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015)267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2016版本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
1基本作业条件3。
2车轴加工3。
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
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
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
6轴承检修4。
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
1车轴标记5。
2车轮标记5。
3轴承标记5。
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
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
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
3数据信息管理7。
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
1管理机构及职责9。
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
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3)3 轮轴新组装 (8)3.1基本作业条件3.2车轴加工3.3车轮加工3.4车轴、车轮选配3.5 轮对组装3.6 轴承压装4 轮轴检修 (18)4.1综合要求4.2一级修4.3二级修4.4三级修4.5四级修4.6轴承检修4.7轮对检修限度4.8轴承检修限度5 轮轴及零部件标记 (54)5.1车轴标记5.2车轮标记5.3轴承标记5.4 标志板标记6 轮轴探伤 (66)6.1综合要求6.2探测规定6.3 轮轴、轮对、车轴手工超声波探伤6.4 轮轴、轮对自动化超声波探伤6.5轴承外圈超声波探伤6.6轮轴、轮对、车轴磁粉探伤6.7轴承零件磁粉探伤7 信息化管理 (101)7.1综合要求7.2输入、输出数据规范7.3数据信息管理7.4信息共享与应用8 故障轴承鉴定分析 (107)9 备用轮轴管理 (109)9.1管理机构及职责9.2备用轮轴、轮对、车轴、车轮管理9.3备用轴承管理10 附则 (117)TG/CL224—2016铁路货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1 总则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货物运输的运载工具,轮轴是铁路货车上重要的并且是可互换的部件,其技术状态直接影响到车辆的运行安全。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要求,体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技术及管理要求,促进铁路货车修程修制发展,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轮轴技术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轮轴技术、管理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轮轴技术与管理的专业性文件,全面涵盖了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组装、检修、探伤技术和信息化、安全、备用轮轴等管理要求,适用于铁路货车轮轴及零部件造修单位对轮轴的组装、检修、探伤和管理,滚动轴承(简称轴承,下同)的一般检修、大修和压装,车轮、车轴的加工和标记,以及备用轮轴管理、轮轴信息化管理、热轴故障鉴定分析,其他要求仍执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电报规定,圆柱滚子轴承检修及组装要求执行《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1. 引言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是保证列车正常停车和行车安全的重要设备。
为了确保货车制动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检修规则,规范检修流程和操作要求。
2. 检修流程2.1 检修前准备在进行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之前,必须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确认检修车间和场地的安全条件,如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
- 准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和设备,如扳手、压力表等。
- 检查检修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性。
2.2 检修步骤根据货车制动装置的具体构造和性能要求,制定相应的检修步骤,以确保检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常见的检修步骤包括: 1. 检查制动装置的外观,查看是否有损坏或松动的部件,如连接杆、制动鞋等。
2. 检查制动缸的压力和行程,确认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 检查制动连杆的位置和固定是否正确,没有松动或损坏。
4. 检查制动鞋和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或修复。
5. 检查制动管路的密封性能,确认没有泄漏现象。
6. 检查制动空气压力装置的工作情况,如压力表的读数是否正常。
7. 检查制动手柄和制动阀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确保操作正常。
8. 检查制动钳的工作情况,如活塞的行程是否顺畅。
9. 检查制动电缸的供电情况,如电源线和控制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2.3 检修记录每一次检修都应当有相应的检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 检修日期和车号 - 检修人员的姓名和工号 - 检修步骤和操作过程 - 检修结果和发现的问题 - 检修人员签字确认3. 检修要求3.1 安全要求在进行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装备的完整性。
主要的安全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 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鞋、安全帽等。
- 严禁在检修过程中饮食和吸烟。
- 确保检修车间和场地的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气体的积聚。
-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牢固固定货车,防止意外移动导致人员伤害。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8.02.13•【文号】国铁科法〔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八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或废止的79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八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的意见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审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等6件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的《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总运〔2015〕296号),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和铁路运输实际,强化了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安全技术和管理,可以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健全铁路货物装载加固相关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国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工作管理,促进货物装载加固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运输安全水平,各地方铁路公司参照执行铁总运〔2015〕296号文件。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运〔2006〕161号)、《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条款的通知》(铁运〔2008〕106号)、《关于公布〈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附件修订内容的通知》(铁运〔2009〕236号)废止。
《关于加强货运安全工作的通知》(铁运〔2007〕17号)、《铁路货车增载暂行规定》(铁运〔2007〕218号)、《关于加强卷钢装运安全工作的通知》(铁运〔2010〕110号)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

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一、前言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是一项重要的操作规程,对确保铁路货车安全、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程涵盖了铁路货车日常的运用、检修与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所有铁路货车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各项操作。
本规程是铁路货车的维护和运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铁路货车的使用与维修单位。
在所有维修和使用铁路货车过程中,必须遵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三、铁路货车的基本要求(一)铁路货车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部门的技术规范。
(二)铁路货车的载重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三)铁路货车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检查,确保不会导致危险事故。
(四)车辆的性能、质量和使用必须符合铁路部门要求的技术规范。
(五)铁路货车必须定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良好的使用状态和安全效能。
(六)铁路货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运输,确保安全和顺畅。
四、铁路货车的维护管理(一)使用单位必须对铁路货车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使用状态。
(二)对于新购或加入车队的旧车,必须参照国家、行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和试车,确保符合相关规范。
(三)对于日常运用的铁路货车,必须按时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并按照维护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维护日志上报车辆管理部门。
(四)对于运营所需的铁路货车,必须按照车辆规定、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检修、保养和整备,并弘扬保养和整备的文化。
(五)对于长期停用的铁路货车,必须进行特殊保养和维护,确保使用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恢复使用状态。
(六)对于车辆资料、制造参数和使用情况,必须建立完善的文本资料和档案,以便随时查阅和查询。
五、铁路货车的检修流程(一)检修分为全面检修、定期检修和日常检修三个层次。
(二)全面检修:即定期进行的车辆大规模的检修。
全面检修时间根据行业标准可设置为一年、三年、五年等。
具体维修内容应按照铁路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三)定期检修:是对铁路货车部位的检查和维护。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doc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2)1总则制动装置是铁路货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铁路货物运输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货车制动装置检修的目的是恢复制动装置的性能。
为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需要,保证运用货车制动装置的技术状态,适应制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发展,统一制动装置检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以及国家、铁路专业技术管理标准有关要求和铁路货车制动技术发展趋势,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是对货车各级检修规程中涉及到制动装置零部件检修及试验部分内容的细化和补充,是制动装置零部件检修及试验的专业化操作性文件。
适用于铁路货车制动装置主要零部件分解后的检修、试验和装车要求。
制动装置及其主要零部件在现车上的检查和从车辆上拆下的分解检修范围及要求按《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站修规程》、《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和铁道部颁发的其他有关文件、电报规定执行。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的检修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装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工艺规范、装备先进、质量可靠、管理科学。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以状态修为主,逐步扩大换件修、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主要零部件的检修周期与货车检修周期一致。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的检修须在铁道部批准的单位进行,检修单位的工艺条件须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货车制动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本规则制定检修工艺、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加强工艺控制,提高工艺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制度。
检修单位应设置制动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须掌握本规则和车辆检修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制动装置检修、试验人员须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具备上岗资格。
铁路货车重要制动零部件实行质量保证、寿命管理和生产资质管理。
装车使用的货车空气制动阀、空重车阀、折角塞门、组合式集尘器、制动缸及缸体、编织制动软管总成、闸瓦间隙自动调整器(以下简称闸调器)、脱轨自动制动装置、人力制动机、制动梁、闸瓦、闸瓦托、橡胶密封件等零部件,须由铁道部批准的厂家制造、修理。
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第三章.(DOC)

3 空气制动装置3.1 通用要求空气制动装置的检修一般应包括零部件外部清理、部件分解、零件清洗、零件检修、组装、试验、油漆和标记等。
空气制动装置制动阀、空重车阀等主要零部件的清洗、检修、组装和试验须在独立、封闭的制动室内进行。
3.1.1 零部件外部清理货车空气制动阀、空重车阀、其他阀类配件、制动缸和储风缸分解前须采用清洗或喷(抛)丸等方式进行外部清理。
清理前须在中间体、安装座、各阀的安装面及通路外露口、各排气口等处装橡胶堵、盖板或其他遮盖物,防止安装面损伤或尘砂、水进入部件内部。
清洗或喷(抛)丸清理后,配件表面固着良好的油漆可不处理。
3.1.1.1清洗采用清洗机清洗。
可对清洗介质加温,清洗介质应具有防锈性能。
清洗后须用清水冲净并干燥。
清洗或烘干的最高温度不高于60℃。
3.1.1.2喷(抛)丸清理喷(抛)丸清理时,钢丸直径不大于Φ1mm,根据工件及其表面情况确定喷(抛)丸时间,不得损伤配件外表面。
3.1.2 部件分解3.1.2.1各部件分解过程中须采取保护措施,分解后应将各零件放置在专用存放盒内,避免磕碰损伤。
3.1.2.2 拆卸防丢失螺母时,须使用专用拆卸工具,作用在螺母上的压力应小于2.3kN。
3.1.2.3 分解主活塞时,须将120/120-1阀、103阀主活塞组成从阀体内取出后,采用两个扳手或借助台虎钳等工装进行分解,扳手须卡在主活塞杆根部的工艺平面处拆卸主活塞螺母。
不得在阀体内分解主活塞。
3.1.2.4 橡胶件的拆卸3.1.2.4.1取出膜板及柱塞上的橡胶密封圈时,不得损伤活塞或柱塞等零件。
3.1.2.4.2阀体、塞门体上的橡胶密封圈、密封座等可用辅助工具取下,不得损伤阀体。
3.1.3 零件清洗3.1.3.1 货车空气制动阀、空重车阀和其他阀类配件分解后,除规定更换的零件外,其他零件均须采用超声波或压力清洗方式清洗,清洗介质可加温,但最高温度不高于60℃。
滑阀、节制阀等精密研磨件应单独清洗。
上铁运〔2015〕263号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铁路局文件上铁运〔2015〕263号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运输站段,各房产建筑段,各直属非运输企业,各建筑、给水公司,各工程指挥部,电化局上海维管处,电化局京沪高铁蚌埠、苏州维管段: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路局管内实际,现将《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SHG/YS127-2015 )重新公布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SHG/YS127-2015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车组织规则》、《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 条本办法适用于路局管辖各区段。
下列区段及范围在路局调度所调度台(以下简称调度台)办理登销记,其他区段在车站、线路所、动车运用所等处所办理登销记。
1.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规定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的区段(以下简称驻所登销记区段)。
2.调度台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时应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
第3 条“登记簿”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4 条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使用“登记簿”。
有关人员在“登记簿”办理登销记时,均以北京时间为准第二章设置与保管第5 条车站(含线路所、动车运用所,下同)行车室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分检修及故障处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两种);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台以及相关的专业调度台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封面上应注明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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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L262-2015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货车专用检修设备(简称货车专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管理,明确了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维护检修等各项内容。
第二条本规则所指的货车专用设备包括铁路货车车辆检修所涉及的探伤、试验、检测、安全防护和其他重要生产设备设施。
第三条铁路局应参照本规则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确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及维护标准,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状态修施修范围。
车辆段要结合实际制定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实现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确保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质量。
第二章综合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采用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模式。
各单位须落实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定岗、定员、定量、定责”和“包人、包机、包修”(四定三包)制度。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铁路总公司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2.负责检查、指导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二)铁路局职责。
1.负责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细则;2.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工作;3.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5.负责指导车辆段对货车专用设备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车辆段职责。
1.负责货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养护、维修工作;2.负责制定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工作内容、标准、责任;3.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设备操作规程;4.负责编制提报货车专用设备年度更新改造、大修建议计划,并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5.负责编制货车专用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货车专用设备使用、维修人员的配置、培训、考核和岗位资格管理。
第六条管理制度。
(一)设备检修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定期检修相关制度,提报年度检修计划,并组织、安排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及费用;铁路局应合理安排货车专用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控制,按期完成设备检修任务。
(二)维护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货车专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操作、点检、校验、标定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维护管理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三)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设备检修维护作业指导书,作为检修维护人员现场作业、管理人员检查指导的基本依据。
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的写实检查,及时修订完善。
(四)故障应急抢修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货车专用设备故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加强货车专用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做好易损易耗件储备工作。
设备出现故障须及时处理,恢复设备性能,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五)无故障运行考核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货车专用设备的无故障运行考核制度,设备无故障率计算方法如下:设备无故障率=工作时间-故障影响时间×100%工作时间(六)标准化活动制度。
车辆段应制定标准化活动措施,围绕基础管理、设备质量、作业流程、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等方面,开展车间、班组、重点设备标准化建设活动。
铁路局组织验收。
(七)台账管理制度。
车辆段应建立设备履历簿、设备台账,规范填写校验标定、点巡检和检修记录,明确保存期限。
设备履历簿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2.设备图纸、设备基础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3.易损件目录及图纸;4.设备安装试运行验收交接单;5.设备升级改造相关资料。
(八)设备质量评价制度。
车辆段应对设备故障记录收集,定期汇总分析,结合春、秋检和设备专项检查等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设备综合质量评价,其质量评价结果输入EMIS系统。
综合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对检修工艺的适应性、设备故障率、售后服务质量等。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事故的,及时组织分析,分析结果涉及设备质量缺陷的,其结果输入EMIS系统。
第七条人员素质。
(一)人员配备。
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应配备货车专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指导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车辆段应根据检修维护工作量配齐专业技术及维修人员。
(二)基本素质。
货车专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全面掌握设备技术性能与维护使用要求,具有快速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
(三)岗位培训。
铁路局负责指导车辆段制定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计划;车辆段负责对货车专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
(四)持证上岗。
从事货车专用设备使用、检修维护的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车辆段负责管理及定期考核。
第八条检修维护费用。
铁路局应合理安排年度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及更新改造、大修项目和费用,保证货车专用设备不失修。
第九条检修维护质量。
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质量标准要求。
货车专用设备委外修、原则上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或铁路局认可的检修单位承担,相关要求应纳入检修合同约定。
货车专用设备大、项修后的安装、调试工作由承修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参与配合,设备验收交接前,应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人员培训、资料交接。
货车专用设备大、项修须明确重要零部件检修质量保证期,在检修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应分析、追究检修单位责任,进行赔偿或免费修复,相关要求应纳入检修合同约定。
第十条检查评比。
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到现场检查货车专用设备检修维护和使用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簿。
重点对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职责、作业指导书内容以及设备检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法并督导整改。
车辆段每季度对设备检修、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检查情况报铁路局;铁路局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章设备日常使用维护第十一条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包括点检、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校验及标定。
点检主要是设备状态检查,设备运转时间记录等;巡检主要是确认设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运行平稳正常;日常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清洁与润滑;校验是对设备技术性能进行核查;标定是使用标准仪器、试件对设备技术性能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并调整。
第十二条点检。
(一)车辆段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点检流程和点检的具体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应包括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微控、传导等部件的技术状态,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
(二)每班开工前设备操作者应按点检内容逐项进行点检,保持设备外观状态、紧固状态、润滑状态、清洁状态良好,正常运转,并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附表1)。
点检记录保存期为1年。
(三)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应定期对点检记录填写情况检查。
第十三条巡检。
(一)设备维修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定期进行巡检。
(二)巡检时必须携带常用工具及测量器具,对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微控、传导等组成部分进行常规性检查。
(三)巡检时,应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查看《设备点检、运转记录卡》,确认设备状态,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同时将检查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逐项填写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簿》(附表2)上,并与操作者共同签字确认。
(四)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对巡检情况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日常维护保养。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为整齐、清洁、润滑。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紧固、无松动。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量、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油嘴齐全,油标明亮,油路畅通。
(二)轮班使用的设备,操作者应对上班次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十五条校验及标定。
(一)货车专用设备的校验、标定由操作者、工长、质检员及检修工艺文件要求的人员共同完成,操作者应打印或填写相关记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使用车间保存。
保存期为三年。
(二)设备上的计量器具,须经计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标准应符合总公司计量管理的具体规定。
对无法量值溯源的计量器具采取比对核查方式进行。
(三)对于拆装困难的计量器具,可采用标准件比对、整机比对核查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设备检修第十六条货车专用设备检修按照定期检修、按状态实施部件项修、减少临修的检修原则,确保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七条设备修程。
货车专用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小修、大修。
小修以全面检测、维修更换失效零件为主;大修以恢复设备性能和状态为主,大修后各项检测指标须达到新造出厂精度标准;更换专用设备部件属固定资产的,不属于大修范围。
货车专用设备状态修分为项修、临修。
对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部件,经鉴定后可实施项修;对使用中发生的故障和隐患及时进行临修。
第十八条检修模式。
设备检修模式包括自主修、合作修、委外修。
自主修是车辆段设备维修人员自主开展的设备检修模式。
合作修是以车辆段设备维修人员为主和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铁路局认可的单位共同检修的模式。
委外修是因车辆段维修能力制约无法达到设备维修质量标准,采用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铁路局认可的单位进行检修的模式。
原则上车辆段应以自主修为主,可根据自身检修能力、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实行合作修、委外修。
设备委外修理时,设备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应全程参与学习,逐步提高自主修率。
第十九条检修周期。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周期原则上小修3-6个月、大修5-8年,铁路局可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态调整。
当多种检修修程重叠时,以高级修程为主。
各级修程可以提前或延后进行,提前或延后时间为小修3个月、大修1年。
货车专用设备检修周期调整及设备报废申请,须由车辆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检修标准。
货车专用设备的各级检修原则上按本规则规定的检修项目进行,其中项修根据大修相关技术项点开展,做到不漏检、不漏修,高级修程的检修范围应涵盖低级修程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一条检修要求。
(一)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操作者应及时报修,设备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修复完毕后与设备操作人员共同签认。
(二)设备小修应根据计划实施,检修完毕后,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设备使用者、设备修理人员进行质量验收。
(三)货车专用设备项修、大修前,使用单位应依据检修技术标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维修人员、使用人员、承修方进行修前会检,制定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标准、检修时间、费用预算,并组织实施;项修、大修理完毕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及承修方共同参加,委外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四)铁路局要组织制定设备部件项修的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