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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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师德建设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师德建设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师德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提高中心小学教师师德水平,规范教师的行为举止,构建和谐校园教育环境,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师德要求1.敬业爱生: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工作,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爱学生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教师要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对教育工作中的信息和知识要实事求是。

3.专业发展:教师要保持学以致用的学习态度,经常自我反思,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做一个学习型教师。

4.团结协作:教师要与同事团结合作,互相支持,共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师德引领1.教师自律: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国家法律法规,秉持教育教学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违法乱纪。

2.教师形象:教师要树立良好形象,言行得体,举止规矩,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3.教师激情: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燃起内心的激情,不断激励自己和学生向更高更远的目标前进。

4.教师互助:教师要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同进步,形成良好的互助合作氛围。

第四章师德管理1.考核评价:学校将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评价,对教师的表现给予表扬鼓励或者批评指导,并提供相关培训。

2.教师奖惩:学校将根据教师的表现给予奖励或者惩罚,激励优秀教师,惩治不良行为。

3.监督检查:学校领导将对教师师德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4.教师教育: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培训,加强教师的师德理念,提高师德水平。

第五章师德激励1.表彰奖励:学校将定期对表现出色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工作。

2.荣誉称号:学校将设立“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授予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3.提升机会:学校将给予表现优秀的教师提升机会,包括晋升职称、岗位变动等,激励教师不断进步。

4.社会关注:学校将积极向社会传播优秀教师的事迹,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教师的工作成就。

第六章师德惩戒1.批评教育:对于教师的不良行为,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指导教师纠正错误,树立正确的师德观念。

六圩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1

六圩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1

六圩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工作作风,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特作如下纪律规定:一、严格上班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和缺岗;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炒股、打游戏、网上聊天和观看电影等;严禁上班时间搞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严禁上班时间串岗闲谈和办私事、干私活;严格作息纪律,严禁在上班时间吃早餐(食堂工作人员除外)。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制度。

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中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群众来访、办事要热情接待,但不准随意表态、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对家长、学生故意刁难、态度蛮横;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工作时间、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不作为和乱作为。

三、严肃会议纪律。

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假期集中学习严格实行签到制、政治学习严格实行点名制度,无法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校长书面请假;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移动电话,保持会场安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禁在会场打瞌睡,不得中途退场。

四、严格请假制度。

教职工外出要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教职工请假或离开金城江地域办公事的,要向校长请示,同意后方可请假外出。

凡不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的,视为旷教、旷工。

对旷工、旷教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中心小学停发工资并向上级教育人事部门报告。

病假一律凭医院证明及个人病历记录本请假,缺一项将视为事假。

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不进行年度考核。

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至六个月以内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的80%。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教师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模版一、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1. 全体教师在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17:00为正常工作时间,中午12:00至13:30为午休时间。

2. 教师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校务部门进行请假申请。

3. 迟到早退的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扣分制度进行处罚,并做好请假记录和迟到早退申报手续。

二、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教学,不得擅自调整或取消课程。

2. 教师应严格按照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不得教授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内容。

3.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提供个性化辅导,确保每位学生能够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

4. 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帮助学生及时改进学习方法和策略。

三、班级管理1. 教师应对所任班级的学生进行全面管理,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并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

2. 教师应组织班级活动,提升班级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和互助。

3. 教师应定期召开班级家长会,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制定学生的学习计划和目标。

4. 教师应建立班级秩序和纪律,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四、教研管理1.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与其他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教学互动。

2. 教师应对所授课程进行教案和教材的设计、备课和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3. 教师应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政策和技术的最新动态,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教育观念。

五、安全管理1. 教师应在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对所负责的教室和教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卫生。

2. 教师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进行及时处置,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建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纪律管理1.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2023年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优秀7篇

2023年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优秀7篇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制度篇一一、所有老师都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

二、教师上班期间要庄重、文明,衣着大众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染彩发,不化怪装。

与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在任何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

对学生,对家长,对来人都要以礼相待。

三、教师实行全天候坐班制,即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8:00,坚持全天在校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教学和办公。

正常上班期间教师有事需离开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

学校指定人员负责考勤,逐人做好各种记录,每周一小结,每月一统计存档,作为工资兑现和期末考评等依据。

五、教师上课要做到“十不”:(1)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课堂;(2)不拖堂;(3)不带手机;(4)不接待来人(特殊情况除外);(5)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6)不坐着讲课;(7)不在课堂抽烟或酒后上课;(8)不敲打黑板和讲桌警示学生;(9)不训斥、讽刺、挖苦、侮辱学生;(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违规视情节扣本月考评分,并负有关经济责任,直至解聘)。

六、教师办公期间要保持办公室安静,需要交流时要适当放低声音,不得影响他人办公、学习,更不能大声喧哗甚至嬉戏。

七、所有教师都要准时参加每周的教师例会和其他临时性会议或集会,参加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关闭手机。

教师上班和例会一律实行签到制。

教师例会请假一次扣款10元,迟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

八、教师休息时间要保持宿舍安静,需要加班不得影响休息,耽误第二天工作。

住校教师周一至周五晚上如需外出不得超过21:00返校,双休日不得超过21:30返校,否则门卫不予开门。

九、体育课整节课都要认真上好,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变相“放羊”,但可提前5分钟整队带回教室休息,为下节上课做好充分准备。

十、教职工来人来客要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学校食宿。

任何教师不得在校内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辅导,否则予以解聘。

中心小学师生考勤制度

中心小学师生考勤制度

中心小学师生考勤制度一、基本原则本考勤制度以确保师生健康、安全为出发点,旨在通过规范的考勤流程,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同时为家长提供透明的信息交流平台。

二、教师考勤1. 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 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校方提交书面请假条,并注明请假时间及原因。

3. 校方将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

4. 对于连续三次无故未签到的教师,学校将进行约谈,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学生考勤1.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并在班主任处进行签到。

2. 家长应配合学校管理,如实反映学生的出勤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并说明理由。

3. 班主任每日需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缺勤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必要时与家长沟通。

4. 对于连续缺勤的学生,学校将主动联系家长,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确保学生的学习不受影响。

四、异常处理1. 在遇到突发事件(如疾病、家庭紧急情况等)导致师生无法按时到校时,应尽快向学校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

2.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理解和支持,并协助解决师生面临的困难。

3. 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监督与反馈1. 学校将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学校鼓励师生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考勤制度。

3. 家长可通过家长会、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校反馈考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管理层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校师生。

关于教职工工作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的通知

关于教职工工作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的通知

关于教职工工作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校:
为进一步倡树优良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落实,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就加强教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和严格执行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格作息制度。

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严格执行“禁酒令”。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禁酒。

教管办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如发现违反规定者,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上班时间坚持公务与私事分开,不干私活,不串岗,少闲谈,少发牢骚,多做对教育教学有益的事。

四、严格微机使用制度。

不在办公时间下棋、打牌、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五、严格值班纪律。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交接班等制度,严禁无故空岗、脱岗。

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接班人员。

六、严格执行各级道德规范。

严格执行落实《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与《潍坊教师十不行为规范》及我市相关规定。

今后,教管办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将根据《高密市教职工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心小学教师常规学校月查管理规定

中心小学教师常规学校月查管理规定

中心小学教师常规学校月查管理规定为加强店头镇小学教师常规管理,切实改变学校教导处对于教师常规管理松散、检查赋分虚假、走过场应付检查等不良现象,特制定《店头镇小学教师常规学校月查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学校试行教师常规月查制度。

学校教导处要组织教干教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所有教师的常规,检查时间应在镇教研室常规检查之前完成。

教师常规检查赋分规定。

教师的备课和学生的作业分别计10分,即所有教师常规满分为20分(不能出现满分);每位教师的备课作业成绩不准出现雷同分数且极差(第一和最后的差距)至少为2.5分;教导处根据教师常规实际情况可以加大分值差距,尊重客观实际。

常规赋分必须坚持“两条线”和“等距差”。

各学校在进行教师常规检查赋分的时候要按照本校所有语文教师一条线排序,数学和英语教师一条线排序;备课作业进行打分的时候相邻两名次之间的成绩差距必须相等。

学校要有教师常规检查通报材料。

通报材料主要包括:一是语文教师常规优点与不足;二是数学与英语教师常规优点与不足;三是学校教师常规突出问题的整改建议;四是针对问题回查的时间、人员、地点等安排。

教师常规检查要规范有序。

各学校在检查教师备课的时候都必须有学校教导处盖章,还必须有检查人员手写签字及检查时间。

20页镇教研室实行教师常规月报制度。

各完小要把教师常规检查积分表(统一使用用电子表格)和教师常规检查通报材料于每月25号之前务必发送镇教研室邮箱。

镇教研室采取检查、通报、削减平均分等管控措施。

教研室到各学校进行教师常规检查的时候带上完小检查赋分表,分学科实地检查教师常规,如发现教导处仍然不按教研室规定赋分,教师常规检查优劣不分、明哲保身、疲于应付,除进行全镇通报该完小之外,还将对该完小教师常规平均分削减1-2分计入教师常规量化考核。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及违反规定

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

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

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文明、得体。

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

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

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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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乡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

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

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

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

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

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短裤、运动背心上课。

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
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宿舍、值班室、门卫室及走道里吸烟,并将烟头处理好。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

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需留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或辅导的,教师必须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长期住院的要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开学校。

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无故缺课,上课补迟到、不早退、不私自离岗脱岗和随意调课、不准私自找人顶课;不准推诿教务处安排的顶课和教学安排。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

上课、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把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手机带入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活动,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教学、办公设备。

要善于应用现代教学设备,利用计算机电子备课、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每位教师要爱护公共财物,共同维护好、管理好。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

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九、严格遵守坐班制度。

在工作期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为坐班时间,
九、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教师形象。

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坚决杜绝校内饮酒;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工旷课、用虚假理由请假;严禁传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严禁滋事、闹事、群体违规上访;严禁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严禁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十、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监护责任。

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都有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十一、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十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原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十三、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十四、认真遵守师德规范。

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宣化镇中心小学小学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要求的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宣化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是指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学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具体内容指《宣化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所包含各项条款。

第三条严肃工作纪律,在其岗、履其职、负其责。

学校教师有《宣化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纪律行为要求》的,应当追究其违反工作纪律的责任;
第四条对教师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采取下列处理方式:(一)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三)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扣罚当月绩效工资。

(五)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

(六)根据情节不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的,年度考核不评优,并按照《宣化镇中心小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从德、廉扣除相应分数,对情节严重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党政纪处分受影响情况告知书(事业)》规定核定考核结果。

第五条成立由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校行政班子、值周、值日老师为成员的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小组,每周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各校区负责人、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本校、本部门教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将不定期对各校区工作纪律进行抽查,如检查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情况,将按本规定严肃处理。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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