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健康是指在工作环境中保护工人安全、防止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并实施。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确保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保障雇主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国内外相关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一、国内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基本的劳动法律,对职业健康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无害于健康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和安全措施。
雇主还要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者也有义务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专门制定的针对职业病的法律。
根据该法的规定,雇主有责任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对可能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认识和防范。
同时,雇主还要为职业病危害的工人提供免费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劳动者也有权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职业健康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对工作场所安全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雇主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法律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工作场所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权力。
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1.《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公约》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公约对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提供了国际标准。
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采取措施,确保工人在工作场所免受任何有害因素的伤害。
公约还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评估和控制,以及工人接受职业健康监测和咨询的权利。
2.欧盟相关法规欧盟对职业健康领域有一系列的法规和指令,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其中,欧盟职业健康和安全框架指令要求成员国制定与保护工人免受工作相关健康危害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这些法规的实施。
2024年度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健康委员会令
第 4 号
5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6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 第 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令第 6 号
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
员资格管理办法
52 排风罩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
53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5236-2008
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5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 计规范
GB50019-2015
56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 测报警器设计标准
GB/T50493-2019
5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JGJ/T67-2019
64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HG 20571-2014
65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37/1922-2011
66
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通用设计规 定
Q/SH0700-2008
67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 122-1988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最新修改日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7/2
GBZ/T300.49-2017
3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300.22-2017
3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112部分 甲酸和乙酸
GBZ/T300.112-2017
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85部分 丁醇、戊醇和丙烯醇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一)国际公约类1.《在工作场所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6-25)2.第139号公约《预防和控制致癌物质和制剂导致职业危害公约》(1974-6-24)3.第155号公约《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3-8-11)4.第171号建议书《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6-26)5.第161号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6-26)6.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7.ILO-OHS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2001-4-27)二)法规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第60号主席令)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3.《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4.《职业病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108号)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63号)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1号)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长令第49号)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63号)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3号)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4号)11.《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5号)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0号)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31号)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三)强制性标准1.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3.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4.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5.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6.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7.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8.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9. GZB 9-2002 职业性电工性眼炎(紫外线角结膜炎)诊断标准10.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11.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12.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13.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14.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15.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16.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17.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18. 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20. GBZ 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21. GBZ 21-2002 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22. GBZ 22-2002 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23. GBZ 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24. GBZ 24-2002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25. GBZ 25-2002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26. GBZ 26-2002 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27. GBZ 27-2002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28. GBZ 28-2002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29. GBZ 29-2002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30. GBZ 30-2002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31. 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32. GBZ 32-2002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33. GBZ 3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34. GBZ 34-2002 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35. GBZ 35-2002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36. GBZ 36-2002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37. GBZ 37-2002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38. GBZ 38-2002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39. GBZ 39-2002 职业性急性1,2一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40. GBZ 40-2002 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41. GBZ 41-2002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42. GBZ 42-2002 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43. GBZ 43-2002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44. GBZ 44-2002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45. GBZ 45-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46. GBZ 46-2002 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47. GBZ 47-2002 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48. GBZ 48-2002 金属烟热诊断标准49. GBZ 49-2002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50. GBZ 50-2002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51. GBZ 51-2002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52. GBZ 52-2002 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53. GBZ 5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54. GBZ 54-2002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55. GBZ 55-2002 职业性痤疮诊断标准56. GBZ 56-2002 棉尘病诊断标准57. GBZ 57-2002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58. GBZ 58-2002 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59. GBZ 59-2002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60. GBZ 60-2002 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61. GBZ 61-2002 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62. GBZ 62-2002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64. GBZ 64-2002 职业性急性铊中毒诊断标准65. GBZ 65-2002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66. GBZ 66-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67. GBZ 67-2002 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68. GBZ 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69. GBZ 69-2002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70. GBZ 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71. GBZ 71-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72. GBZ 72-2002 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73. GBZ 73-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4. GBZ 74-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75. GBZ 75-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6. GBZ 76-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77. GBZ 77-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症诊断标准78. GBZ 78-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79. GBZ 79-2002 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80. GBZ 80-2002 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81. GBZ 81-2002 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82. GBZ 82-2002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83. GBZ 83-2002 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84. GBZ 84-2002 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85. GBZ 85-2002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86. GBZ 86-2002 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87. GBZ 87-2002 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88. GBZ 88-2002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89. GBZ 89-2002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90. GBZ 90-2002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91. GBZ 91-2002 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92. GBZ 92-2002 职业性高原性诊断标准93. GBZ 93-2002 职业性急性航空病诊断标准94. 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95. GBZ 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96. GBZ 96-2002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97. GBZ 97-2002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98. GBZ 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99. 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0. GBZ 100-2002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101. GBZ 101-2002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102. GBZ 102-2002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103. GBZ 103-2002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104. GBZ 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5. 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106. 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107. GBZ 107-2002 放射性性腺诊断标准108. GBZ 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109. 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110. 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111. GBZ 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112. 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113. GBZ 113-2002 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114. GBZ 114-2002 使用密封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115. GBZ 115-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116. GBZ 116-2002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117. GBZ 117-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118. GBZ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119. GBZ 119-2002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120. GBZ 120-2002 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121. GBZ 121-2002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22. GBZ 122-2002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卫生防护标准123. GBZ 123-2002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距离124. GBZ 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距离125. GBZ 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126. 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127. GBZ 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128. 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29. GBZ 129-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130. GBZ 130-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131. GBZ 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32. GBZ 132-2002 工业用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133. GBZ 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距离134. GBZ 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135. GBZ 135-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136. GBZ 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137. GBZ 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38. GBZ 138-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39. 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40. 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141. GBZ 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142. GBZ 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143. 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四)推荐性标准144. GBZ/T 144-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145. GBZ/T 145-2002 个人胶片剂量剂146. GBZ/T 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147. GBZ/T 147-2002 X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148. GBZ/T 148-2002 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剂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149. GBZ/T 14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150. GBZ/T 150-2002 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51. GBZ/T 151-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152. GBZ/T 152-2002 γ远距离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153. GBZ/T 153-2002 放射性碘污染事故时碘化钾的使用导则154. GBZ/T 154-2002 不同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155. GBZ/T 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156. GBZ/T 156-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及内容157. GBZ/T 157-2002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2024最新)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2024最新)一、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安全生产法》3.《职业病防治法》4.《刑法》5.《人民警察法》6.《安全生产责任条例》7.《消防法》8.《劳动合同法》二、行业法律法规:1.建筑行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煤矿行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安全规程》3.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食品行业:-《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四、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定: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3.应急预案4.事故调查和分析程序5.人身安全防护措施6.安全培训制度7.设备维护保养规定8.环境评估报告五、其他要求:1.安全培训合格证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4.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及其合格证书5.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证书6.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7.安全生产年度检查报告六、相关机构要求:1.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2.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要求3.消防部门的防火安全要求4.卫生部门的职业病预防要求以上是2024年最新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规操作,并及时更新了解最新的法规要求。
同时,还需要不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简介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简介一、职业健康的概念及意义职业健康是指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对工作人员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保护和改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职业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职业健康状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工作安全,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职业健康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作出了规定,如劳动者有权享有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工资报酬、保障待遇等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的保护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颁布,明确了职业病的概念、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职业病诊断和报告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5月颁布实施,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于2002年颁布,主要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职业健康监测、评估和管理机制和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对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进行了规定。
6.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是为了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制定的,主要对职业病的起因、职业病的种类、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7. 《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是为了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制定的,主要对职业病的诊断标准作出了规定,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国内制定了一批职业病诊断标准。
三、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用人单位应该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等。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培训内容: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添加项标题
培训形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讲座、实际操作演练等,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添加项标题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和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参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推动全球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发展
行政处罚: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信用惩戒: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示。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修订背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
修订历程:从国家到地方,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内容:增加新业态、新工艺的职业安全健康规范
修订意义: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加强其系统性和协调性。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
制定目的:保障劳动者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实施方式: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加强监督和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定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制定的安全卫生准则
目的: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等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和宣传,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一、概述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性文件。
通过明确各种职业病防治措施及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规范企业运作,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免受损害。
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关于职工工作休息、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职工在工作中的权益和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其中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责任、惩罚等内容,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其中规定了预防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处理职业病等方面的措施,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
三、欧美相关法律法规1.《欧盟职业安全与健康指令》欧洲联盟颁布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指令》对成员国组织和个人提供了职业安全健康的规范,要求雇主对员工进行培训,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是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一部关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通过规定工作场所的健康标准、培训要求、工作条件等,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中国、欧美地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外,其他国家也都有相应的法规进行规范。
比如加拿大的《加拿大劳动法》、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安全法》等,均对职业健康与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五、结语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在现代社会,职业健康安全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和员工福利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国家和相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本文将为您列举一些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部分相应的标准,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例如,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法律,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该法,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侵害的重要法律。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职业病防治的必要设备、装置和药品。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是国内监测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以及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规范。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标准之一。
该规范包括了对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水平。
二、部分标准清单:1. GBZ1-2010《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该标准规定了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的定义和应用,对于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GB/T 18881-2014《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方法指南》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的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对工作场所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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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是最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
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
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制度5.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6.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7. “三同时”制度8. 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3.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4. 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组织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们生产工人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Ⅱ)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Ⅰ)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Ⅱ)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组织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组织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组织管理者及时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Ⅰ)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Ⅱ)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组织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组织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患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组织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组织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7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Ⅰ)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发行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诫制度。
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国家监督起始于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Ⅱ)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与被监察对象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办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Ⅲ)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具有专属性。
而执法主体是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还具有强制性。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
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七、“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Ⅰ)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劳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从而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1999年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关于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从政策上将此项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
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Ⅰ)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
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纵向结构—国际公约—国家劳动保护基本法 —地方性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行政法规—劳动保护规章—部门、地方规章—劳动保护标准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横向结构—劳动保护专项法—劳动保护基本法—劳动保护相关法主要分类—综合安全健康—化学危险品相关法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法 —劳动保护用品相关法—特种设备相关法 —消防管理—劳动卫生法 —工会相关法律安全健康法规体系PEL TLV STEL 相关标准美国相关规章美国相关管理条例美国的相关法规国际公约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专项法部门、地方规章产品标准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章:消防监督程序规定职业病报告办法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工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卫生防疫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劳工保护相关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2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43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4条: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6条:每日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时间●37条:计件劳动者,按36条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38条:每周最少休息一天●39条:因生产特点不能执行36,38条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科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1条: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52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劳动者进行教育●53条:劳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4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55条:特种工作劳动者要有作业资格58条: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59条:禁止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工作和四级劳动强度工作60条:经期女性不安排高处,低温,冷水和三级劳动强度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61条:怀孕7月以上女工,不得加班和进行夜班●62条:女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63条:哺乳未满一年女工不得加班和安排夜班《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修订)●第三条:“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由于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第三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以下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签订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安全生产伤亡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一部份第一条第一款:本公约适用于使用化学品的所有经济活动部门。
●第二部份第七条第一款:所有化学品应加以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三部份第七条第二款:有害化学品应以易于为工人理解的方式另外加帖标签,以便提供关于其分类,其具有危害以及应遵循的安全防预措施的基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