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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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施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保护环境和提高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行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卫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整体管理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布局,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流动有序、材料运输顺畅、机械设备安全有序。

2.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组织作业,不得擅自延期或提前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也提高施工效率。

3. 施工现场应进行良好的交通组织,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指导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方向,确保交通安全。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标志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1. 施工人员应在施工现场穿戴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2. 施工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法。

3. 施工人员应保持文明施工行为,不得大声喧哗、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4.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作业规定,严禁乱堆乱放材料,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相关证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2.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私自改装机械设备。

3. 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归位,并及时报修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1.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合理收集和处理废弃材料和废弃物。

2. 施工现场应设立划定的卫生区域,定期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合理收集和处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 施工现场应加强对施工噪音和扬尘的管理和防控,确保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干扰。

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文明程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三、管理目标(一)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二)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无安全隐患。

(三)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到位,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现象。

(四)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管理内容(一)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等。

2.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大门、标识牌等。

3.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处理设施,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包括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

2.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志。

4.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1. 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排水、排污设施,确保施工废水、废气、废渣得到妥善处理。

3. 施工现场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4. 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现场人员管理1.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益。

2.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

3. 施工现场应加强治安管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施工人员反映的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

3.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

二、安全设施1.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防护网、警示标牌等。

2. 施工现场应设立统一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防火设备和消防器材。

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保证人员疏散的通畅。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应急通道,并保持畅通。

三、施工规范1.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2. 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序施工,防止交叉施工。

3. 施工现场应设立封闭施工区域,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4. 在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围挡,并配备专人监督。

四、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2. 施工人员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接受安全培训,熟悉防护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五、危险物品管理1. 施工现场应制定明确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2. 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区域,严禁将其随意堆放。

3. 对于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六、施工机具管理1. 所有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门的培训。

3. 施工机具的操作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没有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使用。

七、职工健康管理1.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职工宿舍和饮食场所,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条件。

2. 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3. 施工现场应提供必要的职工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职工权益。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安全和文明建设管理是保证施工工人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管理施工现场,减少事故和环境污染,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管理办法。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1. 人员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人的招聘和培训,确保每位工人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2)建立健全工人考核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形成激励和警示的双向机制。

2. 安全设施(1)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的临时围挡和安全标识的设置完善,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且要求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3)对危险区域、危险设备和危险物品进行明确的隔离和标识,确保工人遵守安全规定。

3. 安全教育(1)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安排工作前的安全会议,明确施工步骤和安全要求,并进行反复宣讲,确保工人理解和记忆。

4. 安全监测和事故处理(1)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二、施工现场文明建设管理办法1. 维护工地秩序(1)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设立垃圾桶和回收站,分类收集和处理垃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控制噪音和粉尘(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噪音较大的作业,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2)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防止扬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3. 提倡文明施工行为(1)鼓励工人文明施工,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增强社会形象。

(2)对违反文明施工行为的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 加强对外界交通的管理(1)设置合理的交通指示牌和信号灯,引导车辆和行人按规定通行,确保交通秩序。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我公司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待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工地。

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促进和谐的目标。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工地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场地、施工图纸、施工队伍等条件符合施工要求。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文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场地、施工设备、施工材料、施工垃圾等的清理和保管制度,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扬尘、废水、废渣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清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程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整洁和环境保护,提高工地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二、施工准备1. 工地必须设立施工现场管理部门,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

2. 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施工设施和施工机械,并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施工过程中不造成交通堵塞和危险。

3. 工地必须设立施工警示标志,指示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

三、施工人员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3.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管理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破坏施工现场设施。

四、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和清晰,禁止乱排乱放材料和工具,确保施工过程中不阻碍通行。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分类处理。

3. 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警示线等,确保工人和外来人员的安全。

五、施工噪音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控制噪音的产生和传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不适影响。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前向周边居民告知施工时间和噪音状况。

六、施工环境保护1.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废水等污染物。

2. 施工单位必须合理使用资源,控制能源和水资源的浪费,提倡绿色施工。

七、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安全工作。

3. 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处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程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 对于积极履行文明施工管理规程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文明施工管理规程,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1.施工现场管理1.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

1.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不得乱倒渣土和废弃物。

1.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摆放,不得阻碍通道和安全出口。

1.4.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安全通道,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施工人员管理2.1.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工作服,并加装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2.2.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3.施工人员不得酒后工作,严禁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2.4.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穿越施工区域。

3.施工机械设备管理3.1.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的工作状态。

3.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3.3.施工机械设备应根据需要设置合理的限制区域,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4.施工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临时停放,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

4.施工噪音和扬尘管理4.1.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2.施工现场应加装除尘设备,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扩散。

4.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扬尘和噪音监测,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4.4.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超标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5.施工领导责任5.1.施工方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5.2.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监督。

5.3.施工方应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5.4.施工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交底。

以上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施工方应严格遵守,并不得违反。

如有变动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备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市政设施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应本着安全、环保、文明、友好的原则,倡导和践行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施工理念。

第五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未经许可,禁止私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员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提高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承诺遵守本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规定文明施工要求。

第二章建设方责任第八条建设方应在项目启动前与施工单位明确文明施工要求,并约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建设方应组织并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建设方应设立文明施工奖惩机制,对文明施工优秀单位予以嘉奖,并对违规施工单位进行惩罚。

第十一条建设方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活动,宣传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好处。

第十二条建设方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施工现场复查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符合要求。

第三章施工单位责任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文明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培训和文明施工教育,提高施工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包括施工组织、安全保障、环保措施等。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工人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建设管理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办法。

一、组织架构1.设立安全文明管理部门,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建设工作。

2.组建安全文明管理团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安全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二、安全教育培训1.对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安全操作等内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人应急处置能力。

3.向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进行使用说明和操作培训。

三、安全管理1.设立施工现场安全总控室,负责监控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巡查情况。

3.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4.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合格项。

5.设立安全奖惩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四、文明建设1.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理,妥善处理垃圾。

2.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工人文明施工,不吸烟、不随地乱扔杂物等。

3.加强对施工现场噪声、扬尘等环境污染的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污染。

4.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食堂、厕所等进行清洁消毒。

五、安全操作规程1.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各类作业进行规范。

2.加强高空、深基坑、爆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

3.建立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安全操作。

六、应急预案1.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2.建立紧急联系制度,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设立应急处置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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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施工活动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组织实施、监管各类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地包括市区内所有待建、在建、拆迁等工地。

第四条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条块结合管
理方式。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统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的建
筑施工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督导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文明施工活动。

第六条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统一领导和综
合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城管、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行
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现场设置
第九条施工现场设置的基本要求:
(一)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施工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二)在建工地应当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本市文化特点,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实体围挡和工地大门;市区主要路段或其他涉及市容景观、旅游景点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宜使用实体墙或彩钢板并装饰美化,也可采用其他美观的装饰材料,做到整齐、统一、美化、亮化;
(三)拆迁工地宜采用实体墙或金属彩钢板进行现场围挡并设置墙柱,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临近市区主干道拆除工地必须对拆除工程全封闭,并设置拆除警示标志;
(四)待建工地四周必须封闭,围挡设置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现场内无生活垃圾,有条件的应采取绿化措施;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所占用的场地四周设置金属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横不留隙、竖不留缝;
(六)临时维修维护、抢修抢建项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5米;围挡材料统一使用金属彩钢板,彩钢板要稳固、干净、平整、美观、大方;夜间应在路口和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七)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得有缺口;围挡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围挡外侧颜色搭配要美观大方,有企业标志、安全文明宣传标语或图画;
(八)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
工等制度牌;
(九)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盥洗、娱乐等临时用房应布局合理,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十)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宜做成混凝土地面,其他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满足车辆行驶要求;
(十一)工地大门到城市道路的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有条件的应采用定型化冲洗设施;
(十二)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应按品种、分规格堆放,钢筋、构件、钢模板等堆放,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

第三章环境保护
第十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治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防治大气污染的基本要求:
(一)土方和物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不得扬尘,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三)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四)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无遗撒、滴漏,无偷倒乱倒现象;
(五)施工车辆保持清洁,不得夹带泥土驶出施工场地;
(六)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七)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八)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学校、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
(九)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防治水土污染的基本要求:
(一)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二)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三)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四)厕所的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五)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防治施工噪声污染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采取降噪措施;
(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午休和夜间有噪音作业,确需在夜间
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三)中、高考期间等特殊时段,市区及有关项目按有关规定严禁施工;
(四)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第四章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箱(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单间面积不应大于30平方米,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第十七条食堂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在门(包括门框)的外面下部镶嵌高度不低于30厘米的铁皮或其他金属材料,门窗的缝隙(包括与地面、门窗框之间的缝隙)不大于0.6厘米,门窗及排油烟机、排气扇、通气孔等孔洞加装防蚊蝇设施。

食堂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堂外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第十八条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炊事人员上岗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应清洗消毒。

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硬化,通风良好。

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米。

厕所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及时清淘。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设置密封式垃圾箱或容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
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第二十一条办公区和生活区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活动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出整改。

第二十五条市城管局加强对建筑工地垃圾清运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对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抛撒、滴漏等问题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做出整改。

第二十六条市环保局加强对建筑工地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做出整改。

第二十七条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建筑工地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各项卫生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做出整改。

第二十八条各区政府应当建立所属工作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置、环境卫生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三)督促待建、停建、拆迁工地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清运及环保绿化管理等工作;
(四)做好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做出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在建筑施工管理活动中违反本办法,对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违反本办法、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及监督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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