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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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药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制药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等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厂长、分管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五)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厂设立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厂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五)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人员安全管理(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三)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员工应自觉维护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五)员工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5篇)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5篇)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席,主管生产与设备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兼安委会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生产部、设备部、诊断部、行政部、后勤部设有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的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生产规程,由安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4、生产车间、工程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同时落实班组负责人。

5、物控部负责原辅包材库、成品库、危险品应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质量检验部、诊断部负责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6、各部门员工要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由所在部门会同质量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每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员工在操作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和强令冒险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8、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车间用酸、碱的岗位操作时要注意劳动保护,防止灼伤。

10、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11、严禁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确有必要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有效的防范措施。

12、各部门消防实施管理应按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内容执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或检修。

13、安全设施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14、严禁员工擅自动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卸设备,设备发生故障时,特别是电路故障,必须由维修工或维修电工处理。

15、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须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制药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药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药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药厂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制药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厂内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三条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第十四条厂内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使用。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药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制药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药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药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药厂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厂车间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和生产秩序,特制订本规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实际,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车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各工种作业人员,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公司车间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各工种员工要认真履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七条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各班组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的信息发布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第九条安全生产的检查检测公司应当加强对车间安全生产的检查检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条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车间应当加强对工艺流程的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车间应当配备适量、适用的防护装备,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车间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安全生产应急措施第十五条车间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设立应急处置组织。

第十六条车间应当配备应急处理设施设备,做好应急演练与培训。

第十七条在事故发生后,车间应当及时报告并处置,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药品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药品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品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药品生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方针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2. 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对特殊工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班组进行问责。

3. 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安全防护设施(1)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网、防护服等。

(2)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3)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药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药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药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厂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生产、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程,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利。

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生产和工艺的安全评估,避免事故发生。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企业总经理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求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理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生产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实行安全生产治理,做好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对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强化规范化管理。

第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药品生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与药品生产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药品生产过程安全、稳定、高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加强危险源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药品生产安全第十三条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加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可追溯。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九条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第二十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药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药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预防药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过程合法合规。

2. 加强药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3. 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4. 加强药品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

5. 严格执行药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规范、有序。

6.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药品生产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药品生产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2. 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

3. 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追溯体系,确保药品可追溯。

4. 加强药品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减少污染排放。

5.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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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1月12日修订2013年11月15日实施*******药业有限公司目录01安全生产责任制 (4)02安全考核制度 (10)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3)04事故管理制度 (14)05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6)0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8)07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08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22)09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4)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5)11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6)12危险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8)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9)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0)15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31)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17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36)18工伤管理制度 (38)1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1)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43)21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45)2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46)2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 (47)24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48)2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49)26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1)2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2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29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6)30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9)31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1)3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4)33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7)3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9)3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2)3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管理制度 (75)37变更管理制度 (76)38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 (81)39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3)40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85)4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90)0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4、程序4.1组织机构4.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

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科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管理员安全环保管理员分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和安全环保特派员4.1.3.1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3.2 安全环保特派员是车间主任安全、环保工作的助手,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指示和规定,负责本车间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做好(或安排好)各种作业的现场监护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 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4.3.1总经理安全职责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4.3.2.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办公室安全职责4.3.3.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

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 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科安全职责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

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4.3.5.1 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科安全职责4.3.6.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4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工作措施内容,对安全工作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科安全职责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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