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_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包括工程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结算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2. 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4. 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第四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工程项目立项:对拟实施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
2. 预算编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项目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源等。
3. 预算审批:将编制好的工程项目预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审批。
4. 预算下达:经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下达给工程项目实施单位。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总投资: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等。
2. 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年度编制投资计划。
3. 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投资、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4.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阶段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三、资金拨付第六条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应遵循以下程序:1. 资金申请: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2. 资金审核:财务部门对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资金拨付:经审核批准的资金拨付申请,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 资金结算: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拨付后,应及时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第七条资金拨付方式:1. 预付款: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按比例拨付进度款。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和安全性,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支出管理流程1.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采购申请、审批、支付和结算等环节。
2. 项目部门负责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3. 项目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详细说明采购物品、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4. 相关部门进行采购申请审批,审核采购申请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5. 审批通过后,项目部门可进行支付环节,按照采购申请中的金额和款项指示进行支付。
6. 当付款完成后,项目部门需要按照支付文件和相关凭证,进行结账工作,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金支出管理的注意事项1. 在编制预算计划时,项目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尽量避免浪费和冗余。
2. 采购申请需详细核实采购物品的真实需求,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采购申请审批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审查,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符合预算要求。
4. 支付环节需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支付款项的准确和安全。
5. 结账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资金支出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和疑虑,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并解决。
四、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供相关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参考和遵守。
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快项目建设,促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补助的财政性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地方专项基金、组织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现行审批权限,完善内部协调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申请人补充材料延时和咨询单位评审时间);初步设计审批材料和相关附件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申请人补充材料延时和咨询单位评审时间)。
承担项目审批前置职能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30、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和相关附件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用地预审意见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建立项目联合审查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联合审查和评审,科学、合理确定投资项目,健全规范项目储备库。
五、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按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凡国家和省级安排建设资金的项目,应当按时开工建设,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支出。
六、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是项目管理和财政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管,跟踪问效,促进项目建设发挥预期效益;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纪检、检察部门报告。
七、属于政府财政预算投资来源的项目,视财力按程序列入财政预算;属于贷款资金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落实信贷资金。
八、财政专项资金一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凡年初部门预算中已经批准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编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在接到用款申请后的及时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 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 资金使用管理原则2.1 合规性原则: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不能违法违规。
2.2 公正性原则: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平、公正,禁止以任何形式给予或接受贿赂、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3 高效性原则: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高效、节约,提倡科学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3. 资金使用管理程序3.1 项目立项和预算编制: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法定程序立项,编制详细、合理的项目预算。
3.2 资金申请和审批: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编制的项目资金需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并经过审批合规后方可使用。
3.3 资金支付和结算:经过资金申请和审批后,项目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支付和结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4 资金监督和审计: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
4. 责任和惩处机制4.1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本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4.2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5. 附则5.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5.2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于本单位。
5.3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本单位。
以上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
请各项目单位遵守并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公司工程拨付制度

公司工程拨付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工程拨付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活动。
3. 工程拨付应遵循预算管理、合同约束、进度匹配、风险控制的原则。
二、资金拨付条件1. 项目必须经过公司正式立项,并有明确的预算计划。
2. 工程合同已经签订,且合同条款中关于资金支付的内容清晰明确。
3. 施工单位需提交完整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4. 对于达到预定里程碑的工程阶段,应进行验收合格。
5. 工程款项的申请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
三、资金拨付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填写工程款项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工程进度报告和证明材料,确认工作量无误后,签署意见。
3.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复核,确保款项申请与预算、合同相符合。
4. 总经理或授权签字人审批工程款项申请。
5. 财务部门在获得批准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资金拨付。
四、资金拨付管理1. 任何一笔工程款项的拨付都应有完整的审批记录和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
2. 工程款项的拨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金额执行,不得无故提前或延后。
3. 对于超出预算或合同范围的额外费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4.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五、违约责任1.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公司有权暂停或扣留相应的工程款项。
2. 如果公司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延误付款,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建设资金拨付办法

附件一: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拨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款及时拨付,正确核算项目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公司章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文件,结合城市排水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咨询及与工程直接有关的其他各类资金结算拨付。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层层负责的原则。
公司董事长总负责,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专款专用原则。
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建设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法挤占、挪用和对外投资。
(3)效益原则。
必须加强对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合同管理,以降低建设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本部是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咨询及与工程直接有关的其他各类资金结算的最终审核批准机构。
第五条工程管理科是代表公司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机构,承担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按工程计量及工作进展,审核及上报施工计量、监理单位计量等的支付报表或审批单。
经办建设资金审批流转及填写《建设资金拨款会签单》(会签表见附件),并办理会签程序。
第六条公司财务科负责建设资金结算工作,并进行会计、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第三章资金计划编制第七条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由总工室牵头,工程管理科在项目全面计划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需求和用款计划,财务科根据工程管理科上报的计划编制公司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
第八条各相关科室的计划书在《资金计划》时段起始月的上月20日前上报,财务科根据工程管理科上报的资金计划编制公司的《资金计划》。
年度计划必须报董事会批准,并正式发文执行。
第四章建设资金拨付、结算的审批内容及程序、第九条工程施工资金的拨付和结算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条款,结合工程进展情况严格执行。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支付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管,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支付管理工作,所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工程项目指本公司承接的建设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支付管理应遵循合规、审慎、透明、及时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支付流程第五条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计划及相关合同要求。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应由项目经理提出支付申请,经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后,由财务进行支付。
第七条支付申请应包括支付金额、支付对象、支付理由、付款方式等信息,并需经过项目经理签字同意。
第八条财务部门审核支付申请时,应核对支付对象与合同约定一致,支付金额是否合理及足额,确保支付合规。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支付情况通知项目经理,确保项目进度及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支付管理控制第十条工程项目支付管理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资金支付流程、支付权限设置、审批流程等。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支付流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支付审批程序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支付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未经合同约定的支付不得擅自进行。
第十三条对于具有特殊性、风险性及金额较大的支付事项,需经集团领导层审批,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信息披露与监督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支付情况需及时向项目组成员及相关部门通报,确保信息透明。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支付管理涉及的资金流动需要详细记录和留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支付管理档案,对每一笔支付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以备查证。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支付管理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确保支付合规及财务风险的可控。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财务部门应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建设资金充分保障工程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的作用, 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确保工程款正确支付,控制工程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建设的所有开辟工程项目进度款、结算款(含设备结算款)的支付。
第三条付款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施工方案设计书、工程进度款审定书、工程竣工结算书、项目配套成果文件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等有效资料。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须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本着对工程质量负责、为最终用户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主体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上报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行政性罚款。
第六条监理单位须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协议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工程竣交结算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特别对工程形象进度和进度款审核要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对未达到质量要求或者未按规定技术工艺流程施工的工程量予以扣除并下发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须对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各类结算资料由工地代表再次复核,经工程部总监审定,提交预算部。
预算部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量规则,再次复核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程量,并出具最终审定意见。
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入款项支付环节。
第八条工程进度款1、工程进度款申报的前提条件(1)所申报形象进度与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相符;(2)所申报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必经监理验收合格;(3)监理或者政府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并及时回复;(4)各阶段工程资料完整、有效;(5)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如承包人违反合同有关约定或者建设方管理细则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工程进度审批流程(附件 1)(1) 每月 28 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工程计量报审表》 (附件 3),同时附进度款结算各项资料(电子版同时上报建设单位预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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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1. 简介
该文档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 资金拨付流程
2.1 拨付准备阶段
- 项目单位需编制拨付申请,包括资金用途、金额、拨付计划等相关信息。
- 拨付申请需经项目单位审核并报送至相关部门。
2.2 拨付审批阶段
- 相关部门进行拨付申请的审核,包括对项目单位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核实。
- 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发出拨付通知,并将拨付金额划拨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
2.3 拨付监督阶段
- 拨付完成后,相关部门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拨付用途和计划。
- 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提出问题并要求项目单位作出解释和整改。
3. 相关责任与要求
3.1 项目单位责任
- 项目单位应确保拨付申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项目单位需按照拨付用途和计划使用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
3.2 相关部门责任
- 相关部门应对拨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拨付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 相关部门需定期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3 监督与反馈
- 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应保持沟通,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要求项目单位作出解释和整改。
4.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补缴款项;
- 暂停或终止资金拨付;
- 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条款如有变更,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请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