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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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修订稿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的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一)管道及其防腐绝缘层、阴极保护装置,以及其他防护设施;

(二)管道沿线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配气站、处理场、阀室、油库及其附属设施;

(三)管道沿线的标志桩、测试桩、围栅、拉索、标志牌。输送石油、天然气的城市管网和石油化工企业内部管网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和天然气都属于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盗窃、哄抢、破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于危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管道沿线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道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雇工等事项。

第七条管道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案件。

第二章安全保护

第八条管道建设企业和管道运营企业(以下统称管道企业)负责所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其职责是:

(一)在建设管道时,对管道包敷防腐绝缘层,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二)管道建成后,将埋入地下的管道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并设置永久性标志;(三)对易于遭到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标志;(四)严格执行管道运输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定期巡查,及时维修保养;

(六)管道出现泄漏时,及时进行抢修;

(七)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向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八)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管道企业为了巡查和维修管道,需要征用埋设管道的土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管道企业依法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管道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当地农民在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后,可以在征地范围内种植浅根农作物,但管道企业对在管道巡查、维护、抢修过程中造成农作物的损失,不予赔偿。

第十条管道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管道沿线招聘群众护线员。

第十一条管道泄漏和排放的石油,由管道企业负责回收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及附属设施场区外各五十米范围内,开山、爆破、燃放爆竹和修筑大型工程;

(二)在管道中心线两测各五米范围内,取土、挖搪、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和修筑其他建筑物;

(三)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范围内种植深根植物。

第十三条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十米至五百米范围内进行爆破,应当事先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对于穿越河流的管道,由管道企业与河道管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志。在此范围内不得修建码头,不得抛锚、拖锚、掏沙、挖泥、筑坝、炸鱼、进行水下爆破或其他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第十五条新建电力、通讯线路跨越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配气站、处理场和油库,应当事先与管道企业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禁止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辆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禁止行人在地面管道、架空管道上行走或进行其他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移动、损坏、拆除为保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或保护装置。

第三章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的关系处理

第十八条管道企业应当将管道的新建、改建规划和计划通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管道的新建、改建列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九条管道企业进行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作业和建设保护工程时,管道穿越区域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上述作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水利部门在制定防洪措施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的安全;需要在管道通过的区域泄洪时,应当及时将泄洪量和泄洪时间通知管道企业。

第二十一条因兴建其他工程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管道企业的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

(一)需要将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改线或者搬迁的;

(二)穿、跨越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

(三)铁路、公路加宽或河道、渠道加宽、加深,造成原有管道穿、跨越长度增加或埋地深度增加的。

第二十二条管道穿越河道以及在河道中砌筑管道保护工程时,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河道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在管道经过的区域进行下列施工时,应当事先通知管道企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一)修建架空电力线路或电气铁路;

(二)埋设地下电缆;

(三)设置安全或避雷接地体。

第四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四条对维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能源主管部门或管道企业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凡破坏、盗窃或哄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窃取管道输送的石油或天然气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致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能源主管部门有权加以制止,限令拆除违章建筑,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在本条例发布前已存在的危及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隐患,管道企业应当会同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_0402-2000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SY 0402 -2000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石油天然气工艺管道工程施工水平,确保制作安装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与新建或改(扩)建石油天然气集输工艺相关的站内工艺管道工程。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油气田内部脱水装置;炼油厂、天然气净化厂厂内管道;加油站工艺管道;站内泵、加热炉、流量计及其他类似设备本体所属管道;站内的高温导热油管道。 1.0.4 工艺管道施工所涉及的工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尚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工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 承担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的施工企业必须承担过石油工程建设,取得施工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安装质量。 1.0.6 工艺管道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管道组成件的检验 2.1 一般规定 2.1.1 所有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2.1.2 管道组成件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对质量若有疑问时,必须按供货合同和产品标准进行复检,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1.3 管道组成件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设计或制造标准的有关规定。 2.2 管材 2.2.l 有特殊要求的管材,应按设计的要求订货,并按其要求进行检验。 2.3 管件、紧固件 2.3.1 弯头、异径管、三通、法兰、垫片、盲板、补偿器及紧固件等,其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3.2 管件及紧固件使用前应核对其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并确认下列项目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l 化学成分。 2 热处理后的机械性能。 3 合金钢管件的金相分析报告。 4管件及紧固件的无损探伤报告。 2. 3. 3高压管件及紧固件技术要求应符合《PN16 0?32. OMPai锻造角式高压阀门、管件、紧固件技术条件》JB450的有关规定。 2.3.4 法兰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法兰密封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毛刺、划痕、径向沟槽、沙眼及气孔。 2 对焊法兰的尾部坡口处不应有碰伤。 3 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好无断丝。 4法兰螺栓中心圆直径允许偏差为土0.3mm法兰厚度允许偏差为土1.0mm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细则

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和验收程序,并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与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且试运投产成功,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新建及改扩建管道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折叠办法》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11821-1989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7678.1-1999《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DA/T 28-2002《国家重大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7]20号文件《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3.1 竣工验收是项目(工程)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工程建设转入正式生产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标志。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器材设备、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3.2 专项验收是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的验收。 3.3竣工资料指从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到建成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载体的声像资料。 3.4 竣工验收文件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总结,是竣工验收的法定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单项总结(勘察设计工作总结、施工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质量监督工作总结、生产准备及试运考核总结、物资及设备采办总结(含外事总结)等)三部分内容。 4 竣工验收依据 4.1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4.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4.3 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4.4 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和调整等方面的相关文件; 4.5现行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 4.6国家及行业竣工验收规范; 4.7 国家及行业质量评定标准;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装设计维修管理与施工标准实务全书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装设计维修管理与施工标准实务全书》 图书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哈尔滨地图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册数规格:全三卷+1CD检索光盘 16开精装 定价:798元优惠价:360元 详细目录:3 第一篇石油天然气管道常用管材与附件 第一章管子与管件 第二章法兰及其紧固件 第三章金属材料选择 第四章阀门的结构特征与应用 第五章阀门通用件与材料选用 第二篇管道设计加工与安装 第一章工艺装置设备及管道布置设计

第二章公用工程管道布置设计 第三章管道安装一般工艺 第四章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装 第五章金属管道及衬里管道的安装第六章非金属管道的安装 第三篇管道输送技术与管理 第一章原油管道输送方式及工艺流程第二章管道输油测量仪表 第三章离心泵 第四章离心泵的拆装、修理与安装第五章输油泵 第六章输测站其他用泵 第七章阀门 第八章储油罐 第九章直接加热式输油加热炉 第十章原油间接加热技术 第十一章锅炉与水处理 第十二章石油储运的安全与防火防爆第四篇压力管道设计与施工 第一章压力管通概论 第二章管道压力等级 第三章管系静应力分析

第四章管系动应力分析 第五章管道支撑 第六章施工安装 第七章压力管道运行使用 第五篇管道减阻内涂技术 第一章管道减阻内涂概述 第二章减阻内涂涂料 第三章内涂覆工艺的生产设备 第四章钢管内表面预处理 第五章内涂涂覆工艺 第六章涂料与覆盖层的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 第六篇管道防腐与清洗 第一章金属腐蚀 第二章管路的阴极保护 第三章其他防腐蚀措施 第四章管道清管技术 第七篇石油天然气管道设计与施工标准 SHSG035—89 施工现场中的设备材料代用导则 FJJ211—86 夹套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SH3011—2000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设备布置设计通则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修订稿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 例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的陆上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一)管道及其防腐绝缘层、阴极保护装置,以及其他防护设施; (二)管道沿线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配气站、处理场、阀室、油库及其附属设施; (三)管道沿线的标志桩、测试桩、围栅、拉索、标志牌。输送石油、天然气的城市管网和石油化工企业内部管网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石油、天然气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管道输送的石油和天然气都属于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盗窃、哄抢、破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对于危害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管道沿线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管道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的临时用地、雇工等事项。

第七条管道沿线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案件。 第二章安全保护 第八条管道建设企业和管道运营企业(以下统称管道企业)负责所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其职责是: (一)在建设管道时,对管道包敷防腐绝缘层,加设阴极保护装置; (二)管道建成后,将埋入地下的管道位置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并设置永久性标志;(三)对易于遭到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标志;(四)严格执行管道运输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五)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定期巡查,及时维修保养; (六)管道出现泄漏时,及时进行抢修; (七)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向管道沿线群众进行有关管道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八)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管道企业为了巡查和维修管道,需要征用埋设管道的土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管道企业依法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管道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当地农民在征得管道企业同意后,可以在征地范围内种植浅根农作物,但管道企业对在管道巡查、维护、抢修过程中造成农作物的损失,不予赔偿。 第十条管道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管道沿线招聘群众护线员。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4 施工技术要求 施工验收标准 1)《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40-2009 2)《石油天然气钢制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2005 3)《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标准》SYJ0043-2006 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7)《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2005 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 管道工程施工验收 1)工艺管道的施工及验收按现行国家规范《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40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公用工程管道的施工及验收按现行国家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 2)管道的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艺管道的无损检测应按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 SY/T4109的规定进行,超出SY/T4109适用范围的其他钢种的焊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 .1~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及等级评定。公用工程管道的无损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及等级评定。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对于油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较大河渠、电缆及其它管道处应设置标志桩。 A.对 B.错 2.管道路由线位放样后,在临时用地范围内新增建筑物或者新增种植物、养殖物以及改变种植、养殖方式的部分,不予补偿。 A.对 B.错 3.施工单位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三百米以及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作业时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A.对 B.错 4.管道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报管道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安全生产监督、公安、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A.对 B.错 5.报废管道安全防护措施备案后,如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应进行修改、调整,整改后不需再备案。 A.对 B.错 6.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管道安全或者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A.对 B.错 7.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m范围内爆破、开山和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A.对 B.错

8.后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与已有的管道设施相遇而产生的管道设施保护问题,由后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解决。 A.对 B.错 9.与同属于陆上运输方式的铁路和公路输油相比,管道输油具有运量大、密闭性好、成本低和安全系数高等特点。 A.对 B.错 10.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截留、挪用、私分或者拖欠临时用地的相关补偿费。 A.对 B.错 二:选择题: 1.管道保护工作坚持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管道企业负责的机制,落实和强化管道企业的主体责任。 A.安全第一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预防为主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的规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除的, 拆除。强制拆除的费用,由承担。 A.公安机关 B.违法行为人 C.管道企业 D.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 A.城乡规划 B.发展和改革 C.安监局 D.公安机关 4.纳入城乡规划的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得在管道建设用地范围内批准妨碍管道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 A.国土资源 B.发展和改革 C.安监局 D.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5.石油和天然气首选的输送方式为。 A.铁路运输 B.公路运输 C.管道运输 D.水路运输

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技术要求

与天然气管道相遇后建工程处理技术要求 1阀室、输气站(含放空管)与周围建筑控制距离 1.1公司在运输气站、阀室,除春晓站外,均按五级站考虑。一般情况下,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安全间距)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表4.0.4处理(详见表一,已针对公司进行换算)。 表一天然气场站、阀室放空区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米) 1.2* 不能满足防火规范要求,但地方政府已经立项,难以协调的情况下。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热辐射计算,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安评报告要求实施。 2 埋地管线与天然气管道间距控制

2.1埋地管线处理参照《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21447-2008T)执行。公司管道按照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方式管道考虑。 2.2自来水管、污水管、燃气、热力管线 2.2.1埋设原则:一般情况下管径较大管线应埋设于较小管径管道下方。热力管道一般埋设在天然气管道上方。 2.2.2埋设间距:0.3m。 2.2.3地形受限情况下,两者间距小于0.3m时,两管道间应有坚固的绝缘物隔离,确保交叉管道的电绝缘,一般使用橡胶垫、废旧轮胎等。后建管道应保证交叉点两端各10米绝缘层无破损。 2.2.4* 参照省安监局组织的甬台温天然气管道与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同沟敷设间距,平行敷设间距一般不应小于1.5米。 2.3电力管线、通信管线 2.3.1 天然气管道正上方或正下方,严禁有直埋敷设的电缆。 2.3.2 与天然气管道平行敷设的直埋电缆,间距不得小于1米。 2.3.3 与天然气管道交叉敷设的直埋电缆、通信管线,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间距不得小于0.25米。 2.3.4 水下电缆与天然气管道敷设间距不得小于50米,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米。 3 架空管线、建筑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知识答题竞赛答案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知识答题竞赛答案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答题竞赛试题姓名:单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45分(每题分)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对石油天然气的保护适用是限于 ________( C ) A. 城镇燃气的管道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的管道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管道 D. 城镇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 ⒉我国对石油天然气管理的新特点是什么 ( C ) A. 一级登记,三级管理 B. 一级登记,一级管理 C. 三级登记,一级管理 D. 三级登记,二级管理 ⒊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的保护工作的部门是( B )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C.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D.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_______安全隐患。( D ) A. 各项 B. 管线 C. 内部 D. 外部 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是有关哪些方面的规定( A ) A. 管道的规划与建设 B.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法律责任 C.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D.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掠夺石油企业和勘查单位的原油或者其他财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 该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处理 B. 追究其刑事责任 C. 情节显着轻微的,给予治安处罚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⒎在输油管道上打眼盗油的行为,以_________罪进行处理( A ) 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D. 重大责任事故罪 ⒏以下查扣盗油车辆的做法正确的是( D ) A. 自己查堵 B. 自己扣押 C. 自己罚款 D. 按法定程序处置 ⒐关于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及管道建设选线的规定中,不符合本法的是( D ) A. 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 B.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电信等规划相协调 C. 管道建设的选线应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D. 管道建设选线方案,不可纳入当地城乡规划 ⒑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管道建设使用土地,依照 ___________________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A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_secret

石油天然气管道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及维护 一. 概述 (一)术语 1.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指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简称管道设施),包括油气田工艺管道(包括集输、储运、初加工和注气管道)和长输(输油、输气)管道。 2.集输管道:是指采油(气)井场工艺管道、井口、计量站、接转站、联合站之间,以及联合站与首站之间的输油输 气管道

3.长输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用于商品介质的管道。 4.石油天然气站场: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5.含硫天然气(含硫化氢天然气):指天然气的总压等于 或高于0.4MPa ,而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0.0003MPa 。 5.湿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和水露点以下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6.干含硫天然气:在水露点以上工作的含硫天然气 7.含硫干气;输送过程中不能析出液态水的含硫天然气

8.脱水天然气:脱水后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的天然气。 9.管道完整性:是指管道始终处于完全可靠的服役状态。 管道完整性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一)管道在物理和功能上是完整的; ( 二)管道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管道运营商已经并将不断采取措施防止失效事故发生。 10.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是指管道运营商持续地对管道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将管道运行的风险水平始终控制在合理和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11.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

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新 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新版) 摘要:油气作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资源之一,其管线安装对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针对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本文从防腐、焊接及堵塞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油气管线;安装;安全措施 强化油气管线安装管理,提高安装质量,在提高油气生产量的同时,还能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这就要求相关负责人在油气管线安装中,结合每一施工环节的具体状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将施工风险降到最低。 1.油气管线安装中的防腐安全措施 缓蚀剂主要是为了减少油管腐蚀缓蚀剂的使用。主要的和良好的条件下保存,缓蚀剂类型,进入循环,注射速率等。低成本的技术,较低的初始投资,但过程复杂,对生产影响较大。此外,腐蚀

抑制剂不同类型不一样,通常情况下,在中性介质中多使用无机缓蚀剂,钝化和降水型;酸性介质缓蚀剂是有机化合物,但现在,根据需要在中性介质中的缓蚀剂的缓蚀剂是用于有机酸性水介质,和用于缓蚀剂添加无机盐。不同的金属原子的外层电子排布,潜在的序列、化学性质不同,在不同介质中的吸附特性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需要保护系统是由多种金属的腐蚀抑制剂,是很难满足要求,此时应考虑复合缓蚀剂的使用。有两种缓蚀剂注入法:(1)间歇喷射:抑制剂从管注射后,对生产有一定的影响。(2)连续注射法:主要通过对石油套管和注入阀注入缓蚀剂威尔斯或油管的油环或环形空间,油气不需要关井,因此,对生产影响不大。 2.油气管线安装中的焊接安全措施 2.1主要问题 根据服务补焊修复的需要,具有两类修复技术--套管修复和管道焊接修复安装。套管修复,是由两个半圆管对接在管外壁被修复并半套焊接在管壁和两个半圆管对接,这是整体形成与管道的运行。该方法特别适用于管道腐蚀减薄的局部加固,防患于未然。当管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在线考试题库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在线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45分(每题分)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适用是限于( C ) A. 城镇燃气的管道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的管道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管道 D. 城镇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 ⒉我国对石油天然气管理的新特点是什么( C ) A. 一级登记,三级管理 B. 一级登记,一级管理 C. 三级登记,一级管理 D. 三级登记,二级管理 ⒊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的保护工作的部门是( B ) A.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C.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D.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_______安全隐患。( D ) A. 各项 B. 管线 C. 内部

D. 外部 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是有关哪些方面的规定( A ) A. 管道的规划与建设 B.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法律责任 C.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D.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掠夺石油企业和勘查单位的原油或者其他财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 该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处理 B. 追究其刑事责任 C. 情节显着轻微的,给予治安处罚 D.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⒎在输油管道上打眼盗油的行为,以_________罪进行处理( A ) A. 盗窃罪 B. 抢劫罪 C.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D. 重大责任事故罪 ⒏以下查扣盗油车辆的做法正确的是( D ) A. 自己查堵 B. 自己扣押 C. 自己罚款 D. 按法定程序处置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施工方案

石油长输管道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中国石油管道安装工程 施工单位(章):中国石油管道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制人: 审核人: 1 / 75

编制时间:2016年3月31日 2 / 75

目录 1.1.编制依据4 1.2.工程施工关键点、难点分析及对策5 1.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6 2.1施工重要工序控制措施7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及石油化工部门现行的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见下表)

1.2.工程施工关键点、难点分析及对策 1.2.1该项目施工跨距较长,交叉施工作业面较多,周围无便利条件,且部分属戈壁地带,给施工组织带来较多不便,所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较为重要,以保证施工工期及质量。

1.2.2 安全要求严格(因该工程属于不停产作业),施工中不安全因素多,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各项安全规定及办法执行。本次施工安全是重中之重,一定要做到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预案严谨、合理科学,确保管线运行及施工生产双安全。 1.2.3该项目施工任务量大、工期短,合理安排是保证本次施工进度的难点,在施工中采取多点作业,统一协调,充分发挥我公司资源优势,使得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在施工中加强及有关单位的紧密配合,随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 1.2.4动土项目,施工前必须及时及业主沟通,要注意地下有管道、电缆、光缆的设施,保证原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土方开挖前,必须在挖沟范围内人工挖探区,确保地下的各种设施的完整性,施工完成后还应按原地貌进行恢复。 1.2.5根据该项目特性,点多面广,施工作业面过散的具体情况,在施工准备阶段,一定做好施工的准备各项工作,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1.3.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一览表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处置措施规程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处置措施规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719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处置措施 规程 Regulati ons for Han dli ng Accide nts of Oil and Gas Pip eli ne Faciliti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一)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 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 3.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 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 枪、水炮掩护。 (二)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局部停车、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三)泄漏物处理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 高空扩散。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火灾事故处置措施(一)先控制,后消灭。针 对石油天然气火灾的火势发展 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 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 火战术。 (二)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三)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 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 (四)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 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五)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

天然气管道施工规范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天然气管道安装的要求

天然气管道安装的要求 1、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 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2、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3、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 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 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4、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 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 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 腐、防水材料密封。 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8、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9、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1、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净高不宜小于2.2m。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

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最新版)

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 (最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27

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最新版) 摘要:油气作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资源之一,其管线安装对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针对油气管线安装中的安全措施,本文从防腐、焊接及堵塞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油气管线;安装;安全措施 强化油气管线安装管理,提高安装质量,在提高油气生产量的同时,还能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这就要求相关负责人在油气管线安装中,结合每一施工环节的具体状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将施工风险降到最低。 1.油气管线安装中的防腐安全措施 缓蚀剂主要是为了减少油管腐蚀缓蚀剂的使用。主要的和良好的条件下保存,缓蚀剂类型,进入循环,注射速率等。低成本的技术,较低的初始投资,但过程复杂,对生产影响较大。此外,腐蚀

抑制剂不同类型不一样,通常情况下,在中性介质中多使用无机缓蚀剂,钝化和降水型;酸性介质缓蚀剂是有机化合物,但现在,根据需要在中性介质中的缓蚀剂的缓蚀剂是用于有机酸性水介质,和用于缓蚀剂添加无机盐。不同的金属原子的外层电子排布,潜在的序列、化学性质不同,在不同介质中的吸附特性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需要保护系统是由多种金属的腐蚀抑制剂,是很难满足要求,此时应考虑复合缓蚀剂的使用。有两种缓蚀剂注入法:(1)间歇喷射:抑制剂从管注射后,对生产有一定的影响。(2)连续注射法:主要通过对石油套管和注入阀注入缓蚀剂威尔斯或油管的油环或环形空间,油气不需要关井,因此,对生产影响不大。 2.油气管线安装中的焊接安全措施 2.1主要问题 根据服务补焊修复的需要,具有两类修复技术--套管修复和管道焊接修复安装。套管修复,是由两个半圆管对接在管外壁被修复并半套焊接在管壁和两个半圆管对接,这是整体形成与管道的运行。该方法特别适用于管道腐蚀减薄的局部加固,防患于未然。当管道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案2015

改以道路对既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案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双积路 (红石崖-辛安段)路面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③设计图纸及资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文件要求; ④我项目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 ⑤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规程、规则、条例。 2、编制原则 ①严格遵守现行规范、规程和规则等技术标准并将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②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及我单位承诺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各方面要求,制定出完善的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确保该项目标的实现。 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配备专职安检、质检人员进行全过程控制;工程符合国家、交通部现行的安全、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④以保证安全为本工程的第一原则,以质量为根本。 二、工程概况 1、平面位置 本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内K0+262.28处有黄潍原油管线,管线所属公司提供管线信息如下表所示:

管线信息表 管线与改以道路平面位置关系图 保护方案平面图

保护方案纵断面图 施工方法: 采用人工对管道周围的土体进行挖掘,开挖宜分层分段均匀对称进行,在开挖过程中掌握好“分成、分步、对称、平衡、限时”五个要点,遵循“纵向分段、竖向分层、由上至下、先支后挖”的施工原则,竖向从上至下分层进行,纵向形成台阶。开挖至支撑底部以下0.50米时及时进行架设支撑,挖开过程中先开挖一段做好管道底部临时支撑后再开挖下一段进行下一段管道支撑,进行支撑前对支撑处地基承载能力进行测定,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的进行地基压实处理或换填石粉渣,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后才能进行支撑。待该段整个管道支撑系统趋于稳定后浇注混凝土对整个管道进行包裹,进行沙土回填于顶部覆盖2cm厚钢板,最后用30cm后钢筋砼盖板予以封顶保护。三、施工部署

天然气管道施工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大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大连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保护工作细则 为了加强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即:承担国家级油气输送任务的管道,下同)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街道(乡镇)和企业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安委〔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管道保护工作基本原则 第一条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在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中凡涉及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事项,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二条政企协同,齐抓共管。各级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屯)要定岗定责充分发挥一线监督保护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和服务意识。管道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加强管道保护的同时,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按

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完善政府牵头、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道保护工作格局。 第三条统筹规划,源头治理。管道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管道线路建设竣工图,城乡建设规划要依法保障既有管道的安全距离和空间,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水利、林业、环保、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部门在核准(审批、备案)与管道相遇项目选址、建设时,要把落实管道保护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妥善协调好相交相遇等关系,对违反管道保护相关规定的工程项目,严禁规划、立项核准(审批、备案),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占压管道、安全距离不足和危及管道安全的事项。 第四条政企引导,全民参与。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及有关管道安全技术防范、事故应急处置常识等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部门至少每半年、管道企业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法制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要设置专项保障费用,通过利用各种时机、形式和组织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管道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管道保护工作职责 第五条管道企业职责。管道企业是管道保护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责任体系和制度规范,落实一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

理、各负其责,实行专业维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管道安全全面负责,应当加强对管道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管道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侵占、破坏管道和盗窃、哄抢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成品油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管道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管道保护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对在管道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建 设 第八条 管道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并与铁路、公路、水运通道、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征求省管道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管道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开工30日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道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管道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及临时用地、用工、补偿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管道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管道建设单位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道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管道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防治污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跨(穿)越河道、河堤、航道的管道以及在河道中砌筑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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