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范本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范本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范本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范本,该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城市街区的卫生环境质量,建设示范性街区,推动居民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

根据该方案的要求,示范街的建设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街区的环境整治工作是示范街建设的首要任务。

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应该整洁、无乱搭乱建现象,路面干净整洁,没有垃圾堆放;公共设施如垃圾箱、厕所应该定期清理,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居民出行的舒适和安全。

要想打造一个真正的示范街,关键在于提升社区居民的卫生健康意识。

社区居民应当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定期清洁家中环境、有意识地节约用水用电。

同时,社区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他们的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康行动。

另外, 示范街的建设还需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街区卫生执法队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卫生问题,确保示范街的整洁有序。

对于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倒逼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的氛围。

示范街不仅仅是一个城市的风景线,更应当是城市民生改善的重要载体。

在建设示范街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居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卫生环境的全面提升,推动城市居民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

总之,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范本是城市卫生环境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落实,做好方案的全面推进
工作,为全国卫生城市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为全国人民提供一个更健康、宜居的生活空间。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供销厅合字[2010]8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供销厅合字〔2010〕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总社决定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基础上,自2010年起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国发40号文件和“五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立足供销合作社优势和资源,以规范化建设为手段,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为重点,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为纽带,全面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带动力和影响力,推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自2010年起,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合作社,引导其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示范带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其制度更加健全、管理不断规范、竞争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

2010年建设20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平均每个发展社员500户以上,带动社员1000户以上,帮助每户社员年实现收入5000元以上。

二、主要内容(一)规范化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阶层的职责和理事长、监事长和经理的责权利关系。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供销合作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黑农委函[2016]168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5.20【实施日期】2016.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6〕168号)各市(地)农委(农机局):现将《黑龙江省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5月20日黑龙江省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6〕5号)要求,结合我省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规范社为基础。

在已经命名的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基础上申报和创建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二)坚持自愿申报。

省级规范社申报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前,原则上要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是否申报,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坚持“五有”要求。

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

(四)坚持土地入社。

合作社要积极组织农民带地入社,扩大连片种植面积,入社成员多和土地规模大者优先。

二、创建目标2016年,深入开展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

在已命名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中,择优向农业部推荐15个国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切实树立可学可比的样板,营造规范办社、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示范带动全省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

三、申报条件省级农机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

四、申报程序(一)县级申报。

按照申报条件,县级农机部门组织申报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填写《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附件3),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地)农机部门。

(二)市。

2013年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定稿)

2013年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定稿)

遵义市2013年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讨论稿)各县(市)烟草分公司、市公司相关科室:为切实抓好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烟农组织化程度,加快实现烟叶生产方式转变,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烟办综[2012]375号),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抓好2013年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通知》(中烟黔叶[2013]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种植在户、服务在社”和“一基一社、综合服务”发展方向,以减工降本、烟农增效、产业发展为目标,以示范社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经营管理、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努力提升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有效支撑专分散收、散叶烘烤“重大专项”全面推进,加快推动专业机耕、专业植保有序开展,确保运输、有机肥集制、设施管护利用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提高烟叶生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在优化提升已建合作社建设水平基础上,新组建13个合作社,全市累计建设烟农专业合作社39个,全面完成40个基地单元1基1社组建工作,确保2013年全市专业化服务有机肥积制30万亩、植保40万亩、机耕80万亩(翻地35万亩、起垄45万亩)、烘烤115万担、育苗与专分散收分别达100%等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物资运输、设施管护利用取得明显突破。

具体指标:单个合作社覆盖面积1万亩以上、辖区内烟农入社率达80%以上,专业服务至少覆盖5个以上环节,各项服务作业标准统一,操作流程规范。

其中,机耕、烘烤、分级3个环节服务规模至少分别达0.5万亩、1万担、2万担,平均每个专业机耕、烘烤、分级人员服务量分别达200亩、300担、100担以上。

育苗、植保至少分别达1万亩、0.5万亩以上,每个作业组服务规模分别达3000亩、1000亩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着力抓好规范建设加强宣传发动与培训指导,严格组建程序,积极引导烟农做好12个新建单元和7个已规划单元1基1社依法组建工作,确保单元内80%以上烟农入社,合作社章程由全体成员(代表)表决通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100%由烟农成员组成,杜绝社会资本进入烟农专业合作社。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
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1.22
•【字号】厦府[2013]315号
•【施行日期】2013.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厦府[2013]3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1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截止2012年12月31日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692件规范性文件(含待修订的107件)、废止和失效的14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85件)
2.待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7件)
3.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47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2日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85件)。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7.06•【文号】农办议〔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2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7〕37号吴艳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监会、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设置“扶持政策”一章,从财政、项目、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多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并引导其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关于制定农民合作社发展规划2014年,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明确了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有7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县级以上示范社超过20万家。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提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截至2017年5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90.8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突破1亿,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6%,国家示范社近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超过18万家。

这些合作社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建民族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示范社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民族示范社区建设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的热点之一。

民族示范社区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以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通过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强社区自治和文化建设等方式,形成了一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发展模式。

二、目标设定。

1. 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2. 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3. 加强社区自治和文化建设,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发展模式。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民族文化传承。

(1)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如民俗节庆、传统手工艺品展销等,增强居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2)建立民族文化学习中心,开设民族语言、舞蹈、音乐等课程,培养青少年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兴趣和热爱;(3)组织少数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和发展。

2.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2)推动产业发展,鼓励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如手工艺品制作、特色农产品种植等,增加居民收入;(3)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居民就业技能,促进就业率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3. 加强社区自治和文化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加强社区自治能力,推动社区事务民主化、法治化;(2)开展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读书分享会等,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3)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创建整洁、美丽的社区环境,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民族示范社区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表;2.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对民族示范社区建设的认同感和支持度;3. 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4.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6.06•【字号】川农函〔2019〕411号•【施行日期】2019.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411号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关精神和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要求,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已在全国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我厅决定在成都市温江区、金堂县、泸县、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安州区、苍溪县、蓬溪县、犍为县、宜宾市叙州区、眉山市东坡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现将《四川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试点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质量。

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与现代农业园区共同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二、落实扶持政策要加大农民合作社的培育支持力度,将政策支持、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用地用电用水、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等支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入社成员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引领带动作用,帮助成员增收致富。

三、坚持分类指导各试点县要立足本县(市、区)资源禀赋,针对各类农民合作社发展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一是依托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领成员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建设种养循环发展示范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国家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任务:加强合作社宣传提高合作社知名度
增加合作社社员收入
项目单位:**市**镇**花草木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市**镇**村2号
邮政编码:212443
联系人:**
主管部门(单位):**市农业委员会
通讯地址:**市
邮政编码:2124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填制日期:2016年9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16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背景
1、项目单位介绍
**村自2000种植草坪苗木以来,2015年,**花草木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值达1.5亿元,人均年收入达28800元。

**花草木专业合作社采用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一部分农户通过流转土地规模化种植为辅,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良性发展模式。

2006年,合作社被评为“镇江市
‘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社;2014年被列入全省政府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并于同年升格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16年,荣获“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荣誉。

2、项目提出的依据
合作社项目建设是促进**村花草木种植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网络信息时代的急速来临,合作社面临的市场也日益复杂,生存、发展压力重重。

面对竞争,合作社都已经认识到,对外宣传已经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宣传作为一种沟通合作社与社会、买方与卖方的桥梁,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已显而易见。

可以说,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与宣传密切相关,因为,有效的宣传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促进的生产销售并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如今,日新月异的现代宣传方式为我们宣传合作社产品、提高合作社知名度提供了崭新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1、经济效益
本项目预计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相较2015年,可以宣传**花草木合作社及其草坪苗木,并增加消费花草木专业合作社草坪销售收入达200万方,花木销售收入达450万元。

预计利润增长90万元,参与项目的合作社社员、农户增收2820万元。

100%达到预计效果。

2、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请农业专家来合作社对农民经纪人进行培训,带领经纪人到先进发达区域考察学习,有利于经纪人对市场的需求的时刻
了解,进行调节种植,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直接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户100户,农民数量340余人,还可以通过经纪人统一销售的形式,推进当地农民花草木销售,间接带动农户1600户以上,增加就业人数2000余人。

对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带动周边村镇更具规模化发展草坪苗木等绿色生态种植,生态环境得到提升。

项目建设及项目的设置都在符合生态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将原生态乡村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规划区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人文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通过经济效益的提高,增加生态收入,不断改善规划区内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项目总投资共计20万元,其中电子宣传显示屏10.5万元,移动音箱0.3万元,打印机0.2万元,电脑1万元,割草机两台3.6万元,铲草坪机2.8万元,草坪打孔机1.6万元。

(四)时间进度
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9月15日-2016年12月30日
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2016年9月15日-2016年11月20日电子显示屏搭建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30日设备购置和安装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市**镇**花草木专业合作社及**市**镇**
村委会,合作社建设以村社一体为基础成立,合作社法人代表由村党总支书记兼任。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成立和发展过程
**市**镇**村全村5000多亩耕地有80%都分布在七高八低的岗坡地上,是有名北大荒。

2000年以后,进行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主动与农校对接,开始种植花草木。

2003年,由**镇**村两委会牵头,并依托**村农业资源成立了**市首家农民合作社-**花草木合作社,并于2006年正式更名**市**镇**花草木专业合作社。

成立之初,只有五名发起人,由村党总支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共出资5万元。

几年间,**花草木专业合作社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又吸纳了300多名社员加入合作社组织。

并增加了注册资本达200万元,包括货币、土地使用权、办公场所等固定资产。

在合作社的带动下,**村的草坪、苗木得到规模化发展,拥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良性发展模式。

以赵家塘、**为中心,发展到家家有草、户户有树,最多的农户家中种植有百万元的苗木。

现在,**村共发展了天堂、马尼拉、果岭草等品种草坪3500多亩,苗木花卉1200余亩,应时鲜果200亩,生态茶园300多亩。

在规模特色产业的强势带动下,村内种植户已达500多户,占全村总户数的90%以上。

在**花草木合作社的带动下,周边延福、古村、淮源、夏王、东风、王庄、曹村等十多个村都开始发展苗木种植事业。

到目前为止,全镇仅草坪种植就达20000多亩,**花草木的发展带动了整个**镇的各个村全面发展苗木、草坪、花卉、应时鲜果、水产养殖、种草养畜和观光休闲农业,逐渐形成“一有规模、二有基
地、三有特色、四有品牌”的全镇农业特色。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
合作社法人代表**,男,59岁,**市合作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镇党代表,**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

荣获镇江市劳动模范,**市十佳廉政干部,**市人大活动积极分子等多项荣誉称号。

(三)注册登记情况
**市**镇**花草木专业合作社于2006年7月14日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

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目前合作社成员总计319名,其中土地入股319名,主要为**、**、***自然村村民。

(四)本组织业务范围
合作社业务范围:花草木种植、销售;果树、茶叶种植。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五)项目单位发展情况
1、项目单位内部制度建设
合作社为了生产经营管理,合作社采用统、分结合的经营形式,建立完善了组织管理、生产管理,对合作社的共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对合作社成员实行在合作社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模式。

制定了《合作社财务人员规章制度》、《合作社利益分配制度》、《合作社理事会工作职责》和《合作社决策议事制度》,强化花草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草坪苗木的质量安全,推进产品的产业
化经营,完善各种制度。

2、财务收支状况
2015年实现合作社收入15000万元,利润总额3000万元,按《农民合作社法》规定,依法向入社会员进行盈余返还共计1180万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发展后劲十足。

(六)本组织在其他方面的优势(指认证、奖励、地方扶持等)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品牌战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显得愈来愈重要了。

2011年6月17日,**村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牌”注册商标,经过查询、审查公告等程序,于2012年7月14日核定“**牌”商标使用于草皮、植物、花(第31类)等品种。

合作社注重信誉,定期开展经纪人会议,对社员进行宣传教育,保证花草木产品质量达标。

通过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广泛的知名度,近年来,**草坪、苗木远销全国各地,2008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上都能见到**花草木的身影。

**花草木事业的发展,使得**村摆脱了贫穷落后的帽子,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人士的关注。

2006年,合作社被评为“镇江市“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被中共**市委宣传部、**市农林局评为“**市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培训)基地”;2013年,合作社成功申报了“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4年,合作社成功申报“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同年又荣获“江苏绿色生态种植基地”“江苏省诚信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三、人员分工
四、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万元
五、申报意见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