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企业对职工的误餐补助发放普遍有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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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员工误餐费管理办法

2023员工误餐费管理办法

2023员工误餐费管理办法员工误餐费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体现公司福利政策,方便员工生活,鼓励员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三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不包括长休假及借调外单位员工)。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3.1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82号)3.2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42号)3.3 《国华准电公司差旅费实施细则》4 专业术语定义无5 执行程序5.1 发放标准5.1.1 误餐补助为员工在餐厅就餐的费用,按月拨付,费用列支公司福利费;5.1.2 每月按员工出勤情况,每人每天补助15元,每月平均按30天计算,财务账务处理后,直接转入食堂支付员工用餐费用;5.1.3 员工用餐实行虚拟饭卡,费用标准以3000元为封顶线。

5.2 发放办法5.2.1 每月月底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当月实际在岗情况,统计当月应补误餐补助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提交公司财务产权部;5.2.2 每月2日前,公司财务产权部将上月员工误餐补助总额转帐到后勤服务公司管理的食堂;5.2.3 每月5日前,后勤服务公司根据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员工虚拟饭卡中的用餐费用余额,按3000元封顶线在10日前重新核算每位员工应补误餐补助金额。

5.2.3.1 有关补助金额规定如下:5.2.3.2 每月员工虚拟饭卡中余额以3000元为封顶线。

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为3000元及以上,该员工本月不再享受误餐补助;如截止上月末最后一天,虚拟饭卡内实际余额低于3000元,该员工本月享受误餐补助的金额为与3000元封顶额的差额,但最多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天15天,每月30天的补助标准。

6 职责6.1 人力资源部职责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核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误餐费补助管理制度

公司误餐费补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误餐费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误餐费补助的发放原则第三条误餐费补助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原则,确保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误餐补助。

第四条误餐费补助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员工工作性质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三章误餐费补助的发放范围第五条以下情况可享受误餐费补助:1. 因工作原因需加班至晚上10点以后,无法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员工;2. 因工作原因需出差,在外地工作期间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员工;3. 因工作原因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需在外就餐的员工。

第四章误餐费补助的发放标准第六条误餐费补助标准如下:1. 城区员工:每人每月500元;2. 郊区员工:每人每月400元;3. 出差员工:根据出差天数及当地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第五章误餐费补助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误餐费补助的申请流程如下:1. 员工因工作原因需申请误餐费补助,应填写《误餐费补助申请单》;2. 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核;3. 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误餐费补助发放至员工工资卡。

第六章误餐费补助的税务处理第八条误餐费补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算。

第七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1. 误餐费补助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业绩。

职工食堂餐费与误餐补助

职工食堂餐费与误餐补助

职工食堂餐费与误餐补助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

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本文就纳税人关注的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释。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误餐补助规章制度怎么写

误餐补助规章制度怎么写

误餐补助规章制度怎么写一、误餐补助的发放对象和条件误餐补助的发放对象是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员工。

具体条件如下:1.员工需为公司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合同制员工;2.员工因公外出期间,需执行公司的任务或工作,包括出差、会议、培训等;3.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按时就餐或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内就餐;4.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差申请、会议通知等。

二、误餐补助的标准和发放方式误餐补助的标准和发放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1.补助标准:误餐补助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地区、城市和公司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误餐补助标准应当包括定额和按比例两种形式。

定额补助是指公司规定员工每次误餐可获得的固定金额补助;按比例补助是指公司规定员工误餐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补助标准。

2.发放方式:误餐补助可以以现金形式发放,也可以以餐券、餐补卡等形式发放。

现金形式的误餐补助能够最大程度地方便员工使用,但管理上也比较繁琐;餐券、餐补卡等形式的误餐补助可以有效控制支出,但可能存在使用不便的问题。

三、误餐补助的发放流程和管理为了确保误餐补助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发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发放流程和管理制度。

1.申请流程:员工在误餐后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填写误餐补助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应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误餐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内容,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申请、会议通知等文件。

2.审批流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误餐补助审批人员,对员工提交的申请表格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需对员工的误餐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发放误餐补助。

3.发放流程:一旦员工的误餐补助申请得到批准,公司应当及时将补助款项发放给员工。

发放方式可以是现金发放、银行转账、电子转账等。

4.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误餐补助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同时,公司还应当对误餐补助的发放流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公司误餐福利制度(3篇)

公司误餐福利制度(3篇)

公司误餐福利制度是指公司对员工误餐或饭补的一种福利政策。

这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工作时间较长或需要加班的员工,有助于提供方便快捷的餐饮服务,并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公司误餐福利制度的实施方式:1. 提供饭卡或餐券:公司可以发放饭卡或餐券给员工,员工可凭借这些卡券在指定的餐厅享用免费或额外补贴的餐饮。

2. 提供员工餐厅:公司可以在办公楼内或附近租用或经营员工餐厅,提供员工经济实惠的餐饮服务。

3. 提供固定补贴:公司可以直接向员工发放每日或每周的饭补津贴,员工可自行选择购买餐饮。

4. 允许外卖报销:公司可以设立政策,允许员工进行外卖订餐,并提供外卖费用的报销。

5. 提供健康食品或水果:公司可以每天提供健康食品或水果供员工免费食用,满足员工的补充营养需求。

这些误餐福利政策旨在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缓解员工在餐饮方面的经济压力,并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体验。

公司误餐福利制度(二)一、背景和目的如今,工作节奏的加快和竞争的激烈使得很多公司都提供了员工餐饮福利,这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还能够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留存率。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误餐福利的制度存在不合理和不健全之处,这对于公司来说既是浪费了资源,又无法达到提升员工福利和工作效率的目标。

因此,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误餐福利制度,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公司误餐福利制度的运行机制(一)福利对象公司误餐福利的对象应包括全体员工,不分部门、职位和等级。

每个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公司提供的误餐福利。

(二)餐品品质公司提供的餐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要求,确保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餐品的制作过程应遵守卫生标准,并且应加强与餐厅或食堂的合作,确保餐品的品质和味道。

(三)餐饮供应商的选择公司应对餐饮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并考虑其资质、口碑和价格等因素。

在选择餐饮供应商时,公司应注重与其的长期合作关系,以便在后续的经营中能够互相支持和发展。

误餐费最新的财务处理制度

误餐费最新的财务处理制度

误餐费最新的财务处理制度
误餐费的财务报销制度及税务处理办法
1 误餐费定义;
个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原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发放误餐补贴。

误餐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

司机长途运输,错过早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贴餐费就叫误餐费。

如果单位每个人都有,或者部分部门人员每月定额发放所有员工(误餐补助)例如早餐补助,则不属于误餐补助,应当和当月的薪资所得一起缴纳所得税。

2 发放形式;
(1)无发票,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误餐补助只要发生实际“误餐”事件,就应该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发放误餐补助,员工在领取时需要需要签字确定,财务人员以员工实际签领单作为税前抵扣有效凭证。

(2)取得真是有效发票,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按照实际误餐费标准发放补助,(也可以实报实销处理,因公的实报实销可以在税前扣除)
3 个税处理有关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其中包括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餐补标准

企业餐补标准

企业餐补标准
企业餐补标准通常是由企业内部根据当地实际消费水平和员工需求制定的。

各家公司规定不同,具体标准要看出事地点和理赔时效。

餐补的形式包括现金补贴、食堂餐券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餐补标准:
1. 现金补贴: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出差情况以及当地消费水平等因素,制定每天或每月的餐补金额。

金额各异,如5元/天、10元/天、20元/天等。

2. 食堂餐券:企业为员工提供食堂餐券,员工可在企业食堂就餐时使用。

这类餐补通常针对单位内部食堂,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饮食需求。

3. 出差补助:对于出差员工,企业会提供一定的餐补。

补助标准可能与住宿补助一同发放,如每人5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4. 按月发放:有些企业会按照自然月计算餐补,或者直接每月发放一笔固定费用作为餐费补贴。

5. 保险公司的理赔餐补:保险公司为理赔客户提供一定的餐补,标准可能因保险公司而异,具体要看出事地点和理赔时效。

需要注�,国家并没有具体规定单位的餐补标准,这是企业内部的规定。

企业在制定餐补标准时,通常会考虑当地实际消费水平、员工需求等因素。

不同企业之间的餐补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财税实操知识-“误餐补助”VS“午餐补助”

财税实操知识-“误餐补助”VS“午餐补助”

财税实操知识-“误餐补助”VS“午餐补助”“误餐补助”与“午餐补助”音同字不同,意思就更是大相径庭了。

如果理解不透就无法做好会计核算。

下面就两个“wu”餐补助进行解读。

误餐补助因工作需要,企业总会有员工在外就餐的情况,企业会因此发放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误餐补助。

财政部门规定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误餐补助是按照员工实际的误餐次数和企业的补助标准计算发放的。

最为典型的就是企业给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计入费用。

关于误餐补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明确,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午餐补助午餐补助是单位因午餐问题而定期发放给员工的补贴,一般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并按月发放,实际是企业支付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货币补贴,是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属于职工工资总额范畴。

实践中却有一些单位以误餐补贴的名义给职工发放补贴、津贴,以逃避应履行的纳税义务,针对此类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午餐补助作为一种餐费补贴,是应当计算在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中缴纳个税。

总结虽然两者在员工个税缴纳问题上的规定却截然不同。

但是这两种补助都作为企业的费用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希望大家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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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对职工的误餐补助发放普遍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误餐补助名义按月按标准随工
资固定发放给职工的补贴;另一种是对因异地出差、特殊工作等原因而影响正常就餐时根据
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计算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这两种模式的误餐补助在补助性
质、税收政策及会计核算上有一定的区别,下面对其作一简要分析。

一、两种模式误餐补助性质的判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
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同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
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
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
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
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
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通过以上文件规定,可见第一种模式即企业按月按标准随工资固定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
助,实际是企业支付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货币补贴,是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对劳动力成本进
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属于职工工资总额范畴。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账务处理》规定,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
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
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
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日常会计核算中,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购买车、船、
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
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可见第二种模式即对因异地出差、特殊工作等原因而影响正常就餐时根据实际误餐顿数、
按规定的标准计算发放给职工的的误餐补助则属于差旅费的核算内容,在会计科目上属于管
理费用中的公司经费。

二、两种模式误餐补助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
金支出,准予扣除。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
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
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
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上述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
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
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可见从企业所得税角度分析,不管是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误餐补助,还是属于管理费用
差旅费核算内容的误餐费,只要是真实、合理的支出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两种模式误餐补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
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
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
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
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补充规定: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
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
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
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可见,对于第一种模式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应并入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
得税,由企业单位代扣代缴;而对于第二种模式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则不计征职工个人所
得税。

四、两种模式误餐补助的会计核算
关于误餐费补助标准,各地、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不同的计算标准,要按有关规定标准执
行,企业单位在税务机关有备案登记的,要按备案限额标准执行。

对于第一种模式发放的误餐补助,在会计核算上属于职工工资总额内容,企业在职工为
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误餐补助确认为负债,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是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误餐补助,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科目;二是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误餐补助,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借
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三是其他误
餐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科目。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误餐补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
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第二种模式发放的误餐补助,在会计核算上属于职工差旅费内容,隶属于管理费用
中的公司经费,在实际工作中由有关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管理
费用——公司经费(差旅费)”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最近有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咨询公司自设食堂的相关费用处理问题。有很多企业人习惯地认为,只要
是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在福利费项下核算。实际上,这笔费用如何处理,还要看食
堂费用的税务属性、具体核算形式及内容,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一般来说,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核算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公司食堂由本公司自行派员管理,这是纯粹的内部食堂,启用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员工的
福利待遇,同时可避免由于员工外出就餐所带来的卫生、劳动纪律等管理上的不确定性。但是,有的
公司却把食堂的功能给“活学活用”了。比如,有的公司在过节时通过食堂给员工发放大米、油等福
利(这时公司应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有的公司在食堂内部设包间,用于公司招待客户之用
(这时产生的费用应在业务招待费项下核算);还有的公司出于公共关系的需要,将过年过节送给有
关部门和人员的礼品也记在食堂的账上(这就更不能按福利费来处理了,而应结合礼品的税务属性另
作判断)。

还有一种就是将公司食堂部分或全部外包。外包的形式具体又分两种。一是将公司内部职工食堂
外包给社会餐饮企业,员工就餐时凭公司发放的食堂卡刷卡吃饭,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结余部分
或者直接发放现金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或者以凭发票报销的形式,提取卡上未消费的余额。公司每月
与食堂外包企业根据先前确定的人均消费标准支付员工就餐费用,并将此费用计入公司福利费科目中
进行核算。二是由公司提供食堂用房,社会上的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双方商议,承包的餐饮企业在满
足本公司员工就餐需求之外,可以对外经营,餐饮企业提供工作餐的费用与食堂用房的房租相抵,余
额部分多退少补。

笔者认为,公司建立食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内部员工工作时的就餐需要,而非社会化的餐饮企
业。在食堂账目中,应该明确记载大米、白面、猪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
证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有具体体现,且这部分职工属于本公司所雇用
的正式员工。满足了上述的这些基本条件后,食堂所发生的费用,才可以在公司职工福利费项下进行
核算。

外部的餐饮企业参与到公司内部的食堂管理,无可厚非,但公司食堂外包是不能在公司福利费项
下进行核算的。因为它已不属于公司非货币性补贴,而是以现金的形式直接补贴员工的工作餐费用,
与企业发放货币现金没有什么两样。笔者建议企业可以采取合作办食堂的方式,由有经验的餐饮企业
提供技术指导和营养的搭配,并通过劳务费的方式进行结算,餐饮企业提供的是技术指导,而非承包
食堂的形式,税务风险就会减少很多。至于通过房租换取工作餐这种方式,看似简单,但它涉及两个
不同的税种,用顶账的处理方式也有税务风险,不建议采用。
总之,企业应该仔细研究《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和《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这两个文件关于公司
食堂费用的条款,只有把相关政策深刻理解,并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合理运用才是合法的,否则,任
何形式的变通或者筹划都会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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