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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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平江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平江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平江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领导:非常感谢县人大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全县河道采砂、淘金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今天各位领导又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视察指导河道整治工作,令我们深受感动、倍受鼓舞。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作个简单汇报,再请各位领导指示。

我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从2011年11月开始,根据上级河道采砂、淘金专项整治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市河道办的直接指导下,在县四大家的重视与支持下,我们从平江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打响河道非法采砂、淘金专项整治攻坚战,严密组织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圆满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与采砂权的有偿出让工作。

去年,全省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岳阳召开,我县作为现场观摩点,王洪斌书记(时任县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我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两年都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在整治期间,全县销毁非法淘金船33条,扣押处理挖机、铲车43台,拆除挖机电脑板6套,取缔大、小采砂场125个,其中:大型非法采砂场、洗金场60家(含禁采区23家)、非法小型砂场及采砂作业点65个。

组织河道采砂权拍卖会5次,拍卖采砂权标的29个,成交价款3284.1万元,征收采砂价格调节基金148万元。

一、高度统一思想,凝聚整治合力我县共有大小河流141条,其中,汨罗江与昌江分别为186公里与83公里,27个乡镇中涉河乡镇有20个,河道管理点多、线长、面广。

汨罗江、昌江与部分支流一度成为非法采砂淘金的重灾区,虽然我们多次整治,但往往都因一些非法开采人员无理取闹、越级上访而影响成效。

2011年11月以来,我们抓住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的机遇,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县政府常务会议与县长办公会先后6次研究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成立由县长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明确水务部门为河道采砂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执法与监管;同时,县政府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专项行动,并从公安、工商、国土、环保、林业、工信、电力等相关部门抽调30人,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

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

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

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汇报ok3w_ads(“s004”);ok3w_ads(“s005”);篇一:关于普兰店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关于普兰店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为全面完成河道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保障河道行洪及公共安全,按照省政府江河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大连市政府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普兰店市(区)坚持以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行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了以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的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较好的完成了预期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1、强化领导快速启动5月18日召开了全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汪家林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娄立新、市林水局局长王平、市公安局副政委费翼才为副组长,林水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林水局抽调了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水利治安派出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了铲车、拖车等专用设备,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自5月26日起,市林水局局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王平同志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动员会、现场办公会;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分工协作、阶段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保“查一件、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整治效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自全市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截至目前共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集中宣传5次,由于加大对综合整治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已经形成了对涉河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

3、多管齐下深入排摸为彻底摸清辖区内河道采砂场的实际情况,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发了砂场摸底统计表,执法行动组夜以继日地深入辖区各乡镇、村,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违法占河、占滩及所有非法采砂进行重新核实、登记造册,确定整治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制定了具体方案。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篇一: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XX年8月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力开展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成效在泉州市及相关区(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水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方式,全力打击非法采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主动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和对违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的苗头,坚决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重点水工程、桥梁设施的安全。

据统计,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下游河段共组织执法活动35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在执法中共查扣非法运砂车辆5辆,没收非法抽砂船4艘、抽砂管100根450米,查扣大型非法采砂船2艘,清除采砂场约5860平方米、采砂码头4处,查办水事案件13件,处罚没款5.65万元。

南安市在打击金鸡拦河闸上游的非法采砂中共组织大小规模的执法行动50多次(其中夜间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取缔非法采砂点20多处,缴获大型抽砂船5艘、小型抽砂船10艘、放沉8艘、捣毁码头20多处、没收抽砂管道400多节、扣押非法运砂车辆5辆、大型装载机6部、小型挖掘机1部,行政罚款20多万元。

目前,晋江下游河道的非法采砂现象已得到根除。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的屡禁不止现象引起了泉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视,20XX年7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题会议,决定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确保河道采砂安全有序进行,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我单位于近日开展了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河道采砂许可证管理情况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在河道采砂许可证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许可证管理不规范,部分采砂企业并未取得合法的采砂许可证而在河道上开展采砂作业,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我们立即要求采砂企业完善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许可证管理规定行事。

二、河道采砂安全管理情况
在河道采砂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采砂企业未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工人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我们加强采砂企业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行事。

三、河道采砂环境保护情况
在河道采砂环境保护方面,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采砂企业在采砂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对河道造成严重污染。

为此,我们加强对采砂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强化环境监管,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总体来看,我们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加强对采砂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河道采砂安全、环保和治理工作,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现XX湖区辖李楼乡、曹山、解放、延安、XX、治淮五个街道和东升公共服务中心,淮河河道由国庆街铁路桥至曹山闸,共6.8公里。

目前船主户籍在我区的采砂船共计14艘,全部停靠在长淮卫桥下的停靠点,通过前期的清理和整顿,我区河道范围内无采砂船停靠点,无砂场。

二、主要工作措施1、切实贯彻落实淮河河道禁止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XX湖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直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依法履行禁止采砂管理职责,确保打击非法采砂堆砂工作取得实效2、加强宣传,促进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为保障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顺利开展,区相关单位对非法采砂户进行了细致摸排,将采砂船登记在册,同时采取张贴通知、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非法采砂的巨大社会危害。

3、依法严厉打击,全力推进打击非法采砂工作。

区打击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协助市河道管理局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在辖区河道内非法采砂,同时对外地采砂船只进行了驱除。

截止目前共对6艘非法采砂船罚款31000元,捣毁采砂设备20余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区执法经费和专业装备十分有限,还没有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2、我区大小采砂船只共有14艘,现已全部统一停靠在指定停靠点,但是没有将采砂机具统一搬离采砂船,实现机具上岸统一保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争取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构,落实保障经费和人员,实现对辖区河道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着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现有的非法采砂船集中统一拆除。

河道采砂情况汇报

河道采砂情况汇报

河道采砂情况汇报河道采砂情况汇报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问题,省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并作出明确指示。

市县政府及各部门也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特别是近年来,在水利部和淮委的精心指导下,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维护了河道正常的管理秩序,保证了防洪工程的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完善制度。

根据《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实行采砂许可制度。

省水利厅负责对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授权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发放、采砂管理及监管、执法工作。

信阳等省辖市也相继制订出台了采砂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保障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搞好规划。

部分采砂管理任务大的市、县编制了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执行。

我省配合淮委编制完成了《淮河流域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

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砂管理规划,划定禁采区、可采区,规定禁采期、可采期,明确年度开采量。

从检查情况看,年度执行情况基本处于可控范围。

三是严格审批。

我省河道采砂审批发证的主体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采砂许可证一年一核发,并规范了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等行政行为。

采砂管理规划批复后,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根据批复的年度可采砂量制订采砂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遵纪守法、信誉度高的采砂业主,发放采砂许可证并签订责任书。

四是强化监管。

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河道管理部门加强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非法违规采砂及时处置,对群众举报和信访反映的违法采砂情况及时查处。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篇一: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XX年8月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力开展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成效在泉州市及相关区(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水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方式,全力打击非法采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主动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和对违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的苗头,坚决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重点水工程、桥梁设施的安全。

据统计,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下游河段共组织执法活动35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在执法中共查扣非法运砂车辆5辆,没收非法抽砂船4艘、抽砂管100根450米,查扣大型非法采砂船2艘,清除采砂场约5860平方米、采砂码头4处,查办水事案件13件,处罚没款5.65万元。

南安市在打击金鸡拦河闸上游的非法采砂中共组织大小规模的执法行动50多次(其中夜间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取缔非法采砂点20多处,缴获大型抽砂船5艘、小型抽砂船10艘、放沉8艘、捣毁码头20多处、没收抽砂管道400多节、扣押非法运砂车辆5辆、大型装载机6部、小型挖掘机1部,行政罚款20多万元。

目前,晋江下游河道的非法采砂现象已得到根除。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的屡禁不止现象引起了泉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视,20XX年7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题会议,决定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河道砂石开采情况汇报

河道砂石开采情况汇报

河道砂石开采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对本地区河道砂石开采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汇报。

现将情况如实汇报如下:一、河道砂石资源总体情况。

经过实地调查和数据统计,本地区河道砂石资源总量丰富,主要分布在XX河、XX河等河流中。

其中,砂石资源储量较大,种类繁多,质量优良,具有一定的开采价值和利用潜力。

二、河道砂石开采现状。

1. 合法开采,目前,本地区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合法砂石开采企业,这些企业依法取得了相关的开采许可证和环保手续,开采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规范和控制。

2. 非法开采,同时,也存在一些非法砂石开采现象,这些非法开采行为严重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给当地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三、河道砂石开采存在的问题。

1. 生态环境破坏,非法开采行为导致了河道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河道生态失衡。

2. 安全隐患,非法开采行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给周边村民和道路交通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河道砂石开采管理建议。

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砂石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巡查和监管,严格执法,杜绝一切非法开采行为。

2.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河道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制度,规范开采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当地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五、结语。

本次调查汇报了本地区河道砂石开采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资源管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特此汇报。

文档创作者,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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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下游(上**大桥以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请示,建议对我市**下游(上**大桥以下)河道黄砂实行修复性禁采。

对此,市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水利部门会同有关县区政府、部门开展调研、论证,依法依规提出可行的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今年1月上旬,市水利局就此征求了浠水、团风、黄州等三县区政府及水利、砂管等部门意见。

黄州区明确要求对**下游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浠水、团风两县反对禁采。

带着相关问题,市水利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河道采砂现场调研并认真听取了浠水、团风、黄州三县区政府及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河道采砂管理局、乡镇和部分采砂业主的意见与建议,形成了专门的调研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对**下游(上**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情、工情、汛情、航道等情况的变化和管理需要,在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临时扩大或者缩小禁采范围、延长或者缩短禁采期限,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

()**属市管中小河流。

鉴于**下游(上**大桥以下)河段河道的变化及安全管理的需要,
建议市人民政府采纳市交通运输局建议,依法作出决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对**下游(上**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在修复性禁采期间,建议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由浠水、团风、黄州三县区政府对辖区内河道禁采管理、挖力及运力(含陆路运力、水路运力)人员妥善分流、社会维稳等相关工作负总责。

三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联合执法。

水利、砂管部门要强化修复性禁采期间河段禁采管理,对所有采砂船只、机具实行严格集中监管。

铁路、交通部门对各类跨河桥梁的保护标识和防护设施到位;交通海事部门要依法对河道内“三无”(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只和临时组装的采砂机具,开展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对于违法航行、作业船只,应予以暂扣、没收,清除出河道管护范围。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案件的查办和治安管理力度。

同时,认真做好相关采砂从业人员宣传教育、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

为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市水利局应迅速对《**采砂规划》予以修订。

对**下游河段,如果实行修复性禁采,不仅有利于确保河道堤防、交通铁路跨河设施安全,而且有利于河道砂石采补平衡和水生态环境修复。

但这一决策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水县政府反映,“突然实行修复性禁采,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带来巨大的社会矛盾。

”例如,两县区大量的采、运砂从业人员生活没有保障;巨额的投资难以收回,规划的严肃性受到质疑,以及加剧其他河流水域非法偷采和大规模的群众上访等诸多问题。

客观地看,风险性决策主要体现在社会稳定层面。

在**下游河段,涉及50余艘大型采砂船舶,250余艘运砂船舶,3000余台运砂车辆,生产、运输、营销、制造、维修、服务等各个方面从业人员达6万多人。

要实现修复性禁采,一是必须认真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妥善分流工作。

二是对相关采砂船舶上岸,应当借鉴外地做法,采取适当补贴的做法,给予帮助。

三是对运砂船舶、车辆应合理引导,分流到其他产业。

若实行全面禁采,倘若三县区政府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适度补贴又无法落实,极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和社会不稳定。

一些从业人员禁采后若无固定就业渠道和生活来源,可能会下河偷采,给河道采砂管理造成巨大压力和隐患。

(二)如果考虑到实行修复性禁采后,县区相关问题和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建议适度调整《**采砂规划》,过渡性限点、限量开采1-2年,在过渡期内处理好相关矛盾。

规划到期后迅速启动修复性禁采。

1、建议对**上**大桥至“京九”铁路桥之间的陆地采砂河
段,采取减“点”减“量”开采,推行“红安模式”,实行县区政府专营。

⑴在严格执行**采砂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调减采砂站点和年度采量。

自20xx年起,在该河段,浠水、团风、黄州三县区,每县区只允许保留一个可采点,年度许可采量按照《**采砂规划报告》确定的年度控制开采总量的50%执行。

同时,三县区政府应当坚持保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黄砂需求外,采取得力措施,严格执行限点限量开采规划许可,控制外卖黄砂,尤其是走陆路到江边码头转卖,制止贱卖黄砂资源。

⑵严格采砂总量管理。

为确保《**采砂规划》及许可的严肃性,建议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每年对该河段黄砂年度许可及开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和专项审计。

⑶推行“三权分离”前提下的“六统一联”政府专营的管理模式。

推行河道采砂经营权归县区政府,采砂许可审批权归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砂作业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出让,按照“六统一联”管理模式,推动黄砂资源政府效益最大化和行政管理成本最小化。

⑷全面清理整顿制砖企业用砂。

目前上**大桥附近有2家制砖企业,其中浠水与团风县各1家。

由于政策等原因,制砖企业的取用砂未列入采砂规划之中,长期存在无许可、监管缺位、费税流失的情况,建议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沿河制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⑸强化政府及部门管理责任。

强化三县区政府河道采砂管
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

2、“京九”铁路桥至下**公路大桥之间河段的水上黄砂开采,建议仍然按照《**采砂规划》过渡性开采1-2年,由浠水、黄州两县、区政府制定年度开采方案、现场监管方案,
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到期后迅速启动河道修复性禁采管理。

⑴严格落实规划采量及开采船只数量。

根据《**采砂规划》,20xx年该河段控制开采量为20xx年开采活动结束后,联合
对两县、区政府实际执行年度行政许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对超量开采行为,建议由市纪委、监察局按照黄纪发〔20xx 年度开采方案和现场监管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

为确保河
道安全,建议由浠水、黄州两县区政府联合研究制定该河段
年度开采方案和现场监管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⑶交通部门依法取缔该河段所有“三无”船只。

依据《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69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航行、作业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
停止的,暂扣船舶;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的规定,建议强化两县区政府及交通、海事部门职责,对该河段“三无”船只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⑷强化两县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和市
政府办公室黄政办电[20xx年起,对该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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