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种类,根据国家《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划分。
第三条职业病确诊程序:首先由本厂职工医院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阳性体征者,要结合职工自我感觉症状,以及年龄、工龄,工作环境等,做出初步诊断,然后,由职工医院介绍至“潍坊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进一步检查,由该委员会确定为职业病。
第四条职业病及职业中毒及职业中毒的预防和管理,由公司职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会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负责。
疑难重大问题报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查体(一)凡从事粉尘、有毒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严格进行查体,禁止不适宜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流入该区。
(二)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自查体时开始建立基础档案,作为后期健康查体的参考资料和诊断依据。
(三)为了及时掌握接触粉尘作业和其它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状况,便于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按照国家规定,在“潍坊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公司职工医院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工会,组织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严格控制查体对象和查体范围,凡符合查体条件和查体范围的员工,要动员其参加健康查体,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
(五)对所有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都要建立健康档案和卡片。
(六)凡大批量集体查体,其结果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意见。
第六条职业病患者管理(一)认真做好各种职业病患者的管理工作,使患者安心工作和治疗。
(二)对已经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要定期组织复查,积极防止并发症。
(三)按规定做好各类职业病患者的安置工作。
凡己确诊的职业病患者,由职工医院提出书面建议,综合管理部负责将其调离原岗位,适当调整工种,对劳动能力有轻度减退的患者,可酌情使其从事适当的轻体力工作;对劳动能力显著减退者,可安置在劳动条件较好的环境,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作康复医疗活动。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 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来员工。
三、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委托职业卫生管理专业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3. 审批和颁布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4. 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5.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6.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7. 监督职工遵守职业卫生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8. 打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四、职业病预防1. 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时间。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职工的职业病危害。
4.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能力。
5.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早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高风险岗位的特殊监护。
五、职业病防治1. 发现职业病病例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追踪调查职业病的病因和病源,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组织职业病诊断和评估,及时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救治。
3. 提供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4. 组织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职业病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六、考核和奖惩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对于不履行职业卫生职责的个人或部门,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三、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职业卫生机构一、设立职业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二、职业卫生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和功能:(一)制定并执行职业健康监测计划;(二)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三)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职业卫生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保障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一、本单位应对工作岗位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
二、对识别和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本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范围,并进行分析总结。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措施一、本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二、对因工作需要而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本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培训。
三、本单位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四、本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五章入职前的职业卫生检查一、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二、职业卫生检查应包括体检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询问。
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应由职业卫生机构出具,并保存档案备查。
第六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一、本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职业病的预防和防治知识;(二)职业病危害的识别和评估方法;(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七章职业卫生事故的处理一、对于发生的职业卫生事故,本单位应立即进行紧急救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对于因职业病导致的工伤,本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补偿。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预防职业病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体系。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卫生法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和监测管理:组织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规定。
4.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报告管理:对职业病进行诊断鉴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从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6.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提供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估、职业病防治技术咨询和培训等服务。
7. 职业病监督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利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和执行,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也可以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和救济措施。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篇一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同企业的文明生产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减少以至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达到保护劳动力,促进生产的目的。
1、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由担任工业卫生及职业病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公司级管理人员领导。
2、安全技术、工会、生产、设计、技术、工艺、计划、财务、人事劳资、机械动力和技改等部门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职责。
3、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管理机构应努力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职业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和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员工人数及体检情况。
4、对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对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污染危害点的治理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积极责成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6、对接触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及有关的台账资料。
7、新员工应按规定要求做好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进入公司工作。
8、生产作业现场应落实各级环境卫生责任制,由一名安全负责人分管卫生工作,综合员负责日常管理。
9、生产作业现场做到无积水、泥浆;落地灰要及时清理,主要通道、楼梯间保持通畅;杂物、垃圾按规定区域堆放,并定期清理。
工地排水畅通。
10、生产作业与生活区分开;生产材料分区域堆放整齐,砂石分类隔离堆放;机具设备要保持清洁。
11、设立卫生包干区,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饭堂、厕所(浴室)、大门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划分包干范围,轮值清扫。
12、厕所、浴室要有专人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水、无污垢、无尿积、无臭味。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治理职业病而建立的一套权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加强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制度目的职业病是在特定的劳动岗位上长期接触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下降或身体健康状况受到损害的疾病。
职业病具有发病率高、病情严重、康复难度大等特点,不仅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对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有害因素;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康复和病例管理的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二、制度内容(一)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负责职业病的监测、评估、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标准。
(二)职业病预防控制1.有害因素控制:制定和实施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被有害因素侵害。
例如,使用防护设备、加强通风和排放有害物质的处理等。
2.职业病监测: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对潜在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制定职业病防治法律、设立专门的职业病基金等。
(四)职业病知识宣传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增强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五)职业病事故处理建立职业病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保护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制度执行(一)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确保水泥等易产生粉尘材料的储存和使用区域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禁止无故移除防尘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尘口罩,避免过度劳累的工作情况。
3、监督措施。
在进行工程安全检查时,同步检查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个人防尘措施的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指导工人采用低尘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环境安全措施。
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环境。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时需佩戴防毒口罩和眼罩,遵守操作规程,实行轮班作业,防止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状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执行工作时间限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振动病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区域安全措施。
在作业区域设置职业病警示标识。
2、个人防护措施。
确保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提供防振手套,通过调整换班时间,防止作业人员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时,核实警示标识的设置,员工持证上岗,防振手套的佩戴,以及工作时间的合规性。
四、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加强作业区域的通风排气设施。
2、个人防护措施。
要求相关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实行轮班作业,避免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效果,员工持证上岗,口罩佩戴情况,确保工作时间合规,并提升员工在中毒事故中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职业性耳聋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区域安全措施。
设置职业病警示标识,对噪音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以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
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噪耳塞,实行轮班作业,防止超时工作。
3、监督措施。
检查作业场所的降噪措施,员工佩戴耳塞的情况,确保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
六、过度工作预防控制措施:1、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派遣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职业卫生: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和控制人造环境中有害因素侵害工人健康的办法和活动。
2.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某些特征性的诊断标准和病理生理改变为特征的疾病。
3.有害因素:是指工作环境中可能导致或能够导致职业病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物理因素和人力因素。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1.单位负责人应做好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实施。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案,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各部门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
4.员工应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2.负责制,属地管理;3.全员参与,依法履职;4.风险控制,保障安全;5.科学管理,不断完善。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岗位危害评价1.单位应定期对所有岗位进行危害评价,评估其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及对员工的危害程度,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2.岗位危害评价应包括有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接触途径、工作场所和数量等信息。
3.评价结果应向员工公开,并采纳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员工职业健康检查1.员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项目。
2.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
3.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反馈,并按要求进行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单位应根据岗位危害评价结果,配备适当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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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 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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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一)董事长
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主管职业卫生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三)员工职责
1、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知识,遵守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2、发现职业中毒和中暑事故隐患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或……。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职责
……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其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方可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第十四条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需经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第十五条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六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各部门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或射线的生产装置前,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维护、检修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第四章职业卫生现场监测
第十九条职业卫生监测点的确定
职业卫生监测点的确定,由……负责依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标》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兵器工业职业卫生监测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定期(一般为1年)进行研究调整,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条监测周期
(一)粉尘、毒物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监测点每半年复查一次。
(二)物理因素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
(三)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时,依照《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卫生预评价规范》的要求,连续监测3天。
(四)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效果进行卫生学评价时,在措施前后分别连续监测3天。
第二十一条现场监测
(一)监测工作应按照国家规范进行。
(二)监测项目由……委托扬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监测。
(三)监测结果,由……报主管副总经理,并向监测点所在部门及相关作业人员通报。
第五章职业健康监护
第二十二条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实行就业前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和可疑职业病人的复查、离岗前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委托取得省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
第二十五条由员工个人提出职业病诊断的,如能确诊为法定职业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由公司承担,否则其本人承担。
第六章保健食品津贴发放
第二十六条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范围
(一)接触有毒物质的工种
1、经常接触对人的内脏、神经或血液系统有危害的铅、汞、锰、苯、甲苯等化合物蒸汽或粉尘的工种。
2、经常接触氯气、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氮氧化合物等对粘膜有刺激性的气体的工种。
3、经常接触有化学窒息性氰化氢等气体的工种。
(二)经常接触放射线的工种。
(三)经常接触矽尘作业的工种。
(四)高温、低温作业工种,主要指工作地点的温度常年在35℃以上、-20℃以下的工种等。
第二十七条保健食品津贴的标准
(一)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岗位人员,由……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依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强度)、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时间情况,将保健津贴标准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其金额分别为30元/每月、20元/每月、10元/每月,并依照扬州市的标准及物价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保健食品津贴的发放
(一)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人员,以人力资源部的调令为准。
部门内部自行调整人员,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办理变更手续,并送……备案。
(二)享受保健食品津贴的人员名单,由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部门填制享受保健食品的人员名单,在次月五号前报……审批,逾期一律不补。
(三)当月参加生产满12天以上者,可领取全月保健食品津贴,满7天以上者可领取半月保健食品津贴。
(四)凡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工种的人员及病假、事假、出差、调休、停产待料等,一律停发保健食品津贴。
(五)管理、技术人员直接参加有毒有害作业生产、担负生产任务,可享受同工种保健食品津贴。
(六)各部门上报的保健食品津贴报表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七章职业危害申报
第二十九条……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向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条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检查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按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奖惩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
职业健康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云博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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