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20急救车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20急救车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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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车急救项目收费标准

未列项目按照《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

120急救车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20急救车急救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1、救护车费收费标准 3元/公里 40元/次(副主任医师以 2、出诊费上) 30元/次(主治医师及以 下)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3、院前急救费100元/次救;不含出诊费、检查费、监护费;除外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血液 4、氧气吸入费3元/小时 肌肉注射:2元/次 5、注射费静脉注射:4元/次 静脉输液:10元/次 6、物理降温 7、心电图检查 8、心肺复苏术 9、气管插管术 10、心电监护费 11、体外经胸型临时

12、心脏电复律 13、心脏电除颤 14、心包穿刺术 15、血氧饱和度监测 16、导尿 17、血葡萄糖检测 18、烧伤的清创5元/次常规心电图8元/次; 三通道心电图:12元/次150元/次 60元/次 6元/小时 75元/次 50元/次 50元/次 150元/次 5元/小时 35元/次 10元/次 小面积烧伤的清创250元

(1)中清创缝合:80元/ 19、清创缝合次 (2)小清创缝合:40元/ 次 20、环甲膜穿刺术 21、胸腔穿刺术60元/次 60元/次(含环甲膜置管和注药) (含抽气、抽液、注药) (创面在30-50cm2或伤口在5-10cm之间)(创面在30cm2以下或伤口在5cm以下)项目内涵 往返计费 包括急救出诊,含所有出诊人员。 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等含皮内注射,耗材及药品另行收费。 包括酒精擦浴及冰袋等方法 含单通道、常规导联 不含开胸复苏和特殊气管插管术 指经口插管 一次性电极另行收费 一次性起搏电极另行收费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2014

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规范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行为,根据甘肃省卫生厅、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三条我院医疗救护车急救出诊收费项目为:救护车费、院前(后)急救费、出诊费。 第四条我院医疗救护车类型为:普通型救护车。 第五条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5公里(含5公里,下同)以内的30元/车、次,超过5公里部分按每公里2元计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下同)。县(区)域是指救护车辆来回行驶在本县(区)行政区域内。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救护车收费按照2元/公里标准双向收费。接送医院1公里范围内住/出院病人不收费。杜绝急救出诊人员以现金形式收取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由病人直接到收费室缴纳,收费室开具相关收据或扫支付码缴纳。急救出诊人员月底凭收费室开具的收据到财务核算出车补助。 第六条里程规定计算方法,车费按来回里程收取,来回里程是指从医院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医院的来回路程。 第七条经批准县(区)域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

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车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费2元计收(不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l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提供服务前必须签定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 第八条院前(后)急救费(必须有医生、护士随出车并实施抢救方可收取)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在院前对急救对象实施紧急,或院后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实施紧急救治时收取的费用,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急救费收费标准为32元/次。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治疗费,手术费,化验检查,药物及医用耗材费。 第九条出诊费:副主任医师以上40元/次,主治医师及以下30元/次,含所有出诊人员。 第十条急救出诊人员补助:急救出诊人员不得收受红包。急救出诊在县(区)域内的,随车出诊人员补助为出诊费。急救出诊为县(区)域外的随车出诊人员每人每次补助50元。经批准县(区)域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的,委托双方协商补助事宜。 第十一条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乱收费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第十二条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

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救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二、适用范围 急救中心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出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定时检查救护车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 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值班医务人员接到120 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 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并通知副班医师、护士、司机在10 分钟内回急救中心值班。由出诊医生在出诊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我院住院病人需要救护车转院或送回家者,在确保有一辆救护车待命状态下,请示科主任后方可出车,并由值班医师在救护车转运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到达地点、回院时间。 (三)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四)救护车离开本院须报科主任同意,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

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 小时院内值班,由急救中心值班医师及科主任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 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急救出车后收费;我院住院病人需要救护车转院或送回家者,先交费,司机见发票后出车。 三、严禁非医疗用车,发现私自非医疗用车,查明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医务科处理。 急救中心 2011-5-17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 修改内 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救护车收费标准 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08年修订版》 救护车费(五公里内,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20元/次救护车费(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3元 救护车费(接送传染病人、五公里内) :45元/次 监护型救护车加收1元/公里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2014

通知 各科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医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规范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 第三条我院医疗救护车急救出诊收费项目为:救护车费、院前(后)急救费、出诊费。 第四条我院医疗救护车类型为:普通型救护车。 第五条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县域内普通型救护车费:来回里程在3公里(含3公里,下同)以内的8.9元/车、次,超过3公里部分按每公里2元计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下同)。县域是指救护车辆来回行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第六条里程规定计算方法,车费按来回里程收取,来回里程是指从医院或急救站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医院或急救站的来回路程。 第七条经批准县域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车每公里普通型救护车费3元计收(不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l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提供服务前必须签定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 第八条院前(后)急救费(必须有医生、护士随出车并实施抢救方可收取)是指随车医护人员在院前对急救对象实施紧急,或院后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实施紧急救治时收取的费用,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急救费收费标准为32元/次。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治疗费,手术费,化验检查,药物及医用耗材费。 第九条出诊费:副主任医师以上40元/次,主治医师及以下30元/次,含所有出诊人员。 第十条急救出诊人员补助:急救出诊人员不得收受红包。急救出诊在县域内的,随车出诊人员补助为出诊费。急救出诊为县域外的随车出诊人员每人每次补助50元。经批准县域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的,委托双方协商补助事宜。 第十一条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乱收费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120急诊科制度

院前急救病人转送制度 1.院前急救人员出车应按照“就近、就急、就专业”的原则转送病人。 2.病情允许,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字后,可就“患者或家属”意愿送往指定医院。 3.病情较重,已向家属交代,但家属仍要求送到其指定的医院时,病人或家属要在病历上签字,并注明后果自负。 4.特殊病种,如烧伤,煤气中毒需要特殊治疗时,要根据病人病情,本着“就近、就急、就专业”的原则,将病人送到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院。 5.转送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陪在病人身边,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给予相应处理。

120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参加交班工作,参加急救值班的医护人员、驾驶员应提前10分钟到站。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2.交班者清点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完备有效,并给下一班准备好必需用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再离岗。 3.接班者认真听取上一班的交班报告,不清楚的地方提出疑问直至清楚。 4.交班者如遇到有下一班未按时接班时,应严守岗位直至有人接班方可下班离岗。 5.不认真交接,发现丢失、损坏物品或出现其他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急救工作制度 1.急救网络所有成员单位执行统一的准入标准,接受统一的指挥调度,统一的病历书写,在院前急救各环节严格执行相应的工作制度,各急救站完善各自管理制度,确保院前急救工作顺利进行。 2.120急救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制,120调度中心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120急救调度原则:就近、就急、就专业、就自愿派车,急、危重病人优先派车,急救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精神,分秒必争救治病人。 4.急救网络工作范围:各种急病、创伤、中毒和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及途中的监护与救治。 5.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急救网络成员单应在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共同投入抢救工作。 6.120医疗急救指挥中习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合江普仁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急救车管理规定定稿版

急救车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急救车管理规定 (2018年6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急救车管理,保障急救车专车专用,特修订急救车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120出车、政治任务出车、医疗应急出车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出车 二、管理人员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急救车司机每天检查急救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科护士每班检查急救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督导急诊科护士长汇报急救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急救车进行严格管理,急救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急救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每次出车的时间及地点等。 三、使用规定 (一)急救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120当班护士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出车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并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车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并请维保科维保。 (三)急救车一律按医院规定收费,紧急(120急救)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先出车后收款,在院病人先付款后再出车。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急救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原则上只能用于急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向医务部提出申请(非正常时间请示医疗总值班),并填写使用急救车转运申请单交急诊120分诊处。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五)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或护士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六)医院必须聘请急救车专职驾驶员,严禁医务人员及非专职驾驶急救车。 (七)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并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急救车的清洁、消毒工作。 医务部 2018年6月 附件:使用急救车转运申请单

120急救车急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120急救车急救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项目内涵 1、救护车费3元/公里往返计费 40元/次(副主任医师以 2、出诊费上) 30元/次(主治医师及以 包括急救出诊,含所有出诊 人员。 下) 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 3、院前急救费100元/次 救;不含出诊费、检查费、监护费;除外化验、特殊检查、 治疗、药物、血液 4、氧气吸入费3元/小时包括低流量给氧、中心给氧、氧气创面治疗一次性鼻导管 鼻塞、面罩等 肌肉注射:2元/次 5、注射费静脉注射:4元/次 含皮内注射,耗材及药品另行收费。 静脉输液:10元/次 6、物理降温5元/次包括酒精擦浴及冰袋等方法 7、心电图检查常规心电图8元/次; 三通道心电图:12元/次 含单通道、常规 导联 8、心肺复苏术150元/次不含开胸复苏和特殊气管插管术 9、气管插管术60元/次指经口插管 10、心电监护费6元/小时一次性电极另行收费 11、体外经胸型临时 75元/次一次性起搏电极另行收费起搏 12、心脏电复律50元/次 13、心脏电除颤50元/次 14、心包穿刺术150元/次包括引流 15、血氧饱和度监测5元/小时 16、导尿35元/次(含一次性导尿包) 17、血葡萄糖检测10元/次 18、烧伤的清创小面积烧伤的清创250 元 /次。 (1)中清创缝合:80元/ 19、清创缝合次 (2)小清创缝合:40元 / (创面在30-50cm2或伤口在5-10cm之 间) (创面在30cm2以下或伤口在5cm以 下) 次 20、环甲膜穿刺术60元/次(含环甲膜置管和注药) 21、胸腔穿刺术60元/次(含抽气、抽液、注药)

XX医院急诊救护车转运制度

1 目的 根据威海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医疗质量及患者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我院急诊救护车转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常规转运工作 我院急诊救护车在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负责完成指定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救护工作及紧急情况下辖区外的应急救护工作。 3 特殊转运工作 3.1 转入患者: a 原则上首选外院救护车护送患者转入,特别是急症患者(如:急性心肌梗塞、 脑卒中),可缩短院前滞留时间,有效保证治疗的及时性。 b 威海市范围内的下级医院不具备转运条件时,由下级医院医务科向我院医务科 提出申请,我院医务科安排相关专业临床科室主任或医师会诊(紧急情况下, 双方医师电话沟通会诊),会诊同意转入后,会诊科室落实收治准备工作并派医 师参与转诊病人,医务科安排急诊科在保证完成指定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救护工 作的前提下启用备用救护车辆完成具体的转运工作,急诊科同时向市120急救 指挥中心汇报。 3.2 转出患者: a 为保证医疗质量及患者生命安全,急危重症患者原则上不准予由我院转出。特 殊情况下,需经全院会诊后,报分管院长审批,由医务科统一安排转运。医务 科负责组织全院会诊,协助科室进行医患沟通,组织、安排具体转运工作以及 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急诊科负责急救车辆、仪器设备的准备、转 运费用的落实;转出科室负责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的安排及转运风险的告知; 政工科必要时负责留取相关影像资料。 b 威海市范围内,病情稳定患者的出院或转诊、放弃治疗患者出院原则上不予转 送,特殊情况下,由医务科决定。 4 收费标准 参照《威海市物价局救护车出车收费价格规定》执行。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救护车收费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管理,规范我院医疗救护车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物价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许昌岭云骨伤医院。 第三条我院医疗救护车急救出诊收费项目为:救护车费、骨折外固定费(50元/次)。 第四条我院医疗救护车类型为:普通型救护车。 第五条医疗救护车收费标准:救护车收费按照4元/公里标准双向收费。接送医院5公里范围内住/出院病人不收费。杜绝急救出诊人员以现金形式收取救护车费用,救护车费用由病人直接到收费室缴纳,收费室开具相关收据。急救出诊人员月底凭收费室开具的收据到财务核算出车补助。 第六条里程规定计算方法,车费按来回里程收取,来回里程是指从医院或急救站出发到病人所在的现场,再将病人送到目的地,最后返回医院或急救站的来回路程。救护车出勤登记表如实填写每次出车里程,办公室和财务室每月对车辆出勤里程进行

核对。 第七条经批准市区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实行自愿委托,按来回里程每车每公里救护车费4元计收(不含过路、过桥费),转运病人到达目的地后因病人或医院接收等原因等候时间1小时以内不另行收费,超过l小时每小时加收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提供服务前必须告知对方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费用收取情况。 第八条急救出诊人员补助:急救出诊人员不得收受红包。在市区内急救出诊,并办理住院手续的,随车出诊人员补助为20元。市区外急救出诊,并办理住院手续的,随车出诊人员每人每次补助30元。交通事故急救出诊,并办理住院手续的,每人每次补助50元。送出院病人时按车费的40%比例进行补助。急救接诊病人只看门诊而没有办理住院手续的和医院规定的免收救护车费用项目,出诊人员出车无补助费。经批准市区外转运病人租赁用车的,委托双方协商补助事宜。如须医生跟车的,按医生每人次1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九条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乱收费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不低于300百罚款。 第十条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

救护车辆及120急救管理规定

荣成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救护车辆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救护车的管理,充分发挥救护车使用效率,同时避免因使用救护车不当造成医疗纠纷的发生,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救护车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出车仅由120指挥中心及办公室派车,办公室建立救护车辆派出登记本及救护车辆加油登记本,原则上每星期三下午办公室陪同加一次油,加油完成后由办公室在发票上签字并登记齐全。 2、收费标准:成山境内救护车费10元/次,港西、马道、龙须救护车费20元/次,出诊费30元/次;门诊病人收相应车费加出诊费,住院病人只收取车费,院外检查、转诊,车费、出诊费按正常标准收取,救护车司机负责收车费,出诊医生负责收出诊费。 3、值班时加收急诊诊疗费5元。 4、重症、手术及多次住院的病人优先安排车辆免费出院。 5、为避免外来救护车来我院转病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各科室要禁止外来车辆进我院后闪灯、鸣笛。 根据市卫生局荣卫字100号文《荣成市120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考核细则》、《荣成市120救护车药品配置目录》、《荣成市

120救护车器械配置目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过院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院120急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药房接到120指挥中心指令后快速通知120司机、医生、护士,要求相关人员22:00点之前3分钟之内到位,22:00—-7:00点5分钟之内到位,值班和听班人员电话要放在身边,必须第一时间接听电话,未及时接听电话,需再次通知的情况就确定为出车不及时; 2、每次出车完毕医生必须填写沟通记录单及出车信息表,每周送档案室存档;对于在院内进行抢救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认真填写抢救记录表,有本科室主任确认签字后,送档案室存档;出诊护士要在8小时之内完成120回复工作,对院前急救病历中,主诉及病人基本情况要认真填写,医务科将120相关项目列入每月考核内容; 3、危重症病人可以不回医院马上转院,接回医院的病人经检查后或其它原因需要转院的,原则上要经过相关主任会诊,方可转院; 4、120司机出车完毕后,需要通知药房,药房要及时将救护状态改为待命状态; 5、为保障医疗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杜绝推诿病人等情况的发生,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120接诊病人实行医生、护士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病人需检查、转诊等情

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管科科长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各急救站车辆管理,保证急救工作正常运行。 3.掌握全站车辆状况,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4.做好车辆年审工作,抓好修理质量,节约经费开支。 5.建立车辆档案和各项工作统计。 6.负责与车辆相关单位及中心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做好新车论证,购置和车辆报废工作。 8.组织驾驶员的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备用驾驶员资料,培养年青骨干。 车管科干事职责 1.在车管科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3.按计划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年审。 4.办理与车辆相关的手续。 5.科长外出时,全面负责车管科工作。 120急救车辆安全员职责 1.在车管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车辆的安全工作。 2.车管科安全员负责全中心车辆检查、登记、督促维修。 3.处理日常行车事故。 4.组织驾驶员安全行车学习。 5.指导各急救站安全员做好本站车辆安全工作。 6.协助中心车管科处理交通事故。 7.及时向车管科汇报本站车辆人员的安全情况。 车管组长职责 1.在分站长领导下,负责本站车辆保养,检查,报修,验收。 2.负责分站驾驶员日常排班和交接工作。 3.负责车辆调配,管理。 4.核算本站车辆修理、油耗并上报。 5.协助车管科处理交通事故。 6.负责本站驾驶员的业务学习,工作考核等,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120急救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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