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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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施效果后评价规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施效果后评价规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实施效果后评价技术规范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4.1基本要求4.1.1能评后评价以立项审批项目为对象,评价对象应立项手续齐全。

4.1.2能评后评价分为设计阶段后评价和使用阶段后评价,设计阶段后评价应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后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进行,使用阶段后评价应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评价,对能源消耗量大或对区域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也可根据工程运行状况、能耗特点、跟踪监测成果与相关要求,增加节能评估项目后评价的时段。

4.1.3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应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1 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2 能源消耗量大的项目;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项目及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 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5 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6 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4.2能评后评价与等级划分4.2.1后评价指标体系由项目综合性指标、建筑方案指标、能源利用及能效水平指标、节能措施指标、项目影响及可持续能力指标五部分构成。

4.2.2能评后评价等级划分采用打分制,每类指标项目总分为100分。

根据每类指标所占评价权重加权计算项目总得分值判定项目成功度。

项目成功度主要分为完全成功、基本成功、部分成功、不成功和失败。

评价指标中的强制条款必须满足,否则判定本项目失败。

4.2.3能评后评价所需材料:1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评估及批复资料;2 项目可研报告、可研评估报告、可研批复文件;3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4 项目节能专篇或节能评估报告、节能批复文件;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6环评资料:环评报告、环评报告批复等;7 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结等施工文件;8节能专题设计文件、节能监察资料;9 工程设计变更文件、资金支付等相关资料;10专项验收资料(包括规划、环保、安全、消防、档案等验收);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2023最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2023最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经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并满一定时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通则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节能后评价energy post-assessment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该项目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一定时期后,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价项目建设方案、用能设备选型及运行情况、能源管理、节能措施效果,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的活动。

3.2差异分析法difference analysis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对照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所确定的节能目标、效果、能耗、节能技术措施等,分析偏差和变化原因的方法。

3.3自查报告self-examination report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一定时期后,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对项目节能情况进行自我检查编制的报告。

4节能后评价基本要求4.1评价条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后评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a)b)4.2评价程建筑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使用供能,设备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运营应包括一个完整的供暖季和供冷季;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生产能力,设备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竣工投产、并经过一段时间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其前期论证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以及生产运营等全过程和项目目标、效益、影响及持续性进行的综合分析和评价。

根据需要,也可对项目实施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进行专题评价。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

单项投资金额不满5000万元,但有利于公司主业结构调整、战略转型、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均需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

第五条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二、职责划分和组织实施第六条 ****部门是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一、拟定公司后评价管理办法;二、研究确定纳入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的项目范围,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三、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自评工作,完成项目后评价。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依照本办法,完成项目自评报告。

对于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项目,自评报告应作出详细的分析说明。

项目实施单位对自评报告中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纳入后评价管理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6-18个月内,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完成项目后评价,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三、项目后评价内容及方法第九条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的回顾、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和提出对策建议四个方面。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中央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我委组织编制了《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指南》是中央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中央企业可根据《工作指南》的要求,编制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可有所侧重和取舍。

二、《工作指南》适用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后评价,对于股权投资、资产并购、证券、期货等其他类型的投资项目,仅供参考。

三、企业是投资主体,也是后评价工作的主体。

各中央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有目的地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要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和成果的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实现后评价工作的目的。

四、中央企业的后评价工作由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具体负责指导、管理。

我委每年将选择少数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组织实施后评价,督1促检查中央企业后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后评价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后评价工作信息和成果,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一、总则(一)为加强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赋予国资委的职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有效监督投资项目执行人员的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一)投资项目组执行人员负责按照项目执行计划书的规范开展投资项目。

(二)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三)公司监事会、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章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第四条跟踪管理的事项公司投资部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并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具体需跟踪管理的事项如下。

(一)投资业务相关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二)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越权审批行为(三)投资计划的合法性。

重点检查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四)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五)投资项目核算情况。

重点检查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与会计棋牌(六)投资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使用资金的用途和预算,使用过程中的现象。

(七)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账实不符的现象。

(八)投资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过程。

第五条投资前的跟踪对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取得投资业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投资部门及其他部门应定期将投资的环境状况、风险和收益状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门,随时掌握资金的保值增值情况,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的财务管理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投资过程中的跟踪(一)公司审计、财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查阅财务决算资料。

(二)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公司投资部应在此情况出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中国联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联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联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联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后,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实施过程、生产运行及其产生的影响等进行全过程分析和总结,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的有效控制、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也为开展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条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项目评价与专业评价相结合;(二)项目后评价与信息反馈相结合;(三)项目后评价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四)项目后评价与前评估相结合;(五)项目后评价与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管理体制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实行总部、省级公司、地市公司三级管理体制。

具有固定资产投资职能或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单位,均应建立项目后评价工作机制。

第七条总部主要职责(一)制订项目后评价各项规章制度;(二)建立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及方法模型;(三)负责公司范围内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四)选取总部直管建设项目或省管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后评价;(五)指导省公司开展后评价工作并进行抽查;(六)组织后评价业务培训及成果研究、交流和利用。

第八条省级公司主要职责(一)根据总部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实施细则,细化后评价指标;(二)选取省管建设项目及地市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后评价;(三)指导地市公司开展后评价工作并进行抽查;(四)完成总部安排的项目后评价工作;(五)组织后评价业务培训及成果研究、交流和利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

附件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后,经过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将项目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确定的目标及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以指导企业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一、总体要求(一)项目后评价应着重分析项目投资对企业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口向。

(二)项目后评价所获得的经验、教训和建议,应作为企业未来编制规划、投资决策的参考和依据。

(三)项目后评价报告,应作为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经营业绩考核的依据。

(四)项目后评价应在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或运行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的12个月内完成。

二、工作程序(一)项目业主单位进行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参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附1)编制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连同开展项目后评价所需的项目决策、审批、实施过程、运营情况等文件资料,1 / 10报所属企业。

(二)企业或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组建满足后评价专业要求的工作组,制定项目后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间、经费保障等内容。

(三)工作组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对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及支持材料,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项目,按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附1)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

三、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省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省国资委投资管理制度;(三)本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投资管理制度,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规章制度;(四)项目的董事会决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工程概算调整报告、监理报告、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审计和稽查的结论性资料、财务决算资料,投产后的经营管理资料等。

(五)项目决策、报批时的其他资料。

四、评价工作方法(一)项目后评价方法的基础理论是现代系统工程与反馈控制的管理理论。

国债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国债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国债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国债专项资金是指政府为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或推动经济发展而发行的债券所筹集的资金。

为了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的评价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国债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评价的目的和原则二、评价的范围和内容评价的范围包括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从项目启动到项目验收,都应进行评价。

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的绩效。

三、评价的方法和指标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各种评估工具和方法,如财务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灰色关联分析等,来全面评估项目的效果。

指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考虑项目的特点和评价的目的。

四、评价的程序和责任评价的程序应包括评价计划的制定、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评价应由专门的评价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评价结果应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通报。

五、评价的应用和建议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实施的参考和决策的依据,对项目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同时,评价结果也应提供给相关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为国债专项资金的投资决策提供经验和借鉴。

评价报告中还应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提供指导。

最后,评价管理规定还应包括监督和检查措施,保障评价的有效实施。

对于评价结果不达标的项目,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整改措施。

此外,还应加强对评价机构和评价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价水平和专业能力。

通过以上规定和措施,国债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管理将更加规范、科学和有效,能够更好地促进国债专项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和效果评估,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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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竣工投产、并经过一段时间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其前期论证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以及生产运营等全过程和项目目标、效益、影响及持续性进行的综合分析和评价。

根据需要,也可对项目实施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进行专题评价。

第3条 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4条 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

单项投资金额不满5000万元,但有利于公司主业结构调整、战略转型、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均需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

第5条 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二、职责划分和组织实施
第6条 ****部门是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拟定公司后评价管理办法;
二、研究确定纳入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的项目范围,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三、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自评工作,完成项目后评价。

第7条 项目实施单位依照本办法,完成项目自评报告。

对于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项目,自评报告应作出详细的分析说明。

项目实施单位对自评报告中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客观性和
真实性负责。

第8条 纳入后评价管理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6-18个月内,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完成项目后评价,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三、项目后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9条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的回顾、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和提出对策建议四个方面。

第10条 项目全过程的回顾
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审批、核准或批准等。

二、项目准备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前期准备工作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等。

四、项目竣工和运营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和验收、试生产运行、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第11条 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
一、项目技术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资源、能源合理利用等。

二、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和负债状况;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

三、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污染控制、环境治理与保护;增加就业机会等。

四、项目管理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情况;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和投资的监管情况等。

第12条 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
一、项目目标实现程度,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工程(实物)建成。

项目的建筑工程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装置和设施经过试运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项目技术和能力,装置、设施和设备的运行达到设计能力和技术指标,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或企业标准。

3.项目经济效益产生。

项目财务和经济的预期目标(包括运营(销售)收入、成本、利税、收益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基本实现。

4.项目影响产生。

项目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目标基本实现,影响已经产生。

二、项目持续能力的评价,主要分析以下因素及条件:
1.持续能力的内部因素,包括财务状况、技术水平、污染控制、产品竞争能力等。

2.持续能力的外部条件,包括资源、环境、物流条件、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及其趋势等。

第13条 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
项目后评价应根据调查的真实情况,从项目、企业、行业、宏观四个层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得出启示和对策建议。

五、项目后评价成果应用
第14条 项目后评价成果应成为编制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15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后评价结果,认真分析研究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16条 在新投资项目策划时,应参考过去同类项目的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

在新项目立项时,应尽可能参考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随项目进程开展监测分析,改善项目日常管理,并为项目后评价积累资料。

第17条 主管部门对项目后评价成果进行汇总,总结后评价工作
经验和成果,在开展新项目前期研究时供公司主管领导参考。

六、 附 则
第18条 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所使用的资料、数据,及成果,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凡涉及人员应严格保密。

第19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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