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论文:浅谈《李娃传》完满结局的寓意

浅谈《李娃传》的完满结局中央财经大学易叁武《李娃传》是唐传奇中比较特别的一篇,因它的完满结局,不同于《莺莺传》《霍小玉传》等那样有着凄凄惨惨的下场。
但我以为这样的结局是有着它的成因的。
所以我在结合前人探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出几点,以抒我之浅见。
大唐以开明、包容的社会氛围著称。
但它依然未打破世族门阀制度,也依然未破除贱民贱籍的传统。
唐初五大姓,王崔李郭卢,代表了世族门阀的权威和鼎盛。
高宗朝,又中兴了荥阳郑等三姓而为七大家姓,他们是既得利益者,组成世族阶层。
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处在下层的庶族开始兴盛了,他们急需登上历史、政治舞台。
隋唐统治者注意到这样社会势力,便开科举士,让庶族寒士得以有进阶上流社会的机会,但庶族阶层终因先天积累不足而挤得头破血流,如此者与世家大族通婚就是他们争相选择的绿色通道。
在《唐摭言》中有这样的记载:“薛元超在飞黄腾达后,对其亲戚说:‘吾不才,富贵过人。
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
’”足见当时人们崇媚世家门阀婚姻的心理状态。
在《柳毅传》中,龙女也是假托卢姓女,而非其他不知名之姓。
而世族门阀为了保持自己血统的高贵,对此限制苛刻,因而造就了一个个爱情悲剧和婚姻不幸。
而霍小玉之所以被抛弃,因为男主角则是李益。
由此也可见一斑。
而《李娃传》中的郑生,则是高宗朝时中兴的荥阳郑氏一员,他因留恋花柳乡,被“无情无义”的李娃骗得财尽囊空,流落街头,而以唱挽歌谋生,如此不肖子,有辱门庭,自然会被父亲鞭打,进而被驱逐出家,沿街行乞。
李娃看到“枯瘠疥厉,殆非人状”的郑生,心生愧疚,便赎身从良,置室伴读,百般呵护郑生并激励他兴仕业,登及第。
四年后,郑生登甲及第,官拜成都府参军。
当此之时阅历丰富的李娃,知道自己即便已经从良,她和郑生之间仍然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便清醒地对郑生说:“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
愿以残年,归养老姥。
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
中外婚媾,无自黩也。
勉思自爱。
_霍小玉传_与_李娃传_女性形象审美比较_蔡燕

《霍小玉传》与《李娃传》女性形象审美比较蔡 燕 提 要 霍小玉与李娃是唐传奇中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形象,在她们身上,凝聚着作者的浪漫情怀:在外貌美描摹的同时,更重女性心智才情的展现;另一方面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生活、人物内心深细入微的洞察力,从两位女性形象身上也折射出了深广的社会内容。
关键词 唐传奇 《霍小玉传》 《李娃传》 女性形象 审美比较分类号 I20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879(2001)02-0051-04 宋人洪迈曾经说过:“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婉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
”(《唐人说荟·凡例》)将唐传奇与唐诗并称,虽有溢美,却也可看出唐传奇在唐代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从他这段话中还可看出,唐传奇在题材选择上倾向于“凄婉欲绝”的“小小情事”,也可以说唐人小说中以爱情小说的成就最为突出,说明唐代文人已意识到爱情辐射生活和表现人物精神的巨大容量,由此便产生了大量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其中《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和《李娃传》中的李娃无疑是唐传奇女性画廊中最为光华灿烂的。
与传录异事、粗陈梗概的六朝小说相比,唐传奇作者“始有意为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鲁迅指出了唐传奇作者创作上主观意识的觉醒,而这种主体觉醒首先体现为开始注意人物性格的刻画和典型形象的塑造。
在这些人物形象身上体现着作者鲜明的主体意识,既有作者的浪漫主义情怀,凝结着他们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审美理想,同时也透露出作家对社会生活及人物内心世界深细入微的洞察,显示出作者现实主义的创作功力,霍小玉和李娃的形象塑造充分展现了这一点。
如果把唐传奇中的男性形象与女性形象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男性形象相形之下大多显得软弱卑琐,《霍小玉传》中的李益,《李娃传》中的郑生、《莺莺传》中的张生等,这说明作者在塑造女性形象时倾注了更多的激情和幻想,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唐传奇女性形象的塑造无论外貌还是内质上都追求完美无缺,其女性形象大都容貌绝美。
崔莺莺,霍小玉,李娃性格分析对比

唐传奇,是指唐代流行的文言小说。
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短篇小说已经发展到一个成熟的阶段。
《莺莺传》《霍小玉传》和《李娃传》一直被誉为唐代三大传奇,作者以爱情辐射生活,表现人物精神,由此塑造了三个具有反抗精神、个性鲜明独特、可歌可泣的女性形象。
《莺莺传》写张生与崔莺莺恋爱,后来又将她遗弃的故事。
书中莺莺的形象因其美丽、聪慧、叛逆被人们所称道的同时,也因其被抛弃后没有进行所谓的反抗而被人们认为是弱者。
可在仔细揣摩其性格特征及其爱情追求后我认为她是强者,一个孤独而清醒的强者。
首先,莺莺是清醒的。
当张生以文调及期,又当西去时,莺莺谓张曰“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
”这一句表明她对女人的社会地位是有清醒认识的。
单看这一句容易屈解为她是逆来顺受的弱者,但紧接的一句“则没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憾于此行!”充满了对男人始乱终弃而又惺惺作态的痛切讥讽,因此可以肯定她对这种不公平社会地位是有清醒认识并且是强烈不满的。
其次,莺莺是叛逆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一个名门闺秀向男子写出如此一封约会信这在当时的社会无疑是惊世骇俗之举。
再次,莺莺是勇敢的。
在那样一个把女人的贞洁看得远比女人性命重要的年代里而且她自小生活在诗礼之家,受到严格管制的情况下,面对所爱的人她毅然决然地背叛了整个封建制度。
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她的勇敢更表现在,她在清醒意识到女人的不公平社会地位,可能会被男人、以至整个封建道德所抛弃的情况下,仍然勇敢地去追求。
最后,莺莺是坚强的,这一点可能也是争议最多的。
人们认为莺莺在被抛弃后没有像杜十娘、尤三姐一样选择以死抗议便是软弱,然而,对一个负心的男人付出“忠贞“的生命,这值得吗?《霍小玉传》主要是写名门望族出身的陇西新第进士李益与地位低下的女子霍小玉的爱情悲剧。
李益和霍小玉相爱,一起生活了两年。
“引谕山河,指诚日月”的誓言那样动人,但后来李益还是遗弃了霍小玉。
李娃霍小玉之有意味对照

2 0 1 5年 1月
枣 庄 学 院 学 报
J OU RN AL OF Z AO Z HUA NG UN / VE R S Ⅱ Y
丰 富 的 文 化 话 语 权 和 政 治 话 语 权 , 优 于 一
《李 娃 传 》《霍 - ' 1 、 玉 传 》作 为 中 唐 传 奇
的 两 大 杰 出 代 表 , 都 是 写 倡 女 与 士 子 荡 气
般 的寒 - k阶 层 , 一 般 的 高 门 大 姓 子 孙 后 代
回肠 的 爱 情 , 但 却 呈 现 出截 然 相 反 的 悲 喜
结 局 。这 两 篇 传 奇 的相 似 性 和 结 局 的大 反 差 不 禁 让 我 们 产 生 巨大 的 疑 问 : 为 什 么 同 的 结 局 呢 ? 俗 话 说 : 有 比 较 才 有 辨 别 。本 文 就 把 两 大 传 奇 在 前 人 研 究 成 果 的基 础 上 再 加 以细 致 的对 比从 而 揭 示 李 娃 霍 小 玉 不 同命 运 的 深 刻 原 因 。 同 时 在 比较 中 加 深 对
《李 娃 传 》和 《霍 小 玉 传 》所 塑 造 的 人 物 形
象 包 括 荥 阳生 和 李 益 的理 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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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中国古代小说鉴赏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1级学号:222011318210030 姓名:李斯曼内容摘要:唐代传奇小说中叙写婚恋故事的最为普遍, 它们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都能做到委婉曲折, 摇曳多姿, 引人入胜。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是这类作品的杰出代表。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写了娼门女子的爱情与命运, 但前者侧重人性的失而复归, 结以团圆, 后者则侧重写美的被毁。
二者各有内涵, 各呈风姿。
关键词:爱情人性道德封建礼教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论文正文引言:鲁迅说, 唐人“始有意为小说”[1] ,唐传奇的确是中国小说成熟的标志。
唐代小说之所以被后人称为“传奇”, 是因为作者往往“作意好奇”[2],“能揉变化之理, 察神人之际, 著文章之美, 传要妙之情, 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3]。
它超越了中国史传文学拘泥于真人真事的传统, 能自觉运用虚构与想像, 使故事情节曲折完整, 人物形象血肉丰满, 叙述婉转, 文辞华艳, 使中国小说具有了独立的文学品格, 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对《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予以比较分析, 即可见一斑。
一、《李娃传》《李娃传》是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传的(一枝花)故事加工整理而成, 写长安娟女李娃与荣阳郑生的一段曲折的爱情。
李娃者, 李姓姑娘之谓也。
古代通称妙龄女子为“娃”。
宋人“说话”称李娃为李亚仙, “亚仙”当是其名。
荣阳望族之子郑生, 因赴京应试, 偶遇李娃, 一见钟情, 遂溺其家。
“岁余,资财仆马荡然”, 被李娃与鸭母设计骗逐, 流落为代人哭丧的“挽郎”。
旋又遭父鞭答, 几于毙命。
后于行乞冻饿之际, 为李娃所救。
李痛悔往昔所为, 自赎与居, 砒砺其发愤苦读, 遂摧第, 终至夫荣妻贵, 父子如初。
李娃是素有长安“一枝花”之誉的“狭邪女”, 正如郑生那位“长安通”朋友所介绍, “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 所得甚广。
唐传奇中霍小玉、李娃形象之比较

唐传奇中霍小玉、李娃形象之比较摘要唐传奇塑造了丰富的女性形象,向后世展示了生动的女性人物画卷。
唐传奇塑造了众多身份各异,性格鲜明的女性形象。
而白行简的《李娃传》和蒋防的《霍小玉传》中的李娃和霍小玉都是塑造得非常成功的艺术形象。
作为唐代爱情传奇中最具代表性的女性形象,不仅表现了唐代女性的共性,而且在她们各自身上又都有着极为鲜明的个性特征,在她们的身上凝结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拟将从生活环境、思想、性格、结局以及对后世的影响方面对比分析二人形象,阐述二人形象的在相同性中存在着差异性,在共性中包含着异样的个性特质,这也就谱写了她们别样的人生。
并在此基础上体会把握二人鲜明的个性形象以及对所处的社会现状进行感知和了解唐代下层妇女的生存状态,并试图分析她们对后世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唐传奇;形象比较;婚姻恋爱唐传奇的出现,标志着我国文言小说发展到了成熟阶段。
唐传奇塑造了一系列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霍小玉和李娃无疑是唐传奇女性画廊中最为夺目的两位青楼女子形象。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两篇传奇小说的内容题材相近,都是描写贵族公子与青楼女子的恋爱故事,也都是唐传奇中之佼佼者,“且都具有唐代传奇的共性特征,作意好奇、情节曲折、人物生动、语言华美。
”[1]但同是在曲折的故事之中,两位美丽多情、才情卓绝女子的传奇一生也有各自鲜明的独特形象。
本文将从以下四方面比较她们的不同。
一、生活环境、思想《李娃传》开篇便明确指出“汧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倡女也。
”同样《霍小玉传》中,霍小玉也自己道出“妾本倡家”的身份。
虽然她们都是娼女,都生活在社会的最下层。
但李娃与霍小玉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却表现的不尽相同。
这不得不说这样的抉择与她们的生活环境和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
《李娃传》中的李娃是一个久经风月场,美丽多情的烟花女子。
长期在风月场中谋生活的她早就练就了一身在风月场中待人处事的本领,“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所得甚广。
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
”[2]正如荥阳生的朋友所介绍,二十年的风尘生活,让她经历了无数形形色色的男子的侮辱与玩弄,也让她对爱情虽有渴望但不幻想。
性格决定命运——霍小玉李娃形象比较

性格决定命运——霍小玉李娃形象比较提要:蒋防的《霍小玉传》控诉了封建社会对妇女的残酷迫害,对妓女的悲惨遭遇寄予深厚的同情,不但情节曲折,描摹细腻,而且熔委婉缠绵同凄戾悲壮于一篇之中,读之,令人堕泪。
《李娃传》取材于《一枝花》。
它们均系唐传奇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
本文拟以唐传奇中的霍小玉、李娃为例,在对这两个形象的具体分析中指出作者塑造了两个不同性格的人物,并赋予她们不同的命运,进而联系唐代社会及作家作品的思想意义。
关键词:唐传奇;性格;命运;思想意义一、引言唐传奇中出现了许多描写世人爱情题材的作品,其中有不少描写年轻士子和妓女之间爱情的小说,如《霍小玉传》、《李娃传》。
《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原是唐宗室霍王侍婢所生的幼女,因她出自「贱庶」,霍王死后,就同母亲一起被赶出王府,易姓为郑氏,落魄为妓。
李生为霍小玉的美色所倾倒,狂热地追求她;霍小玉也为李生的诗才所吸引,把爱情献给了他。
她们母女并没有贪图李生的钱财,只希望终身有所寄托。
李生也表示要与小玉白头偕老。
但李生一离开霍小玉就变了心,与世家大族之女卢氏订婚。
小玉却痴情不变,为寻访李生消息,卖了首饰,怀忧抱恨,怨愤而死。
小玉临死前,黄衫客劫持生到小玉家里,小玉斥责李生辜负盟约,表示要作厉鬼复仇。
果然,李生与卢氏婚后,得妒痴之病,闹得家无宁日。
后来再娶三次,都因李生妒忌多疑,而得不到家庭的幸福。
《李娃传》讲的是常州刺史的公子,去京赴试,爱上名妓李娃,把钱财挥霍殆尽。
李娃在鸨母的逼迫下,设诡计甩掉公子,弄得公子流落街头,沦为乞丐。
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被李娃看见,心里很难受,把公子扶进家里,进而便向鸨母提出赎身,自己与公子租屋同居,将养公子的身体,千方百计使公子成就功名。
当公子要去赴任的前夕,李娃却主动要求另娶士族之女,自己情愿以残年奉养鸨母;在公子恳切哀求下,李娃答应相送到剑门。
途中巧遇李娃之父,得知事情的经过,很感激李娃,力主明媒正娶李娃为儿媳,后来李娃被册封为汧国夫人。
重读《李娃传》与《霍小玉传》-2019年文档

重读《李娃传》与《霍小玉传》《李娃传》与《霍小玉传》堪称唐传奇中描写士子与妓女爱情的代表作,故事情节在后世亦流传广泛,是唐传奇研究中不可不提的两篇作品。
从后世解读评价的观点来看,许多人认为这二者分别写出了唐代士子与妓女爱情的喜与悲。
《李娃传》中妓女李娃与望族士子郑生起初相爱,后来却与老鸨合计将郑生抛弃,人财两空的郑生就此沦落街头。
钱财散尽的郑生以唱挽歌谋生,其间被其父认出,郑父怒其有辱家门,愤怒鞭打郑生,后以为郑生已死便弃之而去。
孰料郑生并未死去,伤痕累累的他沦为乞丐,在乞食时偶然与李娃重遇,李娃不顾老鸨阻挠,毅然赎身陪伴郑生。
在李娃的帮助下,郑生最终考取了功名,与父亲重归于好,而李娃也得到郑家的认可,更以妓女身份获朝廷封赏为国夫人。
《霍小玉传》讲述了沦为妓女的闺秀小姐霍小玉与士子李益的爱情交往。
霍小玉倾慕李益已久,在他人牵线搭桥之下,两人相识并且交往,十分恩爱。
其间霍小玉有感于自己娼妓身份,无法与李益结成婚配,便要他承诺再相伴八年即可,早已做好牺牲自己爱情的打算。
李益起初应诺,谁知授官之后,却答应其母的要求,即刻迎娶表妹卢氏,丝毫没有反抗,并且从此隐匿不见小玉。
小玉思念成疾,多方打探只求一见,李益终不肯往,最后被他人施计逼其前往。
相见之时,霍小玉愤怒指斥负心的李益,继而痛心号哭而气绝,而李益也终日生活在小玉死亡的阴影下难获安宁。
确实,我们通过阅读故事梗概,会感慨及同情霍小玉的悲凉遭遇,斥责李益的薄情负心,为霍小玉的牺牲悲伤惋惜;另一方面,会对郑生和李娃波折的人生和情感最终得到圆满备感欣慰。
一则是金榜题名、夫妻和美、光耀门楣的大团圆结局,一则是以女主人公为情愤恨而死、男主人公惶惶不可终日的结局收场,这两篇作品展示了不同的故事结局,似乎显示出二者各自不同的写作意图。
然而仔细对比阅读之后,本文以为,这两篇作品通过讲述不同的故事,却表现出潜在一致的叙述主基调:时代制度钳制下无意识感的人生轨迹及命运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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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鉴赏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1级学号:222011318210030 姓名:李斯曼内容摘要:唐代传奇小说中叙写婚恋故事的最为普遍, 它们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都能做到委婉曲折, 摇曳多姿, 引人入胜。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是这类作品的杰出代表。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写了娼门女子的爱情与命运, 但前者侧重人性的失而复归, 结以团圆, 后者则侧重写美的被毁。
二者各有内涵, 各呈风姿。
关键词:爱情人性道德封建礼教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论文正文引言:鲁迅说, 唐人“始有意为小说”[1] ,唐传奇的确是中国小说成熟的标志。
唐代小说之所以被后人称为“传奇”, 是因为作者往往“作意好奇”[2],“能揉变化之理, 察神人之际, 著文章之美, 传要妙之情, 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3]。
它超越了中国史传文学拘泥于真人真事的传统, 能自觉运用虚构与想像, 使故事情节曲折完整, 人物形象血肉丰满, 叙述婉转, 文辞华艳, 使中国小说具有了独立的文学品格, 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对《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予以比较分析, 即可见一斑。
一、《李娃传》《李娃传》是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传的(一枝花)故事加工整理而成, 写长安娟女李娃与荣阳郑生的一段曲折的爱情。
李娃者, 李姓姑娘之谓也。
古代通称妙龄女子为“娃”。
宋人“说话”称李娃为李亚仙, “亚仙”当是其名。
荣阳望族之子郑生, 因赴京应试, 偶遇李娃, 一见钟情, 遂溺其家。
“岁余,资财仆马荡然”, 被李娃与鸭母设计骗逐, 流落为代人哭丧的“挽郎”。
旋又遭父鞭答, 几于毙命。
后于行乞冻饿之际, 为李娃所救。
李痛悔往昔所为, 自赎与居, 砒砺其发愤苦读, 遂摧第, 终至夫荣妻贵, 父子如初。
李娃是素有长安“一枝花”之誉的“狭邪女”, 正如郑生那位“长安通”朋友所介绍, “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 所得甚广。
非累百万, 不能动其志也”。
这一方面标明了李娃作为“大腕妓女”的商业性“品级”, 绝不是那种廉价的“路边野花”之属; 另一方面也说明她身历已多, 而这种商业性的“性经验”不但与爱情无涉, 而且已经使她的价值取向发生偏斜, “志”不在“情”而在“利”了。
她, 将郑生延至“帷幕帘榻, 焕然夺目; 妆仓袅枕, 亦皆侈丽”的西堂, 遂至“诙谐调笑, 无所不至”, 相见何其欢也! 这种男女相悦、两情缝蜷持续了“岁余”, 郑生“囊中尽空”, 骏乘仆马已告“荡然”, 这时“姥意渐怠”, 而“娃情弥笃”。
或问: 李娃此时的“弥笃”之情是真正的“爱情”么? 答曰: 不然。
它仅仅是爱情的“根源”形态, 是“本能的欲望”使然; 此际她与郑生的关系仍处在“肉体结合”的低层次, 尽管不无“亲昵”, 然而却并不“深刻”, 因为尚未达到“心理结合”的高度。
何以见得? 作品紧接着便写了李娃与鸭母“互设诡计”骗逐郑生的一幕; 这“互设”二字, 既是李娃自己的事后自白, 我们一也就无从开脱, 只能遗憾地体味这“利”对“情”扫地出门的苦涩了!设若故事到此为止, 那么李娃自然就被绑上了耻辱柱。
但是, “天下事了犹未了”: 郑生被逐, 始而“惶惑发狂”, 继则“遴疾甚笃”, 后为“挽郎”显声, 旋遭父楚几死, 适得师友搭救, 终至沿门行乞。
当他于风雪交加中哀呼“饥冻之甚”时, 恰被李娃听见; 这样, 李娃便又一次被推上了人性与良知的“检测台”。
白行简的抒情性评论, 不可不谓之高矣。
然则, 我们却不能简单认同这位封建士大夫的“高见”, 因为李娃的“节行”高义并不是“一步到位”的, 她对郑生是“始乱‘中’弃”而终予“厚报”的。
那么, 李娃这一番作孽自赎的人性轨迹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呢? 窃以为: 如果说李娃对郑生的“始乱”是迷于“色”、“中弃”是惑于“利”的话, 那么, 当郑生落魄至极时她的闻声而出及后来的一切作为, 就至少有三重心理动因: 一是对旧情的顾念。
她们毕竟有两情欢洽的美好时光, 而“爱, 是不能忘记的”, 难免有本能的回归指向。
二是被一种赎罪意识所驱策。
她一见郑生“枯痔疥厉, 殆非人状”, 便“失声长拗日: ‘令子一朝及此, 我之罪也! ”, 而当养好了他的身体, 玉成了他的事业, 在郑生“将之官”时, 她却说“今之复子本躯, 某不相负也”, “固辞”欲离他去。
这说明她所作的这一切, 意在填补良心的巨大“亏空”,解开心灵深处的自系之“铃”。
三是侧隐之心使然。
正是郑生的惨厉万状使她“意感焉”, 动了悲悯同情之心, 于是才甘愿以高代价来拯救这个“良家子”。
当然, 这三重心理因素又不能等量齐观, 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当是“爱情”这一极; 是男女之爱这一诱因, 唤醒了她的良知, 使她良心发现, 并激活了人性中固有、但却被社会驱力、利害观念所冲淡、所掩盖的“属人”意识。
惟于此时, 李娃与郑生的“结合”才可以说是超越了“肉体结合”的初级阶段, 才算进人到了“特殊的”、“深刻的”、“心理结合”的较高层次。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 “行简本善文笔,李娃事又近情而耸听, 故缠绵可观。
”这就是说, 《李娃传》既符合事体情理, 又极富“传奇”色彩, 叙写爱情委曲徘侧, 诉诸读者则颇具“可观”的审美价值。
从李娃性格的复杂和富于变化, 一方面可见出作者的“知人性之深”,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唐人“有意为小说”的创造性追求精神。
所不足者, 那结局似乎太“圆满”了, 这在当时也许算不得什么“坏事”, 然而从文学史的角度看, 此类作品正是后来愈演愈烈的“大团圆”模式的“始作俑者”。
二、《霍小玉传》《霍小玉传》是蒋防(字子微)所作, 如张若虚之以一首《春江花月夜》名垂诗史一样, 他也因此而“孤篇横绝, 竟为大家”。
小说写陇西大家子李益, 年二十中进士, 人长安, 思得名妓。
经人撮合, 遇小玉, 一见倾心, 留恋其家, 凡二年。
后授郑县主簿, 与坚约婚姻而别。
及觑母, 始知已订世家望族女卢氏, 生因惧母素严, 不敢拒, 遂绝小玉。
小玉百访不得, 优愤成疾, 沉病在床。
后于春游崇敬寺时, 益被一黄衫豪士强邀至霍宅, 小玉力疾相见, 数其负心而卒。
益为编素, 哭泣甚哀。
已而婚于卢氏, 然而怨鬼所祟, 竟以猜忌出其妻。
至于三娶, 莫不如之。
霍小玉为谁? 据“拉皮条”的鲍十一娘介绍, 乃“故霍王小女”, 且“王甚爱之”。
这无疑是说, 她不仅有“金枝玉叶”般高贵的身份, 而且还有“掌上明珠”般得宠的体验。
其实不然。
“母曰净持。
净持, 即王之宠脾也。
”这就大掉其价且预伏危机了。
果然, 当那位享尽了人间艳福的霍王寿终正寝、扬长奔赴“天堂”之后, “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 不甚收录”, 于是,这个“姿质秋艳”、“事事过人”的高贵与卑贱的“结晶”便被“遣居于外”, 遂“易姓为郑”, 不得不干起倚门卖笑的营生, 将一只脚伸向了“地狱”之门。
李唐盛世, 诗礼之族, 就是这样“逼良为娟”的! 她的不幸还在于: 虽然“出自贱庶”, 却有着“高情逸态”, 偏偏不肯理会乃母之名的暗示, “净持”六根, 乐天知命,反是“不邀财货, 但慕风流”, 一心向往着一位“格调相称”的“好)L郎”, 欲委终身。
结果, “好)L郎”倒是慕得了一位, 只可惜, 这位“少有才思”, 又“自矜风调”的李十郎却是个“银样蜡枪头”, 他徒有爱美“重色”之心, 实无惜美重诺之诚, 其“格调”与霍小玉实在太不“相称”了!造成霍小玉不幸的原因, 固然有她自身心高求全、择人不慎的问题, 但作为一个被动的受害者, 主要还应归咎于李益的怯儒和负心; 怯懦是个性所决定的, 负心则是道德问题。
李益“门族清华”, 又英年得志, 便像白居易笔下的唐明皇一样“重色思倾国”起来, 只是由于“久而未谐”, 才“诚托厚赂”风月场中之“渠帅”鲍十一娘为之物色。
小玉“征痛黄泉”的事象背后, 还暗藏着两个“杀手”: 一是封建礼教, 二是文人“面子”。
前者是社会性的, 后者是文化性的。
唐代士族非常重视婚靖的门第。
据史载, 当时的七大士族(太原王氏、范阳卢氏、荣阳郑氏、清河和博陵崔氏、陇西和赵郡李氏)“持其族望, 耻于他姓为婚”。
出自陇西李氏的李十郎, 怎么可能明媒正娶娟门歌妓霍小玉? 加之其母“素严毅”, 即一贯苛严固执, 如此大事, 能有商量余地么? 因此, 他便由“遗巡”而退缩、而就范、而负心, 从而导致了别人的悲剧, 也编织了自己的不幸。
如果说李益在严母面前放弃了一切努力是屈服于社会习俗、受制于等级观念, 其心理机制是“耻”于同“贱庶”之辈联姻的话, 那么他后来的“书题竟绝”、“终不肯往”, 便主要是“耻”于同小玉往还见笑大方、遭贬当时。
因为他不仅“门族清华”, 而且已实授了郑县主簿, 既要维护家族声望, 又得珍爱自己“清名”; “人欲”可以掐灭, “天理”不得予夺; 良心不妨丢弃, “面子”不可轻抛。
这, 大概就是他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得出的“实惠”结论吧? —活脱脱一个“羞耻文化”传统的文学标本、文化人格标本!因此, 我们说: 不能将《霍小玉传》简单地目之为“痴心女子负心汉”的老生常谈, 它是有着多重文化内涵的爱情悲剧。
三、《李娃传》与《霍小玉传》二者之间的对比《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是写士人才子与京都名妓的爱情故事, 都是唐传奇中之佼佼, 且都具有唐传奇的共性特征, “作意好奇”, 情节曲折, 人物生动,语言华美, 但是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审美趣味。
从故事情节看, 《李娃传》写的是“佳人弃才子”, 反映的是人性的“自残”与“复修”这样一个题旨; 而《霍小玉传》则写的是“才子抛佳人”, 表现的是道德谴责、冤魂报应这样一个主题。
从作品性质来看, 《李娃传》是苦尽甘来的“大团圆”喜剧范式, 而《霍小玉传》则是“痴心女子”真情被漠视、生命被栽害的悲剧性模本, 更具震聋发喷的审美效应和鞭辟人里的批判力量。
《李娃传》在“山重水复”之处忽见“柳暗花明”,让读者在对人性的冷酷叠发感啃之际又看到它的翩然回归, 绽放出真善美的光彩, 演绎出皆大欢喜的人间喜剧, 从而获得轻松与欣慰。
而《霍小玉传》却把“美”毁灭给人看, 让我们领略到礼教之剑的阴森寒光和人格残损的灾难后果, 用它警钟一样的悲剧音、响指问人的良知。
真可谓: 悲喜殊味, 各领风骚。
〔参考文献〕【1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96.【2】郭预衡.中国文学史【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 98.【3 】中国古典小说鉴赏辞典【Z 】.北京: 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