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医药公司是以生产、销售和推广药品为主要业务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高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药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包括组织架构、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以及合规监察等方面。
二、组织架构1. 公司总部-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 高层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
2. 分支机构- 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及市场拓展。
- 生产部门:负责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
- 研发部门:负责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等工作。
- 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和营销策略。
三、行政管理1. 人力资源管理- 招聘与培训:制定招聘标准和培训计划,确保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 岗位设置和负责人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职权,建立健全的负责人制度。
2. 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制定年度预算,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使用。
- 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核算体系,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益。
四、市场营销1. 市场调研- 目标市场分析:研究市场需求,确定目标市场。
- 竞争对手分析: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市场策略。
2. 产品推广- 市场营销策略:制定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
- 广告与宣传:设计并实施有效的广告和宣传活动。
五、生产管理1. 生产流程管理- 生产计划:编制并执行药品生产计划。
- 资源调配:合理调配人力和物资,确保生产进度。
2. 质量控制- 药品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质量检测与验收:建立质量检测体系,对生产药品进行检测和验收。
六、质量管理1. 质量方针与目标- 制定质量方针:明确公司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 质量目标设定:设定质量改进的具体目标。
2. 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 实施质量管理程序:制定各项质量管理程序和流程。
七、合规监察1. 法律法规遵守- 药品管理法规:了解并落实相关药品管理法规要求。
医药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的日常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有序,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员工管理制度第四条员工聘用:4.1 公司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在规定范围内自行招聘员工。
4.2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
4.3 聘用人员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免冠照片等。
第五条员工考核:5.1 公司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5.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加薪、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培训:6.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6.2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关证书。
第三章工作管理制度第七条工作纪律:7.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7.2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7.3 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工作。
第八条工作流程:8.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8.2 公司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第九条信息管理:9.1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9.2 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财务制度:10.1 公司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10.2 员工应按照规定报销费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11.1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1.2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4篇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有用4篇)篇1:医药公司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乐观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执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
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日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
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酬劳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事假1、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准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根据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
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病假1、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
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准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准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医药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销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合法经营,提高销售业绩,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销售人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四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医药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规和产品特点;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销售人员职责:1. 负责药品的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制定销售计划;2. 负责客户开发、维护和关系建立,提高客户满意度;3. 负责产品推广、销售和回款工作,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4. 负责收集客户信息和市场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销售管理流程:1. 销售人员根据市场调研和销售计划,制定销售方案;2. 经销售经理审批后,实施销售方案;3. 销售人员定期向上级汇报销售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4. 销售经理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内容完整、合法、有效;2.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公司权益;3. 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合同管理流程:1. 销售人员与客户洽谈,拟定合同;2. 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 合同签订后,由销售人员负责履行;4. 合同履行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及时跟进,确保合同条款的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2.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3. 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条财务管理流程:1. 销售人员负责货款收取,及时上交公司财务;2. 财务人员负责核对货款,确保资金安全;3. 每月编制财务报表,报公司领导审批;4.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员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 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3.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性。
医药公司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强制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所采购药品符合国家规定。
第六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验收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七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污染。
第九条药品养护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四章药品出库与运输第十条药品出库应严格按照订单进行,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药品出库时,应检查药品包装完好,无破损、污染等情况。
第十二条药品运输应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第五章药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药品销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
第十五条售后服务部门应负责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员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管理,员工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补充。
医药公司职工教育管理制度(3篇)

医药公司职工教育管理制度一、为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协助行政部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公司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行政部负责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四、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公司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质量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五、公司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六、公司在岗员工须进行药品基本知识的学习与考核,考核结果与次年签订上岗合同挂钩。
七、公司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
八、当公司因工作调整需要员工转岗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上岗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程度而定。
九、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十、公司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十一、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公司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医药公司职工教育管理制度(二)药品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供应并符合质优价廉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药品管、(以下简称gsp)《合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医药公司终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药公司终端管理,规范终端销售行为,提高销售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终端销售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终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2.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强化团队协作,共同推进公司业务发展;4. 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终端人员管理第四条终端人员选拔与培训:1. 终端人员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药品知识,熟悉公司产品;(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公司对终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销售技巧、公司政策等。
第五条终端人员考核与奖惩:1. 公司定期对终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工作态度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终端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终端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第三章终端销售管理第六条终端销售流程:1. 销售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药品产品;2. 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销售,不得违规操作;3. 认真记录销售数据,及时反馈销售情况。
第七条客户关系管理:1. 销售人员应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回访,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2. 关注客户反馈,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市场推广与促销:1. 终端销售人员应积极参与市场推广活动,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2. 严格遵守促销政策,确保促销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终端管理保障第九条终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终端销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终端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条公司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客户对终端销售行为的投诉,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补充和修订。
医药批发行业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医药批发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药品供应安全,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医药批发业务的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公司医药批发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2.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3. 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4.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公司采购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部门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详细记录采购品种、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药品采购价格应通过市场调研、询价、议价等手段,确保合理、公平。
第八条药品采购合同应明确约定药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配送管理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国家药品储存规范和公司规定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储存部门应配备专业仓储设施,保持仓库环境整洁、通风、干燥。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药品配送应选择有资质的物流企业,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配送部门应建立健全配送记录,详细记录配送品种、数量、时间、配送人员等信息。
第四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第十七条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医药批发业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医药批发业务监督考核机制,对业务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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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一、本条例依据国家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联合制定。
二、本条理施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害本条例实行。
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四、员工聘用制度4.1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4.2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
4.3聘用人员面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免冠照一张。
4.4 员工考核期为五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依据个人工作表现,为800—1000元。
试用期后,尚不能完全胜任工作,试用期延长或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辞退。
4.5 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工资为1000元,并根据员工业绩给予相应提成和奖金。
五、工资制度5.1 我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内的薪酬制度并给予员工一定量的补贴。
5.2 我公司正式员工工资为10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通讯补贴50元/月;副食补贴50元/月。
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的副食补贴为100元。
5.3 我公司以补贴形式为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
根据黑龙江省社保厅制定标准,补贴额度为工资基数的36%。
5.4 我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每月100元。
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
5.5 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各项补贴。
5.6 员工工作期满一年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总额为1660元,每月实发1500元,余额年终一次性发放。
5.7 员工工作期未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为1510,每月实发1300元,余额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
5.8 员工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月工资余额不予发放。
5.9 员工工作期未满6个月的,不享受三险一金补贴。
5.10 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合同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奖励制度6.1 本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发展要求、不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度年终奖项。
6.2 本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员工新客户开发及客户关系维护等各种工作的具体奖励办法。
6.3 本公司的奖励制度写入员工劳动合同条款,以约定形式予以双方保证。
6.4 本公司临时制定的奖励办法依据其起止期执行,具体条款由公司会同员工代表共同拟订。
6.5 本公司各项奖励制度及临时性奖励制度单独行文下达。
6.6 本公司奖励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所有七、日常考勤制度7.1 本公司上班时间为早8:30-------下午17:10分,其中午休从12:00----13:30。
夏季工作时间为早8:00-----下午18:00,其中午休从11:30---14:00。
7.2 员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下,扣款10元,即时交纳做为集体资金;30分钟以上扣发当日工资的50%;7.3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员工每天工作7小时10分钟,周六、日调休。
7.4 员工请假须经负责人批准。
病假须持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明。
病假两天、事假一天以上取消当月交通补贴。
全年累计病假7天或事假8天,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7.5 员工不经批准全天不到岗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当日工资加罚100元;旷工两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7.6 员工迟到或早退周累计3次、月累计5次,视为旷工一次。
7.7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定假日执行员工节假日休息,因故未休的,酌情安排补休。
八、日常劳动纪律8.1 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做到自律、不妨害他人工作。
8.2 周一至周五,每天早8:30准时召开工作会,每一名员工须准时参加。
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迟到。
8.3 工作时间内,员工除与内勤联系工作外,不得在工作区域随意走动;在走廊、工作间通道等处不得奔跑、跳跃。
有事情可急走。
8.4 工作时间内,不得聚集闲谈。
员工之间讨论工作可利用工作系统“内部交流”进行。
8.5 员工接取饮水,水未开时,不得在饮水机旁长时间逗留聊天。
8.6 员工工作时,不得睡觉;不得口含食物与客户通话。
8.7 员工工作时间内,个人电话一律设置为震动。
在工作区及走廊内不得随意接打私人电话,如有要事须经主管批准后,离开工作区到指定地点接听电话。
8.8 收听广播讲座时,员工应在个人坐席认真听讲并做必要记录,不得串岗,不得聊天。
8.8 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全年累计10次,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8.9 员工应互相监督促进,鼓励员工对他人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予以当场制止。
九、值日制度9.1 公司值日为公司员工日常工作。
本公司值日制度依据“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原则,没有高低贵贱分别,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9.2 公司员工除工作原因外,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值日工作。
9.3 值日人员须在每天早会前完成早清扫工作。
清扫区域为走廊、话务室工作区通道及卫生间。
其他区域由个人负责,401室由专人不定期打扫,不在日常值日范围内。
9.4 值日人员须在中午12时制作好全体员工午餐,保证午餐质量。
员工用餐后,须自主清洁餐具后,交由值日人员统一清理消毒。
9.5 值日人员须在下班前收集各值日区域内垃圾,袋装后清理出公司,并更换各区域垃圾袋。
9.6 员工因故不能值日的,须自行调换值日。
9.7 全体员工须尊重值日人员的劳动,对值日人员的服务表示感谢。
十、离职制度10.1 公司有权选择员工,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权辞职10.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待岗,辞退,开除等处分:10.2.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10.2.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
10.2.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10.2.4,拒不执行公司领导决定,干扰工作。
10.2.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10.2.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10.2.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10.2.8,勤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10.2.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10.2.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0.2.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10.2.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0.2.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0.2.14,上班期间酗酒,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2.1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0.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一般岗位必须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技术岗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经公司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0.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10.5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0.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0.6.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6.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0.6.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0.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通知被辞退。
10.7.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10.7.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7.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10.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0.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
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保密制度11.1. 总则11.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1.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1.1.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1.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1.1.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1.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11.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1.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1.2.3,公司秘密的确定:⑴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⑵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⑶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1.3. 保密措施11.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勤务部门负责保密。
11.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⑴非经总经理或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⑵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⑶在设备寄送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11.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