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共101家

1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共101家)XX市1。
XX市XX区安全环保饲料行业研究开发中心2。
XX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XX市科技咨询中心4.杭州枫惠科技咨询有限XX5。
XX市XX区科学技术XX6.杭州创宇金属制品科技有限XX7。
杭州智迈科技咨询有限XX8。
杭州临江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XX9。
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XX10.杭州科畅科技有限XX11.杭州绿纽信息科技有限XX12.杭州江南科学研究院有限XX13.杭州力臣科技咨询有限XX14.杭州运酬科技有限XX15.杭州弘策科技咨询有限XX16。
杭州瀚翊科技有限XX17.杭州启功信息科技有限XX18。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XX19。
杭州科布瑞技术开发有限XX20.杭州易茂科技有限XX21.杭州山泰知识产权咨询有限XX22。
杭州高XX成果XX化服务有限XX 23。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XXXX市24。
XX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5。
宁波表面工程研究中心26。
宁波高新区浙达技术转移咨询有限XX XX市27.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28。
XX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29。
温州瓯越专利XX有限XX30。
中国皮革和制鞋研究院温州研究所31.温州新兰天科技信息咨询有限XX32.温州联XX知识产权咨询有限XX 33.温州金瓯专利事务所34。
温州冠天科技有限XX35.XX市XX技术咨询有限XX36。
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XX市37。
XX县生产力促进中心38.XX市科学技术服务有限责任XX 39.XX市南湖科技创业XX40。
嘉兴科技创业XX41。
XX市致远科技服务有限XXXX市42.长兴民营科技园有限XX43。
XX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44。
湖州XX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XX45。
湖州经发信息科技有限XX46。
XX市技术市场XX47.浙江大学XX市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48.湖州科技创业XX49。
浙江长XX与XX波罗的海国际技术转移中心50.中国湖州应用技术研究与XX化中心51.湖州金卫知识产权XX事务所52.XX县生产力促进中心53。
通用指标考核办法

通用指标考核办法
(一)行政效能指标(目标考核计3分)
考核组织单位:市考评办,市审管办负责人:俞明辉,胡林刚
联系人:夏善美、张燕,孙秋联系电话:85253958、85253811,85085129
2、行政效能年度性工作指标
A02保密工作(目标考核计0.25分)
考核组织单位:市委保密办(市保密局)负责人:顾江
联系人:尹付奎联系电话:85250963
A0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目标考核计4.5分)
考核组织单位:市法制办,市依普办,市委保密办(市保密局)负责人:曹佃杭,吴声华,顾江联系人:卞军民,楼磊,尹付奎联系电话:85252970,85256538,85 250963
A02普法教育(目标考核计0.25分)
考核组织单位:市依普办负责人:吴声华
联系人:楼磊联系电话:85256538
A03智慧电子政务指标(目标考核计3分)
考核组织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人:郑荣新联
A04信息和简报质量指标(目标考核计3分)
考核组织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郭东风,高国飞
联系人:应革新、叶纪勇,张理云、曾庆良联系电话:85250911、85250880,85251180、
85251011。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
2.分类评价原则: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科学客观原则: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效率指标和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作为评价依据。
4.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我国孵化器发展水平的提升实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断适应创新创业的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0%、55%、15%。
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分别设置加分项,满分各为5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7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设置3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三、评价办法1.评价范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办法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作为一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创业项目提供辅导、指导、孵化等服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服务中心应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本文将从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应涵盖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培育、资源对接、创业指导、投融资服务、市场推广等。
同时,应对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流程、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评估指标1.服务质量指标(2)项目培育:评估服务中心对创业项目的培育能力,包括项目技术指导、市场分析、商业模式优化等。
(3)资源对接:评估服务中心对创业项目的资源对接能力,包括对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的匹配性和及时性。
(4)创业指导:评估服务中心对创业者的指导能力,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规划、项目管理等。
(5)投融资服务:评估服务中心对创业项目的投融资服务能力,包括融资渠道的开拓、融资方案的设计、投融资协议的撰写等。
2.服务效果指标(1)项目输出:评估服务中心在一定时间内对创业项目的培育效果,包括项目成功率、技术成果转化率等。
(2)创业者满意度:评估创业者对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满意度,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的评价等。
(3)创业项目评价:评估创业项目在服务中心的孵化期间的发展情况,包括项目运作情况、市场反馈情况等。
三、评估方法1.定性评估:通过对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等内部文件的审查,对服务中心的制度、流程进行评估。
2.定量评估: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对创业者的满意度进行评估。
3.实地考察:对服务中心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其项目培育、资源对接等服务能力和效果。
四、评估结果及应用根据评估结果,服务中心可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1.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服务中心自身改进的参考依据,帮助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促进服务中心的提升和成长。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 号)和《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11 号)精神,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高水平“创新之区”,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推进创新资源集聚1.加快高水平科研机构建设。
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在上虞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根据建设进度和绩效评估情况,给予经费支持;引进特别重大的创新载体,专题研究。
对市绩效评价优秀的产业研究院,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奖励。
2.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建立专业领域技术创新联合体,对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列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对象的,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连续扶持3年。
对在绍兴市级考核评价优秀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资源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给予每家综合体不少于50万元奖励。
已建成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内对引进具有一定资质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三年内按照不高于其实际服务收入的5%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每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每年奖励不高于100万元。
3.推动科技创业服务。
安排曹娥江科创走廊建设专项资金和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贷款贴息。
对入驻科创中心的科技创业投融资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经年度考核后给予考核优良的机构第二年房租减免,每家机构每年减免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4.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大力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当年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每家分别奖励200 万元、100 万元;对当年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每家分别奖励50 万元、30 万元;对当年新认定(备案)的绍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家分别奖励20 万元、10万元。
中国归谷嘉善科技园介绍

项目介绍书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归谷 嘉善科技园是嘉善县重点打造的,以“以人 为本、科技优先、生态环保、和谐发展” 、 和“创新、绿色、共融”为规划理念,全国 规模最大的、以留学归国人员为主体的、集高科技产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化科技园。
水乡风貌、人才汇聚、成就科技梦想总体规划苏州市苏州市上海市上海市宁波市宁波市杭州市杭州市中国归谷嘉善科技园中国归谷嘉善科技园嘉兴市嘉兴市 发展速度最快、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
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球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
区域经济增长率名列前茅,全国27%GDP 、中央财政收入26%、进出口贸易60%以上的经济发展。
科技人才资源最集中、技术创新能力最强、国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极具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集群。
嘉善,地处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城市集群的地理中心,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半小时城市交通网络,凸显其独特的中心区位优势。
长三角经济区地嘉人善嘉善,环境优美、经济发达,著名的国家4A级旅游度假风景区——江南古镇“西塘” 位于其中。
自古就有“地嘉人善”的美誉。
作为浙江省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重点建设的临沪新区核心,嘉善又是国家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和全国百强县市。
2008年被中央确定为科学发展观试点县和中央领导工作联系点。
2010年,嘉善以“建立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被国务院纳入长三角区域规划,成为长三角地区唯一被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的县市。
嘉善以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 为产业结构定位,形成以高科技产业 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先导的产业结 构体系,重点引进和发展生物技术、 医疗器械、新能源环保材料、光机电 一体化等高科技产业,通过“高智人才” 引进战略,实现地区经济跨越式战略发展,成为长三角地区高科技企业争相涌入的热点地区。
产业经济发展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嘉 善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日益凸 现,已迅速成长为临沪新区中具有体 制机制最优、生态环境最好、发展创 新潜力最强的地区。
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省科技厅)

事项编码:070038300000248209011330000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服务指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属有关单位适用对象:法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96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科发成〔2010〕110号)精神。
四、受理机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各设区市科技局五、决定机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无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联系电话:0571-********办公地址: 浙江省科技厅(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717室;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十二、办理方式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90工作日承诺期限:36工作日时限说明: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十五、审批结果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文件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送达方式:无需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结果。
(二)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电话咨询:0571-********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投诉:0571-********或12345投诉热线网上投诉: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浙江省科技厅(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717室办公时间: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他季节: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电话查询:0571-********网上查询: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次数说明:附录1 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认定流程图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科技创新考核办法

科技创新考核办法为推进科技创新市场管理,根据《冯营公司科技创新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班组科技创新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 成立科技创新市场考核小组组 长:李洪伟 庞大宽副组长:田登峰 马忠怀 赵保安 刘春亮 全文亮 宋青惠 成 员:杨习忠 杨乐军 全文祥组长责任:(1)负责每季度召开科技创新考核会,对科技创新市场进行分析、总结。
(2)负责制定奖励分配方案,并如实上报。
副组长责任:(1) 负责汇总考核结果。
(2) 根据考核结果,执行奖罚。
成员责任:(1)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考核会。
(2) 负责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考核评分。
二、 考核程序(1) 科技创新攻关成员递交项目立项申请书、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验收材料等资料。
(2) 科技创新市场考核小组组长每季度末负责召集考核小组成员对科技创新攻关成员递交的资料进行考核,并筛选出科技含量较高的及时上报,考虑费用支出等。
(3) 考核小组成员不能对自己递交的材料进行考核。
(4) 考核按计划完成科技创新项目的,根据奖励资金兑现进行分配;未按计划完成科技创新项目的,扣项目负责人“双基”考核1分/次。
三、 考核流程班组创建项目 区队领导小组初审 矿科技办公室评选。
四、 考核事项采煤队科技市场考核评分办法附下表考核内容评价标准 标准分 考核标准小改小革 1、班组每季度至少有一项小改小革项目。
2、小改小革要有明显效果。
3、项目激励办法。
351、无小改小革项目扣15分。
2、小改小革效果不明显扣10分。
3、不积极配合区队完成科技创新项目扣10分。
4、新项目另加10分。
新技术推广 1、新技术及时推广、应用。
2、新技术推广应用不符合有关要求。
351、新技术推广不及时扣20分。
2、新技术推广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
3、不推广新技术不得分合理化建议 1、参加科技创新会议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合理化建议价值较高,有可操作性。
301、不参加会议,无合理化建议扣20分。
2、价值不高,根据操作性可行性最高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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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机构治理体系,提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依照《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治理方法》,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评估考核目的
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学合理的淘汰机制和纠偏机制,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快速进展,提高科创中心内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质量,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第二条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嘉善科创中心的科技中介机构、配套服务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科技创新载体等,包括为孵化企业配套的风险投资服务机构、科技中介机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等)、人才中介机构、银行、证劵公司、财务顾问公司、贷款担保公司、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
第三条评估考核设置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第二条所列对象)入驻科创中心一年后,对该单位工作业绩进行首次评估考核,入驻时刻以科创中心开具的入驻通知单为准。
对评估考核合格的单位,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刻间隔期
为一年或延长至公历整年度;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下一次评估考核的时刻间隔期为6个月。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需在入驻科创中心半年后依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提交自评表(见附件二)一份。
第四条评估考核程序
科创中心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依照评估考核要求预备材料→科创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到相关被服务单位了解情况→依照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
第五条评估考核机构
评估考核的责任部门为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治理委员会,每次考核由管委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5人以上组成),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评估考核内容与形式
评估考核内容分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治理水平三个方面。
评估考核采取量化打分形式,考核小组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见附件一)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第七条被评估考核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财务报表;
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
4、各类服务或销售合同;
5、被考核单位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
6、被考核单位评估考核自评表(见附件二);
7、中心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估考核结果由评估考核小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
第九条孵化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的;
2、不按规定交纳房租、能源费、物业治理费、网络费等费用的;
3、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打算生育条例等);
4、企业未能在中心正常开展工作的;
5、未在规定时刻内递交考核材料或递交材料不真实的(如财务数据等);
6、中心认为考核不合格的其它情况。
第十条企业获得以下荣誉的,在评估考核时可酌情加分:
1、获得(行业)先进集体的,按中心/县部门、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不加
2、4、6、10、20分;
2、获得(行业)先进个人的,按中心/县部门、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不加1、2、
3、5、10分;
3、在某项考核指标上成绩特不突出的,可酌情加分。
以上各类加分相加后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一条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对评估考核优秀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给予房租奖励。
对评估考核不合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享受房租奖励。
对连续二次评估考核不合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劝其退出科创中心,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如其接着使用科创中心场地,房租按市场价收取。
第十二条本方法由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管委会
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00 6年
6月25日
附件一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估考核标准
金额单位: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