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05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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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10.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1目的及适用范围对本局活动、产品实现和服务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管理,以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适用于局范围内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及管理。

2职责2.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体废弃物产生、分类收集的过程。

2.2局办公室、器材部、保安部负责对局总部基地范围内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进行监督管理。

2.3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公司及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并进行管理。

3程序3.1各部门负责固体废弃物的产生直至分类收集的过程管理。

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属下的员工进行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产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废弃物分类的细节操作,并制定各种措施减少各操作岗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2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不可回收类又分为有害固体废弃物和无害固体废弃物两大类。

具体分类见〈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清单〉。

3.3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计量3.3.1局范围内各部门对各自管辖区域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清单〉分类收集到指定的容器和地点。

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散,防止污染环境。

投放废弃物至储存容器时,员工应检查废弃物储放分类标识,确认装入无误。

3.3.2办公室及保安部在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过程中或最终处理时对可回收类及有害类固体废弃物进行计量,并填写〈废弃物处置统计表〉。

3.3.3局机关各部门产生的有害固体废弃物应交局保安部集中处理;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产生的有害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交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或移交局保安部集中处理,并索取〈有害废弃物转移单〉。

保安部收集有害固体废弃物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3.4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和防护3.4.1办公室、保安部、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和维护用于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固体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场所,设置明显的标识,并设专人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或周边相关方的环境造成损害。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一、管理原则
减少生产量,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按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处理。

二、分类原则
按固体废弃物有用性、有害性分类,达到回收利用和合理处置,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以下分类。

A可回收利用——是批目前我公司可内部回用或固体废弃物收购商对其有回收利用价值而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弃物。

B不可回收利用——是指目前我公司不可内部回收或固体废弃物收购商对其没有回收利用价值而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弃物。

C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识别出的废弃物,根据公司固体废弃物收购商对其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

D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按《国家危险名录》识别出废弃物,根据公司固体废弃物收购商对其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

由具有资格的收购商定期对我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清洁工做好分类、名称、数量的记录,由仓库统一登记。

(1)一般废弃物
A可回收废弃物经过分类,可利用由部门回用,不可利用出售给收购商。

B不可回收废弃物由环卫所处理。

(2)危险废弃物处理
A可以由生产商或供应商回用的包装物和容器或废料,统一退回生产厂商或供应商,鼓励其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如包装桶、墨盒、硒鼓、电瓶;
B对生产厂商或供应商不回收危险废弃物,在未选定有资质单位处理之前暂由本公司就地封存;
(3)废弃物设置场所要分类堆放、标识,经常整理、清扫、保持整洁、防止异味、苍蝇、坟子产生。

废弃物管理规定

废弃物管理规定

废弃物管理规定废弃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物的处置,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推动可持续进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物质,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以及辐射物质。

第三条废弃物管理的原则是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和最后处置。

第四条废弃物管理要适应社会经济进展的需要,加强科学技术的讨论和应用,促进经济进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第五条废弃物管理应依法依规,实施全过程监管和风险评估。

第二章废弃物减量化第六条国家激励企业和个人实行技术、管理和行为等措施,削减生产过程中废物产生,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综合利用。

第七条组织单位和个人要实行有效措施削减生活废弃物的产生,如购买环保产品,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开展垃圾分类,垃圾湿干分别等。

第八条国家要设立奖惩机制,对在废弃物减量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嘉奖,对不履行削减废弃物产生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第三章废弃物分类化第九条生活废弃物应依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进行分类,并实行适当的处置措施。

第十条不安全废弃物和特别废弃物应依据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并由专业单位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十一条在城市和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应建立综合回收站,用于分类收集和处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废弃物。

第四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第十二条国家激励企业和个人开展资源化利用,如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利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等。

第十三条对于可回收的废弃物,应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可回收的废塑料应当在水平高、污染少、设备先进的生产工厂进行再利用。

第十四条国家激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开发和讨论,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章废弃物最后处置第十五条废弃物最后处置必需符合环境保护、经济适用、社会可接受的原则,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六条垃圾填埋场应建立在阔别人口密集区、山洞、河流等敏感地区,实行先建立覆盖层,再进行填埋投放,做到填埋物不泄漏、不扩散,以及垃圾填埋后要进行封盖、监测和修复等。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最新版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最新版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最新版
1. 简介
- 本文档旨在介绍最新的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为各相关方提
供指导和规范。

2. 定义
- 固体废弃物:指生活和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等。

3. 规定
- 危险废物分类:根据危险程度和毒性,将废物分为不同类别,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废物收集与运输:规定了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方式,要求使用
专门的收集和运输工具,确保废物不会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 废物处理与处置:明确了废物处理的方法和处置场所,包括
焚烧、填埋、回收等方式,以及相应的操作规范。

- 废物利用与资源化:鼓励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废物回收
再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4. 监管与执法
- 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负责对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法律制裁,以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5. 附则
-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固体废弃物管理。

- 具体的实施细则将由各级政府依法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完善。

以上为《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最新版》的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1. 引言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日常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切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固体废弃物,各国纷纷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2. 国际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2.1 国际法律法规在国际层面上,存在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例如,巴塞尔公约是为控制跨国界的固体废弃物转移而制定的,规定了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标识和可持续管理的原则。

2.2 配套政策和标准除了法律法规,各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标准来指导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这些政策和标准通常包括废弃物分类、再利用、回收利用、处置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南。

3. 我国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3.1 法律法规我国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从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

3.2 配套政策和标准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和标准来促进固体废弃物管理的落实。

例如,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固体废物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固体废物的分类工作。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的设计、运营和管理标准,以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4. 固体废弃物管理的重点内容4.1 废弃物分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是固体废弃物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的重要措施。

固体废弃物应该根据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物、厨余垃圾等。

分类后的废弃物应该经过适当的处理和处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2 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利用是固体废弃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再利用和回收利用,可以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强废弃物再利用和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3 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是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最后环节。

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
一、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炉渣、废金属、塑料、报刊杂志、包装箱、废仪器仪表等。

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危险废弃物: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复写纸、废硒鼓、废墨盒、废机油、废油漆、废油棉纱、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化学品。

二、对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卫生管辖区内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与处置。

三、对暂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四、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实施监督管理,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统一交到办公室收集处置。

五、对固体废弃物应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在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和协议时,应有环保内容与要求,对相关方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六、游客在游览过程应遵守游客须知,在讲解员及景区标示牌引导下,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放入分类垃圾箱中贮存,由景点进行统
一处理。

七、接受每季度一次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是指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安全、卫生、环保管理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标准。

固体废弃物是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非可降解物质的污染物。

因为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极大,所以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颁布了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下面是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的介绍: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固体废弃物应按各自的性质、数量、来源等进行分类,分别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

例如对有害物质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并采用特殊的处理方式,避免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损害。

此外,固体废弃物应尽可能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固体废弃物的收集需要有专业的收集车辆,配备有效的封闭装置,避免固体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散落或泄漏。

此外,应设立专业的固体废弃物转移站和转运站,通过规范管理和监管,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快速、高效地处理和排放。

3.固体废弃物的储存与处置对于生活垃圾等日常固体废弃物,在储存和处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严格的贮存措施,包括防止分解、防潮、避免细菌滋生等。

而对于产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特殊固体废弃物,需要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焚烧、填埋等。

4.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固体废弃物管理应由专业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力求规范、高效、环保、卫生。

政府要推广知识、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养成环保和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

通过提高人们的环保认知,鼓励公众参与固体废弃物管理,构建人人参与的废品回收体系,从而实现“垃圾分类、环保共建、合力常净”的社会共识。

总之,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政府要制定适当的政策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水平,为构建绿色、低碳、环保的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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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根据固体废弃物的分类,选煤厂为确保煤炭安全、卫生、环保质量,防止固体废弃物因分类不清随意弃置对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固体废弃物分类:
废弃配件材料、废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
二、有关规定:
1、各维修班组把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配件材料由技术室人员进行鉴定,填写废旧物资报废单,运送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站存放,凡未通过鉴定私自处理物品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50-200元罚款。

2、废油桶、废油等对大气、土地、产品能发生再次污染的固体废弃物由各班组集中收集后移交到采供中心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凡未按规定集中收集上交的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未作记录的罚责任人50元。

3、对于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棉纱,各班组集中收集后放到煤矸石堆。

4、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随意掉弃废旧配件材料、废油桶、废油、废含油棉纱的,每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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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05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各部门、各车间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b)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至成品包装;产生的废编织袋、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涂料、油漆由行政部负责在提出处理要求,对废弃物集中处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车间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b)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行政部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
4.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行政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行政部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行政部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行政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各部门、车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清单》中。

4.4行政部和安环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记录
6.1《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清单》
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清单
类别废弃物名称贮存地点处理单位备注
可回收钢材边角料、不锈钢管、铜
管等;
废金属、废电器、废电线等
废纸、废塑料、废包装等
车间
仓库
办公楼
废品回收公司
公司统一处理
废品回收公司
不可回收废木料、垃圾等
食物、果皮、生活垃圾等
车间
办公楼
环卫所
环卫所
危险废弃物含油抹布、手套、焊渣、废
油漆桶、溶剂桶、废石棉等
废电池、墨盒、硒鼓、灯
泡、灯管、油漆废渣
车间
办公楼
危废处理公司
危废处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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