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池”融资模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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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种融资模式解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个人借贷、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途径来获得资金,以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在商业领域中,有着不同的融资模式可以选择。

本文将介绍37种常见的融资模式,并对其进行解析。

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1.银行贷款:指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获得资金。

这是最常见的融资模式之一,适用于小微企业和个人。

2.债券发行: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

债券可以是公司债券、政府债券或可转债等。

3.集资:通过向合作伙伴、股东或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常用于初创企业和非营利组织。

4.股权融资:企业通过出售股权来融资。

投资者购买股份,成为公司的股东。

5.私募股权融资:与公开市场不同,私募股权融资指通过私下交易出售股份。

常见于初创企业和风险投资。

6.战略投资:企业通过与具有相关产业经验或资源的投资者合作,获得资金和资源。

7.经销商融资:企业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由经销商提供资金用于采购产品。

8.物业融资:通过将企业物业质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9.抵押贷款:将企业的资产(如房产或机器设备)作为担保获得贷款。

10.租赁融资:将企业的资产租赁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获得租金。

11.信用卡贷款:个人通过信用卡获得短期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

12.无抵押贷款: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无需提供抵押品的方式获得贷款。

13.商业保理: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公司,以获得即时现金。

14.地产融资:通过房地产投资、开发和销售等方式获得资金。

15.合资:不同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分享风险和回报。

16.公开发行:指企业通过初始公开发行(IPO)发行股票,并向公众募集资金。

17.项目融资:企业通过向投资者推销项目,获得项目相关资金。

18.私人贷款:企业或个人通过与他人私下达成协议获得借款。

19.私募债券:类似于私募股权融资,企业通过销售债券来募集资金。

20.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购买企业股权来投资于初创企业。

21.天使投资:个人或天使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股权为企业提供早期资金。

兴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流程

兴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流程

兴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流程
兴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流程如下:
1.银行向集团客户营销票据池业务,提出业务方案。

2.集团客户根据自身业务状况,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可以包括单项或综合项目,如票据全部质押、托管等。

3.银行与集团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并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协议文本、操作方案等。

4.集团客户办理票据的交付,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票据的鉴别、查询、保管等。

此外,银行还将根据协议为集团客户提供票据托管、票据池质押授信等一揽子结算和授信服务。

同时,银行也会对所有票据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票据资源错配管理机制,通过配置票据资源提升财务收益降低成本支出。

在具体操作中,如果核心企业具有充足的授信额度或公认实力雄厚,供应商资质良好,银行可以为供应商提供票据池专项业务授信额度。

供应商将收到的商票通过质押的方式进入票据池,并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的业务资料。

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企业的需求办理票据池项下融资业务。

票据到期后,银行端发起托收,由核心企业进行付款,资金回笼至保证金账户中,业务流程结束。

“票据池”质押担保及融资合同

“票据池”质押担保及融资合同

“票据池”质押担保及融资合同《票据池》质押担保及融资合同甲方:购买票据池产品的投资人乙方:票据池平台丙方:质权人鉴于:1. 甲方是符合有关法规要求,能够独立、自主决策、具备相应的商业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或机构,需购买乙方提供的票据池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向乙方申请购买并支付相应的购买款项,并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操作。

2. 为保证甲方权益的保障,乙方会将所购买的票据池的共同债权人设立专门的质权,以此作为甲方所获得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证明,并且在甲方违约情况下,乙方和丙方均有权对票据池的债权进行处置。

3. 在保障甲方权益的同时,乙方也需要考虑到自身的风险。

为了保障乙方的债权得到充分的保护,本合同约定甲方对票据池的债权进行质押担保,并且甲方有义务履行相关的保障措施。

为此,经三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合法有效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及购买款项1.1 产品名称:《票据池》1.2 购买款项:甲方购买《票据池》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方案支付一定的购买款项。

购买款项根据不同的票据池方案而定,具体款项数额以乙方的相关通知为准。

第二条产品使用、处理及收益分配2.1 甲方购买《票据池》后,票据池平台将委托相关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资产的管理和处理,严格履行取得资产收益和回收本金的义务,并将资产收益和本金按照乙方的相关通知进行分配。

2.2 甲方对于本产品所取得的收益,应当及时缴纳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

2.3 甲方对于本产品的管理和处理并不干预其运作,也并不参与其中。

第三条质押担保3.1 甲方应当将其取得的《票据池》产生的债权进行质押担保。

在乙方及票据池债权质权人(以下简称“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和资产数据核实无误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质押担保的协议提交给乙方和质权人。

在质押担保的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质押担保手续。

3.2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于质押担保所获得的债权,在不影响票据池的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不能随意转移或借出他人使用。

【税会实务】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和套利方式

【税会实务】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和套利方式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银行承兑汇票融资和套利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三种应用方式:
一是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从而节省现金流支出;
二是企业开出差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放大信用,用更少的钱、更低的融资成本筹集更多资金;
三是企业资金短缺时还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申请贴现或者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支付货款。

近两年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方式出现了新的特点:大量企业运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融资和套利交易。

主要有以下方式:
第一,将库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取得的资金归还高息贷款。

根据目前的贷款和票据贴现利率,票据融资比中期贷款成本低。

目前票据贴现月息在1.4‰左右,而6个月期银行贷款月利率则约为4.05‰,利用票据融资成本远低于直接贷款成本。

第二,利用利率倒挂存在的套利空间获取套利收益。

在这种方式下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企业先进行短期定期存款,再以存款作为保证金要求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对外进行支付,持票者随时可以要求贴现,贴现利息由开票企业承担。

现在的半年期定期存款月息为1.65‰,而票据的贴现月息在1.4‰左右,6个月的利差为1.5‰。

由于贴现息比银行存款利息低,从而开票企业可以获取票据贴现利率和定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

对于企业而言,即便是全额保证金承兑,也存在非常可观的套利空间;如果使用部分保证金承兑,则套利空间更大;。

票据池业务流程简要说明

票据池业务流程简要说明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基础业务(一)票据保管单位客户将收到的各类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由银行代为保管,由银行将其存放票据保管箱。

同时银行在接受客户票据时,向客户提供票据真伪辨别等服务,并按照单位分设票据保管台帐。

(二)票据信息查询票据保管期间,银行提供代保管票据的信息查询,并按月出具代保管票据明细信息清单;按照企业记账模式代为出具记账清单,并协助企业进行账务核算、及时反馈托收资金到账等信息。

同时到期票据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提前通知单位客户。

(三)票据贴现票据托管期间,对于单位客户有贴现业务需求,且托管票据承兑行范围或可占用授信额度符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版)》文件要求的,按商业汇票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办理相关业务。

(四)委托收款在票据托管期间内,根据约定为客户自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包括在背书栏补记“委托收款”字样,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银行名称,发出委托收款,收到的票款存入客户结算账户等手续,托收手续办理完毕,款项到账后通知客户。

第四章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客户准入(一)客户申请开办票据池业务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交一式三联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票据池业务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客户准入(退出)申请表》)。

(三)经客户准入审批部门批准后,开户银行与客户签订《票据池业务协议》及相关质押合同(附件1),一式两份,银企双方各持一份。

协议中应对票据池业务开办账户、授权业务办理人、申请票据池及解除票据池手续、权利质押确认、相关费用、银企对账方式等予以明确规定。

(四)客户授权业务办理人发生变更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书面说明(见附件4)。

开户银行将变更说明作为协议附件留存。

件。

第五章业务管理及操作规程第二节申请票据池第十七条客户办理票据池业务时,填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票据池业务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票据池业务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连同托管票据交票据经办人。

融资模式的概念

融资模式的概念

融资模式的概念
融资模式是指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时所采用的一种方式或方法。

在现
代经济中,企业需要不断地进行融资以支持其发展和运营。

因此,选
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常见的融资模式包括债务融资、股权融资、混合融资等。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种方式的特点是投资方只是借出自己手中的钱,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和管理。

因此,企业需要承担利息和本金偿还等风险。

此外,由于借
款方不承担股权转让和分红等风险,因此债务融资对于企业来说是一
种相对较为稳定和可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则是指企业通过向投资者出售股份来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下,投资者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并有权利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等。

相比于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更高的风险,但也有
更高的回报。

对于企业来说,股权融资可以帮助其扩大规模、提高知
名度等。

但同时,企业也需要承担股东分红和股权转让等风险。

混合融资则是指企业同时采用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方式来筹集资金。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兼顾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优点,降低
风险并提高回报。

除了以上三种常见的融资模式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融资方式。

例如:租赁融资、预付款融资、抵押贷款等。

这些方式在不同情况下都可能
会被企业所采用。

总之,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并注意风险控制和财务管理。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业务介绍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业务介绍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业务介绍----企业直接融资的新渠道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的问题,2005 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鼓励业绩好、现金流稳定、信誉好的大型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

2007年9月成立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2008年4月9日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程序由先前的备案制改为注册制,由行政管理改为协会自律管理,进一步降低了发行门槛。

目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券工具分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两种形式。

经过多年的市场运作,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已经成为公司融资的又一个重要渠道,并越来越受到大型企业青睐,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直接融资渠道。

为便于企业更好地了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现将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相关事项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简介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据统计,近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存续期限在2年-5年不等。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要点:1、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人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非金融企业法人;2、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3、发行价格以市场为基础,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主要受到主承销商议价能力、企业信用评级水平、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影响;4、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企业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5、发行规模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7种融资模式解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

37种融资模式解析目录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4、让与担保5、网络借贷(p2p)6、融资性贸易7、托管式加盟二、类金融融资1、商业保理2、融资租赁3、典当4、小额贷款公司5、私募股权基金6、股权众筹7、股权质押8、动产浮动质押9、仓单质押10、保单质押贷款三、金融融资1、银行贷款2、信托贷款3、银行承兑汇票4、信用证5、内保外贷6、公司债7、金融租赁8、银行保理9、存单质押10、企业债11、优先股12、资产证券化13、上市公司14、新三板企业15、商业承兑汇票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17、福费廷18、贸易融资19、应收账款质押贷款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企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

现总结企业融资的方式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本文将企业融资区分为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三类。

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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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票据池”融资模式介绍
一、 票据是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保贴的商业承兑汇票
二、 票据应为中小企业合法获得且尚未到期
三、 中小企业“票据池”融资核心理念为:“化零为整、积少成多”,通过集合
中小企业各类期限、各种金额的票据,以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或其下属
分子公司为统一的融资平台,面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业务。
四、 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为提供中小企业的统一融资平台,集合票据形成规
模。
五、 为保证该模式的合法合规性,凡需要通过票据融资的中小企业及其供应商
需与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贸易公司形成贸易关系,通过实际的贸
易行为确保该融资模式的合法合规。
六、 为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以及融资行为的及时高效性,我司与合作银行需签
订账户监管协议,即我司在合作银行开设“票据池”融资专用账户,该账
户接受合作银行的监管,其名下质押的票据以及授信获得的贷款均需要得
到银行相关部门的确认授权方可进行操作。
七、 合作银行对监管账户资金流向的监管依据为经中小企业客户签字确认的
客户清单,该清单由江苏盈盛投资有限公司填写。
八、 合作银行对我司相关公司一次性授信,采用固定票据池额度(上限),具
体授信额度为:县(区)支行为一亿人民币,市分行为五亿人民币,省行
为十亿人民币。
九、 在授信额度内,合作银行根据我司提供的质押票据实际金额进行贷款发放,
发放比例为质押票据金额的100%。
十、 实际可用额度为=授信额度-∑已发生尚未结清业务下的授信本金余额。
十一、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可用金额,合作银行根据我司提供的新增票据金
额即时发放贷款。
十二、我司在取得合作银行授信后,每年度进行一次授信评估。
十三、由合作银行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我司不承担票据真伪鉴定的责任。
十四、质押票据均需在合作银行办理委托收款,在背书人一栏补记合作银行名称,
收到票款直接归还银行贷款本金。
十五、采用预付息方式,通过我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均一次性扣除该票据质押融
资所需支付的利息。
十六、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融资利息
1.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合理确定。
2.参照合作银行票据贴现利率确定,并执行票据贴现业务利率管理相关规定。
3.江苏盈盛在银行融资利率基础上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十七、相关业务手续费在发放贷款前一次性支付

十八、其他关于“票据池”融资业务中的票据管理以及流程管理方式以合作银行
票据池管理办法为准。
十九、该模式中将产生“三赢”的结果
1、 江苏盈盛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开拓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市场,
作为中间方,集合中小企业票据,形成规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题,获得相关服务费用。
2、 银行以票据为质押进行贷款,以江苏盈盛为单一授信对象,以创新
的融资服务方式,降低操作成本,服务更多中小企业,让更多的中
小企业享受到银行的金融服务,在当前的信贷政策下,尤为重要。
3、 中小企业以适中的成本享受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盘活资产,获得
现金支持,得以更好的发展。
二十、示意图:

二十一、 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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