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案例分析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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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审计失败案例分析10例

内地审计失败案例分析10例

[案例01] 银广夏审计失败案--案例主题:道德风险\专业判断\职业谨慎一、案情简介银广夏股份公司以“倒推”的方法,根据“成本”计算出“销售量”和“销售价格”,并据此安排每个月的进料和出货单以及每月、每季度财务数据,同时采取虚开增值税发票(实际交纳税金)、伪造销售合同、采购合同、银行票据、出口报关单手法:(1) 1999年虚增利润1.7亿元;(2)2000年虚增利润5.2 亿元。

其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并出具无保留意见,被移交司法机关侦察,2003年9月16日银川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注册会计师刘某某、徐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二、法院审理(一)公诉人起诉1.明知YGX及天津GX的财务报告可能虚假,却未实施有效询证、认证及核查程序;1)指派的审计人员在对天津GX进行审计时,严重违反审计规定,委托天津GX董博等人代替审计人员向银行、海关等单位进行询证,致使董博得以伪造询证结果;2)两位会计师在不辨真伪、不履行三级复核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仍先后为银广夏出具了1999年度、2000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银广夏虚假审计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造成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损失。

2.具备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中介机构人员2)主观要件:属于主观故意3)客体要件:中介管理制度4)客观要件: 提供虚假证明(二)会计师答辩1.起诉书认定的注册会计师明知财务报表“可能虚假”就存在主观推定;2.检察机关随意不能以“可能“为理由办案,否则严重当事人合法民权益;3 .现有审计技术手段难以发现公司系统化造假;4.会计师行为不具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观故意要件1)没有明知行为2)没有串通舞弊3)没有证据证明“明知”(三)法院的判决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三、失败原因(一)审计理念与方法缺陷1.审计模式选择错误:帐目审计—制度审计—风险审计2.审计理念偏颇倾向1)偏袒熟人与客户的心理失去应有职业谨慎2)喜新厌旧的思维对高科技产品深信不疑3)权利崇拜的媚骨对政治高官的钦定盲从认可3.审计程序不当简化1)期末审计未能实施存货盘点程序;2)外销收入的政府佐证—退税凭证3) 外销收入的现金来源---境外收入4)审计疑点的后续审计—海关报关单5)分析性测试程序不当–计划阶段与报告阶段6)没有利用专家工作—高科技产能(二)客观审计障碍(1)现代化舞弊对独立审计提出挑战;(2)与国外客户交易给函证带来困难;(3)向海关等政府部门函证尚有法律障碍;(4)高科技产品带有诱惑欺骗性;(5)执业环境与社会诚信---尤其是政府诚信缺失(6)有现金流量配合有一定蒙蔽性.四、借鉴启示1.技术创新:审计理念与方法–-观念重于方法2.组织创新:事务所模式选择—制度重于技术3.监管创新: 政府行为的理性4.协会定位: 权益维护与诉求5.合并教训:责任配置与防范[案例02]麦科特审计失败案---案例主题:政府认定与审计确认之责任一、案情介绍某公司在1996年—1999年上市重组期间:(一)虚增资产9074万1. 签订虚假融资租赁合同;2.提高进口设备报关价格9000多万;3.制作虚假进口设备发票;4. 海关出证明提前解除设备监管.(二)虚构利润9320万1.虚开进出口发票,虚增利润2.伪造承包合同,增加中方利润3.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收入4.改变来料加工企业为进料加工(三)虚构股东1. 倒签时间虚构股权转让,将3家股东变为5家2. 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转为实收资本达到上市规模2000年7月21日交易所上市,11月证监会立案调查,01年5月17日移交公安部,某省公安厅01年7月15日立案侦察。

完整word版银广夏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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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案例分析银广夏事件是资本市场上最广为人知的造假事件。

1994年,银广夏上市,在市场上各种神话和辉煌。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之后,中国证监会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认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忆多元,虚增利润7.7忆多元,而天津广夏在造假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

负责银广夏审计业务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银广夏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终,参与造假者受到法律惩处。

二、银广夏公司的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57)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司前身为1992年成立的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1993年5月开始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及其他8家发起人的净资产与投资折为4 400万股发起人股,于1993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发行职工股300万股,社会公众股2 700万股,总量3 000万的普通股,发行价3.98元。

1994年1月28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同年6月17日“银广夏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止2007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605,007,626元。

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

2、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的开发、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以及咨询服务。

3、银广夏与天津广夏银广夏1994年在天津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宝洁制品有限公司,1997年12月31日更名为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

由上可见,天津广夏是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额最大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物萃取化工产品,截至2000年6月底财务报表显示,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119 662.18万元,负债总额55 808.9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4 307万元,股东权益63 853.23万元。

虚增利润案例

虚增利润案例
最主要的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单位负责人授意强令,会计人员惟命是从;二是会计监督职能在经济利使下弱化甚至消失,不能发挥应当发挥的作用。那么,是会计系统控制本身的过错吗?显然不是。
我们知道,推行内部会计控制的根本目的是要保证单位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单位会计信真实、完整,保证单位经营管理目标顺利实现,归根结底,是要促使单位自身的经营管理,为单位自身的发展壮大提供制度保障。
姓名:张千慧........................................................................................................................... 1
班级:会计1+3(a)............................................................................................................. 1
我们需要市场监督,但这样的监督状况令人忧虑,尤其是当有关市场主体与单位有某种利益纠缠的时候。
让我们欣慰的是社会舆论监督,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及时揭露,银广夏神话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
与我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安然事件的揭露首先归功于利益相关市场主体的质疑,而不是其他。
安然的财务资料,有众多市场主体在研究、分析,包括投资机构的买方分析师、卖方分析师、对冲基金分析师、资信评级机构的专业人士、债权人派出的代表、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等等。
比如,黎明股份、银广夏虚构销售对象、伪造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等一系列假凭证虚增利润的事件,普通投资者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而对此毫不知情,可以理解,但有关方面居然也一点都不知道,令人费解。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银广夏事件是指中国上海市银行广商银行和兴业夏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于2016年因非法经营集资诈骗被中国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的事件。

该事件涉及的金额庞大,影响深远,对中国金融行业产生了重要的警示和反思作用。

首先,银广夏事件暴露了中国金融监管的不足。

在该事件中,相关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进行高风险投资,而监管部门并未及时发现和查处这一问题。

这说明监管部门在监管能力和手段上存在不足,对银行业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其次,银广夏事件凸显了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核心职能是风险管理,然而在该事件中,相关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明显不足,对高风险业务的把控能力较弱。

此外,银行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也有待加强,以提高对非法活动的识别和预防能力。

再次,银广夏事件揭示了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的道德风险。

有些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放松了对风险的识别和把控,为非法集资提供了便利。

这种道德风险的存在对金融行业的信誉和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需要引起相关银行的高度重视。

最后,银广夏事件给投资者和公众带来了沉重的损失。

投资者对于银行业作为资金存储和管理机构的信任受到了严重破坏,一些投资者甚至面临着丧失大量资金的风险。

此外,由于事件的规模较大,对金融市场和经济信心产生了不利影响,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综上所述,银广夏事件是一起具有重大警示意义的金融犯罪案件。

它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不足、银行风险管理不到位、道德风险存在等问题,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和稳定造成了一定冲击。

相关部门和银行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监管措施和内部管理,提高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能力,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金融环境。

银广夏-审计案例分析

银广夏-审计案例分析
这样,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 898.60万 元。
2. 2000年的造假过程 2000年没有在虚构原材料供货方。据董博称,依旧是
接受丁功民的指示,伪造了虚构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 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以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 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
一直以来,有关银广夏公司的正面报道颇多,公司在有关 萃取产品销售、发张和进一步投资的公告方面,给人民的 印象是信息披露及时、全面。这些给社会各界留下了良好 的印象,严重误导了公众包括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情况下, 很少有人对银广夏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怀疑,注册会计师 无疑也是收到同样的心理影响,在当时的情况下对公司的 财务报告给予了肯定。”
2001年8月7日,《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以 下简称《陷阱》)一文披露,银广夏利润赖以实现,以及其神 话得以延续的秘密武器在于萃取技术和利用该技术进行的生产 销售活动,而所谓的萃取技术和萃取产品是“不可能的产量、 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
《陷阱》发表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2001年8月8日,三 大证券报同时刊登《证监会正式立案稽查银广夏公司事件》。 文中称:“就银广夏公司涉嫌造假的事件,中国证监会已于8 月3日针对此事正式立案稽查,并于8月5日派稽查组抵达银 川。”据调查,发现以下事实:
银广夏公司1998—2001年间共计虚增利润77 156万元, 其中,1999年虚增17 781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万元,从 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 包括销售合同、发票、银行票据、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 件等。
具体的造假过程包括: 1. 1999年的造假过程 天津广夏的董事长董博承认,1999年11月,他接到广夏财务 总监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利润做到0.8元。董博便进 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 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销售量 以及购入多少原材料等数据。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案例分析
银广夏事件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金融丑闻案件,该事件的发生对金融
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本文将对银广夏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首先,银广夏事件的起因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报道,公司
高管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行为,包括虚假宣传、财务造假等。

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法律法规,导致了公司的经营困境和投资者的巨大损失。

其次,银广夏事件对金融市场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投资者对金融
市场的信心受到了严重打击,造成了投资者的恐慌情绪和市场的不稳定。

另一方面,银广夏事件也对整个金融行业的监管和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再者,银广夏事件也给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
应当严格遵守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避免出现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投资者的利益。

最后,银广夏事件的发生也提醒了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和谨慎。

投资者在选择投
资标的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调研和风险评估,避免盲目跟风和投机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银广夏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金融丑闻案件,其发生对金融市场、公司
高管、从业人员和投资者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应当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规范,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对银广夏事件的深入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金融市场的关注,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

银广夏案例分析

银广夏案例分析

2001年3月,蒲少平提出了9个疑点
疑点
德国诚信公司 一家小型贸易公司 利润率高达 46%(2000年)
出口退税的项目
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 库房、工艺 不许外人察看
销售收人与应收款项 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
水电费低
1998年及之前的财 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弥天大谎一中国安然事件
经调查发现银广夏的利润主要来自天津子公司。 天津子公司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 1.78亿元,2000年5.67亿元。
220 960.88 118 023.37 53 510.58 42 183.10 16 485.13 79 866.24 6 586.14 115 132.92 48 990.60 51 846.90 21 469.86 15 948.42 1.030 0 0.940 0 23.464 74.277 0.424 9
二、案例分析
从1999年12月30日至2000年4月19日不到半年间,银 广夏从13.97元涨至35.83元,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 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 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2001年3月,银广夏公布 了2000年年报,在股本扩大一倍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增 长超过60%,达到每股0.827元,盈利能力之强,令人咋 舌,而其利润绝大部分来自天津广夏:银广夏全年主营 业务收入9.1亿元,净利润4.18亿元。 2001年,银广夏“传奇”达到顶峰。2001年3月,银 广夏再度公告,德国诚信公司已经和银广夏签下了连续 三年、每年20亿元人民币的总协议。以此推算,2001年 银广夏的每股收益将达到2至3元,这将使银广夏成为 “两市业绩最好市盈率却最低的股票”。银广夏传奇达 到了顶峰。

银广夏案例分析

银广夏案例分析

银广夏案例分析银广夏案例的启示与思考——会计学原理课程案例论文1999年底至2000年初,为了夸大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达到增资配股的目的,时任天津广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的董博,本来应该坚守职业道德,然而却一味以上级为准,以利益为准,在原银广夏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指令和原银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的同意下,在采取虚构进货单位、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伪造销售发票、进出口报关单、银行进账单等手段的同时,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纪录,阎便让天津广夏职工刘文军、李东、郑娟等人伪造萃取产品原料入库单、产品出库单等,这些伪造的原始凭证会导致以此为基础的记账凭证中购进业务的虚增,最后导致报表中收入虚增。

公司财务总监董博让手下会计人员编入天津广夏公司1999年度财务报表中。

会计人员如果明知道有问题还坚持参照其编制记账凭证肯定是有问题的,应该受到制裁,但是如果不知情的话,虽不至于受到惩罚,但是也说明财务人员也要了解公司业务,不能对一些“不可能的数据”视而不见。

报表中,制作虚假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 39亿元,后该虚假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年报,导致银广夏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1. 28亿元。

这个过程中,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凭借自己的专业技术本来应该很明显就可以发现其中的漏洞:2000年初购买《中国博物馆》版权花1000万元,分3年摊销,当年应摊销330万元,为何不计入成本?股东大会上董事会报告称2000 年科研费用占主营收入比重为6.5%,可算出为5900万元,真有那么多吗?不产生任何销售收入的母公司购买了武汉世贸大楼44-51 和53-56共12层,有何用途?有这么多明显漏洞的情况下,审计师本来应该发挥好对余款及信息的核查和监督作用,却还是坚持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明显是在包庇犯罪。

2000年底至2001年初,时任天津广夏董事长的董博在丁功民的授意、李有强的认可下,伪造虚假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22笔,共计2. 45亿元,以及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等5笔,共计4. 76亿元,并继续采取1999年度造假手法,虚做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 24亿元,导致银广夏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 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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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案例分析银广夏事件是资本市场上最广为人知的造假事件。

1994年,银广夏上市,在市场上各种神话和辉煌。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

之后,中国证监会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认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忆多元,虚增利润7.7忆多元,而天津广夏在造假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

负责银广夏审计业务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银广夏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终,参与造假者受到法律惩处。

二、银广夏公司的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57)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司前身为1992年成立的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1993年5月开始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及其他8家发起人的净资产与投资折为4 400万股发起人股,于1993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发行职工股300万股,社会公众股2 700万股,总量3 000万的普通股,发行价3.98元。

1994年1月28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同年6月17日“银广夏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止2007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605,007,626元。

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

2、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天然物产的开发、加工、销售;动植物的养殖、种植、加工、销售;食品、日用化工产品、酒的开发、生产、销售;房地产的开发、餐饮、客房服务、经济信息以及咨询服务。

3、银广夏与天津广夏银广夏1994年在天津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宝洁制品有限公司,1997年12月31日更名为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

由上可见,天津广夏是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额最大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物萃取化工产品,截至2000年6月底财务报表显示,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中,资产总额119 662.18万元,负债总额55 808.9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4 307万元,股东权益63 853.23万元。

从以上银广夏披露信息我们看到,该公司1999、2000年业绩连续翻番,提升较快,并因而引起有关人士的关注,媒体2001年8月2日率先揭开银广夏造假内幕。

经查发现银广夏利润主要来自天津子公司。

天津子公司则是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1.78亿元,2000年5.67亿元。

同时查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

银广夏关于天津广夏的情况报告如下:银广夏1998年10月19日发布的公告称,天津广夏与德国诚信公司签订出口供货协议,天津广夏将每年向这家德国公司提供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所生产的蛋黄卵磷脂50吨,及桂皮精油、桂皮含油树脂和生姜精油、生姜含油树脂产品80吨,金额超过5 000万马克。

2000年1月19日《证券时报》第12版公告——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4日与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卖方为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商品为姜精油、姜油树脂、桂皮树脂等,合同金额为1.1亿德国马克,交货期2000年4月至2000年12月。

2001年3月1日《证券时报》董事会公告公司与德国Fidelity Trading GmbH(中文译为诚信贸易公司),于近日签订了后续三年出口供货总协议。

协议金额每年为5.2亿马克,按2001年2月28日人民币兑换德国马克市场基准价1:3.847 1,折计人民币每年20亿元。

2001年协议执行期为4月1日至12月31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电汇。

4、造假过程据庭审记录,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

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

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

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

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销售发票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汇款单。

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 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 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

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

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

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 898.60万元。

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 778.66万元。

2000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虚构原材料供货方。

依旧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伪造了虚假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

结果,2000年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 400万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 764.6431万元。

2001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销售收入从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

除向正常销售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夏公司职员付树通以天津广夏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广夏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后以销售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

2001年5月,为中期利润分红,银广夏总裁李有强以购买设备为由,向上海金尔顿投资公司借款1.5亿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销售萃取产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广夏账户,随后其中1.25亿元以天津广夏利润的形式上交广夏公司。

据董博当庭供述,在造假过程中,部分财务单据及所涉及的银行公章,是其在电脑上制作出来的。

这样,依据庭审及起诉书,银广夏造假是一个由李有强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实施、阎金岱协助,以及刘加荣、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为的过程。

三、背景分析1、国家背景1999-2001年,在世界经济明显放缓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但经济结构不合理,国家开始重视发展高科技。

中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西部大开发正式开始,全面协调区域发展。

2、萃取产业背景超临界流体技术是高新技术支撑的、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未来15年内当前优先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导》,超临界萃取成套设备被科技部列入2000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四、案例发端如果说银广夏的表现是一个神话,那么,“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起到了点石成金的作用。

简单的解释就是:这是一种根据二氧化碳在不同温度和压力下的性质进行天然原料萃取的技术,在专家和同行的眼里,银广夏凭此取得的惊人效益,处处是疑点。

不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

第一,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其所宜称的数量。

第二,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缪。

第三,银广夏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萃取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此外,疑点还有很多。

(1)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

(2)利润率高达46%(2000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

(3)依据2000年1月19日《证券时报》第12版公告——卖方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4日与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协议金额每年为5.2亿马克,按2001年2月28日人民币兑换德国马克市场基准价1:3.847 1,折计人民币每年20亿元。

(4)银广夏只用3个小时就可以将卵磷脂提取出来,且已掌握了特别技术,能大幅提升产能。

蛋黄卵磷脂的提取中,天津广夏的500立升×3设备可将萃取时间从10个小时缩短到3个小时并进一步缩短到30分钟;通过“在线监测”设备,把萃取时间缩短到十几分钟;天津广夏生产的蛋黄卵磷脂的精度从35%提高到97%(5)天津广夏原料购买环节,购买批次很少,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且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之类。

(6)天津广夏1999年水电费20万元,2000年70万元。

(7)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且由于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夏(固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停营业,未进行会计报表合并。

五、案例调查及处理2001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对广夏实业有限公司正式立案调查。

8月6日,调查组进驻银广夏,对公司整体情况进行调查,初步认定银广夏存在造假问题,“重灾区”是银广夏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公司。

银广夏被深交所紧急停牌,2001年8月9日起停牌30天。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

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

银广夏的这些问题,财政部、证监会以基本查清,有关方面也已作出严厉处罚。

财政部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2012年2月26日,处罚执行完毕。

2002年4月23日,鉴于公司存在“隐瞒重大事实,虚假披露信息行为”,证监会对银广夏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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