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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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结构计算规则:确定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是建筑工程设计的核心。

结构计算规则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荷载情况、材料强度等因素,通过静力分析或动力分析方法计算出建筑物的结构物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参数。

2. 地基计算规则:地基是建筑物的基础,承担着整个建筑物的重量和荷载。

地基计算规则需要确定地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以确保建筑物在地震、风力等外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沉降等不稳定现象。

3. 特殊部位计算规则:建筑物中的特殊部位,如楼梯、吊顶、烟囱等,需要根据其特殊的功能和荷载情况进行额外的计算规则。

例如,楼梯计算规则需考虑楼梯的坡度、踏步的尺寸等因素,以确保人们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4. 材料计算规则: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如混凝土、钢材等,需要根据其物理性质和强度特征进行计算规则。

例如,混凝土计算规则需考虑其抗压强度、抗拉强度等参数,以确保建筑物在荷载作用下不产生破裂或变形。

5. 桩基计算规则:在软弱地基上建造建筑物时,通常需要进行桩基计算。

桩基计算规则需要根据地基的承载能力,确定桩的数量、直径和长度,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总之,建筑工程计算规则是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基础,各项规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设计。

计算规则与公式

计算规则与公式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常用工程量计算规则

常用工程量计算规则

常用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准确的工程量计算能够为工程的预算编制、资源调配和进度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1.墙体工程量计算:墙体工程量计算一般按照墙体的高度、厚度、长度和数量进行计算。

常用的墙体工程量计算公式为:墙体工程量=墙体长度×墙体高度×墙体厚度×墙体数量。

2.梁柱工程量计算:梁柱工程量计算主要考虑梁、柱的长度、截面尺寸、数量和单位重量等因素。

常用的梁柱工程量计算公式为:梁柱工程量=梁柱长度×截面面积×梁柱数量。

3.地面工程量计算:地面工程量计算通常按照地面面积和厚度进行计算。

常用的地面工程量计算公式为:地面工程量=地面面积×地面厚度。

4.屋面工程量计算:屋面工程量计算一般按照屋面平米数、屋面厚度和屋面类型进行计算。

常用的屋面工程量计算公式为:屋面工程量=屋面平米数×屋面厚度。

5.瓦工工程量计算:瓦工工程量计算一般按照瓦片的面积、数量和砖与砂浆的使用量进行计算。

常用的瓦工工程量计算公式为:瓦工工程量=瓦片面积×瓦片数量+砖砂浆使用量。

二、给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1.给水工程量计算:给水工程量计算主要考虑管道长度、口径和数量等因素。

常用的给水工程量计算公式为:给水工程量=给水管道长度×管道口径×给水管道数量。

2.排水工程量计算:排水工程量计算一般按照排水口和排水管道的数量、口径和长度进行计算。

常用的排水工程量计算公式为:排水工程量=排水口数量+排水管道长度×管道口径。

3.消防工程量计算:消防工程量计算主要考虑消防管道长度、口径和数量等因素。

常用的消防工程量计算公式为:消防工程量=消防管道长度×管道口径×消防管道数量。

三、电气工程量计算规则:1.照明工程量计算:照明工程量计算一般根据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和使用时间进行计算。

计算规则有

计算规则有

计算规则有
计算规则是指在计算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则。

常见的计算规则有:
1. 运算优先级规则:乘除运算的优先级高于加减运算。

2. 运算符号规则:在计算过程中,使用的运算符号必须与计算的类型相对应。


如,在计算复数的运算中,需要使用+ 和i 运算符。

3. 小数点规则:在计算过程中,小数点表示小数部分,而整数部分则不需要小数
点。

4. 分数规则:在计算分数过程中,需要将分数转化为真分数的形式进行计算。

5. 科学计数法规则:在计算过程中,如果数值过大或过小,可以使用科学计数法
来表示。

这些计算规则都是在计算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如果不遵循这些规则,计算的结果可能会出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对不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规则和方法。

工程量计算是工程预算的基础,是工程项目的合理规模设计的依据,也是制定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方案的基础。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定额计算和清单计算。

一、定额计算规则定额计算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和规范要求,通过对单位工程的工作量和材料消耗进行计算,以确定项目总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定额计算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成:1.定额的编制定额是指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等各类专业工程中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配套工程量和劳动定额。

定额的编制要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定额计算方法定额计算分为单位工程量计算和标准工程量计算。

单位工程量计算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单位工程的工作量进行计算;标准工程量计算是指根据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规范,根据单位工程量计算结果,对项目总工程量进行计算。

3.工程量计算精度清单计算是指通过对不同工程项目中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人工等进行明细清单的填报和计算,以确定项目总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清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清单的编制清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和设计要求,对施工所需要的各类材料、设备和人工等进行清单化的编制。

清单的编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清单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等内容。

2.清单计算方法清单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按总量计算、按单位清单计算和按零星杂项计算三种方法。

按总量计算是指根据工程项目所需的总量,按照单位材料或工程项目数进行计算;按单位清单计算是指根据清单上所列项目的数量和单价进行计算;按零星杂项计算是指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或零星杂项的计算。

3.工程量计算精度清单计算的精度要求也是根据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和工程量计算的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一般要求计算精度在3%以内,且不应超过5%。

计算规则及公式范文

计算规则及公式范文

计算规则及公式范文计算规则和公式在数学和物理学等科学领域中被广泛使用,用于解决各种问题和评估数值。

本文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计算规则和公式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的计算规则和公式:1.加法和减法规则:a.两个数的和等于这两个数相加的结果。

b.一个数减去另一个数等于这两个数的差。

2.乘法和除法规则:a.两个数的积等于这两个数相乘的结果。

b.一个数除以另一个数等于这两个数的商。

3.指数运算规则:a.幂的乘法规则: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

b.幂的除法规则: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

c.幂的乘方规则:幂的幂,底数不变,指数相乘。

4.开方规则:a.平方根:一个数的平方根是使得该数的平方等于这个数本身的数。

b.n次方根:一个数的n次方根是使得该数的n次幂等于这个数本身的数。

二、数列和级数:1.数列的通项公式:数列是按照一定规律排列的一组数。

通项公式是用来表示数列中的第n个数与n的关系的公式。

2.等差数列的求和公式:等差数列是指数列中相邻两项之差相等的数列。

求和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等差数列的前n项的和。

3.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等比数列是指数列中相邻两项之比相等的数列。

求和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等比数列的前n项的和。

4.级数:级数是指无穷多个数相加的结果。

求和公式可以用来计算级数的和,前提是该级数收敛。

三、几何计算规则和公式:1.三角形的面积公式:a.齐次坐标公式:已知三个顶点的坐标,可以根据齐次坐标公式计算三角形的面积。

b.海伦公式:已知三条边的长度,可以根据海伦公式计算三角形的面积。

2.矩形的面积公式:已知矩形的长和宽,可以根据矩形的面积公式计算矩形的面积。

3.圆的面积和周长公式:a.圆的面积公式:已知圆的半径,可以根据圆的面积公式计算圆的面积。

b.圆的周长公式:已知圆的半径,可以根据圆的周长公式计算圆的周长。

四、物理学中的计算规则和公式:1.牛顿第二定律:牛顿第二定律描述了物体的运动状态如何与所受的力相关。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建筑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测算的统一规范。

这些规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量计算主要包括工程总量计算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两个方面。

工程总量计算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总体计算和评估,包括建筑面积、体积、长度等指标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分部分项进行独立计算,包括各个构件、设备、装饰等的数量和规格确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提供了详细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包括测量精度要求、计算公式、计量单位等。

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和设计图纸,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量取和计算。

此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分类和编码系统,以方便工程量的管理和统计。

根据规则的要求,每个项目都会被赋予唯一的编码,方便对工程量进行识别和跟踪。

总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依据。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大全一、项目范围划分1.将工程项目按照不同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工序,明确每个工序的施工内容和工作要求。

2.将每个工序分解为若干个工作项,明确每个工作项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等资源。

二、单位工程量计算1.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单位工程量计算的基准点,如建筑工程可以以平方米、立方米、米等为计量单位。

2.制定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材料消耗量、设备使用时间、人工工作量等。

3.根据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实际施工情况,计算每个单位工程量的具体数值。

三、材料消耗量计算1.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确定每个工序所需的材料种类和规格。

2.根据每个工序所需的材料规格和数量,计算所需材料的总量。

3.考虑到材料的损耗、浪费和库存管理等因素,调整所需材料的数量。

四、设备使用时间计算1.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安排,确定每个工序所需的主要设备和设备使用时间。

2.根据每个工序所需的设备种类、规格和使用时间,计算设备的总使用时间。

3.考虑到设备的维护、停机和调整等因素,调整设备的使用时间。

五、人工工作量计算1.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确定每个工序所需的人工数量和工作时间。

2.根据每个工序所需的人工数量和工作时间,计算人工的总工作量。

3.考虑到工人的休息、调配和技术要求等因素,调整人工的工作量。

六、综合计算1.将材料消耗量、设备使用时间和人工工作量等综合计算,得到每个工序的综合工程量。

2.将每个工序的综合工程量相加,得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总工程量。

3.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总工程量的数值。

以上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的计算和调整,可以准确估算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等资源。

这对于工程项目的开展和施工进度的控制非常重要,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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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定
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米(含
2.20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它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

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18、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19、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6、单层房屋利用坡屋面高度在1.2~2.1计算一半。

7、单层内设有局部阁楼屋层高不足2.2计算一半。

8、多层建筑层高不足2.2的计算一半
9、多层建筑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利用时净高在1.2~2.1的部位计算一半。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应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按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等)层高在不足2.2计算一半。

11、回廊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层高不足2.2的计算一半
12、建筑物间有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其中层高不足2.2计算一半,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也计算一半。

13、车库等无结构层安一层计算!层高不足2.2计算一半
14、门斗、挑廊、走廊、榐廊等层高不足2.2计算一半。

15、楼梯间、水箱间等层高不足2.2的计算一半
16、雨篷的出外墙结构外边线超过2.1的计算一半。

17、有永久性顶盖的楼梯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面投影一半!最上层不计算!
18、建筑物阳台均计算一半。

19、净高2.1m的坡屋顶下阁楼
20、有永久性顶盖而无围护结构的走廊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它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五、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
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

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
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六、特殊墙体及部位处理原则
l、非垂直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的墙体向内倾斜时,按其外墙高度2.20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当房屋的墙体向外倾斜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2、不规则(弧状)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墙体向内凹且内凹的高度高于2.20米时,按其外墙高度2.20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内凹高度低于2.20米时,按最小部分的外墙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当房屋墙体外凸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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