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配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配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配电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配电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配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事项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配电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建设、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施工条件,组织验收等。
第十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承包人应当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六条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存在违约行为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第十七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电缆公司)

XX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1.1 目的。
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1.3 职责1.3.1 行政管理部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为:(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承担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4)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5)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6)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7)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8)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1.3.2 合同管理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4)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并负责建立合同档案;(5)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6)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7)建立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包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台帐、合同变更解除台帐、违约合同登记台帐、合同履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1.3.3 合同承办人员职责(1)对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重点调查考证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等;(2)提请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所承办的合同负有监督履行责任;(3)对已签订的合同出现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况时, 应及时向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告, 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 同时向领导汇报;(4)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5)保管好合同及与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交合同管理机构归档。
电力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避免合同纠纷,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各类合同的活动,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信誉和履行能力。
第六条合同谈判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完整、明确,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八条合同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定,符合公司利益和经营策略。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合同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合同内容的保密性。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后,当事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十七条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采取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电缆合同管理制度

电缆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合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缆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适应。
第二章合同管理流程第四条电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结算、验收等环节。
各环节负责人应履行各自的责任,保证合同执行顺利。
第五条合同签订环节应当经过法律审核,并由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确认。
第六条合同履行环节应及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七条合同变更环节如有需要,应主动沟通协商,并经过合同变更协议签订。
第八条合同结算环节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结算,确保款项及时到账。
第九条合同验收环节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验收,促使合同执行完善。
第三章合同管理责任第十条合同管理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合同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负责人应制定并完善公司电缆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合同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负责人应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负责人应监督公司各部门履行合同管理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以及合同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合同管理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监督机构,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合同管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公司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监督机构应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约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考核制度,对合同管理负责人进行考核,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合同管理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由公司合同管理监督机构另行规定。
以上为电缆合同管理制度,希望公司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并执行。
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电合同、供用电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效力。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确保合同公平公正。
(三)效益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四)风险控制原则: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审批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利益。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部门、法律部门、财务部门等。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重大合同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进行备案,确保合同信息完整、准确。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九条如遇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变更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二)签订变更协议,经公司领导审批;(三)及时备案。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合同归档与保管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文件,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第十五条合同归档应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导致公司权益受损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进行。
二、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草案,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三、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等情况,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管理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终止合同申请,并说明理由;(二)合同管理部门对变更或终止合同申请进行审核;(三)经审核同意后,合同承办部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变更或终止合同协议;(四)合同管理部门对变更或终止合同协议进行备案。
五、合同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十三条合同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电缆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缆销售合同的管理,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效率,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电缆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电缆销售合同应由销售部门负责拟定,并经法律部门审核。
第五条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2. 电缆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3.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4. 付款方式、付款期限;5. 质量标准、验收标准;6. 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7. 争议解决方式;8. 合同双方盖章及生效日期。
第六条销售合同在签订前,销售部门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七条销售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电缆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电缆产品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要求进行交付。
第十条付款方式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质量、数量等问题,销售部门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需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企业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电力合同管理制度

电力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电力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力供应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三、签订合同程序1. 确定需求由业务部门负责确定电力需求,并向综合部门提交需求申请。
2. 选定供应商综合部门按照公司的采购规定,选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提交供应商名单给业务部门。
3. 签订合同业务部门根据供应商名单,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签订电力供应合同。
4. 形成备案综合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备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四、合同履行1. 供应商履行义务供应商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供应电力,并确保电力的质量和可靠性。
2. 需方履行义务需方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付款,并确保付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履行检查综合部门负责对供应商和需方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公司领导。
五、合同管理1. 合同存档综合部门负责将签订的电力供应合同存档,并建立相应的合同档案。
2. 合同变更如需方或供应商需要变更合同内容,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审批。
3. 合同终止如需终止合同,需方和供应商需提前通知对方,并书面申请终止合同,经公司领导批准。
4. 合同备忘录综合部门负责制定合同履行的备忘录,并定期进行总结和汇报。
六、合同风险控制1. 供应商风险评估综合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需方风险评估综合部门应对需方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风险汇报综合部门应定期对合同风险进行汇报,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七、合同纠纷解决1. 协商解决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2. 仲裁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应当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3. 法律诉讼如仲裁解决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他规定1. 合同的保密涉及合同内容的保密事项,需方和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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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电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合同的审批 (2)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 (3)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4)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5)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5)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 (6)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7)
第九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函等(以下通称合同),业务类包括签订的投资、联营、资产转让、收购、租赁、担保、技术、产品销售、设备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设备安装等各类经济业务合同及合同的附件;融资类包括借款、融资、保险等各类经济业务合同及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应遵守本办法,但不包括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在业务磋商达成一致后,应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
使用非公司格式合同或需对公司格式合同作修改的,应事先经公司法务审查,确定文本格式。
第五条因业务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经公司法务审核后进行签订。
第六条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合同的审核、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1、业务类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务部、财务部审核—分管
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
注:上述参与审核的财务、法务人员由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分别指定。
2、融资类合同: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财务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认为需要由法务人员出具意见的,由法务人员参与审核,但涉及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合同必须由法务人员参与审批。
3、合同涉及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相关事项应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且合同签订需经董事长审批确认。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
第七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第八条对外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合法有效、平等互利”及“维护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
第九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受托人。
受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均无权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公司相关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提请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