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

三、 府 与社会 政
政 府对 市场 可 以放任 不管 。由于政 府在 弥 补市 场缺 陷方 面 的 比 较 优势和 拥有 全体 社会成 员 的赋权 , 政府 不仅 有责 任干 预市场 , 更 有责任 弥补 市场 缺 陷, 达到 干预 效益最 大化 。 府必 须完善 市 政 场 经济法 律体 系 , 同时 , 中精 力搞好 宏观 调控 和 创造 良好 的市 集 场环 境 , 因此 , 必须 明确政 府与 市场各 自的职 能 范围 , 即市场提 供 效率, 政府 维持公 平 , 政府 必须做 到 : 不越 位 , 决不要 再把 那些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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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不 见的手 ” 的作用 。 政府 功 能的 发挥是 实现 世界 贸 易 自由化 的必 服 务型权 力作 用方 式 。 府要 做好 反垄 断和提 供 公共 物品 工作 , 要 条件 , 场功 能 的发 挥是 基础 条件 , 市 二者 缺一 不可 。市 场经济 以便 提 高我 国企业 的效 率 , 高其 市场 竞争 必须 消除一种 误 区 , 为市场 经济 , 认
业进 行相 关知 识培 训 , 导 国 内企 业积 极应诉 , 给企业 在 国外 指 并 反倾 销应 诉 中提 供 有关 帮助 等 。 三 , 消极 行政 转变 为积 极行 其 从 政 。 应经 济发展 的要 求 , 适 政府 管 理要从被 动 式的 消极行 政方 式 转变 为依 法主动 服 务 、 极行 政 的方式 。0 积
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

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转变成为当前重要的议题。
本文首先从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和转变的必要性入手,探讨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定位、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以及从主导经济到监管引导的转变。
进一步分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扮演的角色,及其应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结论部分强调政府职能转变需与时俱进,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当今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政府的角色和职能转变将对国家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必须跟随时代步伐,不断调整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关键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角色定位、监管引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时俱进、市场经济发展1. 引言1.1 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和分配的经济体制。
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调动和配置资源,激励创新和竞争,提高经济效率。
市场经济也存在着市场失灵、资源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和调节。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是市场的参与者,也是市场的监管者和调节者。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监管机制、推动产业升级、保障市场秩序等方式,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不可或缺,其作用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只有政府职能得到正确发挥,市场经济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1.2 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也必须随之适应和调整。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和调节经济行为,而政府的职能应当是在这一过程中起到有效的调节和引导作用。
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是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与实现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与实现作者:袁兆峰来源:《时代金融》2019年第32期摘要: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体现,都离不开市场经济环境,尤其在国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这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在经济体制的改革中,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要随之而改变,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能够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稳定的环境中发展,还能增强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保障。
本文从政府经济职能的内涵入手分析,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做准确的定位,最终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以方便我国政府针对经济管理职能的问题进行改善,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作用,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市场经济; 政府; 经济管理职能; 定位; 内涵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国家也针对市场经济环境制定出一些经济政策,用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化。
虽然现阶段我国处于新旧经济体制转型的阶段,市场经济具有其特殊性质,所以其中社会经济矛盾问题很多,需要政府发挥经济管理职能,顺应市场的变化,重视经济的调控,最终给予政府经济管理制定准确的定位,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价值。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内涵分析我国的政府经济职能是动态发展变化的,是在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不断形成的,总结政府经济职能有:组织作用,协调,监督,宏观调控,微观调控等。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对自己的定位也发生改变,政府部门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针对国家经济体制改革,重新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给予定位,以便发挥政府职能的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一)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的基本原则经济体制的改革下,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发生多样的变化,从改革开放的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飞快,为了更好的参与到国际经济市场,我国的经济体制也走改革的路线,但是因为不同的经济发展地域的差异性,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侧重点也不一样,因此正度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用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化,以便指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应该遵循的原则:首先是多样性的原则,市场经济是变化发展的,为此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也应该是多样性,特殊性的原则,国家制定大方向的经济政策以后,各地域应该依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才能保证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真正的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1. 介绍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其中生产和分配的决策主要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本文将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以及政府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维护法律和秩序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首要职能之一是维护法律和秩序。
政府应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以及透明运作。
它负责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发生。
政府还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3. 资源配置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资源的合理配置。
虽然市场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市场本身存在一些局限性,如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例如在战略性产业或重要领域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奖励和补贴等方式来调整资源分配,以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目标。
4. 维护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之一是维护公共利益。
政府需要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如教育、医疗、交通和环境保护等。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还需要承担社会安全网的建设和管理,为弱势群体提供保护和帮助。
5. 经济调控和监管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起到经济调控和监管的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手段来调整和引导经济发展。
这些政策可以用来控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和促进就业等。
政府还需要监管金融市场和其他经济参与者的行为,以防止金融风险和市场失灵。
6. 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竞争,政府需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政府可以制定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来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政府还可以提供财政支持和技术咨询,帮助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平等的机会。
7. 环境保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还承担着环境保护的责任。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摘要: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者相互促进,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
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无庸置疑的。
因此,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使之能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本文提出了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转变政府职能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
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工作重点。
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一个经济不断市场化的过程。
从市场化的角度看,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政府不断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的过程。
从理顺市场与政府关系看,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寻求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准确定位的过程。
因此,从经济体制改革的内涵上看,让政府职能适应经济发展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问题。
政府职能的转变还不到位,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是当前制约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点之一。
因此,我国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在于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
与此相关,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和经济调节机制。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定位(一)政府职能的历史演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市场经济国家要解决好的主要问题,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来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主要被总结为以下几种:1、守夜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政府职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他充分肯定私人经济活动和市场机制。
即“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对政府的特征则做出了如下的描述:“管事最少,政府最好”。
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对政府的职能做出了明确的限定:“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保护社会成员,使其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犯和压迫;第三,建立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角色和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班级:工商管理07-1班姓名:李海龙学号:0706108016摘要:从我国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角色与职能问题就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心,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始终是左右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与微观经济主体命运的核心,在当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明确我国政府的角色与职能,及其对经济的影响,更具现实意义。
关键词:市场经济政府角色政府职能Abstract:From China to establish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for economic reform objectives, the Government has in the market economy, the role and functions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the problem has been a central concern of the community, the planned economy era,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always been about our country's macroeconomic the main operation and the fate of micro-economic cor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current market economy, clearly the roles and functions of our government, and its impact on the economy and more realistic meaning.Keywords: market economy, the government role,government functions在市场经济中,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实际问题:一方面,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与参与程度呈上升趋势,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普遍扩大和增强;另一方面,政府又要解决好“什么都管”而“往往什么都管不好的”的问题,即在市场经济中“掌好舵而不是划好桨”。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被赋予了新的角色。
传统上,政府职能被认为是提供公共事务、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安全等。
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政府职能的理解必须变得更加全面和复杂,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首先,政府必须保证市场公平竞争。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竞争的程度将会更加激烈。
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监管市场,那么竞争就可能被破坏,市场可能会变得不公平。
政府必须制定适当的政策,以确保所有参与市场的人都在同样的立场上竞争。
政府还需要制定反垄断法,以确保公司无法通过垄断行为来剥削消费者。
其次,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还要担任调节者的角色。
市场经济可以是多元化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也可能很多。
政府必须协调企业家、工人、投资者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以确保他们都可以获得公正的待遇。
这意味着政府必须将市场经济与社会公正相结合,以保护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的利益。
此外,政府还要保护消费者权益。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要确保消费者得到公正和透明的条件下的消费。
因此,政府必须制定消费者保护法,以确保消费者不会受到欺诈、诈骗、非法收费或不公平贸易等情况的侵害。
最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还要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市场经济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交换。
它还需要政府维护基础设施、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
政府必须确保市民的安全和社区的繁荣。
例如,政府必须管控网络犯罪、恐怖主义和灾难等事态,以保护市民不受侵害。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政府不仅是保障公共事务、照顾弱势群体的机构,也是市场监管者、调和者和维护公共秩序的执法机构。
政府需遵从市场行为和社会公正原则,在保护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同时,加强市场创新和发展,促进人民生活品质的持续提高。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界定

的制定 , 和谐社会 的形成 , 这一切无疑都依赖于政 府积极有效地介入 经济活动。
【 键词] 关 政 府 职 能 ; 场 失 灵 ; 府 失 灵 市 政
[ 分 类 号】 6 0 中图 D 3
[ 献 标 识码 】 文 A
【 章 编 号】 7 — 6 2 1 )2 0 5 - 2 文 1 4 1 7 ( 0 0 — 0 2 0 6 6 0
不 合 理 配置 提 供 了可 能 。 第 三 ,独 立 的 和 不 加 干 预 的 市 场机 制无 法解 决 社 会 成 员
把市场和政 府两个方 面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现代市场 经 济应该是市场调节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经济模式 ,而高效
的政府调控是市场正常运作的必要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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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政府失灵 , 一般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 , 并因 自身原因阻 碍和限制 了市场功能的正 常发挥 。“ 政府失灵” 常常表现为以 下几种情况 : 其一 , 府干预没有达到预期的 目的 ; 政 其二 , 府 政 干预虽然达到预期 目的但成本过于高昂 ; 其三 , 府干预的过 政 程中出现了明屁的负面效应 。造成“ 政府失 灵” 的原因十分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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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
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那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究竟如何定位呢?笔者认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提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包括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监督合同的执行以及公正执法等,尤其是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社会信用体系。
这些“游戏规则”都应由政府来制定和强制执行,以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存在着立法速度慢、执法不利的缺点,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这些制度。
(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
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三)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
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四)调节收入分配。
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
此外,由腐败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既是无效率的,又会造成社会不公平,政府应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五)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
改革是一种制度的重新安排,它意味着经济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必然会遇到那些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人的阻碍和反抗。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只有通过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手段,才能消除这种反抗。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定位的基本要求
(一)由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型政府
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的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全能型政府,它实际取代了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的功能,使主要的市场主体企业成为其附属物。
其结果是要素人为分割,决策经常“失灵”,经济、社会的营运凝固、僵化,生产力发展速度受到严重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自身的要求,也是经济全球化大背景的客观要求。
世贸组织追求自由市场原则,要求各成员方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让国内外企业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竞争。
政府既要适当减少对经济社会的干
预,又要防止国际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国内经济的消极影响。
因此,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从无所不管、无所不包转向有选择、有重点的管理,即从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型政府。
有限型政府的职能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纠正市场失灵;完善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举办公益事业,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等。
作为地方政府,我市也应确立有限政府的理念。
(二)由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
长期以来,政府习惯于直接管理经济社会,除过度干预经济主体外,还导致了行业垄断、行政壁垒和行政定价。
而这不仅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还容易导致权力寻租。
建立服务型政府,将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一个比较现实的切入点,实际上也是政府职能的“归位”。
因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而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更多的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纠正市场失灵,并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这些本身就是服务,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因此,从管理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市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路径。
(三)由偏重经济增长转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直接组织和直接参与经济建设。
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个弊端,即政府将很大的精力投入于经济增长的追求中,有的地方甚至以GDP增长作为主要的追求目标,忽略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从而导致了发展中的不平衡,包括产业结构的不平衡、地区间及城乡间的不平衡、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贫富之间的不平衡、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之间的不平衡等等。
我们认为,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不仅对全国,对我市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我们在政府管理职能上有必要从偏重经济建设转变到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
(四)由人治型转向法治型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使有些政府部门和部分工作人员习惯于高高在上,习惯于发号施令,习惯于朝令夕改,不时反映出人治型政府的现象。
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法治经济,尤其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形势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实际,政府管理职能的法制化要求更加突出。
政府不仅要依法维护经济秩序,还需要依法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更需要依法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实行依法行政。
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出发,调整政府行为理念和行为模式。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由上可知,单纯的市场或者政府都可能出现失灵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在经济方面的政府职能大体有三种:
一是战略引导职能。
政府在经济战略指导上应抓大放小,注重宏观调控,围绕国民经济总体素质提高和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制定和实施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规划体系,规引国家经济的发展方向。
尤其在当前我国经济已平稳回升的关键时刻,政府应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是平衡协调职能。
政府应通过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保障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力防社会经济出现停滞和动荡。
政府应依靠合理的分配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防止出现贫富分化,保障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三是保护监督职能。
政府应通过规范的法制体系及政策保障,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公平竞争。
对那些违规乱制的市场主体,政府应给予制裁和处理。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发挥
根据政府在管理经济方面体现出的战略引导、平衡协调、保护监督三大职能,在市场经济条
件下政府职能发挥也相应地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对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事实上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经济的管理与监督,但是这种管理不是事无巨细的大包大揽,不是介入企业或者交易的具体事务,而是重在制定方向和把握大局。
假如经济的发展是一条行进中的航船,那么政府要做的事情是去掌舵而不是去划桨,掌好舵而又不去划桨才是政府明智的选择。
第二,对经济发展的总量调节。
由于自由市场的竞争性、自发性、盲目性及市场机制的不完备,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常常处于一种不均衡的状态,而这种不均衡则给出现通货膨胀、市场疲弱等现象埋下了伏笔。
对此,政府应通过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进行总量调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力防出现经济和社会动荡。
第三,制定市场规则,监督市场行为。
市场经济历来主张公平贸易和公平竞争,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赖政府的强制力。
美国经济学家奥肯说过:“市场运行在事实上,日常生活亦是如此———依赖于政府制定的各种强制性权力。
国家运用这些权力,建立并保障市场上的权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础性的服务,并间接地创造出信任、理解和安全保障的环境,这对企业日常生活是生命相关的。
”
这就是说,政府必须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以强化市场规则,当市场规则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或遭到破坏时,政府应体现出处理和制裁的权威,使正常的市场竞争关系得以实现。
此外,政府的职能还表现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谋求公共利益。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疗卫生、国防外交等。
由于公共产品是全社会的共同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所有职能都可以用“服务”两个字来概括,因此政府应该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以满足全社会日益增长的公共利益诉求。
总之,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之中,人类选择了市场,但市场机制的发展必然以高效的政府管理为依托,政府作用的加强成为了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后的显著特征。
市场体系的规范,基础设施的提供,政府计划的制定,和谐社会的形成,这一切都必须依赖于政府积极有效的介入。
“在稳定的社会中,政策干预的事情极少……但是在迅速转变的社会中,政策对任何事情都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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