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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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须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须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须知第一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须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须知一、办事项目名称(类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二、依据(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发〔2004〕149号);(三)《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环文[2004]28号);三、办理方式一级评估报告向省厅备案,二级评估报告向市局备案,三级评估报告向所在区分局备案(建设项目在思明、湖里区的直接向市局备案)。

项目建设所在地跨越两个及其以上不同行政区的评估报告,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四、受理条件(一)一级评估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二级评估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三级评估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二)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员的资格。

(三)评估工作单位在提交评估成果之前,应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和专家个人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专家组成员组成:一级评估报告原则上为5名、二级评估报告原则上为4名、三级评估报告3名专家。

专家应具有的条件:①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②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写工作或参与过大型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审查;③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聘请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凡属评估项目承担的工作单位或与本评估项目有关的人员(含离退休),不得聘为该项目评估报告(说明)书的评审专家。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通过专家组审查后,评估工作单位在30日内按照规定到项目建设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我单位将按地质灾害评估结论搞好本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保证防治效果。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对建设项目或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备案的国土资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编号:
建设项目或
规划区名称
xx大学xx楼建设工程
评估级别
一级
用地范围及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3394m2
地理位置
东经
106°46′11″~106°46′13″
北纬
26°40′44″~26°40′46″







名称
xx大学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人
项目
名称
电话
用地
性质
住宅
传真




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人
评估
资质
电话
传真




报告
名称
xxx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
报告
主编
电话



审查时间
2012年4月24日
专家组长
评料的真实性及报告结论负责。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建设或规划单位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承诺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备案登记表.doc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备案登记表.doc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备案登记表编号 :() 200—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类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
级别建设
名称( 盖章 ) 联系人
单位
地址电话
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人承担
资质等级 : 编号 :
单位
电话传真邮编
项目参加
负责人员
合同
20 年月日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万元)
工作
20 年月日至 20 年月日
起止时间
备案部门对
承担单位是
经办人:审核人:
否符合有关
( 盖章 )
规定的审查
意见年月日
注: 1、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等项目合同后 10 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还需到共同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2、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首次备案的,应进行资质备案。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备案机关,一份存承担单位,另一份抄告建设单位。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
申报时间
申报地点
市国土房管局或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是否须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经办:复核:审查签章
年月日
注:主城九区的规划建成区内的项目,由市国土房管局受理并签署意见。
重庆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登记申请表
No: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申报单位Biblioteka 地址联系人电话建设项目
名称
建设项目
批准文号
建设项目
用地位置
拟用地范围、
面积(M2)
建设项目规
划布设、层
数、±0标高
应提交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选址阶段提交)
3、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用地预审阶段提交)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人
评估
资质
电话
传真




报告
名称
xxx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
报告
主编
电话



审查时间
2012年4月24日
专家组长
评估单位对评估结论负责的承诺
我公司对本项目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告结论负责。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建设或规划单位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承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编号:
建设项目或
规划区名称
xx大学xx楼建设工程
评估级别
一级
用地范围及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3394m2
地理位置
东经
106°46′11″~106°46′13″
北纬
26°40′44″~26°40′46″







名称
xx大学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人
项目
名称
电话
用地
性质
住宅
传真
我单位将按地质灾害评估结论搞好本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保证防治效果。
(单位签章)
年月日关规定的意见
(备案的国土资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登记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登记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登记表
建设项目或规划区

建设或规划单位
名称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人
项目
名称
电话
用地
性质
传真
评估单位
名称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人
评估
资质
等级:
电话
编号:
传真
评估报告
报告
名称
报告
主编
电话
专家组
审查时间
专家组长
评估单位对评估结论负责的承诺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建设或规划单位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承诺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对建设项目或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该评估报告已由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可作为审批类和备案类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也作为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主要科学依据。
年月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

事项名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设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21条审批对象法人、其他组织实施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一级评估报告备案、二级评估报告备案和跨区县行政区域的评估报告备案;区县分局办理三级评估报告备案。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受理方式现场受理受理地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受理窗口或区县分局受理窗口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办理处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处或区县分局申请材料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非企业法人,提交《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地质灾害危险性性评估报告(原件);5、专家库抽取的专家评审意见(原件);6、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7、评估工作报告合同(复印件);8、评估报告光盘。

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审查内容材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完整;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相关专家是否从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是否通过评审,是否有专家意见。

审查标准1、材料齐备、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完整;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相关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通过评审,有专家意见。

2、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9月27日发布,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893-2012)。

批准形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有效时限长期。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表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表
受理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类型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
建设单位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承揽单位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联系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资质
等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资质证号
发证
机关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备案日期
年月日
经办人
备案部门对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审批处授权公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资质单位在签订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施工项目合同后10日内,填写好本表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逾期不予办理。
2.项目类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监理。
3.备案时提供项目合同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留存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揽单位。

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备案登记表(范本)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范本)
编号:×国土地灾备(2008) 号
(第一页)
建设项目或 规划区名称 评估级别
用地范围及面积
地质位置 东 经 北 纬
建设
或规
划单
位 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人 项目名称 电话 用地性质 传真

估单

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人
评估 资质 等级 电话 编号
传真
评估报
告 报告名称 **县**采石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报告主编
电话
专家组
审查时间 专家组长
评估单位对评估
本单位对该项目的评估结论负责。

结论负责的承诺
(单位签章)
2012年12月10日
我单位承诺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建设或规划单位
按评估结论做好
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的承诺
(单位签章)
2012年12月10日
对建设项目或规
划区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工作是
否符合有关规定
的意见
(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012年12月10日
(第二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办理结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收件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条件:1、评估单位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2、报告审查专家是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里的专家;3、评估单位不能越级进行评估。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表;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三级评估报告);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4、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评估报告工作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评估报告光盘。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收件单》,然后在0.5个工作日内转交资源规划科。

时限:0.5个工作日二、受理受理部门:资源规划科标准:同收件条件本岗位责任人:资源规划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含收件当日),按照受理条件进行详细审查。

需补正材料的,应出具《行政服务事项补正材料告知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不予受理的,科长签署意见,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出具《行政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资源规划科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日期以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0.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行政服务事项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

时限:4.5个工作日三、审查标准:1、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独立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3、评估单位要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4、审查专家要是北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里的专家;5、评估没有越级进行评估;6、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报告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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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编号:建设项目或规划区名称源自评估级别用地范围及面积
地理位置
建设或规划单位
名称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人
项目
名称
电话
用地
性质
传真
评估单位
名称
法人
代表
地址
联系人
评估
资质
等级:
电话
编号:
传真
评估报告
报告
名称
报告
主编
电话
专家组
审查时间
专家组长
评估单位对评估结论负责的承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或规划单位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承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对建设项目或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备案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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