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银行采购流程

银行采购流程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采购流程是其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银行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直接影响着银行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银行采购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银行采购流程的第一步是需求确认。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相应的采购计划,包括所需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在需求确认阶段,各部门需要充分沟通,确保采购需求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二步是编制采购方案。
根据需求确认阶段的结果,采购部门编制详细的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范围、采购预算、供应商选择标准等内容。
采购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成本、质量、交付周期等因素,以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三步是供应商选择。
在制定好采购方案后,采购部门需要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工作。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洽谈和谈判。
在供应商选择阶段,需要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资质、服务能力等因素,以确保最终选择到的供应商能够满足银行的需求。
第四步是签订合同。
在确定好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付周期、质量标准、价格等内容。
签订合同是银行采购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同的内容和执行对于采购的顺利进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五步是采购执行和管理。
在签订合同后,采购部门需要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同时,采购部门需要做好采购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以便日后的审计和查询。
最后一步是采购结算和评估。
在供应商履行合同后,采购部门需要进行采购结算工作,核对采购款项并及时支付给供应商。
同时,还需要对本次采购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采购工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银行采购流程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环节。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采购流程,才能确保银行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银行的稳健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因此,银行采购流程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是银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银行不断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银行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是为了规范银行采购管理程序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银行采购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公平公正,并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银行采购的部门和个人。
2. 采购需求确认与计划2.1 需求确认•采购部门负责与业务部门沟通,确认采购需求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信息,编制采购计划,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2.2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采购方式等信息。
2.3 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
•常见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3. 采购过程管理3.1 采购文件准备•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议价文件等,清晰明确地描述采购项目的需求和要求。
3.2 公告发布与邀请•对于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的材料和文件等。
•对于邀请招标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向特定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邀请其参与投标。
3.3 供应商评审与中标结果确认•采购部门应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评估其资质和能力。
•根据评审结果,采购部门确定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3.4 合同履行与验收•采购部门应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
•采购部门在验收合格后,确认采购项目的完成,并进行验收记录。
4. 监督与风险控制4.1 采购监督•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流程的规范和合规性。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应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并提出改进建议。
4.2 风险控制•采购部门应在采购过程中识别、评估和控制相关的风险。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采购项目的质量、交付时间、成本和供应商的信誉等因素。
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流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的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监会各级机构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和制度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本办法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形式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和银监会或银监局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按规定将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的一种组织实施形式。
银监会或银监局集中采购是指银监会或银监局统一组织采购列入本级集中采购项目的一种组织实施形式。
分散采购是指各级机构依法自行开展采购活动,并直接与供应商办理结算的一种组织实施形式,包括(一)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二)按规定或经批准自行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第六条各级机构的政府采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第七条各级机构可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委托财政部或当地人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第八条任何采购单位,不得将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 不适用本办法:(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需紧急采购的;(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四)银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十条政府采购实施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各级机构应设置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政府采购实施工作,审批政府采购方案及重大事项。
政府采购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第一篇: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同事们:由于政府采购刚进入油站,为了方便大家操作,将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告知大家:1、在系统中(即BPOS)按实际加油金额结算。
例:09号油枪93#汽油200元,选中“09”按“政府采购卡”,不用考虑优惠金额。
2、政府采购刷卡操作步骤:(1)按“取消”开机(2)提示输入“操作员号码:01;密码:0000”(3)按“消费”键→选择“0消费”→选择“1政府采购卡”→刷卡刷卡后提示输入“商品编号”。
如:油品为93#请输入“0093”,提示输入数量时,请输入加油升数。
切记确认是否将数量输入正确!(4)按“结算”键→选择“5结算”每天交班时需将结算打印出来!(5)长按“取消”键关机政府采购必须核对车牌号码,只能消费油品,一旦发现不核对车牌信息按信用卡套现处理!第二篇: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政府是如何进行采购操作的?过程是什么?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接受委托攀枝...政府是如何进行采购操作的?过程是什么?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接受委托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到《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公开招标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制标负责人。
(二)与采购人协商后签订委托协议,特殊情况亦可单独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审定采购人提供资料(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填写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向采购中心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
银行采购工作流程及制度

银行采购工作流程及制度概述银行采购工作流程及制度是确保银行采购活动合规和高效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档旨在介绍银行采购工作流程及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采购需求确认1. 采购需求的确定和确认是银行采购工作的第一步。
采购需求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并经过合理的评估和批准。
2. 确认的采购需求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描述、预算、采购数量和交付时间等信息。
采购团队应确保需求准确清晰。
采购准备阶段1. 采购团队根据采购需求开始准备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包括制定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和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标准等内容。
2. 需要针对大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团队应编制招标文件,并确保招标程序公正透明。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1. 采购团队根据事先确定的供应商选择标准,评估和筛选供应商。
评估可以包括供应商的信誉度、质量水平、价格合理性等方面。
2. 采购团队经过评估后,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和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执行与监控1. 一旦采购合同签订,采购执行阶段开始。
采购团队负责与供应商保持沟通,确保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和交付。
2. 同时,采购团队应对采购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的问题和风险。
采购结算与验收1. 采购结算是指对采购款项进行核对和付款的过程。
采购团队应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和实际采购情况一致,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2. 采购结算完成后,需要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
采购团队负责对交付物品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符合采购合同要求。
采购档案管理1. 银行采购工作流程完成后,采购档案的整理和管理非常重要。
采购团队应将采购相关文件归档,并妥善保存相关信息和记录。
2. 采购档案应包括采购合同、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以备将来审计或业务需要。
本文档提供了银行采购工作流程及制度的概述和主要步骤。
通过遵循这些流程和制度,银行可以确保采购活动合规可控,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银行业采购管理制度

银行业采购管理制度1.引言银行业采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银行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和高效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管理制度,银行能够确保从供应商获取优质产品和服务,并且合理控制采购成本,降低采购风险。
2.目标银行业采购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2.1 保障公平竞争制度要求银行在采购过程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潜在供应商。
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限制或歧视潜在供应商的参与,确保所有供应商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在公平的环境中与其他供应商竞争。
2.2 降低采购风险制度要求银行在采购过程中进行全面的供应商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选择到信誉良好、有能力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银行将进行合同审查和风险评估,以降低采购风险。
2.3 控制采购成本制度要求银行在采购过程中进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和成本监控,以确保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
银行将制定详细的采购预算,对采购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2.4 提高采购效率制度要求银行建立高效的采购流程,并采用现代化的采购管理工具和技术,提高采购效率。
银行将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为业务部门提供及时支持。
3.制度内容3.1 采购组织与管理银行将建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采购活动。
采购部门将根据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对所有采购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3.2 供应商审批与管理银行将建立供应商审批制度,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供应商信用评估、供应商竞争性选择等环节,以确保选择到优质供应商。
3.3 采购合同管理银行将建立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并且在签订前进行法律合规审核。
3.4 采购预算与控制银行将建立采购预算制度,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费用控制和预算控制。
采购预算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公司财务状况制定,对采购费用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
采购操作规程

采购操作规程采购操作规程是指在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时,明确各个环节和步骤的规定和要求。
它旨在规范采购工作的流程和行为,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下面是一份采购操作规程的样本,供参考:一、起草采购计划1. 确定采购需求: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求,确定采购物品的种类、数量和规格等具体要求。
2. 资金预算:结合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提交给法律事务部门审阅。
4. 招标公告:根据法律事务部门的审阅意见,发布招标公告,并将其发布到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
二、供应商评审和选择1. 收集投标文件:设立投标文件接收点,并按时接收和登记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评审:由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初步筛选。
3. 去除不合格投标:对初步筛选出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筛选,去除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4. 供应商评估: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供货能力、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5. 供应商选择: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1. 合同签订:根据采购结果,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并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2. 合同管理:设立合同管理系统,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确保供应商按时供货。
3. 合同付款:按合同约定和付款条件付款,并保存好付款凭证和相关账务文件。
4. 合同变更: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需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并进行合同变更手续。
四、采购验收和评估1. 验收准备:在供应商送货前,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场地、人员和设备等。
2. 采购验收:对供应商送货的商品进行验收,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核对。
3. 验收记录: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评价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服务水平。
4. 供应商评估: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包括供货质量、交货时间、服务态度等。
五、采购投诉和纠纷处理1. 投诉接收:设立投诉接收渠道,并及时处理采购相关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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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组织实施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采购模式,其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第五条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采购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效益的原则,坚持规范与效率相结合、监督制衡与协作配合相统一。
第二章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与部门职责第一节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第六条银监会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各采购单位应设置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由财务会计、财产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第七条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统一领导政府采购实施工作;(二)审批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及政府采购实施报告;(三)审批或确定其他政府采购重大事项。
第八条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职责(一)编制上报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及政府采购实施报告;(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三)组织起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编制、管理政府采购文件;(五)负责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代理采购;(六)负责聘请外部专家;(七)负责处理供应商询问及质疑等其他相关事务。
第二节政府采购办公室议事规则第九条政府采购办公室审议和决定问题,应当民主议事,科学决策。
政府采购办公室形成政府采购实施方案,起草采购合同,确定专家组成员,组成考察组、评审组、谈判组、询价组,确定预选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第十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分工,并向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议经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召开,会议由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主持,或由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委托政府采购办公室其他成员主持。
会议文件或资料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准备。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出席;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可指定他人代替。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三个工作日以前,将会议日期、会议议题通知政府采购办公室全体成员。
特殊情况可临时通知。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举行会议时,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人员或专家列席。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议决议的形成,应经过充分讨论和民主协商。
可以采取记名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列入会议议程的讨论事项,在讨论中如有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可暂不作决定,由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办公室成员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决定,或将协商后的意见提交下次会议决定。
对于重大问题要请示采购管理委员会后决定。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办公室举行会议时均应指定工作人员记录、拟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办公室成员签字。
第十七条会议讨论的内容、议而未决的事项、不同意见等,除按统一规定部署或公布(通知)外,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及列席人员必须严守组织纪律,不得泄露。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原则上应每三年轮换一次,轮换率不低于20%。
第三节相关部门职责第十九条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一)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管理政府采购工作;(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三)审核政府采购合同;(四)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五)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备案和有关审批事项;(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及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七)协助财政部处理供应商投诉;(八)考核政府采购工作业绩。
第二十条财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审查、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需求;(二)参与编制相关政府采购文件;(三)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接收、审验、入库管理等。
第二十一条项目技术部门的职责(一)拟订技术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对产品供应范围提出建议;(二)参与编制相关政府采购文件;(三)配合政府采购办公室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四)协助财产管理部门审查技术标准;配合办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项目需求部门的职责(一)提出政府采购需求;(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第二十三条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一)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二)对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三)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计划编报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做到细化政府采购项目,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按批准的预算规范实施。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以政府采购需求为基础。
由项目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需求报财产管理部门,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单位财产配备情况,审核确定政府采购需求,并将政府采购需求分类汇总报财务会计部门。
第二十六条财务会计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根据财产管理部门汇总编制的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应在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遵循勤俭、必需、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预算的汇总、报批、审核、调整和下达要符合部门预算编审程序,经批准的部门预算是政府采购执行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因部门预算调整或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调整或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及时补报银监会财务会计部门审批。
未在部门预算中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和未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或补报手续的,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十九条采购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应根据上级财务会计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分别编制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实施计划,并按程序于部门预算批复后的三十日内逐级汇总上报银监会财务会计部门备案。
同时应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分散采购实施计划抄送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及财产管理部门,将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银监会财务会计部门,由银监会财务会计部门抄送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应按照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工)时间等内容进行编报。
第三十条凡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进行的采购,均要编入当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分年度申请预算的延续性政府采购项目,也应根据各年批复的预算分年度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实施计划部分内容或追加临时性采购项目的,应于采购活动开始前提出书面变更或补报申请,按程序逐级上报银监会财务会计部门审批。
未办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变更或补报手续的,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章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的编制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办公室应依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项目要求,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前向财务会计部门落实采购资金,然后编制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采购需求,拟采用的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形式,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和具体采购程序等。
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或技术项目采购,可先召开有关专家论证会进行咨询论证。
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经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后,报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经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政府采购办公室即可按照以下操作程序实施采购。
(一)属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项目,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按本规程要求实施采购;(二)属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以外的其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按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要求实施采购或委托并协助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三)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银监会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制订采购实施方案报经银监会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采购;(四)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分散采购项目),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按本规程要求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
第三十五条上级机构财务会计部门可根据下级机构上报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确定统一采购的项目,并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按照第三十四条操作程序统一实施采购。
第五章集中采购第一节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第三十六条协议供货,是指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通用商品,由集中采购机构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事先确定中标供应商范围等结果,再提供给采购单位自主选择的一种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形式。
第三十七条协议供货的范围、期限和具体要求,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确定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各采购单位实施协议供货采购时,应在协议供货商范围内选择最终供应商,且在中标产品范围内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协议最高限价。
对批量采购金额大的,各采购单位应在中标产品范围内至少选择三个中标货物品牌或协议供货商,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批量采购专栏提交采购需求并发出邀请报价公告,且预留3个工作日以上的合理报价期。
报价截止后,由采购办公室自行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综合权衡价格、服务等因素,确定最终中标产品及供应商,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并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以上)满且无供应商提出异议,各采购单位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生成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第三十九条确因协议供货产品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或偏远地区无协议供货商的,报经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采购。
第四十条采购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在产品和服务完全可比的条件下,各采购单位如果发现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第四十一条协议供货的采购流程:(一)采购单位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查看当期协议供货项目;(二)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在公布的协议供货中标产品中选择合适的品牌及型号;(三)确定与该品牌及型号对应的中标供应商;(四)提交采购需求经中标供应商确认,或下载填写采购确认单传真至中标供应商;(五)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由供应商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打印协议供货电子合同);(六)办理验收、结算(办理货物验收时,采购单位应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认真核对电子验收单编号的真伪)。
第四十二条定点采购,是指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需求零散的服务或货物,由集中采购机构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事先确定几家中标供应商,再提供给采购单位自主选择的一种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