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限娱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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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令利大于弊

限娱令利大于弊

限娱令利大于弊一辩稿2012年1月1日起限娱令正式实行。

广电总局出台限娱令,要求各省台实行各项规定,已达到防止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目的。

今天我们比较限娱令的利弊的标准就在于限娱令是否符合当前文化环境的需求和社会效益。

第一,当前的电视行业存在各种不良风气,而限娱令的出台正是对症下药,整顿行业的风气。

目前我国电视台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一味迎合市场的需求,导致节目过度娱乐化。

电视节目充斥着各类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等娱乐节目。

诚然这些节目满足了人民不同层次的需求,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它产生了严重的问题。

节目形态的雷同,语言低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追求节目刺激性虚假宣传,这些都已经完全背离社会主义文化正确的发展方向。

而限娱令的出台是根治这些问题的必然之举。

第二,省级电视台应遵循新闻立台的原则。

娱乐节目有其存在的理由,限娱令并没有彻底否认它的价值。

作为一个省级电视台,立台的根本在于宣扬社会主义道德,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新闻立台的意义还在于反对低俗的文化。

办好各类新闻节目,形成自己的风格,不断提升广播电视的威信和影响力。

在坚持新闻立台的同时,限娱令还鼓励各大电视台推出道德节目和各类人类文化节目,这些都有利于电视台不断调整节目的架构,最终走向成熟。

第三,促进各卫视不断进行调整和竞争,最终共同走向繁荣。

当前部分卫视已具有相当的实力,限娱令的出台令其作出更加深入的调整。

而稍微落后的卫视更是可以借此机会,努力推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节目,在竞争中得到成长。

限娱令的出台正是促进让各电视台的创新能力,不断为人民推出健康、和谐的节目。

综上所述,限娱令利大于弊。

浅析“限娱令”下的博弈限娱令

浅析“限娱令”下的博弈限娱令

《浅析“限娱令”下的博弈:限娱令》摘要:“限娱令”背后可能是更大的利益,“限娱令”能是让文化正在走向另一个更加让人恐惧的监狱,而借助电视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图影响观众抵制“娱乐”,以暴制暴,似乎这只是一轮新的“娱乐至死”,如果“娱乐至死”真的不可避免,起码我们有选择怎样被“娱乐至死”吧摘要:传说中的“限娱令”终于出台了,但是在没有事先做民调的情况下出台的政策不免引发争议不断。

“限娱令”背后可能是更大的利益,“限娱令”能是让文化正在走向另一个更加让人恐惧的监狱。

关键词:娱乐至死;限娱令;央视;文化监狱上网一搜“限娱令”,大部分还都扯上了“娱乐至死”,但是,“限娱令”跟“娱乐至死”什么关系呢?“限娱令”只是打着“娱乐至死”的幌子虚张声势,试图给自己的强权找一个借口,并且“娱乐”大众罢了,而实质上,“限娱令”几乎形同虚设。

一、望文生义的娱乐至死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提到“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这是他对人类进入电视时代的忧虑,是对电视这种媒介影响并改变人们生活、思考等方式提出的警示,但是“娱乐至死”说的是我们看电视的问题,而不是看什么电视的问题。

如果我们一定要限制“娱乐”,恐怕那也应该是限制电视这种媒介。

而借助电视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图影响观众抵制“娱乐”,以暴制暴,似乎这只是一轮新的“娱乐至死”。

电视已经无可避免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就像手机、报纸、网络一样,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要摒弃它,逃离它,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有人告诉青蛙,冷水加热会慢慢煮死它的时候,或许它不会甘于等待死亡的来临,会采取措施反抗。

同样,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并且我们无法离开这些媒介的时候,或许我们就不再会“娱乐至死”,我们会用更多的时间去反思,去适应这个“娱乐”的世界,并时刻警醒,这样总不至于让我们“至死”。

对限娱令的看法

对限娱令的看法

广电总局出台新政“限娱令”,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17∶00至22∶00黄金时段,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得超过三次。

这一政策被媒体提前曝光之后,迅速引起连锁反应,各大卫视见招拆招,在保持优势节目的同时,将旗下娱乐节目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和调整,这其中,原有节目的去娱乐化,新节目打擦边球等方法均是层出不穷。

各大卫视对该限令的出台心态不一,大致上可分为两大阵营。

其一是以湖南、浙江、上海等娱乐节目强势卫视,因为这些卫视目前在结构上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娱乐节目研发机制,而且目前正值年中旬,上半年研发的大批新节目都已经箭在弦上,有不得不发之势,不料却突遇如此政策壁垒,简直如鲠在喉分外难受;而其他地方卫视由于原本就不是走娱乐路子,自身的娱乐节目本来就不多也不强势,因此普遍对这一政策抱以支持的态度。

所谓的“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也不是限制娱乐节目,这个称呼并不是一个正确的词汇描述。

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的文件,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电视节目。

近年来,我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走市场发展道路,不断增加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场次和时间。

这些娱乐类节目,一方面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电视台急于上节目,出现了一些节目质量上的问题,例如:某些电视台为迎合观众,聘请港台明星上节目,这些节目在内容上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低俗,庸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都出现过;还有一些婚配类节目,为了追求节目的刺激性,虚假宣传,栏目组自编自演;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

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了观众的精神生活,都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和审美,严重影响了社会道德与社会规范的执行。

在文件中,涉及的电视台很多,涉及的电视节目更多。

从中央电视台到上星地方台,都存在着娱乐类节目上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解读“限娱令”

解读“限娱令”

解读“限娱令”摘要:2011年10月25日,公众媒体热议纷纷的“限娱令”终于出台,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型节目的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

《意见》中列出了多项狠条规,如规定每晚19:30-22:00全国卫视播出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型节目的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家卫视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得超过2档。

此举不仅打乱了多家卫视“以娱乐节目为主打”的现有生存模式,也引起了广大娱乐节目忠实观众的担心和误解。

其实,“限娱令”只是人们对广电总局这一举措的一种戏称,广电总局此举并非限制娱乐,也不是要限制娱乐节目,而是要限制“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的电视节目。

关键词:“限娱令”;创新节目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3)02-0243-02一、“限娱”背景:经济效益驱使下媒体节目制作陷入“怪圈”从2002年下令停播全民热捧的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开始,广电总局曾多次进行“限娱”,如2006年下令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境外动画片,2007年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

但比之以往,广电总局此番的“限娱”举动力度格外大,不仅影响范围广,涉及节目类型多,而且各项条规格外具体严厉。

笔者以为,广电总局的这一限令与我国当前电视节目的发展状况离不开关系。

(一)当前电视媒体商业化倾向过重改革开放后,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传媒业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原本属于国家计划统管的电视媒体也开始步入“市场化时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台要靠自主经营来求得生存和发展,目前我国电视台的经营还比较单一,对广告的依赖度非常高,据《中国广播电视年鉴》的数据显示,广告收入平均占我国电视台总收入的84.8%[1]。

如何看待限娱令

如何看待限娱令

限娱令并非洪水猛兽朱翠英广电总局下发限娱令的态度是:凡是涉案、记录社会阴暗矛盾面的节目都要受到限制,同时鼓励制作和谐、健康、主旋律的节目。

对于“限娱令”,网上的声音并“不乐观”。

而笔者认为,“限娱令”绝非洪水猛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电视节目也一样。

不加管束地任其乱来,后果不堪设想。

比如严格禁止播出关于性生活、低俗广告的内容。

再比如那些以惊悚吸引眼球的整容节目,戏说历史、戏说红色经典的电视剧、荒诞的谍战剧等。

而今对于充斥着整个荧屏的娱乐节目,恶俗、山寨、雷人成了他们的代名词。

假若任那些雷人节目“娱乐”下去,结果必然是毁”人不倦。

“限娱令”的初衷是限制娱乐节目中无聊、低俗、有害的内容,而并不是要把娱乐节目一刀切。

该限的就必须限,不然娱乐节目也像毒品一样泛滥成灾,那时,何止是个“限”能解决的问题!娱乐节目不能太“愚乐”汤云明时下,电视娱乐节目的确太多太杂乱了,相亲、选秀、追星等节目到处是。

娱乐节目可以调节人的心情,减缓一些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对社会的进步、民众的思想,都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但目前的娱乐节目也太多太滥、以媚俗、无聊、搞笑等种种演艺来争抢观众眼球和提高收视。

从这点来说,限娱令也是一种无奈,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

我认为,如何促使省级卫视转型升级、提高节目质量,多出积极向上的精神作品才是正道。

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限娱令”初衷是好的,都是为了提高国民的素质,增强人民的意识。

应尊重观众的遥控器赵子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工作了一天,回到家中打开电视机,就是为了放松身心、消除疲惫从电视节目中得到充分的娱乐。

“限娱令”不尊重观众手中的遥控器,让观众失去观看更多娱乐节目的权利,是一厢情愿的事,的确有些不妥。

娱乐节目本来就是轻松的,不该赋予其他更多的意义。

“限娱令”的意义和价值,应该是基于满足广大观众需求和真正净化电视荧屏,而不是成为强势媒体搞垄断和竞争的工具。

观众作为电视台的消费主体,在这场限娱风波里没有任何机会提出自己的意见,要不要娱乐?要怎样的娱乐?我们不排斥“限娱令”,只希望发布“限娱令”时多听听观众的声音,不要过于武断,如果全部噤声,观众乏味不说,对少了对手的央视也不见得是好事。

“限娱令”的利与弊

“限娱令”的利与弊

“限娱令”的利与弊“限娱令”的利与弊限娱令产生的背景: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全会的绝大多数内容是文化,文化建设已经被提到了非常重要和突出的位置。

“限娱令”其实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应运而出。

首先,它限制的内容里面的确对于娱乐节目的整体能够起到一个有效的净化作用。

一是同类型的节目数量过多,模仿同行或者是境外媒体的诸如相亲类、选秀类、娱乐竞技类节目呈直线上升的态势,为了追求收视率,盲目扩张节目数量;二是娱乐节目的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当然有良性的,但是是很多是不良的娱乐内容,污染了娱乐空气;三是娱乐节目大多找不到一个思想主旨,都是为了收视和炒作随性而为,说难听的,就是电台娱乐成了金钱的奴隶,长此以往,毕将给人的心灵和文化氛围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由此看娱乐节目确实需要一定的强制性限制,不能任其随意发展。

其次它的良性作用表现在增加知识类、文化类、新闻类节目的播出。

这项规定似乎让“娱乐”习惯了的人们难以接受,但是从长远来看,娱乐节目的泛滥其实对于人的品位和思想境界影响极为不利。

而新闻类,知识类的节目虽然很多人不喜欢看,但确实是对人的整体影响有益的,毕竟人的脑子不能一直沉浸在娱乐中,甚至是污七八糟的娱乐节目中。

再次,此令对于过多的娱乐节目形成的不良社会氛围以及对于阴暗面的过度盲目引导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任何社会都有阴暗面,但如果人们过分关注社会阴暗面而忽略了良性的东西,人就会进入一种“心死”的悲哀。

哀莫大于心死,心死了,失去了追求与梦想,多了抱怨与懒散。

毕竟社会的进步,需要各界共同推动。

何况许多所谓的娱乐节目,也是黑幕重重,诸如虚假,诸如炒作等等。

还有一点很重要,由于娱乐节目的泛滥,太多人一夜成名的梦想膨胀,必将给整个社会造成必然的浮躁。

须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情都要一步一步做起,抬得高,代价重,摔下来,也会很疼。

“限娱令”能够有效地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控制。

个人认为“限娱令”除了上述利处之外,还有以下弊端。

如何理解限娱令和限真令

如何理解限娱令和限真令

如何理解限娱令和限真令
限娱令和限真令是公民参政议政禁令,它们是一种普遍合理的政治行为,它们是一种具有
一定法律效力的政治行为,以通过限制某些政治行为,保护政治利益、影响政策制定的灵
活运用的一种方式。

首先,限娱令是一种控制政治行为的手段,它是针对政治行为和行为作出限制,这样就可
以把政治行为限定在合乎常理的范围内,从而减少政治行为的损害性,维护政治发展的稳
定和公共利益的平衡。

其次,限真令是指针对替代性的政治行为,它是对投票和参加公共会议的行为作出的限制,从而有效地抑制低效的政治行为,保障政治发展的迅速、公共利益的稳定有保障。

最后,娱乐限制和真实限制也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们可以克服政治行为的恶性循环,减少政治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政治发展提供有效的约束。

总之,限娱令和限真令是一种有效的政治行为,可以有效的抑制娱乐活动和真实活动的滥用,从而保证政治发展的健康稳定,实现社会公正和友善的环境。

限娱令利大于弊正方四辩陈词

限娱令利大于弊正方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但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在辩论中所犯下的几点错误第一:概念不清将限娱等同于禁娱曲解了限娱令的概念第二:逻辑混乱我方从未认为限娱令没有弊端只是它对于电视节目的发展利端大于弊端第三:偏离辩题对方辩友只是一味强调限娱令的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而我们今天的辩题是限娱令对电视节目发展的利弊影响实在是牛头不对马嘴下面请允许我进一步总结陈述我方观点第一:限娱令通过对娱乐节目的播出量的限制有利于推动娱乐节目的优胜劣汰加强对娱乐节目的管理避免同类节目跟风抄袭、总量过多、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鼓励创新创优,为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节目服务通过精简娱乐节目从而为其他类型的电视节目提供发展空间促使其他电视节目竞争改善同时也能满足观众多样化的需求电视节目的整体水平提高能够更加完善地发挥出电视节目发挥其舆论监督、造文化共鸣、唤醒社会、传递价值观等社会功能第二:如今中国社会经济在快速发展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电视作为一种文化传播的窗口其本身具有不可忽视的示范作用一些节目为了在同种节目中争得关注不惜降低节目格调热衷于传播绯闻轶事甚至编造故事、假冒当事人有的节目传播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造成不良影响。

限娱令能够抑制当前卫视娱乐节目泛滥的现象能够促进上星卫视明确娱乐节目创办的方向,制作出雅俗共赏的娱乐节目,以便让电视荧屏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远离低俗庸俗媚俗,传播先进文化,应是上星卫视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娱乐节目泛滥是不争的事实过度娱乐化让社会意识面临被解构后的无序与失范让应有的社会良知及对人应有的尊重被弃之脑后在娱乐化的炒作中,隐私与个人的尊严成为收视效果的牺牲品,道德底线让位于经济利益。

更为严重的是让人们仅仅满足于娱乐需求,而对社会弱势、边缘人群缺乏关注,漠视他们的存在,忽视他们的需求。

让人们不再愿意思考关乎国家、民族及个人生命的深刻命题,也让人们的审美趣味一味奔向“娱乐化”的终极目标,人们从理想精神的高峰堕入世俗生活的享乐,蜕变为信奉及时行乐、物欲至上的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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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出台新政“限娱令”,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17∶00至22∶00黄金时段,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得超过三次。

这一政策被媒体提前曝光之后,迅速引起连锁反应,各大卫视见招拆招,在保持优势节目的同时,将旗下娱乐节目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和调整,这其中,原有节目的去娱乐化,新节目打擦边球等方法均是层出不穷。

各大卫视对该限令的出台心态不一,大致上可分为两大阵营。

其一是以湖南、浙江、上海等娱乐节目强势卫视,因为这些卫视目前在结构上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娱乐节目研发机制,而且目前正值年中旬,上半年研发的大批新节目都已经箭在弦上,有不得不发之势,不料却突遇如此政策壁垒,简直如鲠在喉分外难受;而其他地方卫视由于原本就不是走娱乐路子,自身的娱乐节目本来就不多也不强势,因此普遍对这一政策抱以支持的态度。

所谓的“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也不是限制娱乐节目,这个称呼并不是一个正确的词汇描述。

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的文件,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电视节目。

近年来,我国各地电视台为迎合时代潮流,走市场发展道路,不断增加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场次和时间。

这些娱乐类节目,一方面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电视台急于上节目,出现了一些节目质量上的问题,例如:某些电视台为迎合观众,聘请港台明星上节目,这些节目在内容上存在着一些严重问题,低俗,庸俗,甚至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都出现过;还有一些婚配类节目,为了追求节目的刺激性,虚假宣传,栏目组自编自演;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

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了观众的精神生活,都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和审美,严重影响了社会道德与社会规范的执行。

在文件中,涉及的电视台很多,涉及的电视节目更多。

从中央电视台到上星地方台,都存在着娱乐类节目上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广电总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凡是涉及的栏目,都要进行整改,这并不是针对哪个电视台,也不是针对哪个节目,而是对整个行业内作出规定。

政策出台的目的,是把社会效益与电视台利润平衡起来,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广电总局这一限令正式颁布之后,很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卫视排名大洗牌。

因为在原有的电视节目编排当中,强势卫视留给其他二线卫视的空间非常有限。

几乎所有的二线卫视,在推出自己的新节目时都会仔细地研究强势卫视节目的播出时间,虽然“快女”“达人秀”此类选秀节目因为广电总局早有规定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因而影响相对较小,但“要避开《快乐大本营》、要避开《天天向上》、要避开《非诚勿扰》”这是其他卫视在推出自己强势节目时都会首先考虑到的问题。

广东卫视总监张志斌表示:“限娱令下来之后,确实是广电总局给二三线卫视提供的一个机会。

但我觉得一线卫视本身的制作能力还是有优势的,他们凭借这一点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转型。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限娱令正式颁布,二线卫视们的节目编排也将产生针对性的变动,上述那些强势节目以外的时间段将成为他们集中火力、刺刀见红的新阵地,比如深圳卫视的《年代秀》、广东卫视的《财经郎眼》等等一批原本就口碑甚佳的节目都有可能将自己亮相的时机提前编辑本段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全文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播出比例。

《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据悉,从9月1日起,各频道已开始陆续推出思想道德建设栏目。

《意见》提出,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

每晚19:30-22:00,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上述类型节目总数不超过2档。

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天19:30-22:00播出的上述类型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

广电总局还将对类型相近的节目进行结构调控,防止节目类型过度同质化。

《意见》要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

《意见》还在强化监管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

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果断严肃处理;各播出机构要落实节目三审制度,严格节目把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的管理实行播出机构一把手责任制。

《意见》明确要求,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均须建立专门收听收看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重点跟踪检查广播电视过度娱乐化和低俗问题。

《意见》规定,凡在节目中出现政治导向、价值取向、格调基调等方面的问题,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该节目分别采取批评、责令整改、警告、调整播出时间以至停播等措施。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行业自律、支持社会监督、开展教育培训、表彰优秀节目、加强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出台理由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很是担忧,因此,要整治电视娱乐节目是肯定的。

广电总局针对的是上星卫视,并不包括央视和不上星的地方台,因央视三套是专门的综艺频道,所以播出娱乐节目是正常的。

但省级卫视要以新闻立台,娱乐节目过多,会影响新闻立台的原则业界影响广电总局这一限令正式颁布之后,很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卫视排名大洗牌。

因为在原有的电视节目编排当中,强势卫视留给其他二线卫视的空间非常有限。

几乎所有的二线卫视,在推出自己的新节目时都会仔细地研究强势卫视节目的播出时间,虽然“快女”“达人秀”此类选秀节目因为广电总局早有规定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因而影响相对较小,但“要避开《快乐大本营》、要避开《天天向上》、要避开《非诚勿扰》”这是其他卫视在推出自己强势节目时都会首先考虑到的问题。

广东卫视总监张志斌表示:“限娱令下来之后,确实是广电总局给二三线卫视提供的一个机会。

但我觉得一线卫视本身的制作能力还是有优势的,他们凭借这一点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转型。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限娱令正式颁布,二线卫视们的节目编排也将产生针对性的变动,上述那些强势节目以外的时间段将成为他们集中火力、刺刀见红的新阵地,比如深圳卫视的《年代秀》、广东卫视的《财经郎眼》等等一批原本就口碑甚佳的节目都有可能将自己亮相的时机提前应对方式针对限娱令的出台,各大卫视的反应也令人眼花缭乱。

以湖南卫视为例,一方面该频道显示出了高人一筹的预判力,早在一个月前就开始了部分强势节目的时段转移,比如将汪涵的《非常靠谱》调整到零点以后播出等等;另一方面,《给力星期天》、《舞动奇迹》之类的娱乐节目刚好踩点赶在限娱令前做完下线,更是疑似早已洞悉“会有事儿发生”,因为取而代之的纷纷是《帮助微力量》等社会公益类节目,在不声不响之间便已经完成了部分黄金时段去娱乐化的编排改造。

另外,由于《快乐大本营》和《天天向上》已经铁定要占据“播出三次娱乐节目”当中的两个席位,因此湖南卫视很有可能将一些现有的娱乐节目实行去娱乐化处理,比如《天天向上》虽然是娱乐的形式,但这个节目本身邀请的嘉宾就很草根化,涉及娱乐圈明星参与的环节比例并不多,也绝少谈及娱乐话题,因此具备这样的改造潜力,一旦这一节目“洗白”,则能够为其他娱乐节目赢得出头的空间。

比如“快乐女声”本周五上星播出,又将占据“三娱”当中的一个席位,其他娱乐节目如何在限令正式下达之后完成乾坤大挪移也好、完成娱乐大变身也好,都已经成了湖南卫视势在必行的举措。

除此之外,湖南卫视全新上档的《少年进化论》更是打起了令人瞠目结舌的擦边球,因为该档节目完全是一组情景剧的形式。

第一集虽有萧蔷这样的娱乐明星在其中卖力演出,但一集看下来,观众都觉得这一节目似综艺节目又非综艺节目,似电视剧又非电视剧。

历年概况广电总局的各种限令:2002年,全民热捧《流星花园》的时候,广电总局下令停播;2004年,广电总局规定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2006年3月,广电总局规定跨省赛事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年满18岁;2006年3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地方方言译制的境外广播电视节目;2006年8月,广电总局下令9月1日起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2007年1月,规定卫视黄金档只能播放主旋律影视作品;2007年8月15日,广电总局下发通报,要求立即停播《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2007年8月23日,广电总局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2007年9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职责任务:(一)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严格禁止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低俗、下流和涉及性生活、性药功能内容的节目-各种禁令不胜枚举,2011年除了口头传说的限娱令,还有谍战剧播出的要求。

否认封杀没有新令2011年9月14日,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被问及近期传闻的台湾地区艺人到大陆发展或上电视节目可能将遭“封杀”的消息时,才首度给出一个较为官方的回应:“这可能是一个误传。

非常理解艺人的关切,经过我们向有关主管部门的了解,目前台湾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有关规定,没有新的变化,还是原来的规定。

”而记者了解到,因为多年前的的规定在近来荧屏有疯狂“违规”的现象,因此广电总局不得不口头下令重申规定,对各地方卫视予以提醒。

旧规细则“确实之前是有过详细严格的规定的,对于港台艺人上内地综艺节目、选秀节目等都有详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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