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国家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提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70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7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01•【文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70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长江沿岸旅游基础设施、发展游船业,加快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的建议收悉。
经商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民航局,现答复如下。
长江经济带旅游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市场。
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有利于推动相关省份旅游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我委和有关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力有序支持并推动相关工作。
一、关于将完善长江沿岸旅游基础设施、发展游船业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支撑。
我委和相关部门着力优化完善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布局,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统筹将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纳入规划,支持发展急需、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快实施。
同时,积极支持游船业发展,打造功能完善、品质优良、舒适文明、低碳绿色、安全环保的高品质长江水路旅游客运示范线,促进水上客运与旅游、文化、城市的融合发展。
二、关于优化长江游船码头布局、畅通水运通道、完善旅游公路、加强区域性、国际性空港建设等2019年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长江等内河客运码头设施,有序建设改造内河游轮码头,改善旅客候船环境和客运码头条件,加强与城市公交和其他运输方式衔接,提升旅客体验和满意度。
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方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实施了一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和港航设施项目,干支线通航条件明显改善。
目前长江经济带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9238公里,5万吨级船舶可直达南京,万吨级船舶可直达武汉。
加大长江航道治理 服务沿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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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哪里 ” 监督 理念 , 过理 念 导人 . 的 通 使 理 制 度 的执 行 力 。 党 员 干 部 充 分 意 识 到 “ 洁 教 育 是 党 员 廉 . 面地 推 进 民主 监 督 . 实 建 立 起 “ 权 必 切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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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 实施方案

长江航运实施方案长江是中国最长的河流,也是世界第三长河,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长江航运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提高物流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江航运工作,提升长江航运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航道整治,提升通航条件1. 深化航道整治工作,清淤疏浚,确保长江干线航道畅通无阻。
2. 完善航标系统,提高夜间和恶劣天气通航能力。
3. 完善船舶交通管理,加强船舶交通管制,提高通航安全系数。
二、优化港口布局,提高货运效率1. 加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港口吞吐能力。
2. 完善港口设施,提高货物装卸效率。
3. 加强港口管理,提高港口运营效率,缩短货物周转时间。
三、推进船舶技术改造,提升运输能力1. 鼓励船舶更新换代,淘汰老旧船舶,提升船舶性能。
2. 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提高船舶运输安全系数。
3. 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减少船舶对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航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1. 完善航运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覆盖范围。
2. 建立航运信息平台,提供实时、准确的航运信息。
3. 加强航运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管执法,保障航运秩序1. 加大航运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保障航运秩序。
2. 完善航运监测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3. 加强航运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六、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其他产业协同发展1. 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提高综合运输效率。
2. 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相关产业合作,促进产业互利共赢。
3. 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推动城市发展与航运业协同发展。
七、加强航运科技创新,提升长江航运水平1. 加大科技投入,推动航运科技创新,提升航运智能化水平。
2. 加强航运信息化建设,提高航运管理效率。
3. 加强航运科研力量建设,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八、加强国际合作,提升长江航运国际竞争力1. 加强与国际航运组织合作,提高长江航运国际声誉。
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

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发[2015]21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24【实施日期】2015.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15年4月24日赣府发〔2015〕21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棋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加快长江沿线地区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对于我省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长江经济带建设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加强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开放平台和市场体系对接,着力构建综合交通、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开放合作、生态安全五大格局,努力把江西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撑、内陆沿江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思路。
--交通先行,产业主导。
以积极对接沿江综合运输通道建设为先导,加快构建联江通海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突出产业发展的主导地位,把握生产力布局向内陆沿江地区拓展的有利时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增强我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核心竞争力。
--双核引领,多点支撑。
充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京九和沪昆铁路大通道,强化九江沿江开放门户作用和南昌主体核心地位,促进昌九一体化发展,打造引领全省对接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双核”;推动赣东北开放合作、赣西经济转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抚州深化区域合作等区域板块竞相发展,全面拓展与沿江省市和周边地区的对接合作,促进全省整体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
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总体方案

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总体方案为了推动我国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提高长江航道运输能力,我国决定进行长江航道整治工程。
长江作为我国重要的水上交通干线,其航道整治工程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长江航道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效果,我国将制定一套全面的总体方案。
一、长江航道整治工程的背景和意义长江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动脉,是中国内河航道的主要干线。
长江干流航道的整治工程可提高长江流域水运运输能力,推动流域水路交通运输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为此,我国决定开展长江航道整治工程。
1.背景近年来,长江沿线地区经济飞速发展,水路运输需求急剧增加。
但由于长江干流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的限制,航道状况不佳,已经影响了大型船只的通行,严重制约了长江航运能力的发展。
长江沿线地区水路运输不畅、航运条件差、运输能力不足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2.意义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方面,通过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可以提高长江干流水域的通航条件,增加长江航道的通航能力。
这将对长江流域水运运输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产生积极影响,能够满足长江沿线地区水路运输需求,提高运输效率。
另一方面,长江航道整治工程还能促进长江沿线地区的产业、商贸和旅游等经济发展,提高区域交通运输的效率,促进流域水路交通运输的便捷性。
二、长江航道整治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1.总体目标长江航道整治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保障航道安全、提高通航能力、改善通航条件,使长江航道成为运输便捷、通航顺畅、安全高效的大通道,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2.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长江干流沿线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航道整治工程,统筹考虑航道的通航条件、环境保护、沿岸民生等因素。
(2)综合治理,提高通航能力。
充分利用长江航道整治工程的契机,综合治理长江干流水域,提高长江航道的通航能力。
(3)科学施工,确保质量安全。
保护长江倡议书范文

保护长江倡议书范文尊敬的领导:我们认为,保护长江对于我国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至关重要。
长江是我国最长的河流,其重要性无法估量。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不合理开发和污染,长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危机。
为了保护长江,我们提出以下倡议: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长江流域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通过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惩罚违法行为,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
二、加大生态恢复力度通过加大生态修复工程的投入和实施,恢复和改善长江的生态系统。
开展湿地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提升长江的自净能力和水质。
三、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长江流域的监测和治理力度。
加强对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降低对长江的污染物排放。
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的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对长江水资源的开发和使用。
发展清洁能源和环保产业,推动绿色发展,降低对长江的压力。
五、鼓励公众参与广泛宣传和教育公众,增强公众对长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六、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
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合作,汇集国际的资源和智慧,共同解决长江面临的环境问题。
七、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长江保护的资金投入,确保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政府投入、社会资金和国际援助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长江保护的资金支持。
八、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长江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江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设立长江保护专项机构,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长江保护工作。
我们坚信,只有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同保护长江,才能保证长江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和基石。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决执行以上倡议,积极参与长江保护工作,为保护长江做出我们的贡献!此致敬礼!。
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作者:本刊编辑部来源:《中国水运》2014年第10期9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同期发布《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
《意见》指出,长江是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有利于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推动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有利于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有利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引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意见》提出七项目标任务,其中第二项是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
增强干线航运能力。
加快实施重大航道整治工程,下游重点实施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工程;中游重点实施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强航道工程模型试验研究;上游重点研究实施重庆至宜宾段航道整治工程。
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研究推广三峡船型和江海直达船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船舶。
改善支流通航条件。
积极推进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提高支流航道等级,形成与长江干线有机衔接的支线网络。
加快信江、赣江、江汉运河、汉江、沅水、湘江、乌江、岷江等高等级航道建设,研究论证合裕线、嘉陵江高等级航道建设和金沙江攀枝花至水富段航运资源开发。
抓紧实施京杭运河航道建设和船闸扩能工程,系统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络,统筹推进其他支流航道建设。
长江开放开发的对策建议

长江开放开发的对策建议
长江开放开发是我国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怎样充分发挥这一利好政策的效果,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
首先,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和调动财政资金,为长江开发提供动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使企业和社会投资者投资更有保障、更具吸引力,形成资本投入有效激发长江开发的积极
推动作用。
同时,政府也可以规划和推行一些与长江开发相关的科技计划,为企业和机构
提供技术升级和新技术应用的支持,解决开发过程中技术不足的问题。
其次,要积极推进长江开发的环境保护和社会服务相关的规划,通过一系列的施工程序采
取一些实际措施,保护沿江地区的自然环境,减少沿江地区的污染,加强社会体系的建设,改善当地的社会服务设施,促进沿江地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此外,要鼓励企业和市民参与长江开发,通过政策性和技术性支持,保障其发挥更大作用,实施大量合理布局、优化功能,以提高长江开发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有序开发、节约资源、生态友好型长江区域规划布局的重要职能。
最后,要加强治理方面的组织协调,完善业务安排、制度及机构设置等政府各部门的协作
机制,规范长江开发的审批、审计、监督等管理程序,保持开发过程的稳定和规范,有效
调节政策利益关系,确保长江区域开发迎风前进。
总之,长江开发开发的成功实现,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要提出技术改进、
政策、财政支持及组织协调等具体的对策建议。
只有通过浓厚政策性的支持,调动财政资金,优化审批审计等措施,才能推动长江区域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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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恳请国家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600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600号提案内容2013-02-28案由:关于恳请国家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提案提案人:蔡耀军杨淳金义华袁伟霞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办理主题词:水运管理长江全长6300余公里,干流横贯东西,支流沟通南北,是我国最大的内河。
长江干线航道上自云南水富,下至长江入海口,流经七省二市,通航里程2838公里,自然通航条件十分优越,素有“黄金水道”的美誉。
长江水系航运有着7000多年的历史,在唐代获得繁荣兴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的河网地带发展成为富饶之地,很大程度得益于长江水道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60余年的治理与建设,长江干线航道通过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目前长江干线可通航1000-8000吨级的内河船舶,最大船队可达4万吨级,重庆以下可通航3000吨级的内河船舶,宜昌以下可通航1000-5000吨级的内河船舶组成的船队,武汉以下可通航5000吨级的海船,南京以下常年通航3万吨级的海船,5万吨级的海船可乘潮到达南京。
“十五”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时期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长江干线内、外贸运量迅猛增长,大力发展长江水运、加快“黄金水道”建设,从而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识,长江这条“黄金”大动脉也越来越成为沿江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增长点。
一、长江干线航道规划及推进情况2011年9月《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查。
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长江干线航道建设的总体目标为:长江干线航道得到系统治理,通航条件明显改善。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逐步向上游延伸,中游航道通航标准进一步提高并基本畅通,上游航道通航条件全面改善,力争提前实现《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2020年规划目标,为长江干线率先实现内河水运现代化总体目标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各航段建设目标为:水富至宜宾段航道水深由1.8米提高到2.7米;宜宾至重庆段航道水深2.7米,可结合枢纽建设情况,将航道标准提高到一级,相应适当提高航道水深;重庆至宜昌段,重庆至涪陵段航道水深3.5米,涪陵至宜昌段航道水深4.5米,进一步改善三峡库尾和三峡至葛洲坝两坝间航道条件;宜昌至城陵矶段航道水深由 3.2米提高到 3.5米;城陵矶至武汉段航道水深由3.5米提高到3.7米;武汉至安庆段航道水深由4米提高到4.5米;安庆至芜湖段航道水深由5米提高到6米;芜湖至南京段航道水深维持7.5米;南京至太仓段航道水深由10.5米提高到12.5米;太仓至长江口段航道水深12.5米,保障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长期稳定运行。
目前“十二五”时期长江干线航道治理已经全面启动,正在按照规划的战略步骤推进航道治理力度。
二、华中六省市长江干线航道规划标准进一步提高的可行性长江干线重庆至南京河段,沿程各河段边界条件不同,河床演变特点各异,以宜昌、湖口为界分别分为长江上游、中游和下游。
按照河势特点、地理位置以及经济腹地需求可分为重庆至武汉、武汉至芜湖、芜湖至南京三段,经统计,本河段有30余处碍航浅滩制约着航道的通过能力,特别是荆江河段九曲回肠、滩多水浅,历来是长江防洪和航道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峡水库建成运行后进一步加剧了河势及航道变化的复杂程度。
(一)重庆至武汉河段。
重庆至武汉河段全长约1293.5公里,是受三峡工程蓄水影响较大的河段,库区航道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但库尾河段存在部分礁石、急流碍航和累积性淤积碍航问题;三峡枢纽枯季的流量补偿,坝下枯水期航道条件有所改善,但由于三峡工程清水下泄,河床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刷,上段沙卵石河段航道问题主要表现局部航段槽窄水浅、坡陡流急,与此同时还需密切关注防止宜昌水位下降,以保证葛洲坝三江引航道闸槛水深能满足最小航道维护水深的要求;下段沙质河段航道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滩岸线的崩退、中枯水下的滩槽格局普遍出现支汊冲刷、低矮洲滩面积减小的现象,边界条件尚未控制的主航槽向宽浅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航道格局趋于不稳定,部分水道航道条件有所恶化,局部河段会产生新的碍航问题。
结合航道条件的核查分析,本河段内达不到4.5米×150米航道尺度的水道约40个,特别是宜昌—城陵矶段航道水深条件相对较差,不能稳定达到4.5米水深尺度的水道有21个。
(二)武汉至芜湖段。
武汉至芜湖河段全长约607.5公里,本河段近期河势较为稳定,三峡蓄水的影响不是十分明显,但也出现了部分历史上的优良水道(如鲤鱼山水道、新洲水道、九江水道、东北水道、马当南水道等)近期有所恶化态势,并且有继续变化的趋势。
由于这种不利变化的出现,本河段部分水道的航道条件在自然条件下将会有所恶化,甚至连现有航道条件也将难以长期得到稳定。
结合航道条件的核查分析,本河段内不能稳定达到6米×200米航道尺度的水道约23个。
三、芜湖至南京段。
芜湖至南京河段全长101公里,属顺直藕节型分汊河段。
该段河道宽阔,流路曲折,汊河发育,洲滩众多,主流摆动较为频繁,水深条件相对较好,但也存在部分滩槽格局不稳定的现象,结合航道条件的核查分析,本河段内不能稳定达到10米×200米航道尺度的水道主要是江心洲至乌江河段。
此外,随着三峡水库的持续运行,由于三峡水库的拦沙作用,下泄沙量的减少,造成河道边界的侵蚀,一些河道将进一步展宽,在上游来流一定的条件下,其航道水深存在变浅的趋势。
因此考虑到三峡水库对坝下游河段影响的复杂性,虽然一些水道目前水深条件能满足4.5米、6.0米、10.0米水深,但随着其河道的展宽、水深逐渐变浅,将来仍可能出现不能满足4.5米、6.0米、10.0米水深的情况,则将进一步加大治理的难度。
通过长江航道的整治实践,以及多年的前期专题研究,长江航道的建设管理部分已形成了适应大江大河治理的建设理念,重大关键技术得到突破,特别是长江中下游河段的治理方面,对于沙卵石浅滩以及碍航礁石,采取挖槽和清障的整治措施是提高航道尺度的有效方式;对于沙质河段,洪、中、枯水期主流流路不一致,导致洪水航槽泥沙淤积、枯水泥沙冲刷不及仍是航道碍航的主要原因,单纯通过疏浚的方式是很难确定稳定的航槽,通过必要的航道整治工程约束水流集中冲刷航道,必要时辅以挖槽疏浚,才能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实现提高航道尺度的建设目标。
因此进一步提高重庆至武汉、武汉至芜湖、芜湖至南京段枯水期航道尺度在技术上是存在可能性的。
三、加强华中六省市长江干线航道建设步伐的建议为了加快长江经济带的新一轮开放开发,大力推进华中六省市长江干线航道建设,以干流带动支流,更好地推进长江沿岸经济的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一)长江航运要发挥大运量、长距离的比较优势,航道尺度要尽可能由上至下梯级衔接,针对长江重庆至南京河段目前存在的四个航道尺度台阶、长江岸线利用率均不高的状态,恳请进一步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结合航道治理的规律,力争在2025年前逐步实现重庆至武汉河段的航道水深对接,航道水深提高至4.5米,可长距离通航5000吨级的江轮;使武汉至芜湖河段的航道水深对接,航道水深提高至6.0米,可长距离通航5000吨级的海船;使芜湖至南京河段航道水深与下游长三角洲地区的航道水深相衔接,可通航万吨级的海船,彻底解决长江中游瓶颈河段的通航问题,进一步强化重庆、武汉等航运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主通道作用。
(二)加大长江重庆至芜湖段航道建设力度,建议国家加大对该段航道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并可与中央投入相配套,设立省级航道建设与维护基金,省部共建,共同推进重庆至芜湖航道枯水期航道水深的尽快提高。
(三)恳请长江航道建设管理部门在推进“十二五”时期既定规划建设内容的同时,能系统开展重庆至芜湖段枯水期航道进一步提高的技术可行性研究工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重庆至芜湖段航道枯水期航道的建设重点和任务,力争进一步发挥长江重庆至芜湖段航道的潜力。
(四)航道整治工程必须与水利部门的河势控制工程相协调,这在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证明。
长江湖北段宜昌以下河道经过多年整治,总体上河势是基本稳定的,但三峡蓄水后,局部河段河势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需要通过强化河势控制工程,以维持良好的河势格局,因此建议加快水利部门河势控制工程的调整和实施步伐,以推进航道治理工程的实施。
(五)长江干线航道整治所涉及的生态敏感区域有诸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诸如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新螺段白鱀豚自然保护区等,建议在加大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和谐共建的目的。
2600号提案复文2013-02-2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2年9月17日以交规划提字〔2012〕67号文函复:蔡耀军等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恳请国家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提案》收悉。
结合农业部和水利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进一步加大长江航道建设力度、提高重庆至芜湖段航道水深。
自“十五”期开始,国家加大了长江干线航道治理力度,长江干线重庆至南京河段已有30余项航道治理工程陆续实施并投入了运行,航道管理部门也采取加大日常维护力度、加强航道观测与加密航道维护信息发布等多种措施,长江干线航道维护水深不断提高。
目前长江干线自上而下由重庆羊角滩至宜昌、宜昌至城陵矶、城陵矶至武汉、武汉至安庆、安庆至芜湖、芜湖至南京段枯水期最小维护水深已分别提高到4.5米、3.2米、3.5米、4.0米、5.5米和9.0米。
重庆羊角滩至涪陵、涪陵至武汉、武汉至安庆、安庆至芜湖、芜湖至南京段洪水期维护水深已分别达到3.5米、4.5米、6.0米、7.5米和10.5米。
长江干线航道通航条件不断改善,显著提高了运输船舶的营运效益,对促进流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全面加强长江干线航道的系统治理,力争提前五年实现国务院批准的《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规划目标,枯水期航道水深重庆至城陵矶段提高到3.5米,城陵矶至武汉段提高到3.7米,武汉至安庆段提高到4.5米,安庆至芜湖段提高到6米,芜湖至南京段维持7.5米。
目前长江干线荆江河段、瓦马河段、沙市河段、戴家洲河段、界牌河段、新九河段、赤壁至潘家湾河段、天兴洲河段、湖广至罗湖洲河段、杨林岩水道、牯牛沙水道、东流水道、马南水道等20余个航道整治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