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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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住院管理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一)医保入院管理1.入院审核医保窗口应根据患者就医凭证和相关政策,进行人院前审核,确认参保人员身份与医保类型。

入院审核的主要内容有:(1)接诊医师开入院证时,需核实医保(新农合)手册与患者本人是否相符,在诊疗手册上记录入院原因,应有明确的需住院治疗指征。

对于外伤患者,应记录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

(2)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身份证、医保(新农合)手册等证件,再次核实患者身份,并审核病种,在人院证上加盖相应的标识章。

2.入院审核注意事项(1)医保患者未带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可先按普通患者入院(告知科室按医疗保险患者管理),待证件齐全后尽快到医保窗口办理手续,转换成相应的医保类别。

(2)因入院时不易判断或入院后病情有变化、出院前需重新界定支付类别的(例如生育与病理产科的界定因出入院诊断不同需判断是否按单病种结算等),应能从信息系统中更改患者类别,并冲销和重新上传费用。

(3)发现冒名住院或提供虚假外伤证明等违规情况时,应将其医保转成普通患者类别,必要时通知医保经办机构。

(4)对于二次返院(即同一患者出院后再次入院)的间隔时间,一些经办机构有限制条件和审批流程例如需大于10天,若未超过而再次入院则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出院后病情有变化,急危、重症等),经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审批后方可办理或转成医保手续。

(5)根据我国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但在目前的医保运行实践中,政府和各医保经办机构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果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医院则有违规的风险,所以需和相关的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解决。

(二)医保在院管理1.严格出入院标准按照卫生部门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出入院标准,不得挂床住院轻病住院;对于在短时期内二次返院的医保患者病历应在入院记录中说明原因,不可人为的分解住院;参保人员住院后应将医保手册放在护理站保管,临床科室核对人、本一致后方可入住,出院时归还,严禁冒名住院;科室应在病人一览卡床头卡上加盖分类标识章以方便管理;外伤患者的医保手册、证明材料、住院病历中记载的致伤原因应一致,若发现异常因及时核实解决。

医院参保患者住院管理制度

医院参保患者住院管理制度

医院参保患者住院管理制度一、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者,凭经治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等证件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二、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后,病区应严格执行身份双审核制度,确保人、证相符,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

三、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各种证件由所在病区统一存放和管理,以备查用。

四、参保职工患者入院前三天的门诊费用、参保居民患者急诊观察转住院当天的门急诊费用可一并计入当次住院费用给予报销补偿。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得发生门诊医疗费,医师不得接受患者指名检查、指名开药和超规定开药。

五、凡属意外伤害住院的参保人员,经治医师应在住院病历中详细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原因及性质,不得出现“不慎摔伤”、“因故致伤”、“因意外伤害所致”等字样,以便及时开展调查、取证、确认程序。

六、住院诊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及一般服务设施目录)有关规定,须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项目或药品时,要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经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七、因医院技术、设备条件所限,参保人员住院期间需到院外检查、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填写《外出检查、购药审批表》报医保部审批,并及时记录在病历中。

院外检查、治疗费凭检查单、处方明细清单、有效发票及相关人员签字一并计入当次住院费用给予报销补偿,检查报告单和《外出检查、购药审批表》粘贴在病历中。

八、参保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能离开医院。

确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医院的,经主管医生同意,护士长、科主任签字后报医保部备案,必须限定请假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清楚,否则视同挂床住院九、住院期间确需转诊、转院至济宁市外医疗机构者,应由经治医师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同意后由医保部审批。

十、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收入住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推诿、拒收患者,严禁冒名、挂床、分解住院。

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其所在病区应及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医保住院管理制度全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住院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医保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保住院患者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保住院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理、合法、合规原则;(三)患者权益保障原则;(四)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医保住院患者入院管理第四条医保患者入院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二)住院登记表、住院费用预缴单等手续;(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医保患者入院时,应如实告知病情,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第六条医保患者入院后,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住院手续,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病历,详细记录患者病情、治疗过程等信息;(二)对医保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三)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医保住院患者诊疗管理第七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医保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医疗质量。

第八条医保患者诊疗过程中,医生应充分尊重患者意愿,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第九条医保患者诊疗费用,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收取。

第十条医保患者出院前,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并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第四章医保住院患者出院管理第十一条医保患者出院前,医院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做好以下工作:(一)核对患者诊疗费用,确保医保报销比例准确;(二)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提供出院证明;(三)指导患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医保患者出院后,医院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跟踪患者康复情况,及时了解患者需求;(二)对医保患者进行回访,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三)对医保患者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章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结算管理第十三条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结算,应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合理收取。

第十四条医保住院患者费用结算,应确保以下工作:(一)收费透明,公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二)收费准确,避免错收、漏收;(三)收费及时,确保患者顺利出院。

医保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医保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平凉惠君肛肠医院保住患者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参保人员,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医保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医保检查组,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一、医保检查组成员:组长:马勇杰组员:丁红艳、姚莉、厍永顺、吴丹、赵晓莉检查组工作职责:1、每天按照8:30、11:40、14:30、17:00四个时间准时查房,统计医保住院患者在床情况并记录,同时,病房责任护士每天检查医保住院患者在床情况。

2、检查组发现医保住院患者不在床一次,罚责任医生100元,将罚款单当日报送财务。

(注: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医保住院患者不在床,一切经济、行政处罚由科室主任承担。

)二、医保住院患者管理办法1、医保患者入院,即收取并保留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要核对、验证收治患者情况,身份证及医保卡是否相符。

2、对急诊住院,或未带医保卡的患者,病区需通知患者或家属第二天(或尽快)到住院处补刷医保卡,更改医保类别。

3、若发现用他人的医保卡冒名就诊的,或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等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骗保行为,立即报告医保办,上报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4、严格把握入院指针,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违法、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职工工伤、生育等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不能以医保类别就医。

5、严格控制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规范实施医保工作。

住院期间需审批和自费项目,医生在使用前请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记录,以签字为证。

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参保患者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7、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医院医保及住院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及住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保及住院管理工作,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保管理制度1. 医保办公室职责(1)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审核、报销及结算工作。

(3)配合医保部门对医院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组织医保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保政策水平。

2. 就诊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治疗、用药。

(2)参保人员就诊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完整、规范,记录清晰、准确。

(4)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3. 费用结算制度(1)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2)出院时,医院根据医保政策及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结算。

(3)参保人员对费用结算有异议的,可向医保部门投诉。

三、住院管理制度1. 入院手续(1)患者入院时,需出示医保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

(3)患者需填写《住院知情同意书》,明确住院期间的责任和义务。

2. 住院期间管理(1)严格执行床号、姓名、诊断、治疗、护理等制度。

(2)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如需离院,需经医生批准。

(3)患者离院期间,如需再次入院,需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住院期间,如有病情变化,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 出院手续(1)患者出院前,需与医护人员充分沟通,了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

(2)出院时,患者需结清住院费用。

(3)患者出院后,如对住院治疗有异议,可向医院投诉。

四、违规与处罚1. 医院工作人员违反医保政策、法规,擅自扩大医保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医疗服务,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参保人员伪造、篡改医保卡、病历等资料,骗取医保待遇,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本院医保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根据省、市、区医保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门诊管理1、参保人来院就诊,各窗口工作人员、首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核实,杜绝冒名就诊。

2、慢性病人就诊使用门诊慢性病专用大病历,详细记录就诊情况,开具药品及检查项目与病种相符,杜绝超量开药,超范围开药和检查。

3、严格执行医保三个目录及门诊慢性病病种药品适用范围。

二、住院管理1、对医保住院患者应认真进行身份核实,做到人证相符。

病历中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证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及时向参保人提供《**市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告知书》,履行告知义务并签字确认。

2、严禁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严禁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

3、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使用全额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一次性耗材时,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署《**市基本医疗保险使用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4、为参保人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并在病历中有详实记录,医嘱单、病程记录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要相符。

5、加强对药占比、诊疗项目占比、卫生材料占比、疾病次均费用等指标的管理。

住院期间口服药开最小包装,严禁带检查、治疗项目出院。

6、严禁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及不合理诊疗,科室在患者出院前应对患者信息及医疗费用进行严格审核。

7、加强对外伤性疾病的审核,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待遇,首诊医师详细询问病人受伤经过,并详实记录,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医保审批手续。

8、对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和费用清单,并做好解释工作,住院期间参保人只需交纳按规定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9、定期组织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0、建立健全日常的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科室医保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反馈、整改,其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医保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人员住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人员住院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险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本市参保人员及医保管理人员。

第二章入院管理第三条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入、出院标准和ICD病种目录管理规定,杜绝无指征住院、放宽入院指征住院。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开具住院票时,应告知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的规定。

第五条护士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再次告知参保人员及家属,住院患者不得擅自离院居家;护士按护理级别要求加强巡视,发现患者不在病房当即联系患者及时返院,必要时通知院总值班。

第六条医保办每月不定期组织住院参保人员在院情况专项检查,对不服从医院管理的患者,发放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由医保办统一取消“先看病、后付费”待遇。

第三章督导工作流程第七条督导科室一发现离院患者,住院科室电话通知其返院,填写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

第八条及时返院者,临床科室拍照上传医保办检查人员微信。

第九条未返院者,与下一班进行交接,向患者出示医疗保险住院病人督导警示单,科室填写参保人员变更资费通知单交住院处。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十条科室禁止出现以下情形,否则视为挂床住院:(一)医嘱无外出检查治疗项目的;(二)参保人员无住院所需洗漱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的;(三)病历中无出院医嘱的;(四)有住院病历、但无检查检验结果的;(五)住院期间,参保人员擅自离院。

第十一条对违规科室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一)取消科室医保结算资格;(二)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降低绩效工资;(三)对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我院医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医保人员住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保人员住院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住院医保管理制度

住院医保管理制度

住院医保管理制度一、住院医疗保险管理的基本概念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保险费的征收、理赔的审核和结算、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保险合同的管理等内容。

保险费的征收是指保险机构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的过程。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保险机构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保费标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

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是构建保险基金的重要来源,保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理赔的审核和结算是指保险机构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要求进行审核和结算的过程。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意外伤病或疾病需要进行医疗治疗时,可以向保险机构提出理赔要求,保险机构对理赔要求进行审核,确认理赔金额后进行结算。

通过理赔的审核和结算,被保险人可以及时得到医疗费用的补偿,减轻经济负担。

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是指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的过程。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程序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保险机构应当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保险合同的管理是指对住院医疗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过程进行管理的工作。

在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保险机构和被保险人之间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险责任和理赔范围等内容,对保险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投保管理。

投保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购买住院医疗保险的过程。

保险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保险产品和保费标准,为不同群体的人群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引导被保险人理性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保障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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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精神 ,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 特制订如下办法:
1、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医保病人因病住院 , 各病区应按规定为其提供普通病房 , 提供超标准病房或病人自愿选择超标准病房时 , 应向病人及家属交待清楚,超标准部分由患者承担。

4、患者住院其间 , 各病区应及时催缴自费费用及应由个人先自付费用。

5、因病情需要使用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 (包括 B 超、 CT 、置入器官、置换材料等及“三大目录”以外的项目者应向病人交待清楚 , 并填写《委托协议书》 , 要求病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

6、医保患者因紧急抢救、重大手术和治疗重症疾病必须使用血液制品时, 需到医保办领取申请表 (一式两份 , 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保办审核盖章,院领导
批准后方可使用; 遇夜间紧急抢救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血液制品 , 可先使用 , 第二天到医保办补办相关手续。

7、根据医保对住院病人定额标准及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 , 要求各病区指定专人跟踪病人费用情况 , 统揽全局 , 将本病区医保病人费用尽量合理控制在定额标准以内 , 当病人住院累计总费用达到 10万元 , 应及时向医保办报警。

8、各病区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诿病人、分解住院人次 ; 病人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七天。

9、查看医保病人医疗保险费续交情况。

如发现已停保立即通知医保办和各科室记账人员及家属, 停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按自费处理。

XXXXXXXXXXXX中医医院医保办
2016年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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