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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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旭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第一条是“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原文是“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修正案草案的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法律冲突,防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被刑诉法所架。

目前,讯问和审判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问题,目前法律规定比较混乱,几部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各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根据上述法律,是可以通知,不是必须或者应当通知。

也就是说,原则上要通知,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不通知,“通知法定代理人”不是强制性义务。

基于刑诉法的上述规定,公检法三部门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中对此也各自有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能够具体体现全社会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无条件地通知监护人到场。

可见,目前我国对于司法程序中是否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到场存在法律冲突。

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法律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但是正是因为法律的不完善,难免发生了法定代理人缺位的错案。

在《刑事诉讼法》大修之际,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可以有效解决《刑事诉讼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冲突,进一步明确司法程序中,应当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必须通知监护人到场,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父母授权委托书模板

未成年父母授权委托书模板

授权委托书尊敬的________:我(们)作为未成年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以下事宜,特此委托我(们)的________(朋友/亲戚/律师)________先生/女士代为办理,授权范围如下:一、授权范围1. 代为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手续;2. 代为办理孩子的取名、改名等相关手续;3. 代为办理孩子的入学、转学、升学等相关手续;4. 代为办理孩子的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5. 代为办理孩子的抚养、教育、监护等相关事宜;6. 代为办理与孩子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至____年____日止。

若需要延长授权期限,我(们)将重新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条件1. 受托人在代办事项上应当遵循我国法律法规,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2. 受托人在代办事项上应当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不得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3. 受托人在代办事项上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利用授权事宜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其他事项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 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3. 本授权委托书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兹证明,本授权委托书系我(们)真实意愿,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注:本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签署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未成年父母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确保受托人具备代办事项的能力和信誉,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

)。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法律文书部分(一)卷宗封面(二)卷内文件目录(三)立案、管辖文书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2、《立案决定书》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5、《移送案件通知书》(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五)强制措施文书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14、《提请批准逮捕书》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4、《取保候审保证书》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3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副本)》32、《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副本)》(六)侦查文书34、《传唤通知书(副本)》35、《继续盘问通知书》、《暂存物品清单》36、《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37、《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38、《搜查证》39、《提讯证》40、《通缉令》、《撤销通缉令通知》(七)结案文书41、《起诉意见书》4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4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4、《撤销案件决定书》45、《死亡通知书》46、采取有关行政措施的文书材料二、证据部分(八)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47、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48、讯问笔录49、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辩解材料(九)询问笔录50、《询问通知书》51、《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52、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十)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书53、《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54、《检查笔录》及照片55、《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56、《辩认笔录》57、《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58、《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59、书证60、物证及照片61、视听资料记录件、打印件6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6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6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6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6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十一)检验、鉴定、认定结论等技术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67、《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68、《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69、《鉴定书》(刑事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毒品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十二)犯罪嫌疑人身份等证明材料70、身份证明71、出生时间证明72、前科材料复印件(十三)备考表(十四)卷宗封底。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法律文书部分一卷宗封面二卷内文件目录三立案、管辖文书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2、立案决定书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5、移送案件通知书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五强制措施文书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14、提请批准逮捕书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4、取保候审保证书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3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副本32、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副本六侦查文书34、传唤通知书副本35、继续盘问通知书、暂存物品清单36、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37、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38、搜查证39、提讯证40、通缉令、撤销通缉令通知七结案文书41、起诉意见书4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4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4、撤销案件决定书45、死亡通知书46、采取有关行政措施的文书材料二、证据部分八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47、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48、讯问笔录49、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辩解材料九询问笔录50、询问通知书51、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52、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十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书53、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54、检查笔录及照片55、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56、辩认笔录57、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58、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59、书证60、物证及照片61、视听资料记录件、打印件6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6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6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6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6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十一检验、鉴定、认定结论等技术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67、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68、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69、鉴定书刑事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毒品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十二犯罪嫌疑人身份等证明材料70、身份证明71、出生时间证明72、前科材料复印件十三备考表十四卷宗封底。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法律文书部分(一)卷宗封面(二)卷内文件目录(三)立案、管辖文书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2、《立案决定书》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5、《移送案件通知书》(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五)强制措施文书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14、《提请批准逮捕书》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24、《取保候审保证书》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3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副本)》32、《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3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副本)》(六)侦查文书34、《传唤通知书(副本)》35、《继续盘问通知书》、《暂存物品清单》36、《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37、《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38、《搜查证》39、《提讯证》40、《通缉令》、《撤销通缉令通知》(七)结案文书41、《起诉意见书》42、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43、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44、《撤销案件决定书》45、《死亡通知书》46、采取有关行政措施的文书材料二、证据部分(八)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47、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48、讯问笔录49、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辩解材料(九)询问笔录50、《询问通知书》51、《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52、询问被害人、证人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十)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书53、《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绘图、现场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54、《检查笔录》及照片55、《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56、《辩认笔录》57、《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58、《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59、书证60、物证及照片61、视听资料记录件、打印件62、《处理物品、文件清单》,《发还物品、文件清单》6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64、《销毁物品、文件清单》65、《扣押/解除扣押通知书》66、《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十一)检验、鉴定、认定结论等技术鉴定文书及相关材料67、《解剖尸体通知书》,《尸体检验报告》68、《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补充鉴定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69、《鉴定书》(刑事技术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价格鉴定、毒品鉴定、会计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十二)犯罪嫌疑人身份等证明材料70、身份证明71、出生时间证明72、前科材料复印件(十三)备考表(十四)卷宗封底。

九、特别程序文书

九、特别程序文书

九、特别程序文书××××人民检察院社会调查报告××检××未调〔20××〕××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学校或者单位、住址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姓名)因涉嫌×××(罪名)......(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经调查查明:......(写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主要情况,包括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所受教育、性格特点、社会交往、犯罪原因、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以及涉嫌犯罪前后表现等)××××人民检察院(院印)××年×月×日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自行制作社会调查报告时使用,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

二、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在相关诉讼阶段制作本文书。

人民检察院制作本文书的,应当在起诉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保存备查,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社会调查委托函(存根)××检××未委调〔20××〕×号案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往单位批准人承办人填发人填发时间第一联统一保存××××人民检察院社会调查委托函(副本)××检××未委调〔20××〕×号:本院办理的案,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现委托贵单位对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请将调查报告送交我院。

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吗

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吗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到场。

如果其法定代理⼈⽆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时,可以通知其他亲属、未成年⼈保护组织等⼈到场。

关于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是否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吗1、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到场。

2、如果其法定代理⼈⽆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时,可以通知其他亲属、未成年⼈保护组织等⼈到场。

3、未成年嫌疑⼈的法定代理⼈、其他亲属或者未成年⼈保护组织,可以委托律师为当事⼈进⾏辩护。

4、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条。

⼆、讯问犯罪嫌疑⼈由谁进⾏1、讯问犯罪嫌疑⼈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的侦查⼈员负责进⾏。

为了提⾼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员不少于2⼈。

2、《刑事诉讼法》规定:“ ⼈民法院、⼈民检察院对于各⾃决定逮捕的⼈,公安机关对于经⼈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都必须在逮捕后的⼆⼗四⼩时以内进⾏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公安机关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办理的案件,提请⼈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逮捕之后,应当在24⼩时之内进⾏讯问。

⽽有⼈民检察院⾃⾏侦办的案件,⼈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应当由⼈民检察院进⾏讯问。

4、讯问犯罪嫌疑⼈,有利于侦查⼈员收集、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有利于犯罪嫌疑⼈如实供述罪⾏或⾏使辩护权。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的,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其法定代理⼈到场。

如果其法定代理⼈⽆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时,可以通知其他亲属、未成年⼈保护组织等⼈到场。

公安机关出具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模板

﹡﹡﹡公安局
(存根)
×公()法代通字〔〕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证人位
应到时间
应到地点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公安局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副本)
×公()法代通字〔〕号

我局定于年月日时在
对进行询问/讯问。因其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通知你届时到场。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此联交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年月日时
通知其他人员到场的,注明原因:。
办案人:
年月日时
此联附卷
﹡﹡﹡公安局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公()法代通字〔〕号

我局定于年月日时在
对进行询问/讯问。因其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通知你届
时到场。

案件装卷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依案立卷,一案一卷。

一、封面要求1、全宗名称部分应印制立档公安机关名称2、类别名称部分应填写“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卷”3、案卷题名部分应分行填写“违法嫌疑人姓名:××”、“案由:××”、“办案单位:××”、“办案人:××,××”二、装订顺序1、案卷目录2、案件结果(1)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收缴/追缴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附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书后)(3)调解协议(因调解后未执行给予行政处罚的,调解协议置于第8部分“调解”调解记录前)(4)行政处罚、终止案件调查、收缴、追缴审批表3、案件来源、受理(5)受案登记表(6)移送案件通知书(为外单位移送到本单位之通知书)(7)指定管辖决定书4、案件调查(8)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盘问审批表(9)传唤证(10)检查证、审批表(1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2)抽样取证证据清单(13)扣押物品清单5、告知、听证(14)行政处罚告知笔录(15)举行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16)听证笔录(17)听证报告书6、执行(18)执行回执、罚没收据(19)强制执行申请书(20)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审批表(21)担保人保证书(2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3)退还保证金通知书(24)没收保证金通知书7、证据材料(25)违法嫌疑人陈述、申辩(违法嫌疑人询问笔录、书面材料)(26)被侵害人陈述()(27)证人证言(28)辩认笔录(29)民警对挡获情况、现场情况等的证明(30)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31)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委托书(有多种鉴定、检测的,委托书分别附结论之后),鉴定、检测机构人员资质证明(32)其他书证、物证(33)违法嫌疑人身份、前科查证情况8、调解(34)调解记录9、其他(35)回避申请书、决定书(36)聘请翻译人员的通知书、聘书、相关资质证明(37)行政复议决定书(38)行政判决书(39)其他应存档材料附件二、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装订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强制戒毒、收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法妞问答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正文
﹡﹡﹡公安局
未成年人法定()法代通字〔〕号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通知你届时到场。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此联交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
友情提示:法律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范本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该范本仅供参考,使用需谨慎,如有需求,请找专业律师起草或者审核后使用。
应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局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副本)
×公()法代通字〔〕号

我局定于年月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进行询问/讯问。因其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通知你届时到场。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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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号

我 局 定 于年月日时 在
对 犯 罪 嫌 疑 人进 行 讯 问 。因
该 犯 罪 嫌 疑 人 系 未 成 年 人 ,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第 十 四 条 第 二 款 之 规 定 , 通 知 你 届 时 到 场 。
(公 安 局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
该 犯 罪 嫌 疑 人 系 未 成 年 人 ,根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第 十 四 条 第 二 款 之 规 定 ,通 知 你 届 时 到 场 。
(疑人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此联附卷
公安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公安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存 根)
字〔 〕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岁
法定代理人
单位
住址
应到时间
应到地点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公安局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副 本)
字〔 〕 号

我 局 定 于年月日时 在
对 犯 罪 嫌 疑 人进 行 讯 问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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