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学目标的表述
教学目标表述(综合版)

1.知识和技能目标,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描述,即学生通过学习所要达到的结果,又叫结果性目标。
这种目标一般有三个层次的要求:学懂、学会、能应用。
2.过程与方法目标,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如何获取知识和技能的程序和具体做法,是过程中的目标,又叫程序性目标。
这种目标强调三个过程:做中学、学中做、反思。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是学生对过程或结果的体验后的倾向和感受,是对学习过程和结果的主观经验,又叫体验性目标。
他的层次有认同、体会、内化三个层次。
知识技能目标(1)(学生)能够根据简单体模型正确绘制三视图。
主体条件标准行为动词教学内容行为(2)(学生)能用万用表正确判断安装的线路是否正确。
主体条件标准行为动词教学内容行为(1)(学生)分小组讨论,合作探究,正确理解海燕的象征意义.主体过程与方法标准行为动词教学内容(2)(学生)联系自己及同学的学习实际,深入理解、感悟主体过程与方法标准行为动词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所需的条件。
教学内容(3)(学生)通过个别朗读、分组朗读等方式,主体过程与方法标准体会本文白描和拟人手法的运用以及比喻句的表达效果,行为动词教学内容把握形象生动的写景技巧。
行为动词教学内容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学生)亲历设计和制作的过程,体验成功的快乐。
主体行为动词教学内容行为动词情感行为行为(2)(学生)体味文章所表现出的浓浓的父子情谊。
主体行为动词情感行为(3)(学生)体会加工方法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养成严谨认真的工作习惯。
主体行为动词教学内容行为动词态度行为行为如:“通过实训,使学生掌握检测电容器的方法。
”这样的目标表述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是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二是行为动词和行为条件模糊;三是行为结果不确切。
如果改为:“通过实训,能识别不同类型的电容器,会使用万用表判断电容器有好坏。
”就符合要求了。
三、教育目标表述的要求1、准确性准确性是指行为动词的使用,行为条件的交待和表现程度的定位,要符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某一学段的目标,符合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不拔高,不降低要求。
一个好的教学目标应该如何表述

一个好的教学目标应该如何表述了解了如何确定教学目标之后,我们再来谈谈怎样陈述目标才是规范的。
确实,目标陈述的规范至今也没有公认的、统一的标准,但是它必须符合一些要求:第一,目标指向是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的结果,因此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第二,目标的陈述主要是为了便于后续的评价行为,因此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辞,否则无法规定教学的正确方向;第三,有时单靠行为动词无法将目标清晰地表达出来,因此需要一些附加的限制条件,如学习情景、工具、时间、空间等的规定;第四,目标指向全体学生而不是个体学生,同时也是为了便于评价,因此目标的表现程度总是最低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它只是说明目标所指向的这一群学生最起码达到的标准,它不代表所有学生真正获得的真实的教育结果,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部分。
具体地说,行为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
如“在3分钟内(条件),学生(主体)能算出(行为动词)至少20道题(表现程度)”。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可以省略行为主体或(和)行为条件,但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
行为主体。
教学目标是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有没有达到的依据,而不是评价教师有没有完成某一项工作的依据。
因此,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陈述行为结果的典型特征,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能以教师为目标的行为主体。
这与原先“教学大纲”的陈述方式是不同的,以往我们习惯采用“使学生……”、“提高学生……”、“培养学生……”等方式都是不符合陈述要求的。
尽管有时行为主体“学生”两字没有出现,但也必须是隐含着的。
行为动词。
为了便于教学后的评价,行为动词就应该避免运用一些笼统、模糊的术语。
教学目标的正确表述ppt课件

教
二:教学目标的功能
学
目
三:教学目标中包含的理念
标
的
正
四:各水平目标对应的“行为动词”
确
表
五:教学目标的表述
述
六:提高教学目标设计的有效性
七:谈阅读教学目标的设计与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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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标的定义
教学目标是预期的教师指导下学生学习活动的结果或所要达 到的标准。
二:教学目标的功能
一是导学——确定教学范围,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 以及学生的原有学习基础等,引导学生自主,积极地参与到 教学过程中; 二是导教——确定教师将采取的教学步骤,教学环节以及每 个步骤或环节将采取的教学活动,指导教师有条理地去完成 教学计划或任务; 三是导测量——明确学生要达到的学习要求或水平,为教师 本人及教育监督者提供检测的标准和依据。
技能
独立操作水平: 独立完成操作; 进行调整与改进;
完成、表现、制定、解 决、拟定、安装、绘制、 测量、尝试、试验等。
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
迁移水平: 在 理解新同的一情技境能下在运不用同已情有境技中能的;适用性等。联 举系一、反转三换、、触灵类活旁运通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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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验性目标的行为动词 所谓体验性目标,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情绪体验应达成的标准。
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
举例、列举、复述、描述、识别、
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
再认等
理解水平: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 解释、说明、阐明、比较、分类、 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 归纳、概述、概括、判断、区别、 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如说出、 提供、把……转换、猜测、预测、估 知 背诵、辨认、回忆、选出、举例、列举、计、推断、检索、收集、整理等 识 复述、描述、识别、再认等息等。
教学目标的表述原则

教学目标的表述原则(1)主语应是学生。
不能写成“使学生……”、“培养学生的……”(2)加强逻辑性,各条目标之间不能重复、交叉。
(3)不能把教学目标混同于教学过程或教学策略。
如:“初读课文”,“了解课文大意”,“感知课文内容”、“通过朗读和讨论”等字样,就不宜写在目标里。
(4)恰当选择目标的行为动词。
如“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理解”本文的主题。
(5)注意兼顾“三维目标”,尤其是对“情感态度”和“方法”目标的单独表述,可以提醒老师们屏弃“知识点本位”的教学思想,思考这节课要教学生什么具体方法、渗透什么情感态度。
关于三维目标的理解和操作,我们将在下节展开说明。
(6)目标应该可观察、可操作。
行为主义的教学目标论,认为一条目标应该包括四个要素(对象、行为、条件、程度),例如:复述课文内容,学生的口述要具体涉及事情的时间、经过、结果。
条件对象行为程度老师们平时写教案,不必这么烦琐,但也一定要考虑目标的具体、可观测。
比如“理解课文的主旨”,什么是理解?理解到什么程度?如何判断学生是否理解了?因此,我们可补充一句:“理解文章主旨,为这种思想举出生活实例”。
比如《风筝》(鲁迅)一文要理解“专制文化”,可让学生列举自己生活中看到的专制现象。
当然,教学目标有两类:行为的、体验的,不是所有的目标都可以行为化、外显化。
但是从目前教师表述教学目标的普遍问题来看,我们还是要提倡加强目标的可观察、可操作。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怎样把握教学重点、难点?许多老师的教案中,所谓的“重点”、“难点”,只不过是从教学目标中摘出一条做“重点”,再摘一条做“难点”,而“教学过程”的设计中又没有真正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致使“重难点”形同虚设。
表述教学目标时一般要包含以下四个要素

表述教学目标时一般要包含以下四个要素-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表述教学目标时一般要包含以下四个要素: 1. 行为主体教学目标表述的应该是学生的行为,因此行为主体是学生。
在实际的目标表述中,行为主体可以省略,但是从逻辑上去判断主体应该是学生。
例如,“能够独立复述课文”,这个目标的逻辑主语是学生,也就是“学生能够独立复述课文”,而不应采用“使学生”、“教会学生”、“培养学生”等用语。
2. 行为动词具体教学目标应采用可操作、可测评的行为动词来描述,如“认出”、“说出”、“背诵”、“辨认”、“描述”、“解释”、“说明”、“拒绝”等词,使其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
3. 行为条件教学目标需要在表述中指明行为的条件,即影响行为表现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等,如“根据地图”、“不靠帮助或参考书”、“在十分钟内”、“利用网络环境”等。
对条件的表述包括四种主要类型,即允许或不允许使用参考资料或辅助手段、是否提供信息或提示、时间的限制、行为完成的情境。
4. 表现程度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
例如,“既提供的一道应用题,学生至少能写出三种解题方案”,“通过这一堂课的学习,学生至少能记住四个单词”等。
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标水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
三维目标不是三个目标,为了操作上的方便起见,而把一个问题分解成三个方面。
在课堂教学中,不能完成了一维目标再落实另一维目标,它们犹如鱼水一样,和谐地和合在—起的,落实目标的过程是同时进行的。
对其理解,可以准确表述为“在过程中掌握方法,获取知识,形成能力,培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过程与方法”是指为了实现在“知识与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教学目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所采用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
“过程”是指让学生经历知识与技能的形成过程,在体验、活动、探究中进行学习;“方法”是掌握各类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方式与策略,学会学习,学会反思,学会创新,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监控(元认知)。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主要有三种:(1)认知观的表述方法。
用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
扼要地表述,便于会意和交流。
但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
这是我国教师常用的一种表述方法,往往使用只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含糊动词,如“懂得、理解、掌握、领会、欣赏”等等。
它有利于扼要地表述教学的意图,便于会意和交流,而且情感、态度等方面的目标只能以内部心理过程的概括性的方法加以表述。
但是它缺乏质与量的规定性,容易引起含糊和混乱的认识。
(2)行为观的表述方法。
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确切地描述。
“ABCD”模式为例。
A.教学对象(audience),行为目标描述的是学生的行为它强调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确切地描述教学目标。
这类方法又有不同的操作模式,下面以“ABCD”模式为例加以说明。
该方法认为明确的行为目标主要包含四个要素:A.教学对象(audience),是指学习者,即行为的主体,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而不是教师的行为。
规范的行为目标的开头应是“学生应该……”,书写时可以省略,但目标必须是针对特定的学习者而提出的。
B.行为(behaviour),指学生达到教学目标时应能完成的行为,它是目标中最基本的成分。
行为应该用明确的行为动词来描述,例如:对学习新教材的描述一般使用“学习……初步掌握……建立……概念”。
这里的“学习”、“初步掌握”的涵义是指学生基本完成了对技术学习的泛化期的过渡。
对复习旧教材的描述一般使用“复习……改进……提高……进一步提高”。
这里的“复习”、“改进”的基本涵义是指学生初步完成了技术学习的分化期的过渡。
“提高”、“进一步提高”的基本涵义是指学生基本完成了对技术学习向熟练掌握的过渡。
对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和提高身体机能方面的描述一般使用“发展……增强……提高……促进……”。
对思想品德方面的描述一般使用“培养……加强……发扬……调动……”。
C.条件(conditions),指学生行为发生的条件,即评定学习结果的约束因素(包括环境、人、设备、信息、时间、问题明确性等因素)。
课堂教学目标规范表述的三种方法

课堂教学目标规范表述的三种方法:(一)行为性目标表述方法(学习者+行为+条件+程度)行为目标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行为的形式陈述的课堂教学目标,它指明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身上所发生的行为变化。
这种目标指向具有精确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的特点,适合于知识、技能领域目标的表述。
1.学习者――(1)错误的行为目标表述:如“为学生……”“使学生……”“让学生……”“提高学生……”“培养学生……”等描述。
(2)规范的行为目标表述:如,“学生……”,用“能认读……”“能背诵……”“能解释……”“能写出……”“仿照……对……写一段话”“对……作出评价”“根据……对……进行分析”等描述。
2.行为――(1)它要表明学生通过学习之后能够达到什么,是目标表述句中的谓语和宾语。
这是目标表述句中最基本的成分,不能省略。
教学具体目标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以增强所设计教学目标的可观察性和可测性。
(2)不当的行为“动词”使用,如,“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几个笼统、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难以检验。
(3)规范的行为“动词”使用,如,“认读”“背诵”“说出”“描述”“解释”“说明”“分析”“评价”“模仿”“参与”“讨论”“交流”“认同”“拒绝”等,能直接反映学生活动的行为动词,则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
3.条件――是指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学生在什么情况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是目标表述句中的状语。
例如:“借助工具书,……”“仔细阅读下列语段,归纳……”“用所给的材料探究……”“通过小组合作讨论,制定……”“在网上搜集资料,体验……”等。
4.程度――是指教学目标设计中学生应当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平,用来评价学生课堂学习结果的达成度。
如,“写一段不少于200字的感悟”“分析归纳出5个要点”“能准确地说出……”“会具体地写出……”“客观正确地评价……”等表述中的状语和补语部分。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式

教学目标的表述方式
1、知识与技能目标的基本格式是:
(学生能)了解××艺术语言和特点(知识);用××材料、××方法做(画、设计、制作等)出××作业(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化环境与生活)。
2、过程与方法目标的表述其基本格式是:
方法:(学生)以××、××(学习、操作、创作、合作、研究等方法),完成××(学习任务);
过程:×××――×××――×××――×××(学习活动)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基本格式是:
情感:(学生能)体验××艺术活动的乐趣;体会表现对象之美;表达对表现对象的热爱之情;
态度:(学生能)形成××学习、工作或生活等态度;
价值观:(学生能)了解××艺术的实用价值或社会价值,及其所体现的某种深层的人文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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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学目标的表述
教学目标指学生通过教学后应该达到的行为状态。
教学目标包括两类,一是结果性目标——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如:“学会8个生字,重点学写‘绕’、‘朝’”;“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
二是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和表现等,如:“朗读自己喜欢的句子,摘抄优美的词语、句子”“用不同的句式表达对春天的喜爱之情,体会不同句式的表达作用”。
教学目标的表述,一般包括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
如:
学生能在5分钟内,朗读完课文,做到正确、流利。
主体条件动词程度
规范的教学目标的表述,必须具有准确性、全面性、主体性和可测性。
1、准确性
准确性是指行为动词的使用,行为条件的交待和表现程度的定位,要符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某一学段的目标,符合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不拔高,不降低要求。
这个要求是规范教学目标的前提。
2、全面性
《课标》把教学目标分为三个纬度:“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因此,语文教学目标应该包括这几个方面,缺一不可。
3、主体性
因为教学目标指的是学生的学习结果,不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什么、怎么做,行为主体应该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由于表述目标的句子的主语是学生,“学生”二字可以不出现。
4、可测性
可测性是指目标表述明确、具体,不笼统、模糊,具有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教师自己或他人能够依据目标去观察和检测学生的行为状态,对教与学两个方面做出合理的评价。
下面对一个存在问题的教学目标按以上所讲的四点要求来进行分析,并提出表述目标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病例:
课题:《浅水洼里的小鱼》(国标教材人教版二年级上册第28课)
教学目标: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唤醒并坚定学生关心、帮助弱者的信念;在学习中让学生体验合作的快乐。
2学习并掌握本课的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并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对照上述四点表述教学目标的要求,可以看出这个教学目标的表述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理解课文内容”“掌握本课的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的表述不准确。
1要求对课文内容达到“理解”,对于二年级学生是不妥当的。
因为《课标》中第一学段的阶段目标没有提到这样的程度。
2课文中的生字一二年级应“多认少写”,不是全部生字都要求“学会”“掌握”。
3《课标》中第一学段的阶段目标明确指出“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语的意思”,要求“理解”显然拔高了。
2、目标的内容只包括“知识和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两个方面,没有对“过程和方法”方面提出目标。
3、行为主体的表述混乱。
“能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学习并掌握本课的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并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的主语是“学生”。
“唤醒并坚定学生关心、帮助弱者的信念;在学习中让学生体验合作的快乐”的主语是“教师”。
4、目标不可测量、不可评价、不具体明确。
1“唤醒并坚定学生关心、帮助弱者的信念”,不仅行为主体不正确,而且无法评价“唤醒和坚定”。
2“在学习中让学生体验合作的快乐”是错误的表述,“体验”“快乐”根本无法去观察;“在学习中”是一种行为“进行态”,不是目标表述的要素,
纯属废话。
3“本课的生字新词”“生字组成的词语”没有明确指出是那些,对象模糊、表现程度没有规定。
4“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因为单靠一堂课的学习是不可能“养成”习惯的。
另外,这个目标的表述还存在条理混乱不清,有语病等问题。
除了上面讲到的外,在表述教学目标时,教师们还要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1、必要时,要写出达成目标的行为条件(不是每个教学目标都要有它)。
如,“允许查字典”,“在课文中用线划出……”,“在5分钟内能默读完……”“在交流讨论时,敢于发表自己对……的见解”等。
2、一定要有具体的表现程度——一堂课后学生应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或学习水平。
可以从行为动词上体现程度,该“学会”的就不能写成“运用”。
也可以把表现程度描述出来,如,“至少会用……造三个句子”,“80%学生能当堂背诵全文”等。
3、表述的条理要清晰,可以按“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次序逐条表述,也可以表现程度的高低依次表述。
4、作为语文教师,不要在表述目标的句子中出现错别字和病句等。
规范地表述教学目标,是教师的一项教学基本功,它反映了教师的教学观念和对《课标》的理解情况,容不得忽视,必须引起广大语文教师的高度重视。
衷心希望在新课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教学目标的表述日臻规范。
教学目标的准确,在于用可以观察或测量的行为动词来描述教学目标,这个动词必须指出一个动作,应避免使用诸如“了解”、“掌握”、“熟练掌握”等词,因为这样的词缺乏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
较为适应的词如“写出”、“列举”、“比较”、“分类”、“从几个项目中选出”等。
【案例描述】
《浅水洼里的小鱼》教学目标:
①能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唤醒并坚定学生关心、帮助弱者的信念;在学习中让学生体验合作的快乐。
②学习并掌握本课的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并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解析与对策】
我们通过观察可以看出,这个教学目标的设计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理解课文内容”“掌握本课的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的表述不准确。
①要求对课文内容达到“理解”,对于二年级学生是不妥当的。
因为《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学段的阶段目标没有提到这样的程度。
②课文中的生字一二年级应“多认少写”,不是全部生字都要求“学会”“掌握”。
③《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学段的阶段目标明确指出“结合上下文和生活实际了解课文中词语的意思”,要求“理解”显然拔高了。
2.目标的内容只包括“知识和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两个方面,没有对“过程和方法”方面提出目标。
3.行为主体的混乱。
“能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学习并掌握本课的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并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的主语是“学生”。
“唤醒并坚定学生关心、帮助弱者的信念;在学习中让学生体验合作的快乐”的主语是“教师”。
4.目标含糊不清。
①“唤醒并坚定学生关心、帮助弱者的信念”,不仅行为主体不正确,而且无法评价“唤醒和坚定”。
②“在学习中让学生体验合作的快乐”是错误的表述,“体验”“快乐”根本无法去观察;“在学习中”是一种行为“进行态”,不是目标表述的要素,纯属废话。
③“本课的生字新词”“生字组成的词语”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些,对象模糊、表现程度没有规定。
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因为单靠一堂课的学习是不可能“养成”习惯的。
5.这个目标的设计还存在条理混乱不清,有语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