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代理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及相关分析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1. 章春芳诉章建华代理纠纷案「案情摘要」原告:章春芳,女,38岁,在上海制药机械二厂工作被告:章建华,男,44岁,在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活畜禽经营部工作原告章春芳诉称:被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她闻悉广州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委托被告章建华代购。
为此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要求被告在四种型号中任选一台录像机。
数日后,被告交付给她录像机一台,她发现外观不好,商标贴纸折叠脱落,无产品说明书,经试放发现性能异常,请人打开机盖,发现内部零件锈迹斑斑,由此判定该机是旧机器、废机器、“海水机”,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经她与被告交涉无结果,为此起诉要求被告退回录像机价款人民币227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录像机修理费人民币1500元。
被告章建华辩称:原告主动要求他代购录像机,他按原告的委托要求,经挑选试放完好才购下录像机,原告得录像机时放弃试放要求。
现银货两讫,自己得代理行为已完车。
至于原告所称该机内部质量问题,他无义务予以确保,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章建华是原告章春芳母亲家的邻居。
被告因工作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原告耳闻广州市场上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于 1991年10月3日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委托被告从松下J20、日立747、东芝95、TV660四种型号的录像机中,任选购一台新录像机,对质量、外观等并无其他要求。
10月9日,被告以广州市效区市场上的录像机价格较市区低,遂邀同事李茂章一起前往广东省增城县新塘镇购德松下J20录像机一台,经当场试放,未发现质量问题,遂付款人民币2270元。
商店出具发票,但无保修卡。
10月12日,被告在原告母亲家将录像机交付原告,并提出由原告当场开机试放。
原告表示无此必要。
双方当场按发票和车票结清了货款以及被告自广州市区至增城县新塘真的车旅费共计2285.60元。
被告找回原告 314.40元,原告当即以20元左右德礼品酬谢被告,并将录像机取回家。
经济法第二章代理制度

第二章代理制度时燕君案例1:李某原来是家具厂的一名采购员,因故被开除,因而对家具厂怀恨在心。
04年“五一”黄金周,李某外出旅游,巧遇某百货公司经理,便以家具厂的名义与百货公司签订了货架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约定:“由家具厂为百货公司制定货架400个,每个300元,于2004年12月交货,否则由家具厂承担违约责任。
”2004年10月,百货公司打电话要求家具厂如期供货,可是家具厂却声称不知道李某的行为。
百货公司遂将李某代表家具厂与其订立合同的过程及合同的主要内容详细告知家具厂,家具厂的经理认为有利可图,便欣然答应按期交货。
后来因为家具厂经营不善,不能如约履行合同,百货公司也因此蒙受损失。
百货公司要求家具厂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家具厂却认为李某无权代理签订双方合同,因此拒绝百货公司的所有要求。
百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家具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会支持百货公司的请求吗,家具厂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约,为什么?第二章代理授课内容:第一节、代理的基本理论第二节、代理权第三节、几种特殊的代理第一节、代理的基本理论一、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一、代理的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对方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而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1、扩充了被代理人的行为能力;2、弥补了被代理人的行为能力。
代理关系图相对人(第三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后果归属关系代理行为关系代理权关系二、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解释1】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1)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订立合同);(2)民事诉讼;(3)某些财政、行政行为(例如代理专利申请、代理商标注册)。
无权代理合同的催告权是什么撤销权是什么

无权代理合同的催告权是什么_撤销权是什么无权代理合同的催告权是什么无权代理合同的催告权的意思是,合同的相对人催促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合同。
催告权的行使一般具有以下要件:1.要求被代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规定的期限为1个月;2.催告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3.催告的意思必须是向被代理人作出。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什么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
找法网提醒您,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
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代理的法定种类有哪些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
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
如委托监理、招标代理等。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有什么不同

诉讼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什么不同诉讼代理⼈是基于被代理⼈的委托⽽代表被代理⼈参与刑事诉讼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及其法定代理⼈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诉案件的⾃诉⼈及其法定代理⼈有权委托诉讼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及其法定代理⼈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所谓近亲属,是指夫、妻、⽗、母、⼦、⼥、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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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什么不同诉讼代理⼈与法定代理⼈不同,诉讼代理⼈参与刑事诉讼是基于被代理⼈的委托,依据双⽅签订的委托协议进⾏代理,⽽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
诉讼代理⼈只能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诉讼活动,既不得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的意志。
诉讼代理⼈的职责是帮助被其代理的公诉案件被害⼈及其法定代理⼈或者近亲属、⾃诉案件⾃诉⼈及其法定代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及其法定代理⼈等⾏使诉讼权利。
诉讼代理⼈只能以被代理⼈的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诉讼活动。
如果没有被代理⼈的授权,诉讼代理⼈代替被代理⼈进⾏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
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不同。
⾸先,有权委托辩护⼈的是犯罪嫌疑⼈、被告⼈,⽽有权委托诉讼代理⼈的是公诉案件被害⼈、法定代理⼈及其近亲属、⾃诉案件的⾃诉⼈及其法定代理⼈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及其法定代理⼈。
其次,刑事辩护⼈的产⽣有犯罪嫌疑⼈、被告⼈委托辩护和⼈民法院指定辩护两种⽅式,⽽刑事诉讼代理只有被代理⼈委托⼀种⽅式。
再次,刑事诉讼代理⼈与辩护⼈的地位不同。
辩护⼈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被告⼈意志的约束,有权独⽴地按照⾃⼰对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来发表意见,以保护犯罪嫌疑⼈、被告⼈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代理⼈只能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诉讼活动,严格受到被代理⼈意志的左右。
最后,刑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承担的是不同的诉讼职能。
公诉案件被害⼈的代理⼈、⾃诉案件⾃诉⼈的代理⼈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在刑事诉讼中都是承担控诉职能,⽽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
民法——精选推荐

第一节民法概述•一、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2、民法的性质•私法•权利法•人法•3、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案情简介•朱某在街上卖冰淇淋,发现一根冰淇淋上面粘着一块拖布头,就将这块冰淇淋冻起来,要求生产冰淇淋的食品公司赔偿50万元,否则就曝光。
食品公司与朱某和谈没成,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朱某敲诈勒索。
公安机关将朱某抓获,一审法院判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朱某不服上诉。
请问,朱某的行为是犯罪吗?•4、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第二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1、概念•民法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是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分为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讨论1、甲是丙的父亲,丙未出生是,甲被车撞死。
这种情况,是否包括胎儿的抚养费?2、甲下落不明已满五年,2其妻子乙提出离婚要求,甲所在单位丙则要求宣告甲死亡。
在此例中,丙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1、概念•2、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的不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满16-不满18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的18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年龄相互适应•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监护制度•案例分析•康兰16岁,一天她到某公司以4000元购买了一台电脑,她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公司退款,而康兰提出她作临时工,可以自食其力,不愿退货。
•(1)康兰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2)如果康兰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其父母的退款要求是否合法?(3)如果该电脑实际价值8000元,但售货员一时大意错标成4000元,该公司能否主张撤销该买卖行为?•(4)如果该公司卖出该电脑后觉得后悔,提出该售货员并未被授权出卖该物,属于越权,据此主张买卖无效,是否合法?(5)如果康兰购买时带钱不够,留下3000元,并约好第二天带1000元取走该电脑,但电脑在当夜被盗,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概念•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概念•2、法律特征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二)特征•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二)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三)诺成性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法律行为•(四)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五)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六)独立的法律行为和辅助的法律行为•(七)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八)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九)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十)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五、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案例1]•原告方新良,男,37岁,干部。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一)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一)第五部分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 1. 章春芳诉章建华代理纠纷案「案情摘要」原告:章春芳,女,38岁,在上海制药机械二厂工作被告:章建华,男,44岁,在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活畜禽经营部工作原告章春芳诉称:被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她闻悉广州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委托被告章建华代购。
为此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要求被告在四种型号中任选一台录像机。
数日后,被告交付给她录像机一台,她发现外观不好,商标贴纸折叠脱落,无产品说明书,经试放发现性能异常,请人打开机盖,发现内部零件锈迹斑斑,由此判定该机是旧机器、废机器、“海水机”,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经她与被告交涉无结果,为此起诉要求被告退回录像机价款人民币227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录像机修理费人民币1500元。
被告章建华辩称:原告主动要求他代购录像机,他按原告的委托要求,经挑选试放完好才购下录像机,原告得录像机时放弃试放要求。
现银货两讫,自己得代理行为已完车。
至于原告所称该机内部质量问题,他无义务予以确保,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章建华是原告章春芳母亲家的邻居。
被告因工作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原告耳闻广州市场上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于 1991年10月3日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委托被告从松下J20、日立747、东芝95、TV660四种型号的录像机中,任选购一台新录像机,对质量、外观等并无其他要求。
10月9日,被告以广州市效区市场上的录像机价格较市区低,遂邀同事李茂章一起前往广东省增城县新塘镇购德松下J20录像机一台,经当场试放,未发现质量问题,遂付款人民币2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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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被告在原告母亲家将录像机交付原告,并提出由原告当场开机试放。
原告表示无此必要。
双方当场按发票和车票结清了货款以及被告自广州市区至增城县新塘真的车旅费共计2285.60元。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一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一)第五部分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 1. 章春芳诉章建华代理纠纷案「案情摘要」原告:章春芳,女,38岁,在上海制药机械二厂工作被告:章建华,男,44岁,在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活畜禽经营部工作原告章春芳诉称:被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她闻悉广州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委托被告章建华代购。
为此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要求被告在四种型号中任选一台录像机。
数日后,被告交付给她录像机一台,她发现外观不好,商标贴纸折叠脱落,无产品说明书,经试放发现性能异常,请人打开机盖,发现内部零件锈迹斑斑,由此判定该机是旧机器、废机器、"海水机",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经她与被告交涉无结果,为此起诉要求被告退回录像机价款人民币227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录像机修理费人民币1500元。
被告章建华辩称:原告主动要求他代购录像机,他按原告的委托要求,经挑选试放完好才购下录像机,原告得录像机时放弃试放要求。
现银货两讫,自己得代理行为已完车。
至于原告所称该机内部质量问题,他无义务予以确保,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章建华是原告章春芳母亲家的邻居。
被告因工作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原告耳闻广州市场上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于 1991年10月3日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委托被告从松下J20、日立747、东芝95、TV660四种型号的录像机中,任选购一台新录像机,对质量、外观等并无其他要求。
10月9日,被告以广州市效区市场上的录像机价格较市区低,遂邀同事李茂章一起前往广东省增城县新塘镇购德松下J20录像机一台,经当场试放,未发现质量问题,遂付款人民币2270元。
商店出具发票,但无保修卡。
10月12日,被告在原告母亲家将录像机交付原告,并提出由原告当场开机试放。
原告表示无此必要。
双方当场按发票和车票结清了货款以及被告自广州市区至增城县新塘真的车旅费共计2285.60元。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1. 章春芳诉章建华代理纠纷案「案情摘要」原告:章春芳,女,38岁,在上海制药机械二厂工作被告:章建华,男,44岁,在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活畜禽经营部工作原告章春芳诉称:被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她闻悉广州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委托被告章建华代购。
为此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要求被告在四种型号中任选一台录像机。
数日后,被告交付给她录像机一台,她发现外观不好,商标贴纸折叠脱落,无产品说明书,经试放发现性能异常,请人打开机盖,发现内部零件锈迹斑斑,由此判定该机是旧机器、废机器、“海水机”,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经她与被告交涉无结果,为此起诉要求被告退回录像机价款人民币227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录像机修理费人民币1500元。
被告章建华辩称:原告主动要求他代购录像机,他按原告的委托要求,经挑选试放完好才购下录像机,原告得录像机时放弃试放要求。
现银货两讫,自己得代理行为已完车。
至于原告所称该机内部质量问题,他无义务予以确保,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章建华是原告章春芳母亲家的邻居。
被告因工作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原告耳闻广州市场上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于 1991年10月3日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委托被告从松下J20、日立747、东芝95、TV660四种型号的录像机中,任选购一台新录像机,对质量、外观等并无其他要求。
10月9日,被告以广州市效区市场上的录像机价格较市区低,遂邀同事李茂章一起前往广东省增城县新塘镇购德松下J20录像机一台,经当场试放,未发现质量问题,遂付款人民币2270元。
商店出具发票,但无保修卡。
10月12日,被告在原告母亲家将录像机交付原告,并提出由原告当场开机试放。
原告表示无此必要。
双方当场按发票和车票结清了货款以及被告自广州市区至增城县新塘真的车旅费共计2285.60元。
被告找回原告 314.40元,原告当即以20元左右德礼品酬谢被告,并将录像机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