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国外安全体系现状(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国内外经验比较如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国内外经验比较如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标准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对这些经验的比较和分析,可以为我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国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一)美国美国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体系和经验。
其主要特点包括:1、法律法规健全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等,明确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2、标准体系完善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对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要素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安全培训与教育美国非常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与教育,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监管执法严格美国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二)日本日本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主要有:1、企业安全文化日本企业注重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将安全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价值,使员工形成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习惯。
2、精细化管理日本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技术创新日本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不断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4、员工参与日本企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开展安全提案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德国德国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突出经验包括:1、双重预防机制德国建立了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对风险的预先评估和隐患的及时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国外生产安全现状

国外生产安全现状国外生产安全现状:在当前全球化时代,国外生产安全日益受到关注。
不同国家在生产安全方面的现状有所不同,但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以下将从职业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三个方面来介绍国外生产安全的现状。
首先,职业安全是国外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许多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职业安全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职业安全工作。
此外,一些国家还要求企业建立职业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培训与教育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然而,一些国家仍存在职业安全标准不高、监管不严的问题,导致职工的生命与健康处于危险之中。
其次,产品质量是国外生产安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许多国家都有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和监控。
国外生产企业通常需要遵守一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例如安全隐患或假冒伪劣产品。
这些问题有时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最后,环境保护也是国外生产安全的一个关键方面。
众所周知,许多生产活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为了保护环境,国外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一些国家还鼓励企业推行可持续生产方式,提倡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
尽管许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一些企业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综上所述,国外生产安全面临着诸多挑战。
尽管许多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生产安全水平,但仍需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和职工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
此外,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生产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推行可持续生产方式,为社会和环境做出贡献。
只有综合而有效的措施才能确保国外生产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国外安全生产系统

国外安全生产系统国外安全生产系统是指先进的、高效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它强调通过预防和控制风险,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保护环境。
下面将从体系结构、管理原则和应用效果三个方面介绍国外安全生产系统。
国外安全生产系统一般由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共同构建。
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企业以自愿为基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这种分工合作的体系结构,实现了部门协同作业,形成了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国外安全生产系统的管理原则包括:风险评估和预防、责任追究、员工参与和持续改进。
风险评估和预防是系统的核心,通过全面调查和分析潜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责任追究是指责任明确、权责分明,强调相关责任人对事故的严肃追究,从而形成对安全责任的高度重视。
员工参与是指鼓励员工提出安全问题和改进建议,提高员工对安全的主动性和责任心。
持续改进是指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过反馈和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国外安全生产系统的应用效果显著。
首先,它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和风险程度,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其次,它能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因为安全生产系统强调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减少错误和失误。
再次,它能提高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因为一个安全可靠的企业更受消费者和客户的信赖。
最后,它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总结起来,国外安全生产系统是一种先进的、高效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具有明确的体系结构、严格的管理原则和显著的应用效果。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中外安全生产成效对比

中外安全生产成效对比中外安全生产成效对比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中外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成效有着很大的差异。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监管和推行措施以及安全生产成果等多个方面对中外安全生产成效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就法律法规制度而言,中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中详细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管理和监察等方面的内容。
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相对完善,涵盖的范围更加广泛,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更加严格。
这也是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较大的一个原因。
其次,就安全培训和教育而言,中外国家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发达国家往往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体系。
在这些国家,从业人员往往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教育才能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而在我国,尽管也有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要求,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相对较小,且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欠缺。
此外,监管和推行措施也是中外安全生产成效差异的体现。
在发达国家,政府部门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监管和推行措施,以确保企业能够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生产。
而在我国,监管和推行措施相对薄弱,导致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频发。
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成效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就安全生产成果而言,中外国家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发达国家往往能够保持较低的安全事故率和较高的安全生产成果。
一方面,这得益于其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体系以及监管和推行措施。
另一方面,这也与发达国家注重科技创新、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密不可分。
而我国安全生产成果相对有限,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依然存在。
综上所述,中外安全生产成效有着明显的差异。
要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成效,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加大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加强监管和推行措施,注重科技创新和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等。
国外 安全生产

国外安全生产在国外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国外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就国外安全生产进行500字的分析说明。
首先,国外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各种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其次,国外各国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体系。
这些机构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再次,国外各国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大了投入。
政府为了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提供了一系列的资金支持和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和引进先进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和能力。
此外,国外各国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和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政府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最后,国外各国还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各国政府之间通过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共享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跨国公司和国际安全标准的挑战,共同维护全球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全球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国外各国对于安全生产问题高度重视,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监管机构的建立、资金的投入、宣传教育的开展以及国际合作的加强等多种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安全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保障。
国外安全生产趋势

国外安全生产趋势
国外安全生产趋势指的是国外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发展趋势。
以下是国外安全生产趋势的一些重要方向:
1. 科技应用:国外越来越重视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提升安全生产。
例如,无人驾驶技术、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监测和预警危险情况,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数据驱动:国外越来越注重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来提升安全生产。
通过收集和分析大量的实时数据,可以更好地预测和防范潜在的危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阻止事故的发生。
3. 风险管理:国外安全生产的趋势之一是更加注重风险管理。
通过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计划,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和评估可能的危险,从而采取措施来降低风险。
4. 员工参与:国外越来越重视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企业鼓励员工参与制定安全政策、提出改进建议,同时提供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5. 法律法规:国外安全生产的趋势也包括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各个国家制定和执行了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安全生产,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6. 跨领域合作:国外越来越重视不同领域之间的合作来提升安全生产。
例如,工程技术人员、医疗专家和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士可以联合起来,共同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总的来说,国外安全生产趋势的核心是注重科技应用、数据驱动、风险管理、员工参与、法律法规和跨领域合作。
通过采取这些趋势和措施,国外取得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很大进展,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国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是(3篇)

第1篇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本文将对国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概述,旨在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借鉴。
一、立法体系1. 美国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安全生产法规的国家。
其安全生产立法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宪法:美国宪法规定,国家有权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进行监管,包括安全生产。
(2)联邦法律:如《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联邦铁路安全法》等,对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规定。
(3)州法律:各州根据联邦法律制定本州的安全生产法规,如《纽约州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等。
2. 欧盟欧盟的安全生产立法体系以欧盟法规为主,成员国需遵守欧盟法规,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规。
(1)欧盟法规:如《工作环境指令》、《危险品运输指令》等,对欧盟成员国安全生产进行统一规定。
(2)成员国法规:各成员国根据欧盟法规制定本国的安全生产法规,如《德国职业安全法》等。
3. 日本日本的安全生产立法体系以《劳动安全卫生法》为核心,辅以其他相关法规。
(1)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定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卫生措施,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等。
(2)其他法规:如《建筑基准法》、《化学物质管理法》等,对特定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规定。
二、监管机构1. 美国美国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主要包括:(1)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负责监督和执行《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伤害。
(2)环境保护署(EPA):负责监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环境保护问题。
2. 欧盟欧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包括:(1)欧洲委员会:负责制定欧盟安全生产法规。
(2)欧洲安全与健康局(EU-OSHA):负责协调成员国间的安全生产合作。
3. 日本日本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包括:(1)劳动安全卫生局:负责监督和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伤害。
国内外大坝安全体系现状综述

国内外大坝安全体系现状综述杨光左生龙/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张帅/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摘要】本文阐述了国内外大坝安全评价和除险加固的必要性,介绍了国际大坝安全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国大坝安全法规体系、大坝安全管理体制体系、大坝注册管理、大坝安全检查和鉴定、大坝安 全监测系统、大坝安全应急体系、大坝安全评价与风险管理体系、大坝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大坝安全体系的现状,分析了全球大坝安全体系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关于大坝安全体系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大坝安全体系病险水库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性的发展战略思想,作为水利人必须重视研究、探索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大坝的安全是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如果不能保证水库大坝的安全,可持续发展便无从谈起。
全世界现有库容百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达11 万余座,主要兴建于20世纪60—80年代,平均建成时间达到50年以上。
受时代背景、建设资金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制约,相当一部分水库大坝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防洪标准低、工程质量差等安全隐患问题,加 上工程老化、管理维护不及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水库不能安全有效运行,形成了大量病险水库。
水库大 坝的病险问题大大削弱了水库的拦蓄、调配能力,严重 影响了水库效益发挥.同时也给下游城镇、交通干线等 造成严重威胁。
病险水库不仅不能正常发挥效益,而且存在很高的 溃坝风险,严重威胁下游公众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上因大坝监测与预警不力造成的大坝失事事故至今令人不寒而栗,造成的经济损失触目惊心。
20世 纪70年代河南省的板桥水库和石漫滩水库,法国马尔 帕塞拱坝,美国的 House Creek 土坝、Ju le s-b e rry 土 坝等事故,2017年美国奥罗维尔大坝溢洪道事故.2018 年老挝“7 • 23”溃坝事故,缅甸施瓦水库溃坝,2020 年乌兹别克斯坦萨尔多巴水库溃坝,美国密歇根州伊登维尔大坝和桑福德大坝溃坝等噩梦般的灾难至今让人难以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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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官方食品安全员体系现状日本(1)组织机构及职能日本法律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主体,即日本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共同负责。
按照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分别确定各自管理职责,直接面向农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和消费者。
农林水产省主要下设消费安全局、消费安全政策、农产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植物防疫、标识规格、总务等课及1名消费者信息官。
主要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进口农产品动植物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安全性检查;国内农产品品质、认证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农产品加工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HACCP)方法的推广;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屠宰场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包括消费者反映)的搜集、沟通等。
农林水产省设立"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小组",负责应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主要职能是,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危机小组将负责搜集信息、研究和制定应对方针,并指导实施。
建立了农林水产省内预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联络体制。
厚生省设有食品安全局,内设企划情报课、基准审查课、监视安全课,除增设食品药品健康影响对策官、食品风险信息官等职位外,为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还增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
主要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进口农产品的安全检查;国内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许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流通环节的养殖业食品经营许可和依据《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督执法以及发布食品安全状况等。
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之间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各有侧重。
在市场抽查方面,厚生劳动省对进口和国产农产品进行执法监督抽查,其抽查结果可以依法对外公布,并作为处罚依据。
农林水产省只抽检国产农产品,旨在调查分析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对认证产品进行核查,以便及时指导生产者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提高国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国产农产品销售。
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则由两个部门共同完成。
食品安全委员会(FSC)设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权独立对食品添加剂、农药、肥料、食品容器,以及包括转基因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在内的所有食品的安全性进行科学分析、检验,并指导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
(2)出口食品卫生控制体系A、日本关于食品安全法律建设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发挥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陆续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安全基本法是以保护消费者为根本、确保食品安全为目的的一部法律,既是食品安全基本法,又对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进行必要的修订。
《食品安全基本法》为日本的食品安全行政制度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要素。
一是确保食品安全:以消费者至上为原则,以科学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
二是地方政府和消费者共同参与。
三是协调政策原则:在决定政策之前进行风险评估,重点进行必要的危害管理和预防,并实施风险信息交流。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也就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提供科学建议。
JAS法JAS法的正式名称是"关于农林物质的规格化及品质表示的正确化法律"。
该法律确定了JAS规格(日本农林规格)和食品品质标准,依据该法律规格,日常接触到的食品等有JAS标识、原产地等信息。
食品卫生法日本的食品卫生法包括总则、食品和添加剂、器具和容器包装、标识、食品添加剂"法定书"、监视指导方针和计划、检查、登记检查机关、营业、杂项、罚则等。
该法是以确保食品安全性,从公共卫生的观点,比其他任何措施都重要的规则,是预防因饮食引起卫生危害发生、保护国民健康为目的的。
日本还制定了大量相关的配套规章,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检验检测等奠定法律依据。
日本食品质量安全法规建设随着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强化而得到健全和发展,至今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具有较强规范性的完整体系(图1)。
B、日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日本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建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负责食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各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工作。
日本农林水产省消费技术服务中心设有7个分中心,负责全国47个都道府县的食品质量安全调查分析,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办理JAS认证及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
地方农业服务机构与该保持机构紧密联系,搜集有关情报并接受监督指导。
厚生劳动省在全国13个口岸设有检验所,负责对进口农产品进行检验;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由厚生劳动省所属的市场卫生检查所进行执法抽查并予以公布。
此外,还有农林水产省的JAS认证产品符合性检查和生产者(农协)、销售者(批发市场)的自我检查,形成了从农田到餐桌多层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
日本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的费用均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中,尤其是检验、检疫经费一律根据半年计划由财政部门足额解决。
因此,日本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精度高、门类全、配套齐、适合大批量、多项目、高精度检验的需要。
其检验人员也非常优秀,检验人员开支也纳入政府预算,2001年日本政府拨给农林水产省消费技术中心的经费达49亿日元(动植物检疫费用另有拨款)。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组织和利用社会检验力量。
日本国内的一些民间检验机构由政府主管当局根据《出口检验法》的规定批准营业,代表政府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承担着"法定检验"的任务。
C、日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日本农产品认证一般由中介组织承担,认证分为常规农产品认证和特殊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为特殊认证。
(3)进口检验方面日本目前已经开始在各口岸对食品进口严格把关,采取了三个不同级别的进口管理措施:进口监督、指令性检验、全面禁止进口。
根据对进口食品监测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情况出现的数量和程度决定采用相应的检查手段。
具体程序是,对来自同一制造商或加工厂商的进口食品检查中发现一次违规,就要对其进口食品的监测提高50%。
如果在提高50%后出现了第二次违规,则启动指令性检验措施。
按照规定,进口商需要支付进口货物100%的检查费。
所有进口货物要停靠港口等待出检结果。
另外,还规定,只要在来自进口食品中出现了与公共健康有关的突发事件,或高度怀疑会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一例违规即可启动指令性检验措施。
只有当日本管理部门得到证实,确信出口国或地区、制造商以及加工厂商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而避免了再次不合格食品出口才可以停止指令性检验。
在管理上,日本厚生省有权自行决定不通过任何检验而全面禁止进口和销售某些食品。
如果日本厚生省在指令性检验中发现最新检验的60个进口食品样品不合格率超过5%,或存在引发公共健康事件的风险,或存在食品成分变异可能(例如,由于核泄漏食品受到放射性污染)时,可授权批准采取全面禁止进口措施。
禁令在经过对生产或制造行业的调查和证实,并由日本药品及食品卫生委员会的专家小组确认后即可执行。
按照日本食品卫生法规定,日本厚生省负责制定每个财政年的监督检验计划并在港口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样检查。
取样检查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方法进行。
所有的检查和实验室检测费用由日本厚生省承担。
日本目前有31所检疫站,其中6 所具有执行指令性检验的能力和检验设备。
同时,日本还有两个具有执行指令性检验能力的针对进口食品的检验中心。
此外,日本厚生省指定了大约40个实验室,代其行使监督检验职能。
当前重点监测的进口食品主要包括谷物果蔬产品、冷冻蔬菜、香料及面条等加工农产品等10大类。
美国(1)组织机构及职能美国负责蔬菜及其制品的部位为美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服务部(APHIS)和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人类健康事务部下属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及环境保护署。
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负责肉禽蛋及其制品的食用安全卫生,FDA负责FSIS负责范围之外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上联邦政府不依赖于各州政府。
他们在美国设立各个检验中心或实验室并向全国各地派驻大量的调度员。
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联邦政府与一些州政府签定协议授权当地一些检验机构按照联邦政府规定的方法检验食品,由联邦政府负责付费。
联邦所有具有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能的机构都不具有促进贸易的职能,从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免受地方和部门经济利益的影响干扰。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特征是:总统(政府)、国会和法院三个部门权利相互分离与制约;透明性;制定决议的科学性及公众参与。
美国植物检疫美国植物检疫工作,由美国联邦政府农业部管理,执行机构由辖属的美国动植物检疫局(APHIS)负责,内设置植物保护和检疫处、法规与公共事务处、国际事务处、政策与项目制定处、组织与专业发展处、管理和预算处等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是执行美国边境植物检疫任务,防止外来农业有害生物传入;二是调查和监测农业有害生物;三是对传入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采取紧急检疫措施;四是采用科学的植物检疫标准促进农产品出口;五是降低野生生物对农业的威胁,保护野生和濒危动植物;六是确保基因工程植物和其它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等;七是提供相关科技服务。
美国农业部按口岸设置、植物及其产品进口情况和检疫任务大小,在全国设立植物检疫机构,东北部地区在纽约州,东南部地区在佛罗里达州,中部地区在路易士安娜州,得克萨斯州,西部地区在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州和华盛顿州,共设立15个入境植物检疫站,负责执行所在地区的检疫检验任务。
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保护与检疫处(PPQ)是APHIS的主要单位之一,重要职责是:防止植物和动物有害生物传入,植物和动物产品出口检疫证书管理,植物病虫害调查和控制,执行国内外植物检疫法规,与外国政府官员就植物检疫和法规事宜进行协调,执行国际贸易方面保护濒危植物公约,收集、评估和分发植物检疫信息。
PPQ拥有良好的技术能力,该处设置有:植物健康项目组、西部地区组、中部地区组、东部地区组、植物健康科技中心、职业开发中心、资金管理和分析组、贸易服务联络组等。
PPQ中的植物健康项目组又包括政策计画及应急事务处理、项目数据管理及分析、生物技术事务管理、许可证及风险评估、入侵物种及有害生物管理、口岸执法、法规协调、检疫争端管理和棉花有害生物控制等小组。
PPQ还有一支"快速反应队伍",专门处理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
美国APHIS的机构设置较为完备,分工明确,合作协调机制妥善。
PPQ与各州联作进行农业有害生物合作调查项目(CAPS),将调查得到的有害生物资料经处理输入国家农业有害生物信息系统(NAPIS),供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