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入户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光纤入户施工合同施工合同

篇一:光纤入户-合同

光纤入户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精神(信部联规[2007]24号)。经甲、乙双方方友好协商,特就项目共同达成如下建设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具体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时间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包干方式

1

2.1施工内容:乙方按照通信线路综合布线的施工方法和具体标准,负责楼层机柜到各用户弱电分配箱的竖直和水平部分线路的安装、测试和相关部门验收,采用一户一线(含楼层机柜、模块、标志牌等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设备)。

2.2包干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且包相关通信部门验收通过的方式。

2.3 乙方协调红线范围内室外通讯线缆接至每栋楼楼层机柜(该通讯线缆经营商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保证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如发生费用,则由乙方承担此项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如遇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除外。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投资并组织实施甲方本工程红线内的弱电通信管道及弱电桥架、按照审查通过的图纸实施,甲方负责协调施工队伍与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

2、甲方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向通信运营商按各园区或组团免费提供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通信机房、提供通信机房10KVA 三相电源(含接地点)及为楼层设备提供

1.5kVA的单相电源,通信运营商设备正式运营后的用电单独挂表计量,电费由各运营商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乙方权利及义务:

2

1、乙方负责实施小区住户的下户线建设(从楼层机柜始至用户室内弱电箱止,包含楼层机柜及机柜内配线架、模块、接头等,室内弱电箱由开发商提供)并受甲方和通信联合办公室监督。

2、乙方施工部分应做到标准五类线到户。

3、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

4、乙方施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通信容量能容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的通信设备安装空间,同时提供各种通信技术服务和相关单位的联系及手续办理等所有事务。

5、在包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一日内派人前往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解决。

第四条质量及验收标准

4.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4.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部标准《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006-2003,信部规[2003]388号。邮电部1992年发布《全塑市话电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布的相关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验收规范》。且技术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和地区及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最新技术标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

5.1合同价款

本工程以户为单位单价包干:按元/户包干计算。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竣工后以实际户数结算。每户包干单价包含完成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材料涨价费、机械费、场内外运费、未移交前成品保护费、试验检验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种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所产生

5.2付款方式

5.2.1甲方在签定合同进场施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承包总额的50%预付工程款,用于购买线材及系统设备。工程验收合格及相关资料交付物管完毕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承包总额的47%工程款。合同承包总额的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无息),待壹年质保期满后,若本工程无质量问题则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交付物管合格之日计算)。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发票。

5.2.2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后两年,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维修,乙方应免费维修,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保证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维修,甲方应支付工程成本费用。

5.3结算方式

4

5.3.1结算方法:结算价款 = 竣工实际户数* 元/户。

第六条材料品牌

按照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设备品牌进行施工,如实际现场材料设备品牌使用与合同附件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在协议执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水灾、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它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责任或赔偿对方因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停电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2、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书面形式在时间发生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内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理由的有效檔,并由时间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公正机构出具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否则将被视为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因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或因协议另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除外。

8.2乙方必须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如相关部门验收未通过,乙方应保证未通过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直至验收通过。

8.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予甲方合理配合,致使甲方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最终结算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依法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法律规定的程序,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双方的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有效期到除。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

6

生的争议,协商未果可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