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123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基础知识1.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个要素构成。
2.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3.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分摊意外事故和提供经济保险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4.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5.保险资金中闲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中发挥的功能称为资金融通功能。
6.海上保险的萌芽是共同海损分摊制度。
7.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投保人。
8.依据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9.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称为保险金额。
10.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称为保险期间。
11.投保人的最基本义务是交纳保险费。
12.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属于保险合同终止。
13.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进行解释的原则属于文义解释原则。
14.在我国,投保人履行其告知义务的形式是询问告知。
15.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告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或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属于保险代位原则。
16.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和个人。
17.通过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视为保险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由保险人承担。
18.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室内财产采取的赔偿处理方式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19.目前,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保费收入比重最大的险种是机动车辆保险。
20.在责任保险中,以索赔提出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实务处理上保险人一般会规定一个追溯期,这种承保方式是期内索赔式。
保险基本知识

保险基本知识保险是一种可以帮助人们应对风险的金融工具,它通过投保人支付一定的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并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时给予相应的赔偿。
保险是一种帮助个人和企业缓解风险的重要机制,它涵盖了生命险、健康险、财产险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介绍保险的基本知识。
首先是保险的分类。
保险根据被保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别。
其中,人身保险主要是指对人的生命、健康、身份等方面的风险进行保险,如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财产保险则是针对财产方面的风险进行保险,如汽车险、家庭财产险、财产损失险等。
其次是保险的基本要素。
保险的基本要素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则是享受保险保障的人,两者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订的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的度量单位,也就是保险公司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时应赔偿的金额。
保险费则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通常以一定的比例来计算。
再次是保险的理赔过程。
当投保人遭受损失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偿的申请。
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理赔审核,如果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就会根据赔偿计划进行赔付。
在理赔过程中,投保人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如事故报告、医疗费用明细等,以便保险公司对申请进行审核。
最后是保险的注意事项。
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应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此外,投保人还应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并按时支付保险费。
保险是一种长期的金融安排,投保人需要与保险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更新保险合同和保险需求。
总结起来,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帮助人们应对风险,缓解财务压力。
了解保险的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购买保险时做出明智的决策。
保险的分类、要素、理赔过程和注意事项是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基本内容,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保险意识,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提供更好的保障。
保险业初学者必备了解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业初学者必备了解保险基础知识在保险行业工作之前,了解保险的基础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保险业初学者提供必备的保险基础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保险的概念、种类和运作方式。
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通过支付保费,个人或组织可以获得在损失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的保障。
保险的本质是共担风险,将个人的损失分摊到整个保险群体中。
二、保险的基本原理1.共担风险原理:保险公司通过收集保费,形成巨大的共同基金来承担保险事故可能引发的赔偿责任。
2.独立性原则:互不相关的风险可以通过组合在一起来实现共同承担风险的目的。
3.大数法则:通过保险公司处理大量保单可以准确预测赔偿金额,降低风险。
三、保险的分类1.人寿保险:主要用于提供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风险的保障,一般分为分红型和非分红型。
2.财产保险:包括汽车保险、房屋保险等,主要用于损失导致的资产价值的赔偿。
3.健康保险:用于报销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与健康相关的费用。
4.意外险:主要用于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的费用赔偿。
5.商业保险:包括财产险、责任险、雇员福利险等,用于商业活动中的风险保障。
四、保险的组成1.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一方。
2.被保险人: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
3.受益人:在保险金给付时享受权益的一方。
五、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行为的法律依据,它明确了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等重要内容。
2.保险费:购买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
3.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4.保险金: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六、保险的理赔1.通知义务: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理赔申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交理赔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3.赔款处理: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进行赔付。
保险知识重要基础知识点

保险知识重要基础知识点
保险知识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门知识,它涉及到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和生活安全。
以下是保险知识的重要基础知识点:
1. 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个人或企业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来获得在意外事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风险发生时得到经济赔偿的方式。
2. 保险的作用:保险可以帮助个人或企业在遭受意外风险时减轻经济损失,并提供某种程度的安全感。
它对于个人和企业的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非常重要。
3.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法律协议,规定了保险的条款、保险金额、保费以及索赔的条件和程序等。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该详细了解合同内容。
4. 保险分类: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别。
人寿保险主要关注个人的生命风险,而财产保险则关注个人或企业的财产损失风险。
5.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统计数据确定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不同的风险等级和保额将对保险费率产生影响。
6. 保险金赔付:当投保人遭受意外事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申请。
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具体情况进行理赔。
7. 保险监管:保险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各国都设立了保险监管
机构来监督保险公司的运营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以上是保险知识的重要基础知识点,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更好地选择和使用保险产品,实现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的目标。
保险基础实务知识点总结

保险基础实务知识点总结一、保险基础知识1. 保险的定义和作用保险是指一种通过合同方式,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承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一种商业行为。
保险的作用是提供风险保障,减轻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风险时的经济压力。
2.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保险合同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事故等基本要素。
保险合同是双方意志的协议,必须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
3. 保险市场的分类保险市场可分为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两大类。
人身保险市场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财产保险市场包括车险、财产险、责任险等。
4.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主要包括股份制保险公司、合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等。
二、保险产品1. 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意外险等。
定期寿险是在一定期限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身故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终身寿险是被保险人终身享受的保险产品,可以用作养老保障;意外险是指在事故导致伤残、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2. 财产保险产品财产保险产品主要包括车险、财产险、责任险等。
车险是指车辆遭受意外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财产险是指物业发生火灾、爆炸、盗窃等意外情况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疏忽、差错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三、保险销售和理赔1. 保险销售渠道保险销售渠道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司自售和银行保险等几种形式。
2. 保险销售技巧保险销售技巧包括了解客户需求、产品介绍、风险提示、合同解释等方面的技能。
3. 保险理赔流程保险理赔流程主要包括报案、资料齐全、审核、定损、赔款支付几个环节。
四、保险监管1. 保险监管制度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主要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负责监管。
2. 保险监管政策保险监管政策主要包括了解保险法律法规、了解公司内部制度和公司业务规定等。
保险知识基础知识归纳

保险知识基础知识归纳保险是一种经济与社会的制度,可以在发生意外、灾难或潜在风险时,提供经济保障和补偿。
保险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大量人员的共同风险分担,来为每个参与者提供保障。
下面将对保险的基础知识进行归纳,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保险。
第一,保险的类型。
保险的种类繁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照对象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财产保险等;按照保费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等。
不同的保险类型适用于不同的情况,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第二,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的运作离不开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合同原则,即保险是基于合同的。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协议,其中约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等内容。
第二个原则是共同利益原则,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一致。
保险公司要确保投保人真实并按时支付保费,而投保人要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个原则是最大努力原则,即保险公司应尽最大的努力提供赔偿。
第四个原则是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个原则是利益追溯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对过去的状态进行追溯。
第三,保险的核心概念。
保险有一些核心概念,读者在了解保险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
第一个概念是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二个概念是保险金。
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或投保人支付的金钱,用于补偿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实现合同约定的利益。
第三个概念是保费。
保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用于购买保险产品。
保费的多少与保险风险的大小、投保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第四,保险的理赔流程。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理赔流程的具体步骤包括报案、理赔资料准备、快速定损、理赔调查、理赔审核、支付赔款等。
在申请理赔时,投保人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保险合同、事故证明、医疗报告等。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

保险知识点笔记总结一、保险基础知识1. 保险的定义及作用: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通过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以收取保费为条件,对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遭受的意外损失进行经济的赔偿和补偿。
保险的作用主要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和促进经济发展。
2.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主要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和保险单等要素。
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是享受保险保障的人,受益人是获得保险赔偿的人,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
3. 保险公司的分类:根据业务性质和性质分,保险公司可分为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根据经营形态可分为国有保险公司和非国有保险公司;根据公司性质可分为纯保险公司和综合保险公司;根据经营地域可分为国内保险公司和国际保险公司。
4. 保险监管机构:保险业的监管机构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管理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人身保险1. 人身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及相关风险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按保险对象的不同,人身保险可分为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等。
2. 寿险:寿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等。
3. 健康险:健康险是以人的健康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4. 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是以人的意外伤害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等。
5. 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是以人的重大疾病为保险对象,一般包括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器官移植等。
三、财产保险1. 财产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财产保险是以具体的财产或经济利益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按保险对象的不同,财产保险可分为财产损失险、财产责任险、财产保险等。
2. 财产损失险:财产损失险主要是以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为目的,一般包括火灾保险、盗窃保险、水渍险等。
3. 财产责任险:财产责任险主要是以保护被保险人因发生事故而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为目的,一般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第一篇保险基础1. 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2. 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三要素的联系: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月底,发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3.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2)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3)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4.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将至零。
比如:可以利用水上运输,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的被淹死的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的范围。
2)损失控制:主要包括防损(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比如,尽管人们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的严重程度。
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
4)风险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比如: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套期保值、购买保险。
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
5. 从不同角度解释保险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
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
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
6)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
7)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6.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7. 保险业的产生:从保险发展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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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
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但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 生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事故,或生 存至规定年限时保险人给付被保险 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行为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分类
1、人寿保险 2、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3、健康保险:医疗、疾病、收 入补偿
1、死亡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 2、两全保险 3、年金保险: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 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保险金,且分 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 的人寿保险。 4、分红保险: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 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 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 险产品。死差、费差、利差。
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
是指当人身保险单上载明的危险 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害或约定的 人身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期满 时),保险人应负的经济赔偿或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期限(insurance duration):
也称保险期间。根据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对约定 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这一约 定时间就成为保险期限。
保单贷款条款
人寿保险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一般规定在 保险单经过两年后,可将保单抵押给保险人 申请贷款。实际操作中,一般贷款额度不超 出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70%。当 贷款本利和达到保单现金价值时,投保人应 按照保险人通知的日期归还款项,否则保单 失效。领取保险金时如果款项未还清,则保 险金将扣除该款项后支付。保单贷款期限一 般为6个月,时间短、额度小、笔数多,一 般贷款净收益低于保险人投资收益,所以该 条款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的优惠行为。
保险等待期:
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 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 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 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 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 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 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 的逆选择 。
什么是保险理赔
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 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 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 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 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 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 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 保险责任的工作。
保险利益
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 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 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 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 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 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 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 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 件。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 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 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规定保险 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避免将保险变成赌博行 为,预防道德风险,确定保险赔偿范围。
宽限期(Grace Period)
指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每次 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 期。此间缴付逾期保险费,并不 计收利息。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 期内死亡,保险仍有效,保险人 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支 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 费。
犹豫期
也称冷静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 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 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 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 一般为10日。 犹豫期内退保有何损失? 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 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 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 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 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 检费;
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单生效(或者复效)之日起 两年后,保险人不得因为投保人 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的故意隐瞒、 过失、遗漏和不实说明等原因否 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但是投保人 欠交保险费的除外 .
自杀条款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 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 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 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 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 于自杀规定为退还现金价值。
是指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责 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费 (insurance premium):
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 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投 保人按约定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 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保险金额
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 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 基础。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 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 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 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额。
保险理赔的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 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 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 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 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 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 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险基础知识
——第二营销服务部
保险(insurance)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 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 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 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 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 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特征
复效条款
复效条款规定人寿保险单如因欠 交保费而中止效力的,投保人可 以在两年内申请补交保险费使保 险单复效。但是其他原因导致的 失效并不受复条款规定,即使保险单失效,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所有权仍归投 保人所有
受益人条款
该条款亦规定,如果未指定 受益人的,并且被保险人没有遗 嘱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的法 定继承人作为受益人。受益人先 于被保险人死亡的,该保险金转 回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另行支 配。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 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 虚伪、欺瞒、隐瞒行为。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 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 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 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 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 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 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 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投保人
也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 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
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 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简单说就是向保险人(保险公司) 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和 受益人。
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
突破宽限期仍旧未缴纳保险费的, 如果保险单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 及利息时,保险人将自动垫交保险费, 除非投保人书面反对该条款。垫交保 险费一直到累计贷款本息达到保险单 的现金价值时结束,此时保险单将进 入失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并未强制规定该条款,但许多保险公 司提供该条款.
1、 互助性。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 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受到损 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得以体现; 2、 契约性。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 一种契约行为; 3、 经济性。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 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 4、 商品性。保险体现了一种等价交换 的经济关系; 5、 科学性。保险是一种科学处理风险 的有效措施。
被保险人就是以自己的
身体生命或者健康,财产等为保 险标的的保险关系人,被保险人 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 人。
受益人就是当保险事故发
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时间到期,取 得利益的人。
保险标的 (insurance object):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 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