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掌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时间进度,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并提高生产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论其规模大小。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依照“三同时”原则进行管理,即时间上同时、质量上同时、安全上同时。
第四条企业管理负责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任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需经过企业管理负责人批准立项。
第六条项目立项必需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包含项目可行性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等。
第七条项目立项申请书必需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时间进度计划等信息,并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八条项目立项申请书应提交给企业管理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依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项目计划管理第九条项目计划管理是确保项目能够依照预定时间进度进行的紧要手段。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目标和要求,订立认真的项目计划,包含各个工程节点、关键路径、资源需求等。
第十一条项目计划应基于可行性分析、技术要求和经济指标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
第十二条项目计划必需经过企业管理负责人的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更改。
第四章项目执行管理第十三条项目执行管理是确保项目依照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的关键环节。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合适的项目执行组织架构,并依据项目计划进行组织和协调。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项目中显现的问题和风险,并报告企业管理负责人。
第十六条项目执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定时、安全、质量完成。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更改的,必需依照更改管理程序进行,包含更改申请、评审、批准等。
第五章项目验收管理第十八条项目验收是评估项目是否依照预定要求完成的过程。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职责分配如下:总工程师负责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方案编制;生产部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研发技术部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试验验证。
程序如下:首先,定义“三同时”为指生产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其次,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行政部。
办公室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环部、工程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在评审会上,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办公室、安环部、生产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
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最后,新产品开发、试制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的理化性质,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4.3.4 在新项目或产品生产实施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论证,包括工艺、图纸和方案等。
试制、设计和选型负责人需要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和选型理由。
经过论证修改后,方案需要经过公司总经理批准,才能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筹办、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三同时”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三同时”要求是指:设计、施工与用于的安全技术条件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施工与用于掌控性规程要齐全,相关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用于的安全设备和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能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二章工程筹办阶段安全管理第四条工程前期调研1.在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前,必需进行综合调查和分析,了解工程所在地区的地质、地貌、水文等情况,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2.对于可能存在不安全源的地区,应订立认真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条安全技术条件编制1.工程筹办阶段,必需编制安全技术条件,明确工程施工、使用阶段的各项安全要求。
2.安全技术条件应包含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使用、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批准或审核。
3.安全技术条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类型、规模、特点等因素,确保安全要求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安全管理计划1.工程筹办阶段,应依据安全技术条件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
2.安全管理计划应包含工程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以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要求和责任。
3.安全管理计划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设计阶段安全管理第七条安全设计要求1.工程设计阶段,应依据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订立相应的安全设计指南。
2.安全设计指南应包含工程结构、设备选型、消防设施布置、安全通道设置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工程在施工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安全设计指南应由专业设计人员编制,并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核看法后,纳入正式设计文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防止通常由于工程实施时的“挖、掘、打、拆、抢”等现状造成安全隐患,并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准》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许可、审批、施工单位和建设者。
三、定义和术语新建工程:指未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改建工程:对已建工程重新设置机构,改变原有结构、用途和面积的工程项目;扩建工程:扩大原有工程用途面积,新增建筑物、构筑物或层数的工程项目;“三同时”:指施工前,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协调设计、施工、质量等“三同时”问题,即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同时满足的要求。
四、安全管理要求(一)开工前筹备1、施工企业应当进行技术交底,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了解操作要求和安全生产标准;2、制定场站规划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规程,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统一交底教育,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使用、管理要求;3、制定现场用电、用气、用水及照明等计划,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障生产安全;4、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固定办公室、临时盥洗间、卫生间、生活区、物资堆放区等,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得到充分保障;5、组织储备安全防护设施及救援器材,原则上每个作业岗位都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以保障现场安全。
(二)安全施工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要求进行;2、各施工方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工程操作,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协作能力好的人员才能进入高风险现场作业;4、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验;(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等,提示施工区域;2、实行安全上岗制度,具体实施范围企业内部制定,落实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确保人人以安全文明的态度工作;3、组织施工完成后仪器设备和材料设备停止使用、清除现场临时设施和搭建设施,进行安全交接,方可结束施工。
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新建、改造、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管理职能1、计划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满足要求后下达工作令,组织项目实施。
2、安全部门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及报批手续的办理;委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参与可行性方案论证;参加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3、施工阶段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监督管理按照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落实。
4、项目所在单位应参与可行性方案论证。
5、各相关部门协助项目所在单位督促、落实本部门所负责任阶段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建设项目三同时定义: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健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五条当建设项目实施时,计划部门应组织成立含“三同时”相关业务人员的项目组,全权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督、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三同时”管理1、计划部门在拟定新项目时,应保证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划。
2、安全部门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有必要可邀请其来现场查看选址。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三同时”管理1、计划部门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报告中应有职业健康安全的篇章。
2、安全部门及项目所在单位应参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可行性研究报编制完成,安全部门委托有评价资质的单位,根据需要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他评估工作。
3、安全部门根据编制好的预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取得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为加强本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条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职业危害防治专篇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六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来说,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时间、成本和质量三个方面能够同时得到满足。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概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必须保证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三个阶段具备同时进行的条件。
即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投入使用阶段的工作要同步进行,彼此之间不能出现滞后或超前的情况。
这样可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从而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浪费,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设计阶段的“三同时”管理在设计阶段,项目经理必须确保设计工作与施工和投入使用工作同时进行。
具体措施包括:- 设计前期与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在设计前期,项目经理要与招投标人员密切配合,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施工的可行性能够同时进行。
- 设计工作的时间控制:项目经理要制定严格的设计进度计划,确保设计工作按时完成,以便施工和投入使用能够按计划进行。
- 设计工作与施工工作的协调:项目经理要与设计师、施工方和监理方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设计工作与施工工作之间能够实现同步进行。
2. 施工阶段的“三同时”管理在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施工工作与设计和投入使用工作同时进行。
具体措施包括:-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协调:项目经理要与设计师和监理方密切配合,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能够同步进行,避免施工阶段的延误。
- 施工工作的时间控制:项目经理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资源,确保施工工作按时完成。
- 施工工作与投入使用工作的协调:项目经理要与投入使用方保持紧密联系,确保施工工作与投入使用工作之间能够协同推进。
3. 投入使用阶段的“三同时”管理在投入使用阶段,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投入使用工作与设计和施工工作同时进行。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3篇)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引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管理,制定“三同时”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同步进行,做到安全设施建设与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投产使用的同步推进。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提高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能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内容1.编制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计划新、改、扩建项目在启动前应编制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
该计划应包括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投产使用的时间安排,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监管措施。
2.安全设施建设与工程施工的同步推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与工程施工的同步进行。
安全设施包括防火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疏散设施等,其建设应与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同步,确保在项目竣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3.安全设备安装与工程施工的同步推进安全设备的安装与工程施工也需要同步推进,以确保安全设备的及时安装和调试。
安全设备包括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等,其安装和调试工作应与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同步,确保项目的安全设备能够在投产使用前正常运行。
4.安全设施与投产使用的同步实施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安全设施的投产使用应与项目的投产使用同步进行,确保项目投入运营后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的安全效果。
五、落实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关部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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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
管理制度的通知
司属各部门: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希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X年X月X日主题词:安全项目管理
抄送:XXXXXX
XXXXXX X年X月X日印发
(共印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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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保证新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3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4 职责
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管理由设备部负责具体实施。
5 管理要求
5.1 “三同时”内容
5.1.1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5.1.2 在编制计划任务书时,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收尘设施和“三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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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等措施等。
5.1.3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5.1.4 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5.1.5 公司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5.2 公司主管项目建设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5.3 公司主管项目建设部门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4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
5.5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
5.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公司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所需文件资料。
5.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公司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所需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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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部门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5.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10 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5.1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5.12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公司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所需文件资料。
5.13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公司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所需文件资料。
5.14 职责划分
5.14.1 生产设备部要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5.14.2 设计方面出现的问题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
5.14.3 施工部门要在项目负责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要严格保证施工质量。
4
项目负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施工质量。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要协同各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负责单位和所在部门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6附则
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