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工作设置及办事流程
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一、总则本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提高自学考试管理水平,确保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而制定的。
二、考试范围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员,包括在职人员、考生及有意报考者等。
三、考试报名1. 考生须于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相关学习证明,以便核实考生资格。
3. 考生需缴纳报名费用,并填写《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表》。
四、考试安排1. 考试安排由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心统一制定,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
2. 在考试之前,考生需准备好考试所需的相关文具、考试材料及有效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3. 考试期间,考生需服从考试监考人员的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给予相应处罚。
五、考试评卷1. 考试结束后,考试卷由考生交给考试监考人员进行收集。
2. 考试卷交由专门的评卷人员进行评卷,评卷过程需保证公正、严谨,评卷结果将作为考试成绩的依据。
六、成绩查询与证书颁发1. 考试成绩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指定的成绩查询渠道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 考试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证书》。
3. 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下一次考试报名时重新参加考试。
七、纠纷处理凡在自学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均可向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经过认真审核后将作出处理决定。
八、守则参加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定和考场纪律,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九、附则本办法经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就是修订后的《大学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教育自学考试管理规定

教育自学考试管理规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自学考试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和知识水平。
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的学习方式,不仅能够帮助学习者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还能够提供更为便捷的学习途径。
然而,为了保证自学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教育部门也对自学考试进行了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教育自学考试管理规定。
首先,教育自学考试的要求与制度。
自学考试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学术素质,能够独立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考生需要通过网络或教材等多种途径获取相关教材和资料,自主学习并参加考试。
同时,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也要求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并提交相关考试材料。
其次,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和审核。
考生在参加自学考试前需要提前进行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材料。
这些材料将被用于审核考生的资格和条件。
审核通过后,考生将获得相应的考试准考证。
然后,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设置和考试科目。
教育部门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领域的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的自学考试课程。
这些课程涵盖了从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的各个层次和领域。
同时,考试科目的设置也与课程设置相对应。
考生在自学考试中需要按照课程要求进行学习和考试,并通过相应的科目考试来获得相应的学分和学位。
接下来,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方式和评估标准。
教育部门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采取了多种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根据考试科目和课程要求,考试通常包括选择题、主观题、论文等不同类型的题目。
同时,在考试评估方面,教育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和考试答卷评审流程,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此外,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也是管理规定的一部分。
考试时间通常根据课程设置和学期安排,在每年的不同时间进行,考试地点则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以方便考生参加考试。
再次,教育自学考试的成绩查询和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其他渠道查询成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教考试﹝1996﹞9号1996年5月10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加强对开考专业的宏观管理,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必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办考条件的实际可能开考专业,注重开考社会急需的专业。
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
第三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定全国开考专业的规划和专业考试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负责各地开考专业的审批与备案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凡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自学考试专业开考必须在全国考委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根据全国考委开考专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考专业和拟定专业考试计划。
第五条省级考委开考专业可直接面向社会,也可接受行业或企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
提倡和鼓励省际协作或区域协作开考。
未经有关省级考委准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考。
第二章开考专业第六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应以专科为主,适当发展本科。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可拓宽专业服务范围,增设选考课或设置专业方向,以增强适应性。
开考本科专业,应以独立设置的本科段(即以专科毕业为起点)为主。
第七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如需开考专业目录中未有的专业,必须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专业名称,规范专业知识结构。
第八条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全国有关专业的设置和专业考试标准的拟定,对各地开考本专业的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未分管的专业,全国考委可视情况组成临时专业设置评议小组进行论证、审查或评估工作。
第九条为了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国考委要定期审查、调整改造已有的专业,制定并公布各地普遍适用的专业考试计划。
江苏自考步骤

江苏自考步骤江苏自考步骤是针对有意在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者所设立的一个专门程序。
它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旨在帮助有意在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完成相关的注册程序。
本文介绍了江苏自考步骤的大致流程,以及考生应注意的重要事项,以帮助考生顺利完成报考手续。
一、江苏自考步骤1.线注册首先,考生需要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进行注册。
在网站中,考生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等。
提交完相关信息后,考生便获得了登录账号,并可以开始进入报名程序。
2.费考生完成注册后,需要进行缴费。
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或现场缴费来完成缴费,考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便利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3.成报考完成缴费后,考生就可以进入报考程序,生需要选择报考的学科,输入考试信息,如准考证号码、考试日期等,完成报考后,考生可以确认报考信息,等待准考证号码。
4.请报名表在完成报考手续后,考生可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申请报名表,并下载报名表填写。
填写完相关信息后,考生可以去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交费。
5.备考试准备考试之前,考生需要准备相关考试材料,如试卷、指南书等。
此外,考生还需要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以保证自学考试的成功。
二、要提醒1.生报考前应对自己身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免影响考试。
2.生应熟悉报考程序,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3.生应及时了解考试政策变化,以确保考试成功。
4.生应熟悉考试规则,以了解考试的条件以及考试成绩的评价标准。
5.生应了解考试流程,以便更好的参加考试。
综上所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江苏自考步骤及其相关重要提醒可以帮助考生顺利完成报考手续,从而更好的参加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希望有意在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们,能够掌握以上步骤,顺利完成报名手续。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育部近日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工作,提升考试管理水平,保障考试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本文将对该通知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一、考务工作的重要性考务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涉及到考试的组织、监督、评卷和成绩的发布等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考试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教育部高度重视考务工作,希望通过本次通知的发布,进一步规范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考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明确了考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要求。
首先,在考试前,考试机构应组织专门的考务工作组进行考务准备,明确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等重要信息。
其次,考试机构应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确保考务工作的规范进行。
同时,考试机构还应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考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考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为了保证考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该通知要求考试机构应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考务监察组,在考试过程中进行监察和抽查,确保监考人员的执行力和纪律性。
同时,考试机构还应建立健全考务工作的评价机制,对考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考务工作中的纪律要求考务工作是一项高度专业化和责任重大的工作,要求所有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具备高度的纪律意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对于考务工作中的纪律要求进行了明确。
例如,考试机构和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有违规行为。
同时,考试机构还应建立考务工作的违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考试成绩的发布和管理考试成绩的发布和管理是考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知要求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并建立健全考试成绩管理制度。
同时,考试机构还应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并对考试成绩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考生权益。
广西自考流程

广西自考流程自学考试是指考生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自主选择教材进行学习,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一种考试方式。
广西自考作为一种重要的自学考试方式,在广西地区拥有广泛的参与群体。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西自考的流程。
一、报名阶段1.了解考试信息:在报名前,考生首先需要了解广西自考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科目、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
2.准备材料:考生需要准备好报名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报名费等。
3.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广西自考的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试科目、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等。
4.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要缴纳相应的报名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线下银行进行缴费。
二、准考证打印阶段1.缴费成功后,考生需要登录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核对准考证信息: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是否准确无误。
3.准考证的使用: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
三、考试阶段1.考试时间: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按时到达指定考场。
2.考试须知: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仔细阅读考场工作人员发布的考试须知,了解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
3.答题规则:考试开始后,考生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答题,严禁抄袭、作弊。
4.考后事宜:考试结束后,考生需要将答卷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领取成绩单或证书。
四、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阶段1.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登录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或在指定时间到自考办公室查询成绩。
2.证书领取:考生在成绩合格后,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自考办公室领取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以上就是广西自考的流程,从报名阶段到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考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操作。
广西自考为广大学习者提供了灵活的学习和考试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学历和学位,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成人自考流程详细

成人自考流程详细成人自考是指成年人通过自主学习和参加考试的方式,获得与普通高等教育相同水平的学历证书。
自考流程包括报名、学习、参加考试和获得学历证书等几个主要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成人自考的流程。
首先是报名阶段。
成人自考报名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阶段,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选择合适的报名时间。
报名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费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线上或线下报名。
接下来是学习阶段。
成人自考的学习主要依靠自主学习和网络教育平台。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习、参加培训班或者通过网络教育平台进行学习。
学习期间,考生需要按照教材或者教学计划进行复习和习题练习,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然后是参加考试阶段。
成人自考一般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笔试是考生通过书面形式回答试题,口试是考生通过口头回答或者实际操作来展示自己的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个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生需要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准时参加考试。
最后是获得学历证书阶段。
成人自考通过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后,考生可以申请领取学历证书。
领取学历证书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学校或考试中心的规定进行办理。
获得学历证书后,考生就可以正式取得相应的学历资格,可以在求职、升职或者继续深造时发挥作用。
总结起来,成人自考的流程包括报名、学习、参加考试和获得学历证书等几个主要步骤。
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通过自主学习和参加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学习,按照考试安排准时参加考试,合格后申请领取学历证书。
通过成人自考,考生可以在工作和学习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了解成人自考流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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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工作设置及办事流程
因校区搬迁目前自考办公室设学院南校区(韶山路635号)学生食堂东面和干衫校区教师公寓楼119、121、123、125办公室。
南校区自考办公老师:
袁红老师,负责毕业证及档案发放,电话:85011698;
段湘琼老师,负责招生工作、学位工作以及08—2010秋海南计划各班级班主任,电话:85011698;
李小桥老师,08秋、09秋交通土建工程班级班主任,电话:85011698;
娄再仁老师:负责在职生及海南计划(汽车、机电专业)教材发放,电话:85133393。
干衫校区自考办公老师:
喻保华主任,125办公室,电话:82084999;
何湘虹老师,负责教务工作,123办公室,电话:82084998;
杨倩老师,2010秋交通土建工程、2010秋企业财务管理班级班主任,123办公室,电话:82084998;
肖丝丽老师,负责在校生教材领取,123办公室,电话:82084998;
杨畅老师,2010春交通土建工程班级班主任,121办公室,电话:82084997;
郑海从老师,07—2010春企业财务管理班级班主任,121办公室,电话:82084997;
周玲老师,负责招生工作,06级交通土建工程、06级企业财务管理班、2010春国际贸易、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家具与室内设计班级班主任,119办公室,电话82084777、82084888;
黄琴老师,07级交通土建工程班级班主任,119办公室,电话82084777、82084888。
05级交通土建工程、企业财务管理、07级汽车运用工程、09春交通土建工程班级班主任由欧超老师代管,办公室设北校区(香樟路110号),104办公室,电话:84111288。
办理相关事宜的同学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毕业证领取流程;
1.欠费同学到北校区(香樟路110号)财务室交费并开具学费交清证明到南校区(韶山路635号)成教办公室领取毕业证;
2.未欠费同学直接到南校区(韶山路635号)成教办公室领取毕业证。
(注:毕业证管理老师袁红老师8511393)
二、学位课程报考及领取学位证流程;
1.已毕业的同学电话或QQ申报班主任审核成绩。
2.未毕业的同学电话或QQ找班主任报名。
3.已报名同学请将资料及报考费交南校区(韶山路635号)成教部段湘琼老师。
4.领取学位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段湘琼老师处领取。
(注:学位证管理老师段湘琼老师85011698)
三、教材领取流程
1 .在校生请到干杉校区(单身公寓123办公室)领取。
教材管理老师肖丝丽82084998
2.在职生、海南计划(汽车运用工程、机电一体化专业)领取教材的同学请与教材管理老师娄再仁老师(85133393)联系。
湖南交职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