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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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包括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服务类供应商(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顾问、营销策划/代理/模型/楼书等)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合作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工以及服务的组织。

3.2 可试用供应商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

3.3 合格供应商指与公司合作过,经公司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

3.4 战略合作伙伴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3.5 不合格供应商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3.6 黑名单供应商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

4.职责4.1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初审、履约评审以及维保服务的评审的组织4.2 城市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项目部、工程部、造价采购部)4.2.1 负责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格初审和履约评审;4.2.2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初选;4.2.3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的考察并提供专业意见;4.2.4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投诉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4.2.5 必要时,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评审。

5.供应商资格管理5.1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5.2 供应商信息收集与初审公司相关各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扩充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与业务需求相关的供应商应及时登记供应商信息。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按照标准格式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件一)并须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若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应报主管领导批准。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按本程序规定的要求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确保所选择的供方和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原辅材料和器件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3.术语和定义供应商:又称供方,指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新供应商:首次向我方供货,或曾向我方供货,但供货类别变化的供应商。

4.职责4.1 采购部负责按相关部门要求或生产需求在选择供应商时对其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4.2 采购部负责将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根据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供应商。

4.3 采购部负责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各种资质证明、各种评定表,并负责将评定结果上报公司管理层。

4.4 质量部负责采购物资产品的检验和相关产品质量的评估活动。

5.主体内容5.1供方的选择由采购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寻找潜在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及付款方式作为筛选的依据。

5.2新供应商的评定5.2.1 对于初评合格的生产型供应商,则要求以试用的方式进一步确定供方资格,对于初评合格的贸易型供应商,产品为原品牌产品,需提供与生产企业的贸易合同或代理证,进行评估,并填写《供方调查表》。

5.2.2采购部将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合格供应商名册》由采购部编制,交由技术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合格供应商名册》一年更新一次。

5.2.3 采购部于新供应商(新材料)引入后半年对其进行引入能效综合分析,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其整改,整改无结果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能效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成本降低、产品替代、工艺改进、质量提高、服务提升等,并存入供应商档案中。

5.2.4 对供应商尽可能进行实地考察,并要求提供样品进行试验或试用。

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或试用品到货后,由质量部根据产品技术要求或临时制定的标准进行检测。

5.2.5 试验或试用新原辅材料或器件生产的产品,由质量部进行隔离。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三分局〔2019〕243号关于印发《第三分局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现将《第三分局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三分局2019年10月23日中国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党政办公室2019年10月23日印发第三分局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局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能力和质量,同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公司、分局、项目部提供设备物资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获得准入资格的供应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局国内所属项目部及以分局为责任方的联营体。

第四条管理原则1.“一库两级”原则:实施标准化,专业化,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公司合格供应商库;构建公司和分局的两级平台,分级履行供应商管理职责。

“一库”是指公司合格供应商库,“两级”是指公司级和分局级,分局及各项目部合格供应商同为一级,由分局资产管理部直接管理。

2.“资格准入”原则:供应商必须申报资质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分局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年度评价,经考评合格的,保留合格供应商资格。

(分局合格供应商必须是通过分局资产管理部认证和评价的合格供应商)3.“实时动态”原则:实时开展供应商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动态管理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材料和履约情况。

4.“扶优去劣”原则:大力培育优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及不良履约行为的供应商予以一定期限的禁入处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资产管理部是分局供应商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建立并管理分局合格供应商库,负责分局级合格供应商的资格管理。

各项目部的设备物资管理部门是供应商管理的责任部门,并负责供应商的推荐、履约评价、向公司反馈供应商履约能力等。

第六条分局成立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供应商管理;各项目部负责按分局管理办法执行对供应商管理,配合分局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公司物资供应及专业分包工作的管理,建立有效地市场准入管理机制,规范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以下统称供应商)的行为,实现公司对供应商的统一协调管理,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经公司物资部审查认定,具备向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材料供应、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根据其所提供产品类别划分为两类,即材料供应商和专业分包商。

(一)材料供应商:指向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生产类材料、临建类材料的生产商、制造商及经销商。

(二)专业分包商:指为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提供专业工程施工、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提供其他各种服务、咨询的公司和机构。

第三条凡进入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二供应商管理原则第四条公司物资部对供应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统一筛选、综合评审、集中入库、规范使用的原则,以综合价格、质量、服务保障、诚信程度等条件,在同类产品、服务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优秀供应商。

第五条公司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的信息管理,由物资部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登载入库,定期向各分公司发布,供各分公司及项目查询并选择使用。

第六条对合格供应商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对合格供应商定期再评价的准则,不合格者将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剔除。

对核心供应商与之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管理实行二级集中管理体制。

公司物资部负责牵头供应商集中评审及供应商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各分公司遵循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将本单位供应商开发计划及拟开发供应商名录报送公司物资部,并参与物资部牵头的供应商集中评审,同时分公司应建立零星物资供应商数据库,并定期报送公司物资部,以实现全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源共享。

第八条公司物资部是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

1.负责牵头供应商的评审、监督和管理工作;2.负责对各分公司的供应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精选3篇

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精选3篇

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条设立目的为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使管理更合理与高效,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主管部门及管理对象本公司**部和**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帮助。

供应商为向本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供应配套服务的厂商。

第三条详细管理方法1.供应商的筛选本公司通过以下标准筛选供应商:******(1)质量水平。

包括:A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B质量保证体系;C样品质量;D 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力量。

包括:A交货的准时性;B扩大供货的弹性;C样品的准时性;D 增、减订货货的批应力量。

(3)价格水平。

包括:A优待程度;B消化涨价的力量;C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力量。

包括:A工艺技术的先进性;B后续研发力量;C产品设计力量;D技术问题材的反应力量。

(5)后援服务。

包括:A零星订货保证;B配套售后服务力量。

(6)人力资源。

包括:A经营团队;B员工素养。

(7)现有合作状况。

包括:A合同履约率;B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C 合作年限;D合作融洽关系。

2.供应商的评级评级前,需给出上述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形成指标体系,筛选后依据各供应商得分状况进行评价,详细操作程序如下:******对每类物料,由选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公司成立一个由选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比小组;评比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选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比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打算取舍。

3.供应商的签约与候补本公司依据评定结果把供应商划定为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不同管理。

(1)对经过筛选与评级程序,达到本公司要求,核准为供应商的,本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2)对未达到本公司标准的供应商,请其连续改进,保留其将来候选资格。

优秀供应商管理办法

优秀供应商管理办法

优秀供应商管理办法
1. 质量管理
优秀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质量管理能力:
- 熟悉并实施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 对产品质量有严格的控制措施
- 持续改进及时纠正不合格的产品
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交付管理
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交付管理能力:
- 将按时交付作为首要原则
- 确定交货时间并准确履行
- 及时通知任何交期变更或延迟
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交付管理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成本管理
优秀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成本管理能力:
- 根据采购量提供合理且透明的价格
- 提供全面的成本分析
- 建立长期的供应关系
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服务水平
优秀的供应商必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 快速响应并解决任何问题
- 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
- 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
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客户服务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供应商评价
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是很重要的,以下是评估内容:
- 质量评估
- 交付评估
- 成本评估
- 服务评估
评估结果将决定我们是否继续与供应商合作。

6. 结论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评估和选择优秀的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工装模具、工量具、包装等为公司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合格供应商。

三、定义供应商评审: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的考评,以判断其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

分级制度:品质部结合供应商实力和供货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的等级划分。

追溯索赔:因供应商原因,用户要求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有权通过计划部向供应商追溯责任及相关赔付。

四、管理职责计划部负责收集、整理供应商资料。

品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

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五、供应商材料重要程度分类供应商提供材料重要程度分为四类:非常重要供应商、重要供应商、一般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1.非常重要供应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生产、检测设备设施先进。

2.重要供应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用量大,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生产、检测设备设施可满足需求。

3.一般供应商:合法的经营许可证,能够生产满足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4.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六、供应商准入条件计划部根据采购需要推荐拟准入供应商,或由拟准入供应商自愿申请加入公司供应商体系,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报计划部:1.企业简介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资历证书等3.ISO9001体系证书(或其他等效的体系资历证书)、UL、3C认证证书等4.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5.产品专利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七、供应商的评审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一定的资金实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体系进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①进料检验是否严格标准;②生产过程的质量体系是否完善;③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④生产的配套设施和生产设备是否完好;⑤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本公司要求。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规范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产和项⽬建设,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迎驾公司范围内⽣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作。

第三条迎驾公司对⾃购物资供应商实⾏归⼝统⼀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作。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荐优⽤优、准⼊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原则;(三)常⽤物资供应商⼊库为主原则;(四)数量控制,⽣产性企业为主原则;(五)公平、公正、公开录⽤,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

第⼆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第六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作,成⽴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组职责: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2、评定、审批⾃购物资供应商⼊库、退出;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问题。

第七条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物资供应部职责: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考察;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常监督;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迎驾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组审定后监督执⾏;7、建⽴健全迎驾公司⾃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库供应商进⾏准⼊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8、收录和维护迎驾公司⾃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动态管理;9、牵头组织对⾃购物资供应商进⾏定期评审,并实⾏优胜劣汰;10、组织调查迎驾公司⾃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1、负责处理⾃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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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包括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服务类供应商(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顾问、营销策划/代理/模型/楼书等)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合作供应商
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工以及服务的组织。

3.2 可试用供应商
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

3.3 合格供应商
指与公司合作过,经公司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

3.4 战略合作伙伴
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3.5 不合格供应商
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3.6 黑名单供应商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

4.职责
4.1 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初审、履约评审以及维保服务的评审的组织4.2 城市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项目部、工程部、造价采购部)
4.2.1 负责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格初审和履约评审;
4.2.2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初选;
4.2.4 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投诉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4.2.5 必要时,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评审。

5.供应商资格管理
5.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5.2 供应商信息收集与初审
公司相关各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扩充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与业务需求相关的供应商应及时登记供应商信息。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按照标准格式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件一)并须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若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应报主管领导批准。

5.3 供应商资格审查
公司应对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参与考察的人员必须由包括业务需求部门和预算部等2人以上组成。

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
(1) 供应商业绩、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等综合实力及服务质量;
(2) 供应商成本管理能力;
(3) 技术与项目要求的符合性、施工管理能力;
(4) 产品颜色、样式、外观、质感等项目可选用型。

考察结束后,必须组织填写《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二)或编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参与考察人员要签字确认。

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上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合格的供应商,经公司审批后,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

对于行业知名企业,可以直接报公司审批,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

6.供应商的选择与评审
6.1 入围供应商确定
公司合作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主要是邀请招标(定向招标)。

6.2 履约评审
6.2.1 在合同履行完毕(除保修部分内容)后,由采购经办人组织工程、成本、设计、营销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合作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交货/工期、服务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6.2.2 评价各方必须填写《供应商履约评审表》(附件三),并签字确认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履约评审分析。

6.3 维保评审
保修期满之后,由各公司客户服务部、物业部组织评审供应商保修服务及配合质量,同时填写《供应商保修服务评审表》(附件四),经公司客户服务部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维保评审分析。

7.供应商的关系维系及冲突管理
7.1 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进行。

7.2 建立定期的“合作情况调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公司每半年访问供应商一次,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现状,提交一份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价的报告,包括合作情况、生产状况、供应商的发展动态等信息,交换双方的意见和未来发展规划。

7.3 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对于公司合作供应商反应的有关危及双方的品牌及合作诚信的重大问题,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应在24小时内组织调查。

8.供应商违规处理
在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予取消合作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永久资格的处罚,违规情节极其严重触犯法律的,应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1)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4) 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5) 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6) 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7) 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 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9.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解释与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调查表
(材料设备类)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
(材料设备类)
对象名称:编号
产品类型:考察时间:年月日参加人员:
供应商履约评审表
注:1、“很好”表示认同;“较好”表示基本认同,但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一般”表示不能满足万科的基本要求,迫切需要改进;“差”
表示不认同,不能作为合格承建商。

供应商保修服务评审表
直接签名即表示同意文件内容,签署意见表示按意见修改后同意文件内容。

供应商年度评审表
供应商名称:评审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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