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及皮革类商品退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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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三包范围都包括什么

鞋子三包范围都包括什么

一、鞋子三包范围都包括什么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三包期限: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 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

(一)包退: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二)包换: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1、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2、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三)包修: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

(注:三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我司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应按原销售价款给予退货。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开胶、开线、掉根等其它质量问题,由商家免费为消费者维修。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制品连续维修两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给予更换,如果消费者不要求更换或无同款式同价格鞋类制品提供更换的话,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退货时,商家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每日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消费者对鞋的质地发生质疑,认为其与购买的标称不符合时,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消费者预付,鉴定之后,如确认鞋类制品存在质量问题,此鉴定费由商家承担。

同时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或者换货。

鞋子三包二、汽车三包退车条件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千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包规定

三包规定

商品修理、更换、退货原则及有关规定一、退、换、修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商品质量及“三包”的有关规定处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

(二)根据保证商品退换原则,消费者所购商品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凭购物凭证一个月内包退包换(国家有规定的除外);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商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换,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规定的除外)。

(三)商品退换须有购物凭证,进行换货、退货处理时,应按原始凭证实收价格换货、退货。

无销售小票(发票)的一般不准换货、退货。

(四)由于服务过程中销售人员造成的错误,给予退换。

(五)商品退换实行先行负责。

对于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由我方先行解决,不得推诿或让消费者找供货方;给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或厂商承担赔偿责任。

(六)以下七类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

1、标明“处理品”的商品。

2、食品、保健品类(包括烟酒和鲜活产品)。

3、感光材料类(如胶卷、相纸)、图书、音像制品、电池。

4、药品类。

5、涉及人体卫生的商品(化妆品、内衣裤、丝袜、卫生用品等)和洗涤用品。

6、钟表、照相机、金银首饰、工艺品、珠宝玉器、乐器等价值较大的商品。

7、家用电器、微机、固定(移动)电话、家用视听产品、家具、健身器械等有保修服务的商品。

二、修理、更换、退货程序(一)当顾客要求退换货时,营业员应检查并判断:1、顾客出示的购物凭证是否有效。

2、查看商品是否影响再次销售。

3、判断所购商品是否在规定的“三包”期内(参见退换货细则)。

(二)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换及修理手续。

1、对于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商品,按保证商品退换原则进行处理。

2、对于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的商品,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免收折旧费,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收取折旧费(国家有规定的除外)后,再予以退换。

3、对于需要修理的商品,视其情况进行免费修理或收费修理,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

杭州市鞋类商品三包办法

杭州市鞋类商品三包办法

杭州市鞋类商品"三包"办法一、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鞋类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提高鞋类商品和售后服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鞋类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胶鞋、胶粘皮鞋、100元以上(含100元)的旅游鞋"三包"有效期自出售之日起为二个月;童鞋、时装鞋(人造革)及100元以下的旅游鞋自出售之日起为一个月。

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订立的合同或其他约定,不得免除本办法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三、生产者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

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章)及外包装上未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鞋,不准上柜销售。

所售鞋必须在标价签上标明皮革属性和产地,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对提供商品中有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经有关部门查实后,生产者、销售者除作退货外,还应给消费者增加赔偿,赔偿的金额为销售价款的一倍。

四、销售者必须实行鞋类商品三包卡和销售凭证制度。

必须随商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证)(标明为处理品可不发卡),卡上加盖销售者章及销售日期。

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可在"三包"有效期内凭卡(证)修、换、退。

五、退货范围及期限1、胶鞋、胶粘皮鞋及100元以上(含100元)的旅游鞋和童鞋自出售之日起10天内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严重裂浆、裂面可退货。

2、"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断底、断面可退货。

3、销售者按"三包"办法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按商品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换货范围及期限1、商品自出售之日起15天内未经穿着,不损不污,不影响第二次出售的可换货。

2、"三包"期内经两次修理后,第三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换货。

胜道体育实体店退货规则

胜道体育实体店退货规则

胜道体育实体店退货规则刚买的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三包期内,你可以去购买专柜要求换货。

中国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三包期限: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

1、包退: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如出现因挑选不当未穿过,新鞋不配双,尺寸大小不一,顺脚,可以退货、换货。

2、包换:三包期限内,凡出现以下问题给予包换:( 1 )正常使用而出现断底、断面、断跟、断帮之一者,可以退换( 2 )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时,凭修理记录和证明包退换。

3、包修:三包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开胶、脱线、断线、跟面脱落问题者,凭销售凭证可给予免费修理。

(注:三包期限过后,消费者凭各销售商的销售凭证可给予修理,将收取基本的成本费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1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 、消费者自行拆动或修理造成损坏的。

3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销售凭证。

4 、超出“三包”期限规定的。

5 、标明为“处理品”、“等外品”或“ B 品”的。

扩展资料: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在强大的经营资本面前,呈现出显著无力的状态,少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使消费者置身于丧失财产乃至生命的危险之中。

因此,要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进行保护。

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限制和打击。

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就会使广大合法、诚实的经营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污染竞争环境。

(二)保护消费者权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供应短缺、消费者很难顾及到商品质量,对服务状态也无法提出较高的要求。

皮鞋三包规定

皮鞋三包规定

皮鞋“三包”知识
质量“三包”规定:
一.本产品自购买之日起3天内可调换同款或同类产品,不予退款,调换时须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二.包换:凡购鞋之日起,真皮鞋30天;时装鞋、运动鞋、童鞋15天内出现:断包脚,断底,断面,码子大小不一,问题之一者,可以调换;
三.保修:
真皮鞋90天内;
时装鞋、运动鞋、童鞋30天内出现开胶、掉漆、脱线、断线、掉跟、断跟等问题保修
四.三包期内符合退换货条件的按售价的1%天,收取折旧费(15天内可免收折旧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承担三包责任:
1.无信誉卡及销售小票的;
2.因消费者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3.超出三包期限规定的;
4.标明“特价”的;
5。

消费者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三包规定文档

三包规定文档
(七)服装类
1、无质量问题退换时,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予以退换。
2、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退换
(1)在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免收折旧费予以退换。
(2)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内出现质量问题,给予免费修理。三包期内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或者经维修两次不能正常使用的,凭维修记录,收取折旧费退换,折旧费为自购买之日起每日收取售价的1%,但不得超过30%,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免收折旧费。
⑵换、退范围:形体不饱满,粘贴不平服;天然皮革表面出现裂面、裂浆、脱色;人造革、合成革面层材料出现明显印道、凹凸、疙瘩,皮革面料撕裂强度不合格,应给予包换、包退。
⑶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应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待修时间;退、换货时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方法:原售价×折旧率×购买天数)。经双方协商,可以一次性作价处理,不再实行三包。
(3)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者。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6)标明“处理品”的。
7、固定、移动、家用视听产品、微机等部分家电的修理、更换、退货规定按照国家颁布的三包规定执行。
1、无质量问题退换时,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下,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凭购物凭证予以退换。
2、修理范围:开胶、严重跳针;鞋跟变形、裂、断或掉;鞋垫不牢固;跟面脱落;装饰品出现损坏、脱落,应免费给予修理,修理时间不超过规定期限。
3、换、退范围:帮面裂,帮脚裂,严重返硝,明显变色、脱色;前帮明显松面,涂饰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主跟或包头变形;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穿用;鞋内露钉尖(头)、鞋内有明显不平服影响穿用;因两只鞋码大小不一、顺脚,应给予包换、包退。

皮鞋质量三包规定

皮鞋质量三包规定

皮鞋质量“三包”规定一、保质期限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3个月;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2个月;以出售皮鞋的发票日期起计算。

二、“三包”内容1.包退:a)凡在第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b)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者。

c)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售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d)凡未经穿过新鞋不成双、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

2.包换:a)凡在第一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深度0.5cm以上者)、皮鞋面子严重掉浆、泛硝、夹里严重脱色之一者;b)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

3.包修:a)包修内容:(1)断底;(2)断跟;(3)断面;(4)断帮脚;(5)帮底断线;(6)钉脚不平;(7)小跟面脱落;(8)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出长度2cm、深度0.5cm以下者;(9)第一周外胶粘皮鞋发生开胶。

b)凡在第一个月出现“包修”范围所列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之一者除修复外并酌情补偿原鞋售价15%—20%。

三、“三包”实施1.凡明示等外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水洗、碰酸、碱、油、触硬物等)人为致损者均不属“三包”范围。

2.职业皮鞋的三包规定由企业自行规定。

3.“三包”凭证为购货凭证和发票,“三包”实施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由经销者负责对消费者实行“三包”;确属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由经销者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4.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盒盒盖背面统一印制皮鞋穿着保养知识、消费者指南,并明示特殊皮品种的穿着要求。

1、保修:凡在三个月内出现断底、开胶、断面、断帮脚、钉脚不平、小跟面脱落及其他质量原因的,予以包修。

2、包换:凡在一个月之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问题之一者,可予以调换;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求消费者同意予以一次性补偿并修复。

鞋类三包规定范文

鞋类三包规定范文

鞋类三包规定范文国家鞋类三包规定1. 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A 、包修: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B 、包换: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 左右脚不配双。

2. 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 鞋面有严重退色者。

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

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C. 包退: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 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保养说明:1. 买合适的鞋子,否则鞋子容易变形且使脚受到伤害。

2. 定期清洁鞋子,用湿布轻拭,切勿用刷子猛刷。

3.鞋子若打湿,要塞报纸以维持鞋子之外观, 并且让鞋子自然风干,避免日光直射或高温烤。

4.鞋子应避免接触溶剂、酸、碱、油等易腐蚀物。

5. 维持两双以上可替换的鞋,让鞋子轮流休息注: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

另: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1 、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2 、商品标上有洗涤、保养说明,而未按说明洗涤造成商品损伤的,不予退换。

A、消费者因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或接触溶剂、碱、油等易腐蚀物)或人为破坏而导致鞋子破损者B已标明特价、拍卖“处理品”等外品C无发票“信用卡”及真实有关证明D超出“三包”期限和自行修理或拆动的E、在质保期外。

具体三包细则第一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 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 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 有效期限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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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及皮革商品退换货操作流程
一、鞋类商品
1、鞋类商品生产者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组织生产,在产品包装未用中文标明厂名、厂址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三无”鞋类产品不准出厂,销售者不准进货和销售。

消费者购买“三无”鞋类商品后,在三包期内不论是否穿过,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

2、赠是进口和出口转内销的鞋类商品,销售者应另加中文厂名、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等。

3、必须一律实行信誉卡销售办法,做到一卡或一票,
4、三包期限:胶鞋、布鞋、童鞋、价格在100元以下的仿皮革鞋为一个月;皮鞋价格在100元以上的仿皮革鞋为三个月;其它鞋类商品参照执行。

三包期从售了之日算起,不含质量问题维修所占用的时间,更换后的三包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5、凡在三包期内,鞋类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均要分别实行三包:
(1)在三包期内出现断跟、掉跟、开胶、开线、掉扣眼、坏拉锁能够修复的,销售者应免费负修复。

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周,否则应按消费者意见给予退换;
(2)断底、断帮、面料断面、皮面脱层、或鞋面出现五分之一以上泛硝、掉漆、掉色等问题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负责更换或退货;
(3)高档鞋(售价在300元以上)十日内出现本条第(1)项质量问题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负责更换或退货。

(4)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后,经消费者同意,销售者可以作一次性的折价处理,按原价的10%到30%退款给消费者;
(5)三包期内经过两次维修后仍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更换或退货;如因尺码大小不符或两只鞋大小、颜色等不同应给予退换。

6、凡属退货的,价格下降时,应按原价格退款;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退款。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三包范围:
(1)消费者购买鞋类商品无信誉或发票、购货凭证的;
(2)消费者穿用或保管不当而损坏的;
(3)超过三包期限的;
(4)销售时已标明“处理品”的;
(5)消费者自行修理的。

8、生产或销售“三无”鞋类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或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9、不按规定履行三包和赔偿损失责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该商品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10、不给信誉卡或购货凭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
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该商品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二、皮服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1、概念:
皮服商品:是指以天然皮革、裘皮为原料的服装商品或者以天然皮革为主要成份的合成革服装商品。

皮服商品以外的其它皮革、裘皮制品,比照本规定招待三包责任。

2、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皮服商品。

3、需具有省级以上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商检合格报告。

销售进口或出口转内销的,必须有黑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

4、生产和销售皮服商品,必须在商品和包装上用中文标示厂名、厂址、品名、规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未用中文标示厂名、厂
址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三无”,皮服商品严禁出厂,销售者不得进货和销售。

5、皮服商品零售实行信誉卡制度,做到一件一卡。

销售者必须信誉卡上全面、如实填写所售皮服商品的产地、商标、质料、价格、售出日期和销售者名称等主要项目。

所销售的皮服商品没有商标的,销售者应在信誉卡“商标”一栏中填写“无”。

6、皮服商品三包期限为1年,从售出之日起计算。

三包期不含修理和待修所占的时间。

做好修理记录并及时请消费者阅知和签字。

皮服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依照不同的情况承担三包责任:
1、皮革类服装商品:
(1)在三包期内出现衣里脱丝、开线;拉链咬口不吻合、掉齿;四合扣不牢、不严、脱落;装饰扣及配件的镀层、喷漆有斑点、锈斑、脱落等质量问题,属经过修理能够达到质量标准的,销售者应免费负责修复。

一次修复的期限,本埠产品不得超大型过7日,外埠产品不得超过20日。

不能修复的,或者修复时间超过期限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的要求更换或退货。

(2)在三包期内出现皮革面薄厚不匀;皮革面浮色多、涂层不牢;皮革面染色不匀,颜色不一;皮革面裂浆、裂面或主要部位胡伤残;皮革面起泡、起层;皮革面泛硝;皮革相接处缝制不牢、针距过稀或过密;皮革有严重异味;皮革衣裤主要部位有明显针眼;皮衣贴边领面接头过多等质量问题的,销售者
应按消费者要求更换或退货。

2、裘皮类服装商品
(1)在三包期内出现缝制不牢、开线、花纹拼接错位;衣里脱丝、开线;拉链的咬口不吻合、不光滑;四合扣不牢、不严、脱落;装饰扣及配件的镀层、喷漆有斑点、锈蚀、脱落等质量问题,属经过修理能够达到质量标准的,销售者应免费负责修复。

一次修复期限,不埠产品不超7日,外埠不超20日,不能修复的,或者修复时间超过期限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的要求更换或退货。

(2)在三包期内出现染色不匀、颜色不一、掉色、掉毛、皮板糟、秃板、皮板缝制针距过稀或过密、裘皮有严重异味等质量问题之一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的要求更换或退货。

3、在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修理两次后,经消费者同意,销售者可以作出一次性折价退款处理,折价退款的金额不低于原销售价的20%。

4、由于消费者挑选不当等原因造成不适用的,只要保持原样,在购买后7日内,销售者应为消费者更换。

5、型号标志不符合国家型号标准或尺码标志与实际尺码不符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的要求更换或退货。

6、如因质量问题做降价处理,经营者必须做出“处理品”的醒目标示;非因质量问题做价格变更销售的皮服商品不属于“处理品”,不得作为处理品销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三包范围:
1、消费者提供不出信誉卡或者发票的;
2、因消费者穿用不当或保管不当而损坏的;
3、超过三包期限的;
4、因质量存在问题,在销售和开具信誉卡时已醒目标明是“处理品”的;
5、消费者自行修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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