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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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及时救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制度,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第六条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内容包括: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卫生习惯、生活习惯、环境因素、孕产史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别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橙色(中等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风险)。

第八条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信息报告。

第十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孕产妇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婚姻状况、孕产史、既往史、家族史、筛查结果、评估结果、管理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信息。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管理,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并提供全程指导。

第十三条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内容包括:定期产检、特殊情况下的转诊、分娩地点的选择、分娩过程中的监测和救治等。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一、引言
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后,申请人按规定程序领取专项资金。

2.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
申请人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支出;
未经批准的支出需经过上级审批。

3. 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报告。

三、项目管理办法
1. 项目立项和审批流程:
提出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批,并决定是否立项;
立项后,项目团队开始进行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实施。

2.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项目团队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并及时调整计划。

3. 项目的验收和结算:
项目完成后,项目团队要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给上级部门;
经上级部门确认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结算。

4. 项目的监督与评估:
上级主管部门会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

公司案件进展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案件进展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案件进展管理制度内容一、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案件处理的流程和责任分配,确保案件能够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同时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执行的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案件处理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务、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等部门。

三、案件分类与记录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紧急程度,将案件分为常规案件、紧急案件和特殊案件三类。

所有案件必须在接到后的24小时内进行登记,并记录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来源、涉及人员、案件内容等。

四、责任分配每个案件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需对案件的进展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

同时,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小组成员共同推进案件的处理。

五、进度跟踪案件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设定关键的时间节点。

案件的进展情况应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并通过会议或工作报告的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六、信息共享为了保证信息的透明性,案件的进展信息应在公司内部通过网络平台或定期会议等方式进行共享,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

七、风险评估与应对对于可能影响案件进展的风险因素,应进行及时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八、质量控制案件处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因此,必须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对案件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九、绩效评估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效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持续改进公司将定期对案件进展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改进,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强化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违法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以下简称案件线索),是指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线索。

第三条案件线索办理工作由执法部门牵头统筹,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一)生态环保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案件线索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案件线索的直接转办、交办督办、专案查办、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分析案件线索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监督管理建议。

(二)法规部门:负责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将碳排放环境管理制度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

(三)生态部门:负责将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

(四)水保护部门:负责将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负责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关于水生态环境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解释工作;负责将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负责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关于海洋生态环境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解释工作。

(五)大气保护部门:负责将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负责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关于上述污染防治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解释工作。

(六)土壤辐射监管部门:负责将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过程中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负责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关于上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解释工作;负责将核与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负责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关于核与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的解释工作。

案 事件管理制度

案 事件管理制度

案事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各类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年会、庆典活动、团建活动、员工生日会等各种大、中、小型活动。

三、行为准则1. 组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活动组织者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尊重员工的选择。

3. 活动组织者要保证活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避免引发员工不必要的危险。

4. 参与活动的员工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文明礼貌,遵守规定流程,不得扰乱活动秩序。

5. 参与活动的员工要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在活动中损坏或遗失财物。

6. 参与活动的员工要遵循导游、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示,不得擅离队伍或随意离开。

7. 参与活动的员工要爱护环境,不得随意乱丢垃圾,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8. 参与活动的员工要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人身权。

9. 组织活动的员工要坚守原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活动或者活动组织者的权力谋求私利。

10. 组织活动的员工要及时总结反思,不断提高活动组织水平,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

四、组织程序1. 年会:公司每年年底召开年会,由相关部门组织,在年会前需要提前做好活动方案、策划及准备工作,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 庆典活动:公司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需要提前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和报批,经过批准后可组织实施。

3. 团建活动:公司每季度或半年组织一次团建活动,活动策划需提前进行,方案由相关部门提交,经过批准后进行实施。

4. 员工生日会:公司每月组织员工生日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策划需提前进行,方案由相关部门提交,经过批准后进行实施。

五、责任制度1. 活动组织者要对组织的活动负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参与活动的员工要遵守活动规定,积极配合组织者的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场管理办法及规范

案场管理办法及规范

案场管理办法及规范第一节总则一、目的:为建立案场的鼓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案场职员的敬业和创业精神,规范职员的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案场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暂行方法。

二、管理对象:案场全体职员。

第二节案场考勤管理方法一、案场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二、上班时刻: 8:30— 18:00三、签到时刻: 8:20—8:30。

四、午餐时刻: 12:00— 13:00,案场人员轮番进餐,不得显现售楼处无人现象。

五、各位职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刻,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六、各位职员须本人签到,不得托人或者代人签到。

七、无故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则视为旷工。

八、事假前一天应填写《请假单》,交由专案签字后方可生效。

九、病假需附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否则视为事假。

十、如有急事来不及请假,可请假或者事后补假。

十一、休假期满,上班当日到内勤处销假。

十二、当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十三、上班时刻若有事外出,则需填写《外出单》,交由专案签字生效后方可离去,来去时刻计入《外出单》。

十四、为提高工作效率,案场不提倡加班,专门情形,应填写《加班卡》,交由专案签字生效后可计入考勤。

十五、加班人员可申请调休,应先填写《调休单》,交由专案签字后,方可调休。

十六、案场人员不承诺私自调休。

十七、案场人员在工作之外的规定时刻外出,应写清外出起止时刻、事由等,需经专案签字。

一、案场资料按其保密性分为三个类别:a)A 类为内部隐秘资料:包括销控、日报、周报、月报、售足签退文件夹、已购、未购表等,可阅范畴为专案、副专、女专;b)B 类为内部资料:可阅范畴为案场内工作人员 (非本案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调阅。

);c)C 类为一样性资料。

二、未经承诺,案场人员不得翻阅公司内部资料(包括公司书籍、培训资料)或者复印、外泄内部资料。

三、个人销售夹需随身携带,外出时应把销售夹收好,不得显现销售桌无人而放有销售夹的情形。

四、不得随意将销售夹或者销售夹内资料带出售楼处,以免造成资料外泄。

【010】高危儿管理方案

【010】高危儿管理方案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高危儿童专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辖区各医疗助产机构: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高危儿童专案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高危儿童的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我县高危儿童的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高危儿童专案管理方案(试行)》2、***高危儿转诊存根、通知单、反馈单3、***高危儿转接诊登记本4、***高危儿专案管理记录表5、***高危儿专案管理登记册6、***高危儿信息报送表7、***高危儿管理理质量督导、考核表8、***高危儿筛查管理流程***卫生计生局2018年8月18日附件1:***高危儿童专案管理方案(试行)为促进我县儿童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婴幼儿生长发育质量,加强高危儿童的管理,特制定我县高危儿童专案管理方案。

一、目的:制定本方案是为了提高对高危儿童的发现率、及时管理率、转归率,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一)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方案监督管理。

(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及业务指导。

(三)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为高危儿筛查机构。

(四)***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为***高危儿的定点转诊和治疗医院。

各类机构主要职责。

1、县级医疗机构职责:(1)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开设高危儿专科门诊,由经过专业培训的高年资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座诊,接受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转诊的高危儿,做好接诊及登记工作。

(3)对转诊高危儿进行体格、运动、心理等发育情况评估,对伴有神经精神、运动等发育异常的高危儿提出干预指导意见。

填写“高危儿诊疗反馈单”报送长宁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备案。

(4)有条件的单位应成立高危儿早期综合干预训练中心,开展高危儿脑损伤早期诊断、早期及综合康复治疗和定期随访。

(5)在日常门诊中开展高危儿筛查工作。

2、县妇幼保健院职责:(1)负责县、乡级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案件安全管理制度

案件安全管理制度

案件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案件安全管理,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公正、公开和安全,维护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法院所有承办的涉及案件的法官、书记员、助理、法警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案件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合法、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

第二章案件信息管理第四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案件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案件信息的安全可靠,杜绝信息泄露的可能。

第五条法院应当为每一个案件信息设置不同的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第六条法院应当对承办案件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案件信息安全培训,加强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

第七条法院应当定期对案件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第八条法院应当加强对案件信息的备份,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存。

第九条法院应当建立案件信息消除制度,对于已完成的案件信息及时进行消除,不得外泄。

第十条法院应当建立信息巡查机制,确保案件信息的保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人身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法院应当加强对法官、书记员、助理等案件承办人员的人身安全管理,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第十二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对于可能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保护。

第十三条法院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第十四条法院应当对案件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五条法院应当定期开展人身安全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处置紧急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对于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法院应当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其度过难关。

第十七条法院应当建立人身安全监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物品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法院应当加强对办公设备、档案资料等重要物品的保护,确保这些物品的安全。

第十九条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对办公设备、档案资料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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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书
类别管理经营类专案管理办法核准审核制定
编号
GL12090201
第一条目的:
协助总经理对工作周期较长与务任紧急的项目进行跟踪,协调相关责任
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完成设定工作,使团队协作更高效。

第二条范围:
上海XX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交办事项中满足4.1之
条件的工作。

第三条权责:
3.1总经办专案助理:完成专案跟踪,推进专案进度,组织人员对专案
效果验收,做出总结报告。

3.2协助部门:参照《公司组织与职掌》,编制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
充分准确的阐述方案的目的、计划、实施与控制,向总经理专案助理提
交所负责专案实施阶段的点检节点。

3.3总经理:确定专案的目标、时间要求和资源分配,对专案结果进行
评价。

第四条作业内容:
4.1专案定义:
4.1.1总经理交办事项中,完成周期需要在4个或4个以上工作日;
4.1.2总经理交办事项需要协助的部门在5个或5个以上;
4.1.3总经理交办事项需要公司总部或XX其它分公司协助;
制定日期第一次修改第二次修改第三次修改第四次修改第五次修改2012.09.02
4.1.4原来完成的专案工作发生反复的。

4.2当工作不能按工作计划达成时,责任部门需要提前1~3天通知专案助理,由专案助理重新组织会议评估因为工作延期而需要调整的工作。

4.2.1延期责任部门需要以书面报告的型式说明未完成原因,需要延期时间;
4.2.2工作周期在5日以下的,需提前1天提交《工作延期报告》,工作周期在5~10日的,需要提前2天提交《工作延期报告》,10以上的前3天提交《工作延期报告》。

4.3总经理对总经办下达交办工作任务。

4.3.1将总经理交办事项记录到《总经理交办事项记录表》中。

4.4总经办相关责任人对交办工作进行分析,工作达到4.1之中任一条件时,可纳入专案管理。

4.4.1与主要担当部门交流,对工作进行评估;
4.4.2排出专案工作计划。

4.4由专案助理召集相关部门组织会议,有必要时请总经理参加。

4.4.1工作分配,确定相关部门工作内容;
4.4.2会议中拟定工作路线图,明确在什么阶段达成哪些要素,在什么
时间段责任部门间的工作如何交接;
4.4.3相关部门对协助部门及公司的要求;
4.4.4对专案的奖惩要求。

4.5责任部门的工作计划。

4.5.1人员配置;
4.5.2向总经理专案助理提交所负责专案实施阶段的点检节点;
4.5.3工作预案。

第五条
第六条第七条
4.6工作实施。

4.6.1按照工作计划及总经理设定目标进行工作实施;
4.6.2并行工程的项目需要主要担当部门协调相关协助部门的工作进
程;
4.6.3工作不能按期达成的,按4.2.2要求提前提交《工作延期报告》,
专案助理组织会议重新制定工作计划;
4.6.4工作交接下一工作部门。

4.7验收
4.7.1由专案助理组织人员对工作进行验收;
4.7.2由专案助理召集参与部门开会对专案进行总结;
4.7.3形成专案报告呈总经理。

4.8由专案助理通知管理部对参与专案的部门及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4.9结案,专案文件存档。

相关附件:
5.1《公司组织与职掌》
5.2《总经理交办事项管理规定》
5.3《总经理交办事项记录表》
5.4《工作延期报告》
5.5《专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本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分发部门:
总经理总经办生管部IE部
资材部财务部管理部品保部
销售管理部售后管理部组装部物流部
信息部总务部开发部品技部
专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工作延期报告责任部门:
A4GL12090201-X01XX
总经理交办事项记录表
单号:
A4GL12090201-X02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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