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合集下载

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应对化解措施解决方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应对化解措施解决方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应对化解措施解决方案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

以下是一些应对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案:1. 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并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政府还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和完整。

2. 完善工资支付制度。

政府应推动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方式和周期,并要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工作雇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检查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透明和公正。

3.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约束。

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约束,督促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对于拖欠工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罚,同时公开曝光,增加企事业单位的舆论压力。

4. 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工资维权意识,并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指导和法律援助。

此外,还可以鼓励农民工组织成立工会或维权组织,互相支持和协助解决工资问题。

5. 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通过舆论监督、举报和诉讼等方式,推动拖欠工资行为的曝光和处理。

同时,可以组织志愿者团队,帮助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总结起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农民工本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工资支付制度的完善、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和约束、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以及社会监督和参与的加强,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拖欠解决方案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拖欠解决方案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拖欠解决方案引言建筑工程中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

农民工作为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劳动力,他们往往面临着工资拖欠、工时过长、待遇不公等问题,给他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下面将介绍一些解决方案。

1. 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企业的巡查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

同时,还可以建立严格的工资支付审核制度,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2. 完善法律保护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农民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定性和定量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追责方式,加大处罚力度,使其付出更大的经济和法律代价,对法律法规的执行要有监管机构的全程参与,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3. 加强农民工权益宣传教育政府、企事业单位、媒体等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讲座、宣传报道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增强维权意识。

同时,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放农民工权益保护手册,提供有效的维权知识和途径,帮助农民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政府可以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基金,用于保障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企业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以向政府申请拨付基金。

同时,政府也应制定具体措施,对申请基金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滥用基金。

5. 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合作政府与企业之间应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政府可以与建筑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工资支付的具体条款和责任,对于拖欠工资问题,政府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和调解,确保工资支付的顺利进行。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流程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流程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流程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处理这类案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一般情况下,处理流程如下:
1. 农民工报案,当发生拖欠工资情况时,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进行投诉和举报。

他们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和合同等文件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调解协商,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收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尝试进行调解协商,促使用人单位支付欠薪。

如果调解协商成功,问题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得到解决。

3. 行政处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欠薪,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等措施。

4. 诉讼维权,如果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农民工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执行程序,如果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薪,但用人单位仍
拒绝执行判决,农民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流程上的差异,但通常来说,以上流程是比较普遍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一般程序。

希望这些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农民工工资拖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民工工资拖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民工工资拖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长期存在而又十分严重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正在积极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以下是我的建议:
问题:
1. 一些用工单位为赚取更多利润,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2. 农民工对于自身权益认识不足,缺乏法律意识,维权能力薄弱;
3. 部分农民工出于生计需要可能被迫接受拖欠工资。

建议:
1.加强监管:政府应当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更为严格的惩戒措施,鼓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公示有关信息。

同时,也需要对农民工的劳务管理和维权进行详细规定。

2.宣传教育:政府可以通过媒体、珠宝等途径,向广大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以及自我保护知识,并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3.建立信用档案:政府可建立企业失信行为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的企业列入白名单,给予奖励。

4.公开透明:企业应该将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信息对外公开,以便农民工及时了解自己权益。

5.实施惩罚:政府可依法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罚款及刑事处罚。

同时,也需要支持农民工维权,提高维权实战能力。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对策略及措施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对策略及措施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对策略及措施背景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长期存在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采取一系列应对策略和措施至关重要。

1. 实施法律保障政府应加强劳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

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加大对违法拖欠工资的打击力度。

同时,要加强劳动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 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评价机制,对用人单位进行信用评估,将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对失信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

同时,通过公示拖欠工资名单,增加曝光力度,迫使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3. 改善争议解决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为农民工提供便利和支持,让他们更容易讨回拖欠工资。

4. 强化用工监管加强用工监管,完善农民工工资核算和支付制度。

建立有效的用工登记机制,推行电子工资支付,减少现金支付环节,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和惩罚力度,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

5. 推动农民工职业教育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帮助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增加就业机会,降低工资拖欠的风险。

6. 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到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过程中来,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压力,推动各方面的合作和改进。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和保护力度,提高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度。

结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工本人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法律保障、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改善争议解决机制、强化用工监管、推动农民工职业教育以及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可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制定了____年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____年内,实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三、实施步骤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权意识。

通过媒体、宣传广告等途径,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工依法维权。

3.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追究责任和法律后果。

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追责,并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形成严明的法律环境。

4.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工及其家属、社会公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进行及时核查处理。

5.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推行建筑业、矿业等重点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事业单位在开始工程前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保证金,确保工程结算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同时,建立保证金监管机构,加强对工资保证金的监管。

6.加强信用建设建立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黑名单制度,记录恶意欠薪企业的信用信息,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加大企业信用评价的力度,对信用较好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

7.加强跨地区合作加强与各地区的协作,形成合力。

建立农民工工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便于工资拖欠问题的快速查清和处理。

8.加强帮教工作加大对涉及拖欠工资的企业的帮教支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规范用工管理,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

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方案范文

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方案范文

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方案范文解决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个既紧迫又复杂的任务。

农民工要求支付他们应得的工资,不仅关乎个人的权益保护,也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以法律为依据,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一、强化法律手段1.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权益和义务,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明确的定性和量化,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2.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取证,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拖欠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3.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引入公益组织或律师团队参与农民工维权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帮助农民工获得法律救济,提高维权成功率。

二、加强工资支付机制与监管1.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建设单位为主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支付保证金,用于弥补拖欠工资的损失,提高诚信意识。

2.加强工资支付监管:建立工资支付情况公示制度,强化对建设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拖欠问题,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3.加强社会组织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对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及时曝光拖欠工资问题,形成舆论压力,推动建设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三、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建设1.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项保证基金: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解决因建设单位拖欠工资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保护。

2.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追溯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平台,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提供查询和追溯功能,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有力的依据。

3.加强农民工培训与就业服务:提供全面的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减少工资拖欠问题。

四、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和权益保障1.加强农民工居住环境建设:政府加大对农民工宿舍、工地生活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民工的生活条件,增强他们留下来的意愿。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途径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途径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途径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工资拖欠严重影响农民工的权益和生活,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旨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就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途径展开讨论。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首先要从法律的角度入手。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规的修订是必要的。

这样可以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和针对性,从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需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权。

二、加强监管力度监管是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制度,公开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增加企业的透明度。

此外,要加强对违法用工和拖欠工资现象的查处,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依法严惩。

三、加强工资保障机制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建立健全工资保障机制。

政府可以设立农民工工资担保基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同时,可以推动建立工资专户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直接打入个人专户,防止用人单位挪用资金。

此外,要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对违规用工和拖欠工资现象进行监管,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性。

四、提升农民工权益意识提升农民工自身的权益意识,也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

同时,鼓励农民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倡导农民工组织成立工会,形成合力,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要加强相关培训,提升农民工的技能和素质,在就业过程中提高他们的竞争力和议价能力。

五、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监督。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农民工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舆论的曝光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的呼声再度高涨,因讨薪导致的各种问题甚至恶性事件更是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被拖欠的工资都是农民工的辛苦钱、血汗钱,是众多农民工一家老小维持最基本生活的主要来源。

拖欠、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及其家庭生活,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迫在眉睫。

一、农民工问题现状(一)建设施工单位用工形式不规范。

据调查了解,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包工头式用工”,基本为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的主要用工形式;二是合同制职工,主要是单位管理人员;三是“劳务单位式用工”,目前这种用工形式数量很少。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容乐观。

目前,建设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

据统计,建设施工单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20%.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内容也极不规范,甚至个别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相冲突。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没有保障。

通过劳务单位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包工头支付。

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这种支付方式让农民工受控制程度很高。

(四)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少之又少。

建筑行业风险较高、农民工流动性强。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为部分工种农民工缴纳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极个别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而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几乎没有。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一)施工单位问题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建筑行业没有劳动用工备案,只有极少数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这部分人的工资基本上能够兑现,而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合同,在诉讼中就没有证据,没有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施工单位正是抓住了这个要害,才造成了极少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尴尬局面。

2、施工单位层层转包是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

在工程发包、承包、转包过程中,工程往往被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体老板(俗称“包工头”),这样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与建筑单位结算工程款后才能发放,工程建设劳务分包过多,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农民工自身的原因1、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农民工往往只认识包工头,经常跟随他们外出做活,他们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与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若发生欠薪,农民工不知道采用法律途径解决,常常采取跳楼、堵门等极端方式,结果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2、没有欠薪证据。

在一些农民工投诉案件中,由于农民工和包工头之间是口头协议,很少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欠薪,包工头不写欠条,甚至死不认帐,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处理起来困难较大,费时费力,甚至无法处理,一旦诉讼,更是败诉居多。

(三)相关法律法规等保障措施不健全法律规定对欠薪者处罚力度小,且处罚程序复杂,时间长。

根据国务院2004年11月1日颁布的《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从以上规定看,拖欠发生后,劳动部门先是责令其限期支付,而后是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而对用人单位没有处罚规定,并且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劳动监察条例》规定执法程序是劳动监察部门首先调查取证,然后责令欠薪单位限期支付,未限期支付,则对该单位下达听证告知书,三天听证期后,仍不支付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欠薪单位三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对方仍未履行,再根据行政诉讼法,劳动行政部门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三个多月的时间内,若发生欠薪单位倒闭或负责人转移财产,导致无财产可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时,劳动部门没有法律的授权,缺乏有力先行强制权力,使某些欠薪单位钻法律空子,逃避应负责任,最终受害者还是农民工。

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惩处力度。

拖欠劳动者三个月以上且劳动报酬数额超过5000元将被入刑。

但《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所谓恶意欠薪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是有了,可是实践中,遭遇欠薪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找了清欠办找劳动监察,调解不成找信访办,不知道到底找谁能解决问题。

所谓“政府有关部门”不明确,农民工就会没有主心骨,找谁都推诿,推来推去,农民工只能信访、上访,甚至用爬塔吊等极端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后,邹城公安局很少对恶意欠薪行为刑事立案过,因此被法院判刑的更是无从谈起,法律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三、建言献策(一)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有些省市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建筑行业试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单位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具体办法是,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一旦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建设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划支,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从实施情况看,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一种比较好的清欠办法,效果明显,农民工欢迎。

(二)稳妥地组织农民工进入工会组织,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农民工正式列入产业工人的队伍,这就为组建农民工工会提供了政策依据。

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但由于他们处于流动和分散状态,没有形成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造成工资拖欠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群体利益需要组织来维护,有必要稳妥地组建农民工工会组织并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

有组织的维权能够更好地实现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使他们在工资、工时、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法利益免遭损害。

同时,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法律意识,设立农民工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工能及时向政府反映。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功能农民工问题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新闻媒体的作用功不可没,对农民工权益受损案件的披露凸显了新闻媒体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当今社会,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

然而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仍然有个别地方政府以及政府领导者,把媒体的曝光、负面报道看成是抹黑、丑化,他们采取的行动不是正视问题,寻找解决之道,而是千方百计阻挠媒体的如实报道。

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和政府领导者,一定要给新闻媒体宽松的公共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

新闻媒体的报道是否如实、是否合适,自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各级政府的职责就是正视出现的问题,在职能范围内解决问题。

(四)完善制度保障,用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1、建立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二是施工单位招收农民工,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是施工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

四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

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

3、建立单位信用档案制度。

对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单位,主管部门记入单位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单位,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让拖欠行为无处遁形。

4、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

其主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对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农民工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农民工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

5、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让农民工维权有法可依。

通过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规定各部门的法律义务,“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切忌笼统规定多个部门联合执法,这种规定的后果只能是各个部门相互推诿,谁都不会站出来为农民工说话。

只有固定一个部门挑头,其他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或是详细规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问责谁,该谁管就一管到底,不要把农民工当个球来回踢。

对农民工问题不重视,不过问的,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另外,建议改变劳动争议案件“先仲裁后诉讼”,建立“或裁或审”制度,遇到简单的纠纷案件,建议在15日内结案,遇到复杂的案件,最迟应在两个月内结案。

同时对农民工的诉讼案件让用人单位交付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对此类案件尽量采取调解方式结案,提高效率,减少隐患。

春节将至,希望通过各部门的真正努力,能让农民工带着一年的辛苦钱愉快地回家过个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