辆出入登记
1. 所有进出公司区域的车辆必须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驾驶员信息、进出时间等。

2. 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记录。

3. 车辆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登记记录,以备查询和核查。

四、车辆行驶管理
1. 车辆在公司区域内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确保安全。

2.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3.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礼让行人,注意行人安全。

五、违规处理
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员,车辆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2. 情节严重者,可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部门及员工。

公司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公司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公司出入厂区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出入厂区时间1.公司员工的出入厂时间为工作日的早上8:00-晚上18:00,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出入厂的,需要提前向公司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入厂区。

2.非工作日出入厂时间需提前向保安部门登记,并取得出入证。

3.员工如有加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备,获得通知后方可加班离开。

二、出入厂区手续1.出入厂区需刷卡登记,确保员工身份可追溯。

2.携带工牌,佩戴齐全,确保身份识别。

3.如有来访者需进入厂区,需向保安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取得进厂证。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厂区的,需提前向保安部门说明理由,并取得特殊通行证。

三、出入厂区检查1.员工出入厂区时需接受保安人员检查,不得携带危险品等违禁物品。

2.员工出入厂区时不得携带公司物品,如有需要,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

3.员工如有行李等物品需进出厂区,需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确保不带入违规物品。

四、禁止事项1.员工在出入厂区时不得私自带入他人,需经过公司批准。

2.不得擅自改变出入厂区的通道,需走指定的通道。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4.不得擅自闯入公司非工作区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入。

五、特殊情况处理1.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进出厂区的,需要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不得私自进出。

2.如果员工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出入厂区的,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出入时间。

六、违规处罚1.员工如有擅自进出厂区或携带危险物品等违规行为的,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

2.员工如有虚假陈述或故意违反管理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七、其他事项1.出入厂区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批。

公司出入厂管理规定

公司出入厂管理规定
第二章车辆
第六条外厂车辆
1.交货车辆凭主管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或本、分厂间交货的“移转交运单”、“材料调拨单”、“经厂门材料领用单”及送修、出借、返厂的“物品出入门证”,经守卫确认,并签注时间后入厂至指定地点交货,并由收料人或接待人签章.交货完毕出厂时应经厂门守卫查验并签注出厂时间.
1出入厂应佩挂胸章,对未按规定佩挂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厂时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厂证”,经守卫核对并扣留考勤卡后入厂,待下班时以“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方可打卡出厂.守卫于翌日上午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交人事部门存.年累计借用满三次以后每次借用即由人事部门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并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本厂职工出入门证”备注栏后,方可入厂,事毕出厂时缴回.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工程承包人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讹后换发“工程承包人入厂证”佩挂入厂.因赶工时或原有工作人员未到而临时增加或更换人员,不及事先办理手续时,应依:①临时增加人员经由守卫以电话联络工程主办部门同意;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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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随交工本费每枚2元.年累计补发达三次以上者,人事部门即应视情节给以当众警告.
4使用他人胸章或伪造、涂改胸章者,一经发现,使用者、借与者、伪造涂改者均将被处以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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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厂区出入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厂区出入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本公司厂区出入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个人安全,规范人员和车辆的出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访客、供应商以及其他所有需要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

第三条:管理职责1. 安保部门负责厂区门卫管理,执行出入证件查验、登记和放行工作。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身份识别卡的发放和管理,以及来访人员的预约登记。

3. 行政部门负责对违反出入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四条:员工出入管理1. 员工须凭公司发放的身份识别卡进出厂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出。

2. 员工携带物品出厂区时,需接受安保部门的检查,并出示相应的出门凭证。

第五条:访客出入管理1. 访客进入厂区前应通过接待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前预约,并由接待人带领进出。

2. 访客进入厂区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在安保部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 访客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公开区域。

第六条:车辆出入管理1. 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接受安保部门的检查,并在规定位置停车。

2. 送货车辆需出示相应的送货单据,并按照指定路线行驶至卸货区域。

第七条:物品携带管理1. 携带公司财产出厂区,如工具、设备等,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凭证。

2. 携带个人物品时,应主动向安保部门申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第八条:应急处理1. 如遇紧急情况或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安保部门或相关负责人。

2. 安保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出入管理制度的员工或访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第十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出入厂管理规定

出入厂管理规定

珠海美庐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出入厂管理制度为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有所遵循, 维护工厂安全,特定本规则。

所有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厂区大门,均应遵守本规定,保安队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一、本企业人员进出大门1.员工上下班应穿着工作服,无工作服者,应保持衣冠整齐干净,不得穿背心、拖鞋。

员工应佩挂识别证胸前,方可出入厂区。

对未依规定佩挂识别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

2.上班时间内,除持有经批准的《请假条》或《人员外出单》外,任何员工不得随意出入厂门。

办公室人员因公外出者,应向当班保安说明,凭识别证出入厂区。

3.《请假条》或《人员外出单》应有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及厂级领导的签名。

保安在《请假条》或《人员外出单》上签注出厂时间。

4.遗失员工识别证者,应立即向行政部申请补做,并按规定缴交工本费。

5.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识别证蒙混出入厂,否则,一经查获,按《员工奖惩条例》对使用人和借与人进行处分。

6.如因工作安排原因提前下班,车间主管应事先报厂长后,书面出具放行通知给保安部。

放行通知须有放行时间及放行原因,保安按实际下班时间进行登记。

7.在厂区内住宿人员,非上班时间凭工作证或住宿证进出厂区大门,但夜间12时后,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出厂区大门。

二、外来人员进出车间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厂区,保安应先电话通知对口接待人。

若接待人许可来人进入厂区,保安应让来访者在《来访登记簿》登记, 并发给《临时入厂证》,让其佩带入厂。

外来人员公毕出厂,保安员应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其出厂时间。

2.如有提前预约时间来厂参观或拜访的,负责接待人员应提前与保安部联系,说明情况,以便保安人员在客人来访时及时做好安排。

3.由本厂副厂长级以上干部陪同入厂者,由本厂干部向保安领取《临时入厂证》佩带入厂。

保安在《来访登记簿》登记,公毕经保安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

4.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等如来厂检查工作或参观,保安应先电话通知对口接待人,由接待人员向保安领取《临时入厂证》佩带入厂.保安在《来访登记簿》登记,公毕经保安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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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制定的目的是完善公司的安保制度,确保公司的财物安全,以实现有序的出入管理。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入管理
(1)本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出入公司均须佩戴公司统一制作发放的工作牌。

忘记佩戴时需接受安保人员的询问,待其查实身份后,方可出入。

(2)因公需要经常出入者,经公司批准可随时出入。

(3)试用期员工可凭行政部制作发放的“临时工作牌”出入公司。

第四条非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时,须填写《来宾出入登记表》,然后才可进入。

(2)需经常出入公司的业务合作者或其他人员,可向公司行政部申请“出入证”。

凭出入证可免于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3)安保人员需仔细检查并登记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随时携带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4)工作时间禁止外来人员因私事进入公司,确有特殊情况,安保人员可帮助其通知被找人员。

第三章物品及车辆出入管理细则
第五条物品出入管理
(1)携带物品的外来人员离开公司时,安保人员应对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

与登记表中的登记内容不符时,应仔细查明情况后才可放行。

(2)公司人员或持出入证人员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公司时,应向行政部申请《物品放行单》。

安保人员应对放行单的内容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检查与实物是否相符。

(3)安保人员应对进入公司的物品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必要时需向主管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车辆出入管理
(1)公司车辆须由行政部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

(2)进入公司区域的所有车辆均应听从门卫的指挥有序停放。

(3)运载货物的公司车辆需提供《物品放行单》,否则安保人员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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