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输油管道安全检查表(GB 50253-2014)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领域安全检查表

四
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 24 案,做到应急预案符合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且简明易记易做,与地方政府 管道企业开展应急 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管理工作的情况 25 企业是否建立了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领域安全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企业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 规章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 系,实现“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组 1 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 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情况;新《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标准规程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等。 2 企业在管道巡护、检测和维修制度建设,以及人、财、物等方面保障的情况。 一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3 企业是否建立和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 测检验等制度,及时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消除。 体系建设情况 4 企业是否建成了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和安全管理等信息系统。 5 企业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和落实了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6 企业是否在管道沿线设立明显的标志、警示牌等,对破损缺失标牌是否及时修复 。 7 企业是否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情况。 8 9 企业是否配备管道泄漏监测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 和出入控制系统等管道保护技术装备情况。 企业与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单位,特别是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的情况。
原油输油管道安全检查表(GB 50253-2014)

2
当管道翻越高差较大的长陡坡时,应校核管道的稳定性。
GB50253-2014第4.5.2条
3
当管道采取锚固墩(件)锚固时,管道同锚固墩(件)之间应有良好的电绝缘。
GB50253-2014第4.5.3条
七
管道标志
1
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管道标志的标识、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的有关规定。
1输油管道在土堤中的径向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0m;土堤顶宽应大于管道直径两倍且不得小于1.0m。
2土堤边坡坡度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填土类别和土堤高度确定。对黏性士土堤,堤高小于2.0m时,土堤边坡坡度可采用1:0.75~ 1:1;堤高为2m~5m时,可采用1:1.25~ 1:1.5。
3土堤受水浸淹部分的边坡应采用1 : 2的坡度,并应根据水流情况采取保护措施。
二
线路选择
1
管道线路的选择,应根据该工程建设的目的和资源、市场分布,结合沿线城镇、交通、水利、矿产资源和环境敏感区的现状与规划,以及沿途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地震自然条件,通过综合分析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线路总体走向。
GB50253-2014第4.1.1条
2
中间站场和大、中型穿跨越工程位置选择应符合线路总体走向;局部线路走向应根据中间站场和大、中型穿跨越位置进行调整。
GB50253-2014第4.1.4条
55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原油、成品油管道临近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敷设时,间距不宜小于20m;
石油工程安全检查全套资料样本表格

石油工程安全检查全套资料样本表格该文档提供了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全套资料样本表格,以帮助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记录。
以下是各个表格的简要介绍:1. 安全检查计划表格- 目的: 用于计划石油工程的安全检查活动。
目的: 用于计划石油工程的安全检查活动。
- 内容: 包含安全检查的日期、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信息,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内容: 包含安全检查的日期、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信息,以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安全检查记录表格- 目的: 用于记录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实际情况。
目的: 用于记录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实际情况。
- 内容: 包含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信息,以便后续跟踪和整改。
内容: 包含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信息,以便后续跟踪和整改。
3.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目的: 用于通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整改。
目的: 用于通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整改。
- 内容: 包含被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描述、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信息,以推动安全问题的解决。
内容: 包含被检查单位、安全隐患描述、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信息,以推动安全问题的解决。
4.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目的: 用于记录被检查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目的: 用于记录被检查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 内容: 包含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信息,以便复核整改的有效性。
内容: 包含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信息,以便复核整改的有效性。
5. 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目的: 用于总结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目的: 用于总结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 内容: 包含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主要问题、整改效果、改进建议等信息,以便改进工程的安全管理。
内容: 包含石油工程安全检查的主要问题、整改效果、改进建议等信息,以便改进工程的安全管理。
原油输油管道安全检查表GB

埋地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管道所经地段的农田耕作深度、冻土深度、地形和地质条件、地下水深度、地面车辆所施加的荷载及管道稳定性的要求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管顶的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0.8m。
GB50253-2014第4.2.3条
管沟回填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石、卵砾石、冻土段管沟,应在沟底先铺设细土或砂垫层,压实后的厚度不宣小于0.2m。
GB50253-2014第4.6.1条
里程桩应沿管道从起点至终点,每隔1km至少设置1个。阴极保护测试桩可同里程桩合并设置。
GB50253-2014第4.6.2条
在管道平面改变方向时应设置水平转角桩。转角桩宜设置在折转管道中心线上方。
GB50253-2014第4.6.3条
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物时,应在穿跨越处两侧及地下建(构)筑物附近设置标志桩。通航河流上的穿跨越工程,应在最高通航水位和常水位两岸岸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
GB50253-2014第4.3.2条
地上管道防腐层的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现场环境要求。
GB50253-2014第4.3.3条
采用强制电流保护方式时,应避免或抑制对邻近金属构筑物的干扰影响。
GB50253-2014第4.3.4条
采用牺牲阳极方式保护时,应考虑地质条件的限定影响。
GB50253-2014第4.3.5条
4输油管道与公路并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公路用地范围边线以外,距用地边线不应小于3m。如受制于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不满足本条要求时,应征得公路管理部门的同意;
5原油、成品油管道与军工厂、军事设施、炸药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设施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液化石油气管道与军工厂、军事设施、炸药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1管道线路的安全间距要求<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中对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做了以下规定:4.1.5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3. 原油、液化石油气、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m。
4.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
5.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决定。
但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注1 本条规定的距离,对于城镇居民点,由边缘建筑物的外墙算起;对于单独的工厂、机场、码头、港口、仓库等,应由划定的区域边界线算起。
公路用地范围:公路路堤侧坡脚加护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1m;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坡顶(若未设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1m。
2 当情况特殊或受地形及其它条件限制时,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邻2建(构)筑物与管道安全后,允许缩小4.1.5条中1~3款规定的距离,但不宜小于8m(三级及其以下的公路不宜小于5m),对处于地形特殊困难地段与公路平行的局部管段,在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以内。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SY/T0015-98)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之一。
原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本标准起草人:闫啸、张城、崔京辉、邢国勋 。
Ⅱ
Q/SY65-203 原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油与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原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及储气库安全生产检查。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Q/ S Y 6 5 - 2 0 0 3
a ) HS E 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b ) 岗位责任制; c )领导值班制度; d )交接班制度;
e )巡回检查制度; f )人员、机动车进站管理制度;
g 川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3 . 2 . 2 有关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是否齐全,修订及时符合实蓝
Q/ S Y 6 5 - 2 0 0 3
原l油天 nspoe然 ctin气rl管 aeidon道ftur安aslge全ypir生odlunc产 ets检 ofcr查ude规范巳
2 0 0 3 - 0 1 - 2 7 发布
2 0 0 3 - 0 5 3 一 1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
Q/ 目 次
表1 1 电气管理安全检查表
3 . 3 . 1 2 输气工艺站场安全检查内容见表1 2 ,
表1 2 输气工艺站场安全检查表
检 查 内容
Q/ S Y 6 5 - 2 0 0 3
表1 2 (续)
检 查 内容
3 . 3 . 1 3 压缩机组安全检查内容见表1 3 ,
表1 3 压缩机组安全检查表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检查表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8
依法建设的管道通过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他人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影响土地使用的,管道企业按照建设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应
天然气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9
管道建设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
应
天然气
总图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3
纳入城乡规划的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
应
天然气
总图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4
管道建设的选线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等保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法律
法律条款
重要度
行业
专业
实际情况
符合性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1
管道的规划、建设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十条
应
天然气
总图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2
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编制管道建设规划,并将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方案报送拟建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分审核。
对新版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新规范》GB50253-2014相关条款的解释

镇 居 民 点 和 重 要 公 共 建 筑 物 均 属 人 口稠 密 区 ),相 比
(2)GB50253标 准编 制原 则是 以控 制管 道 的强度 来保 GB50253-2003(2006年版 )规定的 0.72的设计系数 , 证 管 道 本 质 安全 ,从 而 为周 围 设施 提 供 安全 保 证 ,而 不 管 道 壁厚 增 加 20% ,提 高 了重 要地 区 的管道 安全 度 ;此
工程建设标准 问与答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 Q&A
开栏的话:对 工程 建设 标准相 关条款进行解释 ,是 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广大标 准化工作者学 习、 理 解和 掌握 标准很有益 处,本刊特 开设专栏 ,精心 筛选一 些大家共 同关注的重要标准 中有针 对性 的有关问题 与 权威 答复 ,希望通过 问答形 式 ,在 标准学 习使 用者 与标 准编制 者之 间架起一座 沟通的桥 梁,形成 学标 准、用标 ;住的良好 氛围 ,也 为大 家更好地理解 、领会和 掌握标;住尽 绵薄之 力 !
对新版 国家标准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 新规范 》 GB5O253_ 2O1 4相关条款 的解 释
背 景:2014年 6月 23日, 由住 房城 乡建 设 部 批 准 发 布 的最 新 版 国家 标 准 《输 油 管道 工程 设 计 规 范 》 GB50253- 2014于 2015年 4月 1日起 正 式 开 始 实 施 ,其 中 ,第 4.1.3、4.1.6(1)、7.3.5(5)、9_2.1条 (款 ) 为强制 性条 文 ,必 须严 格执 行 。原 国家 标准 《输 油管 道 工程设 计规 范 》GB50253— 2003同时废 止 。在新 版 国家标 准 中 ,作 为强 制 性条 文 的 第 4.1.6条 第 1款将 新 建 、扩 建 和 改建 原 油 、成 品油 管 道 与城 镇 居 民点 或 重 要公 共 建筑 的 距 离 由原 规定 的 “不 宜小 于 15m”修 订 为 “不应 小于 5m”。 由此 引 出三个 问题 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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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道不应通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军事禁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GB50253-2014第4.1.3条
4
输油管道应避开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洪水严重侵蚀等地质灾害地段,宜避开矿山采空区、全新世活动断层。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通过上述区域时,应选择其危害程度较小的位置通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GB50253-2014第4.6.1条
2
里程桩应沿管道从起点至终点,每隔1km至少设置1个。阴极保护测试桩可同里程桩合并设置。
GB50253-2014第4.6.2条
3
在管道平面改变方向时应设置水平转角桩。转角桩宜设置在折转管道中心线上方。
GB50253-2014第4.6.3条
4
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物时,应在穿跨越处两侧及地下建(构)筑物附近设置标志桩。通航河流上的穿跨越工程,应在最高通航水位和常水位两岸岸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
GB50253-2014第4.1.4条
55
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原油、成品油管道临近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敷设时,间距不宜小于20m;
3输油管道与铁路并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且原油、成品油管道距铁路线不应小于25m、液化石油气管道距铁路线不应小于50m。如受制于地形或其他条件限制不满足本条要求时,应征得铁路管理部门的同意;
7
相临并行的任一管道受到干扰影响时,不宜采取联合阴极保护措施。需要进行联合保护的,应在并行段两端受干扰的管道上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GB50253-2014第4.3.7条
8
埋地输油管道的保温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GB/T 50538的有关规定。
GB50253-2014第4.3.8条
GB50253-2014第4.4.4条
4
截断阀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地形开阔、地势较高、检修方便,且不易受地质灾害及洪水影响的地方。
GB50253-2014第4.4.5条
5
线路截断阀应能通过清管器和管道内检测仪。
GB50253-2014第4.4.6条
六
管道的锚固
1
当管道的设计温度同安装温度存在温差时,在管道出入土端、热煨弯管、管径改变处以及管道同清管器收发设施连接处,宜根据计算设置锚固设施或采取其它能够保证管道稳定的措施。
GB50253-2014第4.1.9条
9
管道与通信光缆同沟敷设时,其最小净距(指两断面垂直投影的净距)不应小于0.3m。
GB50253-2014第4.1.10条
三
管道敷设
1
输油管道应采用地下埋设方式。当受自然条件限制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部地段可采用土堤埋设或地上敷设。
GB50253-2014第4.2.1条
2
当输油管道需改变平面走向或为适应地形变化改变纵向坡度时,可采用弹性弯曲、冷弯管和热煨弯管,不得采用虾米腰弯头或褶皱弯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253-2014第4.2.2条
3
埋地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管道所经地段的农田耕作深度、冻土深度、地形和地质条件、地下水深度、地面车辆所施加的荷载及管道稳定性的要求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管顶的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0.8m。
GB50253-2014第4.2.3条
4
管沟回填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石、卵砾石、冻土段管沟,应在沟底先铺设细土或砂垫层,压实后的厚度不宣小于0.2m。
2回填岩石、砾石、冻土段的管沟时,应先用细土或砂回填至管顶以上0.3m后,方可用原状土回填,回填土中的岩石和碎石块最大粒径不应超过250mm。
3管顶和管底用的细土或砂的最大粒径应根据外防腐涂层的类型确定;对于三层结构聚乙烯、三层结构聚丙烯和双层环氧粉末外防腐涂层,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0mm,且应保证良好的颗粒级配;对于其他涂层,最大粒径不宜超过10mm。
GB50253-2014第4.6.4条
5
当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行人较多和易遭车辆碰撞的地方,设置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标志应采用具有反光功能的涂料涂刷。
GB50253-2014第4.6.5条
6
埋地管道通过人口密集区、有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和易遭受挖掘等第三方破坏的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宜在埋地管道上方埋设管道警示带。
6液化石油气管道与城镇居民点、重要公共建筑和一般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GB50253-2014第4.1.6条
6
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及《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的有关规定。管道与干扰源接地体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的有关规定。埋地输油管道与埋地电力电缆平行敷设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的有关规定。
5
采用牺牲阳极方式保护时,应考虑地质条件的限定影响。
GB50253-2014第4.3.5条
6
在交、直流干扰源影响区域内的管道,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和《埋地钢质管道直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SY/T 0017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排流保护或防护措施。
GB50253-2014第4.3.6条
表
序号
检查项目
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一
输油工艺
1
输油管道宜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采用其他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说明其可行性及必要性。
GB50253-2014第3.1.3条
2
输送工艺方案应根据管道的设计内压力、管径、输送方式、输油站数量、顺序输送油品批次等,以多个组合方案进行比选确定。
GB50253-2014第3.1.5条
GB50253-2014第4.6.6条
八
管道水工保护
1
管道通过以下地段时应设置水工保护设施:
1采用开挖方式穿越河流、沟渠段;
1输油管道在土堤中的径向覆土厚度不应小于1.0m;土堤顶宽应大于管道直径两倍且不得小于1.0m。
2土堤边坡坡度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填土类别和土堤高度确定。对黏性士土堤,堤高小于2.0m时,土堤边坡坡度可采用1:0.75~ 1:1;堤高为2m~5m时,可采用1:1.25~ 1:1.5。
3土堤受水浸淹部分的边坡应采用1 : 2的坡度,并应根据水流情况采取保护措施。
二
线路选择
1
管道线路的选择,应根据该工程建设的目的和资源、市场分布,结合沿线城镇、交通、水利、矿产资源和环境敏感区的现状与规划,以及沿途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地震自然条件,通过综合分析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线路总体走向。
GB50253-2014第4.1.1条
2
中间站场和大、中型穿跨越工程位置选择应符合线路总体走向;局部线路走向应根据中间站场和大、中型穿跨越位置进行调整。
GB50253-2014第4.5.1条
2
当管道翻越高差较大的长陡坡时,应校核管道的稳定性。
GB50253-2014第4.5.2条
3
当管道采取锚固墩(件)锚固时,管道同锚固墩(件)之间应有良好的电绝缘。
GB50253-2014第4.5.3条
七
管道标志
1
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管道标志的标识、制作和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的有关规定。
4在沼泽和低洼地区,土堤的堤肩高度应根据常水位、波浪高度和地基强度确定。
5当土堤阻挡水流排泄时,应设置泄水孔或涵洞等构筑物;泄水能力应满足重现期为25年一遇的洪水流量。
6软弱地基上的土堤,应防止填土后基础的沉陷。
7土堤用土的透水性能宜接近原状土,且应满足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GB50253-2014第4.2.9条
8
地上敷设的输油管道应采取措施补偿管道轴向变形。
GB50253-2014第4.2.10条
9
当埋地输油管道同其他埋地管道或金属构筑物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3m,两条管道的交叉角不宜小于30°;管道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GB50253-2014第4.2.11条
10
输油管道通过人工或天然障碍物(水域、冲沟、铁路、公路等)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和《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的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管段的设计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选取。
2
埋地管道外防腐层的性能、等级及外防护层的选用,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需求确定。
GB50253-2014第4.3.2条
3
地上管道防腐层的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现场环境要求。
GB50253-2014第4.3.3条
4
采用强制电流保护方式时,应避免或抑制对邻近金属构筑物的干扰影响。
GB50253-2014第4.3.4条
GB50253-2014第4.2.6条
5
管沟回填后,应恢复原地貌,并保护耕植层,防止水土流失和积水。
GB50253-2014第4.2.7条
6
当输油管道一侧临近冲沟或陡坎时,应对冲沟的边坡、沟底和陡坎采取加固措施。
GB50253-2014第4.2.8条
7
当输油管道采取土堤埋设时,土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