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明确原始凭证的管理要求,保证财务账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原始凭证的定义原始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最初凭证,通常包括会计凭证、票据、凭证附件、合同、协议等。
三、原始凭证的管理流程1.收集:各部门应及时将涉及财务交易的原始凭证收集齐备,并按照行业标准整理分类。
2.编制:财务部门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编制。
每一笔经济交易应有相应的原始凭证来支撑。
4.登记:财务部门应把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登记入账,并按照账簿科目分类存档。
5.存储:原始凭证应按照日期顺序进行归档存储,并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6.检索:任何时候,财务部门有权随时检索原始凭证,以解决有关财务问题或审计需求,但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领导批准。
7.销毁:原始凭证的销毁应依照公司的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应保存至少五年。
四、员工责任与义务1.各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将涉及财务交易的原始凭证及时收集并交给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及时编制、审核、登记和存储原始凭证,并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所有员工不得私自篡改、涂改、销毁原始凭证,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纪处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严重程度,可以采取如下处分措施:1.书面警告。
2.职务降低。
3.罚款。
4.解除劳动合同。
六、制度的周期性评估与修订本制度将按照公司的需要和发展变化进行周期性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以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并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或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告知。
盖章:。
原始凭证销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销毁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和加强原始凭证销毁管理工作,避免信息泄露及滞留,确保原始凭证安全有效地销毁,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所有持有和处理原始凭证的部门及人员。
3.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凭证、票据、会计账簿等。
4.原始凭证的销毁应按照既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安全和可追溯。
5.销毁程序:
a.原始凭证的销毁应由指定的人员负责,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责任。
b.销毁前,应将原始凭证登记制作销毁清单,并报批组织审核。
c.销毁时,应有至少两名人员在场,进行实物清点和确认,同时拍摄照片和录像作为凭证。
d.销毁方式可以选择烧毁、粉碎、撕毁等方式,确保无法恢复和利用。
e.销毁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保存至少5年供日后查阅和
审计。
6.销毁安全:
a.销毁的原始凭证应妥善保管,避免在销毁过程中遗失、泄
露或被窃取。
b.销毁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视频监控和安全保卫人员
进行监督。
c.销毁过程中发现涉及机密和敏感信息的原始凭证,应立即
停止销毁,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d.销毁完成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无遗漏
和残留。
7.违规处理:
a.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销毁记录虚假或隐瞒销毁事实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本制度由相关部门主管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在全体员工中进
行宣传和培训。
公司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经济业务核算,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原始凭证的种类与内容第四条原始凭证分为以下两种:(一)外来原始凭证:指公司从外部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
(二)自制原始凭证:指公司内部部门或人员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填制的凭证,如入库单、出库单、借款单、报销单等。
第五条原始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凭证名称:注明凭证的种类,如“发票”、“收据”、“入库单”等。
(二)填制日期:填写凭证的日期,应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一致。
(三)接受凭证单位名称:填写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四)经济业务主要内容:简要描述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
(五)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写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六)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七)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第三章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第六条原始凭证的填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各项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不得遗漏。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三)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
(四)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原始凭证的审核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审核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
(二)审核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三)审核凭证的金额是否正确。
(四)审核凭证的签章是否齐全。
第四章原始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原始凭证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原始凭证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找。
(二)原始凭证的保管期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

会计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凭证的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凭证的管理活动,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第三条公司会计凭证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合规。
第二章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核第四条公司应制定会计凭证的编制标准和程序,确保凭证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原始凭证应真实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发生,包括凭证的名称、金额、日期、业务内容等要素。
第六条记账凭证应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按照会计科目和金额进行准确记录,确保会计分录的合规性。
第七条会计凭证的审核应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会计凭证的登记与归档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的登记和归档制度,确保凭证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会计凭证的登记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财务账簿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反映。
第十条会计凭证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和方式进行,确保凭证的安全性和证据效力。
第四章会计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会计凭证的保管,防止凭证丢失、损坏或被盗,确保凭证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合理控制会计凭证的使用权限,确保凭证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五章会计凭证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凭证的内部监督和检查,确保凭证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会计凭证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违规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财务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原始凭证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企业财务原始凭证的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财务原始凭证管理。
三、管理标准1. 原始凭证的定义原始凭证是指企业财务交易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等。
2. 原始凭证的生成与获取2.1 所有财务原始凭证必须按照业务流程的要求逐一生成,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 原始凭证的获取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确保来源可追溯和合法性。
3. 原始凭证的登记与记录3.1 每张原始凭证都需按照制定的财务科目进行分类登记。
3.2 原始凭证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检索。
3.3 原始凭证的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保持原件与副本一致。
4. 原始凭证的保管4.1 原始凭证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凭证室,保证安全可靠。
4.2 原始凭证的保管应定期清点,保证数量的准确性。
5. 原始凭证的存档与保存5.1 原始凭证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存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
5.2 原始凭证的保存时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5年。
6. 原始凭证的销毁6.1 原始凭证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丢弃或泄露。
6.2 原始凭证的销毁应记录销毁时间、数量和销毁人员,并加盖销毁章。
7. 原始凭证的借阅与复印7.1 原始凭证的借阅必须经过批准,并记录借阅事由、借阅人和借阅时间。
7.2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超期需重新申请并注明原因。
7.3 对原始凭证的复印必须经过批准,并记录复印事由、复印人和复印时间。
8. 原始凭证的安全保护8.1 对原始凭证的安全保护应加强,确保不被盗窃、损坏或篡改。
8.2 原始凭证的安全保护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水和防潮等。
四、考核标准1. 凭证管理的合规性1.1 原始凭证的生成和获取是否符合业务流程的规定。
1.2 原始凭证的登记和记录是否按照财务科目要求进行。
财务制度 原始凭证装订

财务制度原始凭证装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促进公司财务监督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外部监督制度等。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实务操作能力。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研究和管理,及时更新、完善。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核算制度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完善会计科目设置,明确科目的名称、编号和属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批程序,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凭证的装订管理制度,对原始凭证的装订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和处置规范。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收支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报表编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预测和规划。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税收申报和缴纳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控制公司的债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第四章内部控制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风险和机会进行有效管控。
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制度原始凭证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原始凭证,如收据、发票、支票等,是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和证明。
为了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准确和规范,企业需要建立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共1200字以上。
一、制度目的1.规范企业原始凭证管理,确保凭证真实、准确和完整。
2.保护企业利益,降低风险,防止内外部欺诈。
3.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加强会计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个部门及其员工,以及与企业进行商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三、原始凭证的定义1.原始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其他相关财务凭证。
2.收款凭证包括收据、销售发票等。
3.付款凭证包括支票、付款申请单等。
4.其他相关财务凭证指与企业经营、财务活动直接相关的凭证,如采购订单、合同等。
四、原始凭证的管理程序1.凭证的准备与填制(1)原始凭证由相关人员负责准备和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
(2)凭证应按照企业的编码规则和会计核算规定进行编号和分类。
(3)凭证必须经过制单人、审核人和核准人的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凭证的存储与管理(1)原始凭证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检索。
(2)每份原始凭证应在拷贝后进行封存,保留至少三年以上。
(3)原始凭证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盗的地方,防止遭到损毁和丢失。
(4)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凭证,应严格限制和控制访问权限。
3.凭证的追溯与检索(1)原始凭证的存储档案应建立目录和索引,方便进行凭证的检索。
(2)需要追溯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应得到相关授权和记录,确保追溯过程的可信度。
4.凭证的备份与保护(1)电子化的原始凭证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并存放在不同地点,防止数据丢失。
(2)对于纸质原始凭证,应保存备份或扫描成电子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五、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企业应定期对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增强全员的管理意识和知识。
财务凭证管理制度

财务凭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凭证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凭证的种类和内容第二条公司的财务凭证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复制凭证和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记载公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单据,主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银行对账单、现金收支凭证、存货盘点表等。
复制凭证是编制会计凭证的依据,主要包括:交款单、付款单、收支清单等。
会计凭证是公司进行记账的依据,在《会计凭证管理规定》中有详细的规定。
第三章财务凭证的管理第三条财务凭证的管理包括凭证的使用、保存、查验和销毁等环节。
(一)凭证的使用1. 凭证应按规定进行填写,应准确、清楚,无模糊、涂改线。
2. 凭证的填写应当听取部门经理或者会计的指导,由负责人签字。
3. 凭证一经填写,不得私自销毁、塞入私人口袋或者带出公司。
4. 凭证的使用应与实际业务相符,经核实后再做登记。
(二)凭证的保存1. 凭证按照种类和年度进行分类,分门别类地保存。
2. 凭证宜采用防伪行为加盖“存档专用”章。
3. 凭证宜保存在保险柜内,对原始凭证进行封存。
4. 凭证的保存期限应当按照《会计法》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保存。
(三)凭证的查验1. 凭证的查验应当进行解密验证和实物标定。
2. 凭证的查验应当由保管人、招收人、领取人三方核实。
3. 凭证的查验不得随意泄露重要信息。
(四)凭证的销毁1. 凭证的销毁包括立体式机械破坏、撕裂、涂改等多种手段。
2. 凭证销毁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3. 凭证销毁应当由领导人亲自签字盖章。
第四章财务凭证的传递和识别第四条凭证的传递应当进行查验核对,验收人、发放人签字盖章。
第五条凭证的识别应采用传送密件和指纹识别等多种手段。
第六章财务凭证的保密第六条凭证的保密应当把原始凭证和公司其他重要信息进行固定保存。
第七条不得私自泄漏凭证的具体信息和文件。
第八章财务凭证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部门负责人、会计应当在凭证的明收发中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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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
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
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写。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二级企业核算单位中,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9、原始凭证须根据经济业务执行情况或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制,避免事后
回忆填制造成差错,贻误工作。
10、原始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
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须划线更正,即将写错的文字或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写在划线部分的上方,并加盖经手人印章。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
1、进行原始凭证的政策性审核。
审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规章制度和不按规定办事的行为。
2、进行原始凭证的技术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原始记录的管理
1、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教学、科研、劳资、采购、运输、财务成本、内部结算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制度,统一各项记录格式。
传递路线,汇总方法和保管方法。
填制方法要符合会计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原始凭证要能完整、准确反映经济活动。
2、健全财务核算资料体系,包括发票、收据、记帐凭证、工资表格、费用报销、借款单据以及各种财务报表。
3、计算机原始资料录入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资料输入与复核,资料备份等,确保计算机资料真实、准确、安全。
4、各原始记录的填制人、审核人应当对填制、审核的原始记录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