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020年土地补贴标准是什么

2020年土地补贴什么时候发放_2020年土地补贴标准是什么中央政府从2004年开始,对农村实现土地补贴,一直到目前农村在土地补贴的钱,国家每年打土地补贴本上。
至于农村土地补贴下发了么,每个地区时间不一样,有的没发,有的已经发了。
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发文宣布今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此前发给种粮农民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2017年将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宗旨。
当前,不论是产业政策,还是扶贫政策,再到农业补贴政策,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把“精准”当作施政指向,此番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以瞄准补贴对象为准星,对以往农业补贴中的漏洞进行弥补。
两部门明确,这部分资金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这一改革将提高农业补贴的精准度,进而可以提高政策效能。
农业补贴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总结我国粮食连年增收,专家认为农业补贴等政策扶持是重要原因之一。
农业补贴在我国实行十多年来,对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农业生产等起到了很好效果,但由于实施中的偏差,导致农业补贴政策指向性不够清晰、精准度不高。
比如,一些农民嫌种粮比较效益低,种植蔬菜、林木、花卉,而这部分地也能得到补贴,与之对应,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导致种粮积极性下降,后果既可能使耕地非粮化的倾向愈发严重,也不利于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不仅增加农民的获得感,还鼓励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平山县孟贤璧城中村改造补偿方案

平山县孟贤璧城中村改造补偿方案
孟贤壁城中村征地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平山镇孟贤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山县2020年度五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孟贤壁村集体土地;西至:孟贤壁村集体土地;南至:孟贤壁村集体土地;北至:孟贤壁村集体土地)的土地。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9607公顷,其中耕地3.8672公顷、农村道路0.0389公顷、沟渠0.0546公顷。
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征收地块位于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465万元/公顷。
征地补偿费为1841.7255万元。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和平政办[2020]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368.3451万元;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的5%,提取风险基金3.960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 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

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 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2020年国家征收土地补偿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规定2020年征收农民土地政策如下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2020年施行)

附件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价值,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制订本指引。
1.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位于城市市区以外的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具体包括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以及耕地。
位于城市市区以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可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
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时,除本指引明确规定的内容之外,关于估价原则、估价方法选择与运用、估价结果确定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均参照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示的分等定级估价技术规程执行。
2.法律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9)《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引中引用而构成本指引的条文。
使用本指引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3)《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5)《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7)《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
4.术语和定义4.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是指集体建设用地,对应于不同用途和权能特征,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使用权价格;无特殊说明时,均指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一定年期的权利价格。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

土地流转补偿相关政策2020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征地补偿标准表

征地补偿标准表1.2020年耕地征收补偿标准我们都知道耕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旱地,一种是水田,旱地每亩的补偿标准是5.3万元,水田每亩地的补偿标准是9万元。
2.2020年菜田征收补偿标准菜田征收每亩平均补偿15万元。
3.2020年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我们都知道农田可以分为旱田和水田,两种征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其中旱田征收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征收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征收每亩补偿15.6万元。
4.2020年征收林地补偿标准征收林地每亩补偿13.8万元。
5.2020年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每亩补偿13.8万元。
6.2020年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如果这类土地被征收,每亩补偿13.6万元。
7.2020年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农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如果这类土地被征收,每亩补偿2.1万元。
以上7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价格表,以上只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效果补偿,具体按照你所在地区的相关补偿文件来查看补偿价格。
二、2020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2020年征地补偿标准每个地区是不一样的,但是大致补偿是按照以下2种方式进行补偿。
1.土地补偿费我们都知道土地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土地遇到征收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征用耕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来进行补偿计算。
(2)征用养殖鱼塘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来进行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来进行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来进行计算;(6)征用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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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
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
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
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
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
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
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那么,农村征地赔偿标准由哪些方面构成,又是计算的呢?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
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
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
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
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
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
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
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
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