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房、药库等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岗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整齐、有效的陈列和储存。
第五条本单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药品陈列管理第六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使用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合理布置,为药品的取用提供便利,避免药品混淆和错取。
第七条药品的陈列货架应保持整洁干净,无积尘、虫害等污染,不得有异味、异质物或渗漏。
第八条药品陈列货架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九条药品的陈列应注意避光、防潮、防潮湿、防霉变,并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条药品陈列柜门应有保密措施并加锁,不得随意开启或私自调整。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场所应满足相关的卫生、通风、光线等要求,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整洁、温度适宜,不得存在有害气体和异味。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潮湿、防霉变等措施,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设备、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和运转。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求对药品的有效期、外观、颜色、味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有过期、变质、破裂、漏液、霉变等情况应予以淘汰或报废。
第十八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注重药品的储存方式、环境控制、避光、防潮湿、定期检查等措施。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是医院或药店等药品管理单位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管理措施。
该制度的目的是合理储存药品,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避免药品受潮、变质、失效等问题。
下面将从储存环境、储存方式、药品分类和药品养护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首先,储存环境是药品储存养护的基础。
药品存放的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潮、防虫、防尘。
建议设置专门的药房或储藏室,要求房间墙面、地面、天花板要平整,易于清洁,不得存在霉菌、蟑螂等污染源。
室内应配备恒温恒湿设备,以保持药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
此外,还应设置防火、防盗、防爆、防静电等设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药品的分类管理是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例如按照药品剂型、药理作用、用途、主治疾病等分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在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药品进行定期清点盘存,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受潮、变质、失效等情况,及时报废过期药品,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最后,药品的养护管理是药品储存养护制度的核心。
养护管理主要包括定期检查、定期清洁、定期消毒和定期维护等措施。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包括药品存放位置、药品容器封装情况、防潮、防尘措施是否到位等。
定期清洁药品存储环境,保持环境的清洁卫生,以防止药品受污染。
定期消毒药品存储设施和工具,杀灭可能存在的细菌和病毒,确保药品的无菌性。
定期维护恒温恒湿设备,以保证储存环境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药品储存养护制度是医院或药店等药品管理单位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储存环境、储存方式、药品分类和药品养护等措施,能够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降低患者用药风险,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六篇)

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
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
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
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
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
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____%—____%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为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1、室内温湿度在每日规定的时间段上、下午二次监测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质量。
2、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和防火工作,保证药品安全。
3、搬运和码放药品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严禁倒置,怕压药品应控制码放高度。
4、药品码放应有一定距离。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5、不同药品按照药理分类、药物剂型分类摆放。
摆放时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能相互影响或易串味药品分开。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置于保险柜贮存。
7、第二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高危药品(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等),按照贮藏要求分别集中放置。
8、药品货架标签字迹清晰,标示清楚,放置正确;按药品管理要求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
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
9、同一药品按批号摆放,实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管理原则。
10、药品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药架保持清洁卫生。
11、药房药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重点品种每月一次养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
12、药品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药品不宜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关闭药品帐页,下架停售。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全过程。
3. 责任: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并执行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储存环境:储藏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设有恒温、恒湿设备。
室内温度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
距地面30cm以上的药品要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发生潮湿现象。
储藏室的门窗应保持密闭。
5. 储藏原则:按类别、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有序排列。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以防相互干扰。
同一类别的药品按照不同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排列。
特殊的储存要求(如保鲜、防潮)的药品应按要求执行。
6. 入库管理:药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登记表。
要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严禁将过期、破损或未经检验的药品入库。
7. 出库管理:药品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并经过审批人员签字确认。
出库人员必须按规定数量发放,并记录相关信息。
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出库。
8. 盘点管理:医院药剂科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盘点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淘汰过期药品,并填写淘汰记录。
9. 故障处理:如发现储存环境出现故障,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0. 培训与考核:医院药剂科对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工作效果。
11. 外包管理:如医院药剂科决定将储存养护工作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人员,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12. 文件管理:医院药剂科应建立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储存养护工作的各项记录、文件和报告的保存和归档。
该制度是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药品贮存与养护制度

药品贮存与养护制度一、药品贮存1.药品存放环境:药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贮存环境标准。
贮存药品的房间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并且要定期检查维护。
药品存在室内温度要在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得高于65%。
要定期对存放药品的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环境符合规定。
2.药品分类贮存:根据药品的特性、用途和贮存要求,进行合理分类贮存。
化学性质不同的药品应分开贮存,防止相互作用、交叉感染和变质等情况发生。
对于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要有专门的贮存区域并严格控制。
3.药品包装:药品在贮存过程中必须保持原有的包装完好,防止外界气体、湿度和细菌等进入药品。
同时要避免药品包装与药物发生反应,影响药品质量。
4.药品存储记录:要建立药品存储记录,记录每个药品的名称、规格、进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进行监管和追溯。
同时要做好库存管理,及时更新药品的进货和出货情况,以免过期或断货。
二、药品养护1.药品养护规范: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药品养护规范进行操作,包括药品的采购、清点、验收、储存、标识、定期检查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处理:对于过期、变质、损坏或无法使用的药品,要及时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或销售。
同时要加强对药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3.药品养护人员培训:对从事药品贮存与养护工作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其了解贮存与养护的操作规程和知识要点,并且能够正确使用相应的设备和器材。
4.药品养护记录:对药品的养护工作要建立记录,监控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养护记录中要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养护日期等信息。
5.养护设备和器材:药品贮存与养护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设备和器材,如温湿度记录仪、干燥剂、防潮柜等。
要对这些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药品贮存与养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保证患者用药的有效性。
卫生机构和药店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管理,贯彻好贮存与养护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控,避免因药品贮存与养护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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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养护制度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1、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2、应按照仓储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3、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仓库。
常温库温度在0-30 C之间,阴凉库温度W 20 C ,冷库温度在2-10 C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 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4、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库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消杀品、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中药饮片要分别存放;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5、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6、根据季节、气侯变化,做好库房温湿管理工作。
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记录”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应实行分区管理。
分为待验品区;退货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并标志明显。
8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
9、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发现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
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8 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并作好催销记录。
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陈列和库存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小组处理。
12、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确保帐、票、货相符。
13、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为规范仓储药品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1 、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养护知识。
2、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4 、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5 、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药库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药房按月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
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7、对效期不足8 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8、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9、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悬挂明显标志,通知质量管理小组及时进行复查处理。
10 、定期汇总、分析和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