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力公司的仓库管理工作,保障物资的安全、准确与高效供应,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仓库管理的人员及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储存、保管、分发等环节。
二、仓库组织架构1. 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仓库运作。
2. 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3. 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
三、物资分类与编码1. 根据物资性质和用途,对物资进行合理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码。
2. 建立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资信息的实时更新和查询。
四、入库管理1. 所有物资入库前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合格物资不得入库。
2. 入库物资应按照分类和编码系统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五、存储管理1. 保持仓库环境干净、整洁、安全,符合物资存储的环境要求。
2. 定期对存储物资进行盘点,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
3.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物资,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管理。
六、出库管理1. 出库物资需经过审批流程,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出库时应准确记录物资信息,包括数量、时间、领用单位或个人等,以便追溯和审计。
七、安全与防护1. 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仓库作业的安全性。
2. 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盗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水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监督检查1.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仓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适用于所有涉及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的项目。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定:项目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3. 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部门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确保公开透明。
4. 投标提交:潜在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评标:采购部门组织开标评标工作,评估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和技术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估。
6.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7. 履约管理: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物资按时供应。
三、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包括注册资本、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
2. 供应商评估: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和服务反馈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3. 供应商发展: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合作,共同提升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采购部门对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合同履约风险、物资质量风险等。
2. 风险应对:采购部门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如签订保证金协议、建立质量检验机制等。
五、监督与考核1. 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2. 考核:采购部门定期对自身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附则1. 本办法由电力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1. 背景
为了规范电力公司对输变电工程设施的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2. 管理责任
电力公司应建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输变电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管理团队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维修工作。
3. 设施巡检
电力公司应定期对输变电工程设施进行巡检,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状态、电力传输效率、安全设施等方面。
4. 维护保养
电力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设施维护计划,根据设施的使用情
况和维护需求,定期对设施进行保养和修理,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5. 设施更新
电力公司应密切关注技术发展和设施更新的需求,及时对旧设
施进行更新和升级,以提高设施的效率和安全性。
6. 安全管理
电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输变电工程设施
的安全控制和监督。
确保设施运行期间不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
7. 事故应急
电力公司应建立快速反应的事故应急机制,对设施故障和事故
进行及时处理和修复,以最大程度减少电力供应中断的时间和影响。
8. 管理评估
电力公司应定期对输变电工程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结论
以上是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施管理的基本办法。
电力公司应
严格按照这些办法进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同时,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还需不断完善和改进这些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集团公司输变电项目工程结算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准确”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全面指导和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79-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等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度计划,指各级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阶段等建设全过程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是对综合计划的细化落实。
第三条进度计划管理遵循“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进度计划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1 —(一)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2.负责公司年度进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执行管理;3.负责跨区跨省常规电网项目的建设总体协调,组织项目启动投运;4.负责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协调;5.负责开工、投产项目数及建设规模的完成情况统计;6.负责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国网发展部负责年度综合计划及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的管理工作。
(三)国网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及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计划及实施的归口管理.(四)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负责特高压交直流工程进度计划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层面管理职责(一)建设部管理职责1.负责所辖工程的进度计划及调整建议编制、上报与组织实施;2.负责所辖工程的进度管控与建设协调工作;3.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信息的维护管理,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2 —措施;4.负责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备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备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电力公司对输变电工程设备的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二、设备管理职责1. 电力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输变电工程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设备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当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验收、安装、运行、维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 设备管理部门或小组应与相关单位建立紧密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共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设备购置1. 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 设备购置前,应制定详细的设备需求规格,包括技术指标、数量、价格等方面的要求,并进行评审和核准。
3. 设备购置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 设备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设备登记手续,建立设备台账,并做好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四、设备安装与调试1. 设备安装前,应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包括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并进行评审和核准。
2. 设备安装时,应严格按照安装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3.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设备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相关记录。
五、设备运行与维修1. 设备运行期间,应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2. 设备维修应遵循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修计划、维修措施、维修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3. 设备维修时,应确保维修工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保障维修人员的安全。
六、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备报废手续。
2. 设备更新时,应制定设备更新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七、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电力公司设备管理的法规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1-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分包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遵循“统一准入、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严格考核、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条件进行统一,全面全方位对分包管理进行动态过程管控,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实发包单位的分包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第四条劳务分包商需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能力,不得再次分包。
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方式应与其分包形式一致。
第五条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严禁施工承包商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六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输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进行专业分包。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的分包管理,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其1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归口管理公司分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对公司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统一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并动态调整;(四)负责分包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将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能力作为施工队伍选择依据;(五)协调解决公司分包管理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管理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参建队伍落实公司分包管理制度;(二)对参建单位的分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作为后续工程队伍选择依据;(三)对分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公司有关部门共享。
电力工程公司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公司物资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库房管理,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和资产利用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库房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库房管理应符合公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准确、快捷的管理和运作。
第二章、库房管理结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物资库房管理部门,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库房部门分为入库组、出库组、盘点组、安全组。
第五条入库组主要负责入库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等工作。
第六条出库组主要负责库房物资的领用、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盘点组主要负责库房物资的盘点和清点工作。
第八条安全组主要负责库房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九条库房管理员必须遵守公司制度规定,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忠诚履行职责。
第十条库房管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库房管理系统,熟悉物资库房管理流程。
第三章、物资库房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入库流程:1. 验收:入库物资由入库组员工进行验收,检查物资数量、品质和规格等是否符合订单要求。
2. 入库:验收合格的物资进行入库登记,生成入库单据,库房管理员确认后进行存放。
第十二条出库流程:1. 领取申请:领用部门填写领用申请单,经过主管审批后提交出库组。
2. 发放:出库组按照领用申请单进行发放物资,生成出库单据,库房管理员确认后出库。
第十三条盘点流程:1. 盘点准备:盘点组员工根据计划准备盘点工具、清点记录表等。
2. 盘点实施:盘点组员工对库房物资进行逐项盘点和清点。
3. 盘点汇总:盘点组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生成盘点报告,提交库房管理员。
第十四条安全流程:1. 安全检查:安全组定期对库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 防火防盗:安全组对库房内防火、防盗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库房安全。
第四章、物资库房管理规范第十五条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规范,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处理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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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工程建设中的物资管理行为,防止不合格的物资在工程中使用,保证物资供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
2编制依据
2.1国家和行业现行设备、材料质量技术标准
2.2电力公司下达的有关物资管理的制度和文件
2.3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2.4设计文件
3职责
3.1施工承包商
3.1.1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验收等有关规定。
3.1.2依据合同规定检查、接收物资供应商提供的物资。
3.1.3保证自行采购的物资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对自行采购的物资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3.1.4参加物资质量缺陷的处理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物资供应商
3.2.1严格按合同规定保证所供应的物资(包括技术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
3.2.2制定供应计划,保障物资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2.3严格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
3.2.4参加现场开箱检查,对供货中的缺件或技术文件的不足应及时补充。
3.2.5参加物资质量缺陷的处理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6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与设计交换资料,确保产品符合设计的要求,不出现矛盾、错误和遗漏。
3.3监理单位
3.3.1根据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中项目法人供应的物资及施工单位采购的物资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3.3.2在工程中使用的物资必须经监理检查并同意,否则不得使用,以防止不合格的物资用于工程。
3.3.3负责协调与物资供应有关单位的工作,在委托范围内处理物资的质量问题。
3.3.4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报告物资供应情况。
3.3.5组织现场物资代表、设计、施工对项目法人供应及施工承包商
采购的物资进行核对,防止重复采购和漏订。
3.4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
3.4.1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代表应及时掌握物资供应计划和现场供应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调。
3.4.2现场物资代表负责对项目法人供应的物资进行管理,并及时向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通报物资供应情况。
4物资管理内容
4.1项目法人供应物资的管理
按照供货合同以及分公司物资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管理
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
4.2.1物资采购前,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部上报拟选供货商的资质及有关技术资料,监理部审查后(重要物资如水泥、金具、电缆、变电设备等需经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方可确定供货商;技术协议应事先征求监理、设计的意见。
4.2.2设备到货后应进行开箱检查;材料进场使用前,应将有关技术文件、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上报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4.3供货计划和催交
供货商应根据批准的工程一级进度网络计划编制物资供应计划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实施;需要调整时应上报调整计划,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物资催交由现场物资代表负责。
供货商必须提前将物资到货的时间、地点、方式通知现场物资代表、监理部和施工承包商,并与施工承包商办理交接手续。
由项目法人供应的物资交接应通知现场物资代表参加。
4.4大件运输
4.4.1监理单位和运输单位应参加大件运输路桥改造工程的验收,并进行重载试验。
4.4.2运输单位编制的大件运输实施方案需经过项目法人组织审查批准后实施。
4.4.3监理单位应对大件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督。
4.5现场保管
由合同规定的物资现场保管责任单位建立现场设备和材料仓库,保证仓库的条件满足各类设备材料的保存要求;并建立物资台账、制订物资保管和领用制度,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物资不损坏、不遗失。
4.6物资的开箱检查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