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统一的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不得虚报、少报或漏报工程量,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应按照相应的工程定额进行计价,不得随意调整和篡改工程定额,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工程量清单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量,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和监督,防止因误差或疏漏导致工程成本的不合理增加或减少。
6、对于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争议或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维护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7、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规操作,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8、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在执行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落实和完善。
《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50500—2023)

《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50500—2023)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该准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性文件。
背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成本估算、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
准确、合理地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目标《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的目标如下:1. 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统一准则和规范,以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2. 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和计价方法,以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化水平;3. 引导工程建设领域各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法律风险;4. 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和透明度,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质量。
内容概述《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包括工程量单位、工程量计算方法等;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如公正、合理、透明等;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流程:详细说明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流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的审核、评审、审批等;4.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技术要求:提出了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的要求,包括计算软件的选择、使用和管理等;5.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法律法规要求:强调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结论《工程建设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准则》(GB—2023)是一份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该认真遵守该准则的规定,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1.0.8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1.0.9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1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1.0.12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1.0.1统一建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家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本规范附录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各附录的适应范围在附录中规定。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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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价规范》的特点 (1)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 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 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 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 一,即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 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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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定额计价方式的关系 (1)本规范从章节的划分到清单项目的 设置,均参考了原定额的结构形式、项目划 分,使清单项目与定额有机地联系起来。做 到即与国际接轨,又结合我国实际现状,以 便于推广清单计价方式能易于操作,平稳过 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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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特征”的内 容 ,基本上取自原定额的项目(或子目) 设置的内容,如规格、材质、重量等。 (3)规范附录中的“工程内容”均为定 额的相关子目,它是综合清单的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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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程量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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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 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3.1.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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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 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 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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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 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 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 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规定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计价表格组成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08规范”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规范过程造价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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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DF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变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
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1]。
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一、引言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 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在08版规范中,计价规范把建筑分为六个专业方向(即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矿山工程),就像近年来,城市中大兴的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很少能在原来的规范中找到相应标准,更多的是行业标准。
而2013新规范中,进行了重新精细化调整,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调整后分为: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九个专业。
由此可见,新规范在内容上得到了很大的扩充,这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结果,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规范在内容上的扩充,专业上的细细划分,使其适用范围更加广阔,这对建筑行业发展也起到更好的规范作用,使市场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公正。
三、新规范中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加强2013新规范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3.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3]容及其范围;3.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发包人应承担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
3.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3.3.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3.3.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4、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条款4.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提交书面投诉书)条款5.3.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条款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条款5.3.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这些原条文的变动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5][4]四、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在2013版新规范中,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现浇混凝土模板由原来按照混凝土体积来提取模板的方式变化为规定的两种编制方式。
对于原来的超高施工增加费,新规范将其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此外,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6]2013版规范中还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
更加关注措施项目费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规范中新增的9.3.2、9.5.2及9.5.3款详细规定了因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调整措施项目费与新增措施项目费的计算规则与计算方法。
规范中的9.3.1款、9.3.3款与9.6.2款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和计算公式。
2013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规范中的3.4.1款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此外,5.2.2款的第一条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
9.7.2款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
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应小于3%,否则招标人应改正)、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即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可执行性更加强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方因规范中的一些模糊条文而争执不下,这些都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可执行性低下造成的。
但在2013版规范中,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体现出新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
此外,2013版规范加强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及其编制”的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规范的“应”变为2013版规范的“必须”。
其主要有如下变动:1、条款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2、条款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条款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条款3.1.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条款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新增)。
6、条款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7、条款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8、条款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9、条款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新增)。
10、条款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11、条款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12、条款6.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13、条款8.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新增)。
篇二:2013新清单计价规范(word打印版)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