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 张照阳 郭继远
(中国地质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4)
摘 要 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我国城市已全面进入社区时代。城市社区的发展,直接制约着城市的进
程和社会的进步。本文通过对我国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全面分析,探讨了政府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基层社会实行以“单位制”为主、以“街居 制”为辅的管理体制。但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单位制逐渐打 破,单位管理模式退出社会舞台;街居制也由于基层社会的巨大 变化,出现了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城市基层社会迫切需 要一种新的组织形态和管理体制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 题,承担起重新整合社会的功能。社区制的出现是一种必然要求, 它改变了传统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城市社会发 展起着关键的组织保障作用。但由于社区建设中存在严重的角 色缺位,城市社区在发育中也面临着诸多现实难题,影响了社区 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政府行政方式单一
社区治理就是指对社区合作网络的管理。社区治理强调: 1. 政府不是社区治理的唯一主体,政府、企业、社区部门和居民都是 社区治理的主体, 特别是社区部门在众多社区事务领域中发挥着 重要的作用; 2. 政府与其他社区治理主体间是合作伙伴关系而非 管制与被管制关系;3.社区民主参与,即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社区的 发展计划,参与解决社区内的公共事务;4.社区治理工具多元化。 社区治理理论综合考虑了社区建设中政府层面与非政府层面的 作用, 对当前社区的环境变迁及未来发展趋势——社区自治—— 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该理论强调多主体的参与, 但是没能解决 各治理主体间职责界限模糊的问题, 其结果可能导致责任性问题 即责任认定的困难, 各主体相互推诿、转嫁责任, 最终导致合作的 不可能。因而,就政府而言,如何在这样的多中心公共行动体系和 合作网络中明确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充当什么角色,是社区治理 过程中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摘要]如何构建适应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需要的和谐社区治理新模式,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主体,如何确定其职责、明确其应扮演的角色,是一个现实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政府成为社区治理关键因素的客观原因、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出发,通过克服自身的越位与缺位,如何正确归位,使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真正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和谐治理。
[关键词]社区;社区治理;政府角色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
社区治理是指以社区地域为基础,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体现为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追求以居民自治为主的治理模式,然而在我国现在所处的形式下,我们仍应倡导以政府主导为主,居民自治为辅的治理模式逐渐向自治的模式转变。
对此,本文从分析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人手,阐述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客观原因,在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角色,并对构建和谐社区治理模式提出前景性选择。
一、政府在和谐社区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客观原因治理理论强调治理的多中心,除了政府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
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决定了政府应成为各治理主体中的关键因素,发挥其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外在因素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远中国有几千年的集权传统,在以往的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一直处于权利的中心,国家控制社会是天经地义的。
建国后,我国确立了以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一元从属为核心的计划体制,公民和社会失去了自身独立行为的领域。
当前我国政府仍然充当着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在实践中造成了政企不分、忽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发展失衡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社会采取集中化的管理体制。
这种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使社会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影响社会协调、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浅议社区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浅谈社区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行政管理08秋行管本王亚楠所谓社区管理,主要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在我国,社区管理的概念是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
现代城市履行社区管理职能是其重要功能,而社区管理职能主要是由居委会承担和完成的。
一、绪论“社区”这个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来的。
他在1887 年出版了《社区与社会》一书,指在于前工业社会的、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共同体。
现在人们所说的“社区”通常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
我国的社区建设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开展起来的,这一背景就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对重铸新型社区结构,加强社区管理有着迫切的需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社区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并没有经过西方国家社区那样的长期的自然形成过程,而是由政府自上而下地倡导、推动形成的。
因此,社区的构成要素未能得到充分的发育,本应成为社区管理中最重要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也就在量与质上都显得与社区管理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这使得我国的社区管理一开始就离不开政府的主导。
社区管理是国家与社会的接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城市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它与政府的关系是血肉相连、鱼水不可分的。
现在,基层的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越来越多,这是社会有活力的表现。
社区管理已形成城市基层的社会共同体,在计划体制下的居民委员会,没有什么活力和凝聚力。
工作对象除了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外,就是没有单位的居民,功能非常单薄。
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后的现代社区则不同了,除了原有的工作对象外,单位人逐渐演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流动人口已开始进入社区,总量大大增加。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摘要]如何构建适应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需要的和谐社区治理新模式,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政府作为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主体,如何确定其职责、明确其应扮演的角色,是一个现实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政府成为社区治理关键因素的客观原因、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出发,通过克服自身的越位与缺位,如何正确归位,使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真正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和谐治理。
[关键词]社区;社区治理;政府角色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
社区治理是指以社区地域为基础,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它体现为社区范围内的不同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追求以居民自治为主的治理模式,然而在我国现在所处的形式下,我们仍应倡导以政府主导为主,居民自治为辅的治理模式逐渐向自治的模式转变。
对此,本文从分析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人手,阐述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客观原因,在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角色,并对构建和谐社区治理模式提出前景性选择。
一、政府在和谐社区治理中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客观原因治理理论强调治理的多中心,除了政府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
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决定了政府应成为各治理主体中的关键因素,发挥其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外在因素1、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远中国有几千年的集权传统,在以往的政治体系中,中央政府一直处于权利的中心,国家控制社会是天经地义的。
建国后,我国确立了以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一元从属为核心的计划体制,公民和社会失去了自身独立行为的领域。
当前我国政府仍然充当着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在实践中造成了政企不分、忽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发展失衡等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社会采取集中化的管理体制。
这种政府与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使社会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影响社会协调、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定位

府 不 能像 计 划 经 济 时 代 那 样 大 包 大 揽 ,我 们 要 构 建 “ 限 政 有 府 ” 、 “ 务 政府 ” ,调 整政 府 社会 管 理 方 向 ,把 改善 民生放 服 在 第 一位 ,树 立 以人 为 本 的服 务 理念 。 最 后 ,要 突 出政 府 的 主 导 作 用 。社 会 管理 是 以公 共服 务 为基 础 和 前提 条 件 的 ,只 有社 会 管 理而 没 有 公共 服 务 ,不符 合现 代 社 会 的发 展 方 向 ;只 有公 共 服 务而 没 有 社会 管 理 。政 府 也提 供 不 了优 质 的 公 共服 务 。政 府 只 有创 新 公 共服 务 体 制 ,改 善公 共 服 务 方式 ,加 强公 共设 施 建 设 , 才谈 得 上 在 服 务 基 础 上 的社 会 管 理 ,没 有 社 会 公 共 服 务 , 就 没有 社会 管理 。
角色定位 ,如何调整政府 的社会职能 ,如何提高政府的社会治
理 能 力 ,是 当前我 国政 府必 须要解 决 的难题 。
角色 定位 :政府 加 强社会 管理 创新 的现 实呼 唤
在 社 会 学 中 ,角色 是 对群 体 或 社 会 中具 有 某一 特 定 身份 的 人 的行 为 期待 。那 么 政府 的社会 管 理 角 色指 的就 是政 府 在社 会 管 理 中的权 利义 务 以 及行 为模 式 。也 就 是说 ,政 府应 该 以何 种 行 为模 式 去实现 社 会管理 。 在 改革 开 放 之前 , 中国长 期 实 行 的是 计 划 经济 体 制 ,因此 就 形 成 了 高 度集 权 的 政府 ,也 就是 所 谓 的 “ 能 国 家 ”。 这个 全
角 色失调 :政 府在 社会 管理创 新 中必须解 决 的问题
论城市社区管理中政府功能定位

本来 应该投到社 区管理 的一些 资金投 人到其 他能给带来 效益 的地方 , 这就造成 了社 区管理 资金短 缺 , 为社 区的发 展带来 了很大不便 。另外 , 政府在社区管理 的宣传上也非
一
位” 主要 表 现 在 以 下两 个 方 面 :
1 . 行政因素 占主导地位 , 使社区 自身 组织团体难 以发
挥有效作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 城市化 的进程大大加 快, 城市 的功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 。但是 , 与此不能 相适应 的是 , 国陈腐 的政府社 区管理模式 , 我 给社区建设
盾, 保证各种群 体利益 的最 大化 , 实现社 区内各种组 织 并 之问跨行业 、 跨地区的联系 。
二 、 府 在 社 区 管理 中存 在 的 问 题 政
常少 。社 区建设应该是社区成员 自己管理 自己 , 政府起推
动 和 引 导 作用 。
( 政府职能的“ 一) 越位 ” 。政 府职能的越位 , 用一句 通 俗 的话讲 , 就是 “ 伸 的太长 , 手” 超越了本来 的职责和权限 。 我们在强调重视政 府在社区管理 中的引导作用的同时 , 并
工作都得 围绕经济建设 进行 。搞社 区建设 也不例外 , 认为
搞社 区建设首先得搞好社区的经济建设 , 没有繁荣 的区街
群众 中留下了一些不 良的印象 。具体来 说 , 政府职 能“ 越
【 作者简介 】 吴小娜 (9 8 )女 , 17一 , 河南南 阳人, 河南警察学院教师 , 硕士研究生。
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组织与职责

(三)街道办事处指导居委会开展社区服 务
通过对社区居委会的人事干预达到指导社区服 务的作用。 社区居委会随时由居民选举产生,但在实际运 行过程中,受街道办事处的影响颇大。因此,很 自然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方面往往也受到 街道办事处的直接影响。 社区居委会财权受到街道办的控制。社区居委会 往往缺少独立的财政权力,因此在开展社区服务 方面,也往往受制于街道办。
(二)社区服务的人群随着社区建设发展 的推进,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 服务的事项和范围在迅速扩大,主要服务 对象和内容如下:
第一类是老年人、贫困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群等特殊人 群。除了常态的服务外,还需要对这些人群提供有针对性 的帮扶服务。 第二类是流动人员。流动人员在城市社区中的比例逐年 增大。必须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力量来满足社区流 动人员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并规范管理。 例如对出租屋的管理,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就业管理等服 务。 第三类是由“单位人”转换而来的“社会人”。我国经 济发展和企业改革产生了大量“社会人”。对这些人的社 会管理和许多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等也都逐步由单位转向 社区。这些问题依法、合理的解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坚 实基础。
(二)改革开放后
1980年,全国人大重新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 组织条例》,再次明确街道办事处是市或区政府的派出机 构,并将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街道生产服务联社分开, 宣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由民政部管理。 改革开放以后,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拉开了帷幕, 集中体现在权力的下放和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在街道层 面,一方面,原来实行“条条” 管理的很多部门将任务下 放到街道,给街道增加了很多新的管理内容,如市场管理、 园林绿化、交通道路、民政福利、市容市貌等管理项目 ; 另一方面,随着“单位制” 濒于解体,原来附着在“单位” 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回归给 政府和社会,大量的工作被沉淀回落到街道。街道办事处 逐渐承担起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建设、 精神文明等更多的任务,远远突破了1954年《城市街道办 事处组织条例》的规定。
社区管理

社区管理考点1、社区含义: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
(由德国腾尼斯提出)2、社区构成要素:地域要素、人口要素、文化要素、公共设施服务系统要素。
3、社区的功能:社会服务功能、人的社会化功能、社会参与和社会民主功能、社会控制与社会稳定功能、社会福利和相互支持的功能。
4、社区管理:是指在街道范围内,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导的,社区职能部门,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区域性,全方面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
5、社区管理的内容:是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包括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经济等具体内容。
6、社区的类型:(1)地域型社区:农村、集镇、城市;(2)功能型社区:经济、文化、政治、旅游、军事、特殊社区。
7、社区管理的组织结构:一、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职能:主持城市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履行了行政职能。
二、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祝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1、职能: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居民安居乐业的服务者、居民意愿的传递着、居民自我管理的组织者。
2、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
与志愿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关系:不是直接参与组织的具体工作,但指导这类组织的活动和开展。
三、社区中介组织: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
1、类型:活动类、权益类、服务类2特点:民主性、自主性、志愿性、群众性、非营利性。
8、社区管理的体制:社区是指社区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这是进行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党和政府的主导机制、互助合作机制、社会化发展机制、民主自治机制、市场化运作机制)9、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美国:体现官民“协作”、日本:重视“自律”、瑞典:讲究“和谐”、德国:注重“配套”、新加坡:有章可循。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
社区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必须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发展。
但是,政府角色的不当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导致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
因此要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 社区; 社区管理; 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
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
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
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
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
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
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
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
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
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
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
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
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
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
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
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
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
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
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
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
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
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
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①孟华.论中小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职能.泰山学院学报,2003,1.104
页
②徐永祥.社区发展论.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153页
③窦泽秀.社区行政——社区发展的公共行政学视点. 山东:山东人民出版
社,2003.318页
④张玉枝.转型中的社区发展——政府与社会分析视角.上海:上海社会科
学院出版社,2003.1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