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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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一、考核对象本考核规定适用于全部机场和车站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

二、考核目的为了保证安检员的工作素养和本领水平,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三、考核程序1.考核时间和地点安检员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安检管理部门订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考核。

2.考核方式现场考核采纳随机选择、乱序出题、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

3.考核内容(1)学问考核:涉及法律法规、安检流程、安检工具使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学问。

(2)操作考核:模拟现场情况,考核安检员的安检技能和流程本领。

(3)态度考核:考核安检员的服务态度、团队协作本领、沟通本领等综合素养。

四、考核内容1.学问考核(1)法律法规学问。

(2)安检流程和工具使用学问。

(3)应急处理学问。

2.操作考核(1)依照实际情况现场操作。

(2)采纳模拟器材进行操作考核。

(3)考核内容尽可能真实,考核难度适当。

3.态度考核(1)服务态度:礼貌、热诚、耐性。

(2)团队协作本领:协调、搭配、沟通。

(3)沟通本领:精准、清楚、流畅。

五、考核标准1.学问考核: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态度考核: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考核结果1.考核总成绩依照学问考核成绩、操作考核成绩和态度考核成绩综合计算。

2.总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次数不得超过2次,如未能达到合格标准,将面临纪律处分。

七、考核评定1.安检管理部门负责对安检员进行考核评定。

2.考核合格者嘉奖,不合格者予以警告或处分,并订立整改计划,并进行定期跟进考核。

八、考核文件1.安检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并发布,实行公开透亮的考核制度。

2.考核成绩需存档,作为安检员的人事管理依据。

九、法律责任如有安检员违反安检规定,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其个人承当相应的刑事、行政和经济责任。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提高安检员的工作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订立本《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章考核目的第一条考核目的安检员现场考核的重要目的是评估安检员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条考核内容安检员现场考核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操作规范:包含安全设备使用、安全标识和标牌的正确使用等;2.安全意识:包含察看力、判别力、决策本领等;3.不安全化学品管理:包含不安全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理等;4.灭火器使用:包含灭火器的选择、操作和维护等;5.应急处理本领:包含应急预案的执行、事故处理本领等;6.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包含对安全事故案例的理解和分析等。

第二条考核标准安检员现场考核的评判标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1.操作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2.安全措施是否恰当,是否能有效防备和掌控事故的发生;3.是否具备应急处理本领,是否能妥当处理突发事件;4.是否能正确分析安全事故案例,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5.安全意识是否强,是否能及时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一条考核周期安检员现场考核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共计四次。

第二条考核方式安检员现场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考核: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依照考核标准分别对各个岗位的安检员进行考核;2.随机抽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随机选取肯定比例的安检员进行抽查,以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考核程序1.考核前准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被考核的安检员,并告知考核时间、地方和流程;2.考核过程:考核过程由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评分,记录安检员的操作行为和表现;3.考核结果评定:考核人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将结果以成绩单的形式予以公示;4.考核结果处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安检员,必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引导,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5.记录与归档:将考核记录、成绩单及处理结果进行归档,确保考核工作的可追溯和审计。

安检员绩效考核办法

安检员绩效考核办法

安检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强化安全管理,调动安检员主观能动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达到安全、高效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安检员认真执行。

1、安检员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当班所查隐患进行考核。

2、一条重大隐患每条计20分。

3、三违一人次计15分。

4、一般隐患五条计1分。

5、所查隐患原则上必须当班进行整改,如当班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出期限,并由本人亲自落实整改情况。

6、对所查隐患原则上整改率必须保证在100%,特殊情况除外。

7、对于所查的隐患必须经区队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签字认可,否则不予认可,并把签字人的姓名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上,以便于通报。

8、对所查隐患按照区队进行归类,以便于对区队的考核。

9、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一班三汇报制度,少汇报一次扣2分,三次不汇报者扣10分
10、安检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以便于早做安排,严禁电话请假,班前会请假。

11、按时参加安检科组织的各种会议和例会,对开会迟到的每次罚款50元,对旷会的每次罚款100元。

石桥煤业公司安检科
2009-2-12。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模板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模板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模板一、考核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确保安检员的工作质量和业绩实现企业要求的标准,保障企业安全和顾客利益。

二、考核内容安检员现场考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责任区域内的表现1.1 工作态度:礼貌、热诚、自动服务、耐性解答顾客问题。

1.2 工作效率:依据工作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布置,并保持工作速度与质量的平衡。

1.3 安检操作:娴熟掌握安检设备操作规程,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安全、稳定;准确推断物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1.4 部门合作:与其他部门合作搭配,及时反馈问题并妥当处理。

1.5 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岗位轮岗制度。

2. 安全意识与不安全品识别2.1 安全意识:具备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乐观防范各种安全风险。

2.2 不安全品识别:具备较高的不安全品识别本领,能够准确推断不安全品,并能正确处理不安全品事件。

2.3 突发事件应对:能够熟识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程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 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3.1 服务态度:礼貌、亲和、详细的服务态度,给顾客留下良好印象。

3.2 服务效率:快速、准确地完成安检任务,不影响顾客流程。

3.3 问题解决:及时解决顾客遇到的问题,回答顾客疑问。

三、考核标准1. 考核时间和频率1.1 考核时间: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1.2 考核频率:每月进行一次模拟考核。

2. 考核形式2.1 模拟考核:由企业职能部门布置专业人员对安检员进行模拟考核,考察安检员在模拟场景下的表现。

2.2 实际考核:由企业职能部门随机抽取安检员进行实际考核,考察其日常工作表现。

3. 考核评分指标3.1 考核合格标准:安检员在各项指标中分数实现80%,即可视为合格。

3.2 考核评分细则:每项指标依据紧要程度和难易程度予以不同权重,实在评分细则由企业职能部门订立,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到各部门。

3.3 考核成绩反馈:将考核成绩通知安检员本人,并在企业内部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考核成绩的合理运用。

地铁安检管理考核制度范本

地铁安检管理考核制度范本

地铁安检管理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安检人员管理,提高安检工作质量,确保地铁安全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地铁安检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核。

第三条安检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安检人员考核分为业务考核、绩效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三个部分。

二、业务考核第五条业务考核分为安检知识、安检技能、安检设备操作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安检知识考核包括法律法规、地铁安全管理、安检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第七条安检技能考核包括人身安检、物品安检、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能。

第八条安检设备操作考核包括X光检测仪、金属探测器、爆炸物探测器等设备的操作。

第九条业务考核采取定期考试、实操考核、抽检等方式进行。

三、绩效考核第十条绩效考核分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作质量考核包括安检准确性、安检速度、安检服务水平等方面。

第十二条工作效率考核包括安检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情况、请假缺勤等方面。

第十三条团队协作考核包括安检人员之间的配合、与地铁工作人员的沟通协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

四、职业道德考核第十五条职业道德考核包括安检人员的职业操守、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十六条职业道德考核采取日常观察、乘客满意度调查、举报投诉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第十七条安检人员考核按照自行申报、民主评议、考核小组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自行申报阶段,安检人员对照考核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阶段,安检人员所在部门或班组对申报情况进行评议。

第二十条考核小组评审阶段,由安检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基层单位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结果公示阶段,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安检员工作职责考核标准

安检员工作职责考核标准

安检员工作职责考核标准一、精神文明(20分)二、工作职责(40分)1、工作出勤(10分)(1)、迟到、早退、外出不向矿长请假的,一次扣2分。

(2)、入井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

(3)、旷工或脱岗一次扣10分。

2、工作业绩(10分)(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采掘单位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否则扣1-5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杜绝脱岗、漏检,否则扣1-5分。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双汇报制、班中汇报制,否则扣1-5分。

(4)、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不徇私情,狠反“三违”,不放过任何“三违”行为,否则扣1-5分。

3、个人才能(10分)(1)、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科室学习、培训、教育等活动,否则扣2分。

4、遵章守纪(10分)(1)、严格遵守执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扣4分。

(2)、对科室内发生违章违纪事件及时制止并汇报主管领导加2分,否则扣4分,隐瞒、袒护者者扣5分。

(3)、工作期间被领导或有关人员检查发现有违章违纪行为者,每一次扣2分。

三、安全工作(20分)1、当班发生丢失、盗窃、火灾,人为原因损坏各类设施设备扣5至10分。

2、工作期间安全生产人员工作发生轻伤扣15分,重伤扣20分。

3、本人工作时间发生轻伤、重伤扣10分。

4、矿发生死亡事故扣10分。

四、生产经营(20分)1、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和分配任务,发生一次扣5分。

2、各类消耗费用突破核定控制指标扣5分。

3、当月生产任务完不成扣5分。

4、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扣2分。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安检员是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的重要职业,负责确保旅客的行李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

因此,安检员的考核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安检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完善安检员的考核管理,本文将从考核内容、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

一、考核内容安检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安全技能、操作规范、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方面。

具体包括:1.安全技能:安检员应掌握各类安全检查设备、安全保卫、查验行李、人身检查等基本技能,能够准确判断违禁品,判定危险品,正确使用安检设备;2. 操作规范:安检员应熟悉各类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规范,并能正确操作;3. 安全知识:安检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等相关知识,了解最新的安全规定;4. 应急处置:安检员应了解应急处理措施,能够迅速处理紧急情况。

二、考核对象安检员考核管理的对象包括新员工和在职员工。

1. 新员工考核: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以保证其具有必要的能力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

2. 在职员工考核:在职员工应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以保证其技能和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考核结果可作为晋升、奖惩和合同续签的参考标准。

三、考核形式安检员考核的形式应当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安检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考核主要测试安检员的实操技能和处置能力。

考试设备和场景应与实际工作环境相符合。

四、考核标准1. 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考核标准:符合标准的安检员必须能够熟练使用安检仪器设备,能对行李随机挑选的五点进行检查,并能准确判断危险品和违禁品。

2. 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考核标准:符合标准的安检员必须了解有关安检法规知识,能够对突发事件进行适时的处理和应急处置。

五、总结安检员是保障旅客出行安全的重要职业,考核管理的完善将为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公共场所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服务。

因此,应该加强安检员培训,定期进行考核,筛选和选拔复合要求的安检员。

同时,加强安检员职业道德和作风教育,强化责任和使命感,加强安检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和职业操守,提高安检员的技能和水平,提高安检员的能动性和效率。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以下是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的一些常见要点:
1.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安检员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工作表现等方面。

基本知识包括安检操作规程、安检设备使用方法、危险品识别等。

技能包括手提物品检查、人体扫描仪操作等。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沟通能力等。

2. 考核时间和频率:考核应根据需要定期进行,一般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

考核时间应提前通知安检员,不得临时安排。

3. 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理论考试、实地操作考核以及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考试题目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有效衡量安检员的能力水平。

实地操作考核应模拟真实工作环境,考察安检员的操作规范性和操作技能。

面试环节可以进一步了解安检员的思维能力、应对能力等。

4. 考核评分标准:考核评分标准应公开透明,根据安检员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得分。

评分标准可以包括安检操作规范性、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沟通能力等因素。

分数可以按等级制度划分,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

5. 考核结果和处理: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安检员反馈,并记录在案。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安检员,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监督,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对于多次考核不合格的安检员,可以进行转岗或解聘处理。

6. 考核考评机构:可以由安检部门内部组织考核,也可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无论是内部考核还是外部考核,都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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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员考核细则
(试行)
为充分调动安检员现场监督主动性、积极性,规范安全监督行为,强化安检员监督管理,落实现场监督责任,切实提高安检员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更有效地行使安全监督的职能、创建和谐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章劳动纪律
1、每天早上必须乘坐6:30通勤车,发现一次乘坐7:0 0的通勤车罚款50元;
2、旷工一次(一班),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给予罚款100-300元,一月内累计旷工3次调离工作岗位;
3、坚持排班轮休制度。

正常休班不需请假,正常上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休班,必须和本组休班者商量替班,并向当班组长和科室值班人员汇报。

如果没有替班人员,不论任何人不得私自休班。

严禁捎假或打电话请假。

4、月底28号之前班长必须排好轮休,否则,推一天罚50元。

5、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20元,以矿通勤车到矿时间为
准。

6、脱岗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记“三违”一次。

7、违反矿规章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罚款100-300元。

第二章现场管理
一、相关规定
1、安检员必须按照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每少检查一次或漏检、假检,不及时填写瓦斯牌板及瓦斯日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严格执行安检员巡回检查制度和班中汇报制度。

安检员在现场检查时,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回安全检查,检查瓦斯变化情况,查处安全隐患问题,不得死守一点顾此失彼,严禁班中脱岗和睡岗,对班中查出问题除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整改外,及时向安检科和调度室汇报,并认真填写班报和手册。

3、安检员不在现场交接班每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矿领导或督查组查出脱岗、睡岗,一律清出安检队伍,并记
“三违”一次。

井下现场交接班时间具体分配如下:
八点班:现场交接班时间7:50
四点班:现场交接班时间3:50
零点班:现场交接班时间11:20
交接班时间两人必须在指定电话地点向安检科值班领导汇报,一次不汇报或不在指定地点汇报着,视为没有现场交接班。

4、矿组织的各种检查,查出责任范围内隐患问题,属监督责任,当班能够处理而没有处理的(比如锚杆、锚索盘松动,撑杆、串杆不齐,压风自救、水幕失效,风筒、探头吊挂不合格,封填炮泥、水炮泥不合格、前探梁不及时使用、不及时冲尘等),一条罚当班安检员50元,属三班责任的,三班安检员一并处罚;对于重大责任隐患不及时处理或汇报,如: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微风作业等每条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5、对当班查出的隐患问题不及时组织整改的,一次罚5 0元,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问题,没有按时督促整改的,每条罚款50元/人。

6、执行“三大规程”不严格或对规程措施不懂的,一
次处罚50元。

二、掘进工程
1、临时支护、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指前探梁、点柱的使用,锚杆的角度、外露长度、锚固力、扭距力、锚网梁的搭接、锚索的安装质量等),一处不合格且没有安排整改的罚款50元;
2、空顶作业(前探梁没有背打锚杆,永久支护没有按照规定支护,多于一个循环以上没有支护或没有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进行临时支护的),监督不到位每次罚款50元;
3、迎头及巷道两帮出现兆头煤岩;不及时找掉的一次罚款50元;
4、在支护的锚杆上挂滑子扒渣,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三图一书”不齐全或与现场不符的,没有及时反映,罚款50元;
6、无措施施工或条件发生变化(过断层、托伪顶、巷道顶帮岩性变化需改变支护方式)没有及时修改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汇报并制止,罚款100元;
7、没有备用支护材料,没有监督到位罚款50元;
三、一通三防;
1、瓦斯探头位置悬挂不当或探头显示与实际不符没有采取措施,罚款50元;
2、风筒脱节、风筒距离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微风作业,风筒烂的严重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3、瓦斯超限报警没有及时汇报,罚款100元;
4、分管区域内的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能正常使用,不按规定进行倒台试验,罚款50元;
5、瓦斯释放孔不符合规定,瓦斯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罚款50元;
6、所在头面跟班队长、班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没有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且安检员监督不到位,一人次罚款50元;
7、没有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超前探坚持10米;对不执行防探水设计及安全措施的,监督不到位的,罚款100元;
四、爆破管理
1、不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2、无证放炮或警戒距离不够,放炮母线不够长或用其它代替放炮母线,没有监督到位罚款50元;
3、当班出现瞎炮,没有向下一班交接清楚,也没有监督处理,罚款100元;
4、做好的炮头雷管脚线没有短路,装药卷数不符合规定,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5、放炮后没有落实“敲帮问顶”的制度,监督不到位罚款100元;
6、耙斗装岩机前巷道积渣超过断面1/3仍继续打前进眼、装药放炮的,没有监督到位的罚款100元;
7、掘进巷道贯通前综掘巷道相距50米;炮掘巷道相距2 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原则上放在8点班,且有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队干部、技术员、通风科技术人员到现场协调,若安检员现场监督不到位的罚200元;
五、机电设备管理:
1、掘进机、扒渣机没有地锚的罚款50元;
2、绞车、皮带声光信号不完善运行,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3、一坡三挡设施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4、开关保护甩掉不用,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5、钢丝绳锈蚀、磨损、断丝超过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仍在使用的,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6、见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不制止的,罚款50元;
7、斜坡运输的车辆没有使用标准插销、链环,绞车绳主钩头少于四个绳卡,保险绳钩头少于四个绳卡,钩头没有安设桃形环,上下车时保险绳没有悬挂在最后一辆车的车后头处,监督不到位,罚款50元;
8、发现放飞车、超挂车,没有制止的,罚款100元;
9、移动耙斗装岩机安检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在现场或没有安全措施或未按措施远方操作的,没有监督到位,罚款100元;耙渣机正常运行,机前站人的一次罚款50元;停机开关不闭锁的罚50元;
六、其它:
1、自己不按照规定约束自己,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班前会安排隐患没有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或现场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没有停产整改的一次罚款100元;
3、公司以及上级领导、各类检查出的问题,重复出现的,每条罚款20元;
第三章安检员现场回报制度
一、事故汇报
1、安检员所负责的的头面出现事故,要按照“及时上报、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的原则,立即向调度室、安检科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组织现场自救或互救。

否则,对不及时上报,临阵脱逃者,情节较轻者一次罚款100元,记“三违”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追究刑事责任。

二、班中汇报
1、接班必须到头面上和上班安检员一起排查隐患;上班没有处理好的隐患接清,并记录好互相签字到电话处汇报。

否则出现一次罚款100元,记三违一次。

第四章现场停止作业制度
1、没有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的头面必须停止施工,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2、根据业务科室的信息指示进行监督,在施工现场一旦
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安检科。

否则罚款100元;
3、认为有原则性问题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必须先停止作业,若鉴定不准的,汇报安检科和值班领导定夺,否则发生事故从重处罚。

第五章奖罚规定
1、月度没有出现被罚,包队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安检员,奖励500元。

年度完成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另给于安检科每位合格员工不少于2000元奖励;
2、年度没有违章,所包区队没有事故的安检员,评为安全先进工作者,工作成绩优秀者评为安全标兵;
3、安检科每月对安检员考核一次(考核标准另定),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对安检员的罚款安检科每月汇总一次,用于奖励比较优秀的安检员,一月一清,专款专用;
4、当班出现人身事故或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照矿井有关规定对当班安检员进行处罚;
5、当月出现睡岗、脱岗等“三违”现象或者严重违纪行为,除进行对应处罚外,待岗培训。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矿井有关规定执行,安检科根据条件
等变化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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