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定位1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定位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是现代经济政策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关系复杂而密切。
产业政策旨在促进特定产业的发展和壮大,而竞争政策则是为了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这两个政策在理论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但在实践中却需要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
首先,产业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在经济发展初期,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可以为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引导,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补贴等手段,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这些措施对于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逐步完善,竞争政策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竞争政策旨在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通过公平竞争,才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精神和活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因此,竞争政策的实施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往往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一方面,一些政府为了促进特定产业的发展,可能会采取一些限制竞争的手段,这可能会导致市场的扭曲和不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可能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监管,防止这些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复杂而密切。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公平竞争,政府需要加强监管,防止市场扭曲和不公平竞争的发生。
同时,政府还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逐步完善,竞争政策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同时,政府还需要积极推动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进程,吸引更多的外资和企业进入市场,促进市场的竞争和优化。
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1]概要
![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1]概要](https://img.taocdn.com/s3/m/9623e375561252d380eb6eec.png)
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摘要】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在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是巩固国家政权的根基所在。
作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最基层单位 , 乡镇政府不仅面临着财政供给不足的经济压力 , 而且还必须承担起全方位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压力。
面对新形势 , 客观上要求乡镇政府必须进行改革 , 改革的重点是职能的重大转变。
然而 , 乡镇政府没有根据农民群众的需要来界定职能 , 致使乡镇政府的现有职能并没有根本改观。
追溯问题的渊源在于压力型体制。
为此必须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 即乡镇政府要把职能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上来 , 转移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 , 这样 , 才能有效地推动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关键字】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一、乡镇职能定位的必要性(一、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社会经济转型是经济现代化和市场化相互交织的过程, 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社会经济转型期政府宏观调控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矛盾。
因此, 今后能否有效地缓解和缩小城乡差距, 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第三步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及其市场化改革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进程中, 城市离不开农村, 农村也离不开城市。
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实现城乡一体化, 势在必行。
在目前城乡分治的体制下, 乡镇以上的各级政府及其财政事实上是围绕城市来运转的, 谈发展、讲改革、定政策有意无意地几乎都是以城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细细考量我国发展和改革的历程, 这个结论是不难得出的。
改变目前在生产要素的配置和使用上过多向城市倾斜的政策, 从体制上、政策上创造城乡各类经济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引导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布局,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充分发挥城镇的集聚和辐射功能, 大力培育各种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鼓励和引导城市的工商经济组织向农村延伸和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及其相互关系

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及其相互关系中央编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
市、县、乡三级政府在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明确市、县、乡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权责,能够加快推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及职能转变要明确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是指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和应负责任的总体权能的概括。
在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的职能是不一样的,即使在同一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下,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政府承担职能也是各有侧重点的。
就我国而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婆婆加老板式”的全能政府,宏观微观一把抓,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发生了较大转变,一是通过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和产业政策引导,通过宏观财政货币政策的综合协调平衡,通过积极措施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强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二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大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改革力度,弱化了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三是受经济增长、社会组织力量壮大、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等驱动力的刺激和影响,政府职能在逐步分化;四是随着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入和自身改革的深化,政府优化了自身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功能。
尽管我国政府职能较计划经济体制下发生了较大转变,但这种转变还远远没有到位,一是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发展;二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无法满足人们对社会公共品的需求;三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界定不清,造成了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为此,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及其相互关系

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及其相互关系中央编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
市、县、乡三级政府在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明确市、县、乡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权责,能够加快推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及职能转变要明确市、县、乡政府的职能定位,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是指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和应负责任的总体权能的概括。
在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的职能是不一样的,即使在同一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下,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发展阶段,政府承担职能也是各有侧重点的。
就我国而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婆婆加老板式”的全能政府,宏观微观一把抓,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发生了较大转变,一是通过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和产业政策引导,通过宏观财政货币政策的综合协调平衡,通过积极措施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强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二是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大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改革力度,弱化了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三是受经济增长、社会组织力量壮大、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等驱动力的刺激和影响,政府职能在逐步分化;四是随着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入和自身改革的深化,政府优化了自身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功能。
尽管我国政府职能较计划经济体制下发生了较大转变,但这种转变还远远没有到位,一是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发展;二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无法满足人们对社会公共品的需求;三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界定不清,造成了政府在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为此,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12秋行政管理城市政府职能定位

第二小组理论讨论讨论题目: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职能定位一理论概念政府职能,即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任务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
市政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在依法管理城市公共事务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具有的作用,从动态来看,它是城市政府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在我国,广义的市政职能包括国家在城市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事务方面的重要职责和功能,在市政管理过程中体现为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决定的执行。
狭义的市政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服务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和功能,同时也包括组织本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小组讨论今天讨论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职能定位。
而城市政府的职能具有以下特点:(1)、广泛性,如邻里关系、社区卫生、公共事务、居民福利、商业网点、公共设施、整个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事务等。
(2)、服务性,与农村的大多自给自足相比市民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政府或者公营机构的公共服务,如供电供水。
(3)、规范性,主要向法制化和科学化发展,如政府更加规范化权利和范围合理化,城市间事务更协调等。
(4)、自主性,各个城市有自己的特点因地制宜,如可以发展旅游业发展旅游有矿藏的开发采矿业等好多都是自主的管理。
(5)、多样性,也就是管理的内容多事务繁杂而且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们应当讨论和了解城市政府的职能的函义;市政职能的意义、特征、分类;我国市政管理职能的范围与分类;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和弊端;我国市政管理职能改革等方面。
三组长发言今天讨论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职能定位。
同时了解了城市政府的职能的函义,市政职能的意义、特征、分类。
我国市政管理职能的范围与分类,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和弊端;我国市政管理职能改革。
一个城市的管理是复杂多元的,如何能更加和谐发展还需要政府努力,就拿上海市的发展来看,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贸易、会展和航运中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
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笔者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
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
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
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四)调节收入分配。
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
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职能定位(1)

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城市政府的职能定位岳玉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量工作在县(市)政府,因此对县(市)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
以往我国县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历史地建立在了计划经济基础之上。
计划经济客观地要求计划的制定要具有周全性,在落实过程中,为了保证计划得到全面执行,政府必须要事无巨细、全面包揽,对经济社会事务进行直接指挥和管理,这样县级政府成了无所不能、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
现在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县(市)政府的职能定位重新认识。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县(市)政府转变职能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是一个与政府现象同样久远和复杂的问题,自有政府以来,这始终是关于政府的基本问题之一。
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政府的职能问题愈来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世界银行在《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指出:“在世界各地,政府正成为人们注目的中心。
全球经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它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最好地做这些事情。
”"!党的十六大已经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又进一步强调政府职能应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并提出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积极培育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目标,为政府职能的定位指明了大方向。
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这一时期重要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实质就是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关键是要加快构建新的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方式。
这一建设任务涉及的范围极广,触及到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行政等各个方面,这必将制约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发展采取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政策,国家对农业农村采取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提高农产品的价格,鼓励引导乡镇企业发展等,在宏观战略上较好地支持了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政府工作的角色与定位

政府工作的角色与定位在现代社会中,政府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扮演着引导和管理社会发展的重要角色。
政府的工作不仅需要明确的定位,还需要清晰的角色划分。
本文将探讨政府工作的角色与定位,以展示政府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职能。
一、引领经济发展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承担着引领经济发展的责任。
政府需要制定并实施经济政策,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鼓励创新、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例如,在发展新能源产业方面,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扶持和补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此外,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政府的角色在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其定位是为了推动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政府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
政府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政府在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也需要发挥重大作用,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有基本的教育、卫生和就业权益。
政府可以加大对教育和卫生事业的投入,提高教育和卫生资源的均衡分配,推动社会公平的实现。
此外,政府还需要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援助。
政府的角色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不可或缺。
三、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作为一个国家机构,政府还需要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共利益。
政府需要建立并实施安全政策,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社会的稳定。
政府对于公共服务的提供也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交通、环境、能源等领域的管理,都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协调。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划,确保公共服务的高效运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政府的角色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方面非常关键。
结语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扮演着引领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以及确保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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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目录一、内容摘要 (3)二、关键词 (3)三、主要内容 (3)(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3)(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和缺位 (5)(三)我国政府的现有职能与职能转变 (7)四、参考文献 (11)一、内容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已在我国初步确立。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尤其要求政府职能有相应的转变。
目前政府职能的行使中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因此必须使政府职能归位,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邓小平就提出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关系,他强调经济改革必须和政治改革相适应。
他说:“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在9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政治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进行20多年的改革主要是侧重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这一改革策略使经济改革能够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起步和推行,避免了大的社会震动。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需要政治体制相配合,仅有经济体制单方面的改革已经不可能再持续进行下去了。
因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要求,加快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我国改革能否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环节三、主要内容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
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我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
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
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
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四)调节收入分配。
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
此外,由腐败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既是无效率的,又会造成社会不公平,政府应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五)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
改革是一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它意味着经济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会遇到那些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人的阻碍和反抗。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只有通过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才能消除这种反抗。
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的越位和缺位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政府职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政府职能行使中仍存在许多的越位和缺位现象。
所谓越位是指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未能随市场的发育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依然在做市场应该做而且可以做的事;所谓缺位是指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型的政府未能随着市场的发育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及时地向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转型,政府未能真正做政府应该做而且可以做、市场却无法做到的事。
(一)政府没有行使其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的特殊职能。
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行使其对不发育的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这一特殊职能。
当然,这种补充和替代是有代价、有风险的,是具有过渡性的,应把握好补充和替代的度,减小由于“政府失灵”产生的代价和风险,并随着市场机制的发育逐渐退出,而不应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选择。
但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政府补充和替代市场的功能已经滞后,并有向长期化、制度化发展的趋势。
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是非常不利的。
(二)政府对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管得过多。
由于市场机制具有诱发投资和产业重组的双重功能,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和融资活动应由企业自主进行,并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风险,政府没有必要考虑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
但在我国,企业却没有真正的投融资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投融资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导致企业立项困难,因而失去很多市场机会。
(三)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方面严重缺位。
近两年我国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快,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起来。
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使法律缺少了应有的威严。
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巨额利润,不择手段,违背市场运行规则,违反法律,导致整个社会信用水平下降,交易成本上升。
同时,我国教育经费的短缺一直困扰着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都属于政府应尽的职能,政府在这方面也存在着职能缺位。
(四)政府在应该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存在着越位。
由政府许可证制度、地方保护主义等形成的行政性垄断阻碍了资金、技术、产品、劳动力在各产业和地区间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和一般均衡价格的形成,统一的市场规则不能平等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市场运行紊乱,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新的构想,构想指出,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从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模式转变,从优先于经济目标向优先于社会目标转变,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从行政控制型政府模式向依法行政型政府模式转变,建立“有限、有效的服务型政府”。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这是深化政府经济职能改革的重要前提。
任何行为本质上都是在人的观念指导下的产物,因此,观念转变在转轨进程中是根本前提。
政府必须从转变行政观念、社会观念入手,推进市场化改革。
要在行政管理上引入服务理念,改变过去“官”就是“管”的观念,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向间接宏观管理为主转移,政府应当以服务为宗旨,要改变一方政府只管一方事情的狭隘思想,树立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握政府经济行为的范围和力度。
(二)正确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强化政府的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并按有限政府观念与模式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要从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中脱身出来,从“越位、错位、缺位”转向“归位、补位”。
那么,政府权力界定的依据是什么?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理性,也就是政府能够正确判断形势,在哪些事情上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以便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正确的定位应当是承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功能,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因此,政府因加强这些职能而弱化政府的微观经济干预职能。
要弱化政府的微观经济干预职能就必须减少行政审批。
减少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是否成功,是衡量政府职能转变成效的关键。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今后,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境、安全等许可手续,对必须审批的项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扩大企业集团投资决策权,完善咨询论证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一方面在微观经济上“越位”,另一方面,却在公共服务上“缺位”。
对此,必须进行“补位”,这主要包括:1.强化公共信息服务。
2.强化公共教育和职业培训。
3.强化公共转移支付。
4.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健全公共卫生安全的预防,监督。
5.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不可能是“全能”政府,也会出现“政府失灵”或“非市场失灵”的现象。
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政府也必须专注于重大的战略问题和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将部分职能有效的转化出去。
转化的对象就是中介组织,包括各种非政府、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公共组织,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介于政府和盈利性的私人企业等机构之间的第三部门。
政府职能的不断市场化和社会化,使原来“政府—市场”的二维结构正逐渐被“政府—中介组织—市场”的三维结构所替代,其中社会中介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联结的纽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服务、沟通、协调、公证、监督的功能。
然而在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滞后,这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而且在起步发展过程中具有某些“先天性”问题:1.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往往成为“二政府”。
2.还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发育层次比较低,作用发挥不明显。
4.尽管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但是到今天为止,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仍不确定。
[10]这些问题致使政府职能的转化流于短期化和形式化,政府机构改革始终没有明显效果。
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将原属于政府的一部分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完善政府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是政府的一个主要的经济职能,而政府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能否符合并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涉及到必须完善政府科学、民主、规范决策程序的问题。
在制定决策之前,决策制定者必须掌握丰富的知识,而且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以获得大量真实有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